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文摘】一场正在围绕小女婴展开的公共事件 -- 酥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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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战斗说不上,但是非一定要分明

本人决不中立。出个贴子说自己是中立的就是别有用心。因为中立的人不会也不应该参与争论。山某也没有在这儿讨论。从头到尾说的就是一句话:绑架就是犯罪。为什么,结果怎样都不是山某要说的,山某也不关心。话是可以用很多不同的方式来说的。同样的内容用不同的方法说出来会有不同的意思。山某没本事玩这些游戏,只能看所有的人都没有异议的事实。有人犯了法却用各种方法来为自己辩护,说一些风话来显示自己的高明,这种事情山某有时间一定要把这些家伙拉出来示众。

你在这回贴里还是有些误会。最根本的就是所谓的社会主动干涉的说法。美国的司法在多数情况下是不能主动的。警察不能因为看一家父母带孩子的方法不顺眼就去干涉一把。同样,学校和医院也无权去主动关心一下孩子。孩子身上要有原因不明的伤,学校和医院是有责任向警察报告的。这个不是他们的选择,而是法律的要求。这不是主动的干涉,而是被动的保护。背后的理由是:因为有事实表明孩子有危险,所以要求法律介入保护孩子。一个主动加上广泛是一个非常误导人的说法。事实上,在美国父母的监护权也是很少被剥夺的,正是因为少,所以在电视电影里才多。物为稀为贵嘛。

至于说你说的那个案子。背后的故事没人知道。只是所有这种上节目的人都会签一个合同,一个不小心碰上个无良的主持人,自己的心理状态又不太好,出个自杀的一点儿都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这东西也是双向的。有自杀的,也有主持人被杀的。不过对于杀主持人这种事儿,所有的电视台都知道不能放,不能追。最多就是在新闻中提一下就是了。原因很简单,要是杀个主持人就能出名,最先倒霉的就是这些媒体的。所以不要觉得CNN报了就怎么样,那也不过就是一家卖故事的商行就是了。裁裁剪剪,谁知道有多少是真的,又有多少是经过取舍的真的。

最后,第一次知道有这么个陈岚报了警。多数说法是绑架孩子的人先去警察那儿自了首。

家园 这些人做了什么在这里说是没有意义的

首先这些是不是参与了绑架孩子。参与了,做过什么他们也是犯了罪。没参与,他们做过好事和绑架孩子有什么关系?

最多了,这些是做过好事的罪犯。不知道这是不是你要说的。

家园 你又在展示你的奇特逻辑了

绑架婴儿是违法行为

半夜去骚扰别人是违法加没有道德的行为

这个事件事实上就是一群号称志愿者的疯子违反法律践踏他人的权利。你竟然认为这是沟通问题?还是那个例子,假设有人抢你的钱,这时候有人说这个冲突是因为你和抢钱的人沟通不够。你怎么想?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如此偏向一方,不过肯定是有原因的。

家园 绑架是远远超过了伦理

这些所谓的专家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一个孩子的生命问题已经远远的超出了伦理的范畴。这种事情,除了用来忽悠忽悠老百姓没有任何价值。这些人在想什么?搞一个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些人说了算的伦理部?居然有人说不能以法律标准来行医,居然这样的人还可以说自己是专家,居然还有人把这种昏话拿来发表。知道为什么会有中世纪的宗教迫害,为什么会有封建礼教,为什么会有文化大革命?就是因为有人用“比法律更高的标准”来要求别人。看来这些人真的是很疯狂,居然敢化化装就把这套老祖宗的家法祭出来杀人了。这些人也真是没记性。才三十年就忘了。或是说,更悲哀的想这些人根本不知道中世纪宗教迫害,五四打倒的封建礼教或是文化大革命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只不过在人云亦云的知道有这么三回事儿就是了。总而言之,这些专家所谓的专家不过是卖文的商家而已。有钱,你可以让他们证明你想要结论。

不过想一想,这也有点儿太不厚道了,人家混饭吃也不容易。换句话说吧。要想知道他们的结论,你必须提供研究经费。

家园 水妖是否有过失伤害的嫌疑?

