主题:私家车主遭遇倒钩,关注上海闵行"黑车"事件 -- 猪头笨笨
要是警察在大街上扔钱包然后抓现行盗窃犯 那可就更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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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对沈醉回忆的引用,入木三分阿,上面我借用一下啊,呵呵,失礼了。
半小时观察:拭目以待 看谁在违法
如果最终有证据证明,张军和孙中界就是非法运营,而上海的执法部门在整个执法过程中确实没有使用传言中的钓钩,相信社会舆论最终会还相关部门一个清白。但如果最后有证据表明张军和孙中界是被钓鱼执法所害,那么结局就不是还个清白那么简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如果钓钩和执法人员采用虚假线索,就是故意捏造事实,属于诬告陷害行为,而如果他们领取了奖励金,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更涉嫌诈骗罪。
http://news.sina.com.cn/c/sd/2009-10-20/235618870910_2.shtml
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持续关注,他们居然还要死扛到低,看来他们是要破釜沉舟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死。
钓鱼者和执法者是心照不宣的关系。
但是执法部门并不会蠢到去直接指使钓鱼者怎么去干。只要把奖金摆在那里,自然会有人想点子去赚这个钱,而且是积极主动努力去做好,钓鱼职业化之后,就不管是不是真的黑车了。
老实说,在打击黑车和恶意钓鱼之间,到底应该怎么把握,现在还真是想不出来有什么比较好的办法平衡。
可能最后只有来回摇摆,钓鱼的多了老百姓不满意,就对放松点,黑车搞的事情多了,就紧一点。
因为他们需要钓鱼者将车引到事先约定地点, 这就是串通陷害.
现在的问题是上海要揭伤疤还是捂盖子, 其实早一点断尾可能会更好.
大概涉及的人或钱太多了, 舍不得放手.
象这种“捂着肚子上车,5分钟后突然拔钥匙就跑”的,一定是钓鱼的。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傻子也想得到。非法运营,在我看来,是上来揽活,又没有营运证的。真正模棱两可的,是那种乘车的确实有急事,上车到地方后,拿出一定数目车费的。这种情况,要我看,司机帮了别人,自己也耗了时间、车、油,适当收点费也没什么。你交通管理部门硬要说是“非法运营”,也勉强说得通。而那种“捂着肚子上车,5分钟后突然拔钥匙就跑”的,不是诈骗罪,就是抢劫罪。
现在,没有一个受害人和“鱼饵”见过面,交通检查大队一概以“保护举报人”拒之。如果法院要解决,当庭审判,当面对质就是了。这还审不出来?现在好看了。执法部门死硬到底,守住底线:不管是司机还是硬上车的钩子,只要车上的人谈到钱,就是“非法运营”。这种逻辑的荒唐先不去说它,更危险的是,法院居然支持这种论调。不用说,官官相护是一定的。为了捞钱的不择手段,已经到了恬不知耻、丧心病狂的地步了。
法院既然会支持交通部门的钓鱼行径,也一定会支持其他部门的巧取豪夺(交通部门巧取都称不上,这是公然的抢夺)。这是对社会最大的危害。
南京的彭宇之后,全国的人都不去帮走路跌倒的人了。有人说,好人还是可以做的,比如,先找个路人,证明一下。应该说,这是个好主意,人走路跌倒嘛,总是人来人往的地方。好,现在上海的钩子理直气壮地走向全国了,钩子在你的车里,你连个证人都没法找。有谁,还会再去帮别人?
“不以善小而不为”,要改成“不以善小而为之”。社会公德的底线一破再破,难道这就是我们的“和谐社会”?当真是无耻者最和谐啊。
上海这个,其实可以根本连倒钩都不用的,反正瞅准一个能出血的主,拦住,一拥而上就是了,此前曝光的几起不都是这样么?根本证据就不足!古代没有录音录像,大老爷还得叫人证出来对质呢……之前的车主也存着怕事的心理,为了拿回车子,乖乖认罚,最多是通过熟人私了,少交些钱,助长了这帮蛀虫,要不是遇上狠的,敢闹的,何年何月才揭开这个黑幕啊?
执法部门只要有意无意的透露一下哪天要在哪里执法就可以,不需要直接见面,钓鱼者自然心领神会。
他们之间勾结的证据是很难找的。
这种事情有点像约会强奸案,没旁证,关键在于应该 相信谁?
单就这个事例而言,大家都相信司机的说法,因为他有份好工作,不至于为了那么点小钱去干黑车。
但是黑车司机也同样可以用这个说法来逃避执法,只要被抓到,就是在做好人好事。执法部门怎么分辨?
问题的难点就是如何定规则,决定应该相信谁?判断的标准应该是什么?这个几乎不可能定出来。
狠狠的刹一刹这股歪风
人家吃相就这么难看,老百姓骂骂有什么用,人家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