如果某些人的说法成立,即病婴在和睦家做阴道穿刺时因为水妖喂食产生的气体导致腹压上升。

家园 仍然是错误观点,这些人没做好事

这些人犯了法,绑架了一个病孩子。至于为什么,会有什么结果都不会影响到这个结论。这和强奸犯不能因为强奸后生下的孩子怎么样来定罪一样,这个孩子将来怎么样也影响不了绑架是犯法的事实。

家园 绑架不是违法,是犯罪,公安机关应该立刻介入的。

举个例子,如果警察知道了一起绑架案件,可受害者的家属跟警察说,你们不要介入了,俺们准备付钱私了,你们介入了反而可能危害人质的安全。警察叔叔说,好,你们私了吧,俺们就不介入了,这是不行的,是非常严重的失职行为。当然警察介入以后在解救人质过程中应该先注意人质的安全。

虽然俺也认为水妖干这事是有炒作的目的,但水妖的行为应该是够不上绑架罪的,不要认为北京天津的警察律师之类的司法机构人员都是吃干饭的。绑架是重罪,最高刑是死刑,这种罪名不是网上哪个网民说了算的。

家园 绑架不是你说了算的,你又不是法律的权威解释者。

绑架触犯刑法,是公诉的罪名,不要认为中国的那么多司法机构人员都是白痴,都还没有你懂法律.

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还有遗弃罪,故意杀人罪,我是不是可以说孩子的父亲涉嫌这两个罪名?

其实这个事情里双方都在一些法律的盲区模糊地带里行走,飞天鸭说这是一个公共事件是没错的,既涉及到伦理,也涉及相关的一些法律比较模糊的地区。

家园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家园 是否存活是个概率问题吧

比如说,如果不手术,那么三个月存活概率是多少?半年存活概率是多少?一年、二年、五年存活概率是多少?如果手术的话,手术成功概率是多少?术后三个月存活概率是多少?半年存活概率是多少?一年、二年、五年存活概率是多少?

这些细节好像医院还没有给出说法吧。

家园 摇篮网里有不少新信息么

比如据说病婴已经被家长接出天儿了。

家园 我知道个可能更广为人知的典故

叫皇帝的新装。可能就是篇童话的题目,不针对任何人。

家园 你可以这样说

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还有遗弃罪,故意杀人罪,我是不是可以说孩子的父亲涉嫌这两个罪名?

你可以这样说。

但最后罪名是否成立要由法院判决。执行也要由执法机关来。

现在的问题是有人借道德之名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同时扮演了法官和执法者。可怕的是居然还有许多人叫好。

家园 那是什么?沟通不够?

凌晨四点敲门这种行为,总可以算是缺德行为吧

一方被另一方的缺德行为骚扰,然后有人出来说这是沟通不够,我认为这是很弱智的逻辑。

家园 先向您道歉,是我搞错了,确实是自首,事先没有报警

刚刚查到陈岚了自己的说法。自己单凭印象乱说,太草率。原贴里没改,另外加上补充了。

讨论的态度可以让大家有所思考,争论则会带入自己的胜负心。其实在论坛里争论的结果能怎么样呢?会对事情的进展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吗?除非有人真的行动去质疑司法机构不作为,否则再怎么说陈岚违法,即使让西西河所有人都认可这个说法,又能有多大意义呢?

您说的这一点也对

学校和医院是有责任向警察报告的。这个不是他们的选择,而是法律的要求。
立法不就是社会的一种主动吗?我们有这种法律吗?我们能接受类似的法律吗?最后,我们真的应该有这种法律吗?

中美文化有没有我说的这种差别,是个人的感觉。您感觉到的跟我可能不一样,这个很正常。

呵呵,不说了,不是想来争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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