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湖南邵阳计生官员抢婴儿牟利 每名3000美元外销 -- 蒜末菱角藤
就不会等到现在才冒出来了。这都多少年的事情了。坐等省政府清关断案。
就国内这些妓者的“人咬狗”作风,喜欢“胡扯八道”的行为风格。很有理由怀疑它们在牵强附会。
我相信最终的事实会是这样的:1、超生是存在的。2、孩子是亲属交出去的(计生人员的威逼利诱也是有的)。3、孩子送到福利院的事情也是存在的(计生人员是要赚钱的,老养个孩子也不是办法)。4、这孩子最后是被国外领养走的。领养者给了3000米。(这事是国家政策允许的)
我怀疑的一点是:按说这人连自己超生这样的小事情都搞不定,又哪儿来的能耐搞到孩子在国外的证据?这证据要不是没有,是听风就是雨(有可能是妓者在胡扯)。要不就是有内情,那如果是有内情,这个事件就颇让人玩味了。
我个人是倾向有内情的。。
就我个人印象来说:八九十年代这样的事情(关人,扒房子之类)的事情很多。但是两千年以后就要好很多。(这个和法制的不断完善、TG的自我管理、人民的自我约束意识有关。)
问题是在目前这样的事情很少发生的情况下,来翻炒,有正面的意义吗?
或者有句话可以代表: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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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别人“脸皮已经比树皮还厚八倍”时候的劲头呢?说别人时“人类有你这样人是个悲剧。”的劲头呢?
话已经从你的嘴巴说出了,这个帐我是一定要记的。你亲眼所见什么我不管,我知道你有没有近视,长没长青光眼?咱等着事实真相,谁脸皮比树皮厚再说。
1、有的不是超生,是未婚先育。为什么未婚先育?有的是没有到年龄,有的是不愿花钱去领结婚证(曾经一度领证搭车收费的达到2000元以上,收几百那是小意思)。
2、计生人员威逼利诱交小孩难道是正确的?计划生育条例哪一条规定了计生干部可以这样做?
3、计生干部要赚钱是合理合法的吗?用公权力拐来一个孩子卖到福利院,难道是符合法律的行为?
4、被国外领养走当然可以,好像手续的合法的。但福利院都不让父母去看看,这说明福利院也知道这孩子并不是真正的弃婴。
整个拐卖婴儿的链条,从计生干部到民政局、福利院,有的是执法犯法,有的是渎职,一个也跑不掉。
前三十年是不是也这么高呢?
解放前当然有溺女婴的事,这三十年换了个方式在肚子里杀女婴。
法律。真讲法律的话,拉登是怎么死的?
你说的这几个事实符合法律吗? [ 非真 ] 于:2011-05-14 19:54:20 复:3423300
我相信最终的事实会是这样的:1、超生是存在的。2、孩子是亲属交出去的(计生人员的威逼利诱也是有的)。3、孩子送到福利院的事情也是存在的(计生人员是要赚钱的,老养个孩子也不是办法)。4、这孩子最后是被国外领养走的。领养者给了3000米。(这事是国家政策允许的)
1、有的不是超生,是未婚先育。为什么未婚先育?有的是没有到年龄,有的是不愿花钱去领结婚证(曾经一度领证搭车收费的达到2000元以上,收几百那是小意思)。
2、计生人员威逼利诱交小孩难道是正确的?计划生育条例哪一条规定了计生干部可以这样做?
3、计生干部要赚钱是合理合法的吗?用公权力拐来一个孩子卖到福利院,难道是符合法律的行为?
4、被国外领养走当然可以,好像手续的合法的。但福利院都不让父母去看看,这说明福利院也知道这孩子并不是真正的弃婴。
整个拐卖婴儿的链条,从计生干部到民政局、福利院,有的是执法犯法,有的是渎职,一个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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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未婚先孕。。当年的婚姻法可是有事实婚姻这一条的。
2、在中国的国情下,计生人员的做事方法是有很多的问题存在的。野蛮执法的现象是很严重的。这点我不否认。可是如果你做了计生这个职务的话,你怎么完成这个任务?找不到正主,当然要从和正主有交集的人下手。因此在这里讨论正确与否是要和当时的国情来对应的。梁山好汉在大啖人肉。我们并不以为美。可是并不掩饰我们对它们的欣赏。
3、你先找到利益链条的存在然后再表达这个观点。
4、你不认为这句话是有语病的吗?福利院的孩子大都是弃婴,怎么让父母看?
5、没有利益瓜分的链条是不能长期存在的。或许这个链条是存在一部分人的头脑中。
还是那句话: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
然后报告送人大审核,甚至成立临时庭审核。绝不能到时候就来个记者招待会,找个公安局长来一句查无实据,结束。
1、超生是存在的。2、孩子是亲属交出去的(计生人员的威逼利诱也是有的)。3、孩子送到福利院的事情也是存在的(计生人员是要赚钱的,老养个孩子也不是办法)。4、这孩子最后是被国外领养走的。领养者给了3000米。(这事是国家政策允许的)
3000美元怎么分配,应该披露才对。
我亲眼所见是事实,就是真相。别和我扯啥,难道自己看的,见得还抵不过你YY却掌握真理了。
相信媒体?他们全部说真话,老母猪都会上树了。你不是在闹笑话么,还记账?你除了脸皮厚还有啥?
穿几个马甲轮流上阵。
数据来源,CIA fact book,
数据: 出生时男:女比例
中国 1.133
印度 1.12
孟加拉 1.04
巴基斯坦 1.05
阿富汗 1.05
尼泊尔 1.04
斯里兰卡 1.04
伊朗 1.04
伊拉克 1.05
沙特 1.05
约旦 1.06
黎巴嫩 1.05
叙利亚 1.06
也门 1.05
巴勒斯坦加沙地带 1.06
巴勒斯坦西岸地带 1.06
土耳其 1.05
埃及 1.05
阿尔及利亚 1.05
苏丹 1.05
突尼斯 1.07
利比亚 1.05
埃塞俄比亚 1.03
哈萨克斯坦 1.058
乌兹别克斯坦 1.06
土库曼斯坦 1.05
墨西哥 1.05
巴西 1.05
阿根廷 1.052
由上述数据可见(你要怀疑CIA factbook 数据不准,
我就没话说了。)
多数南亚国家(基本上都比印度混得差),阿拉伯国家
有石油财富的,没石油的,惨到靠施舍过日的,颜色革
命的,没革命的。土耳其,伊朗,几个中亚国家,几个
美洲国家等等等等
出生时男女比例都是差不多的数据,只有中国,印度男女
比例远远高出。为什么中国和印度的父母会那么残忍杀掉
大量女婴呢?
难道不是印度的陪嫁制度和中国的强制计划生育是中印
这么突出的原因?
这是我想当然的观点,但自认为有点道理。
(我个人认为计划生育是应该的,强制一胎化是过火的。
一个副作用就是女婴的不幸。。。)
只要这3000米(或者其中的一部分)到不了计生人员的腰包。那就能说明是妓者在胡扯。
利益链条的存在才能表明妓者的话有可信度,不然就是在自扇嘴巴。不过反正它们也习惯了。。
就我个人看法来说:这个猜测(卖孩子牟利)是不合理的。最简单的分析可以知道:1、它们并不能控制国外的领养者领养什么样的孩子。2、福利院的孩子并不是只有计生送过去的。为了这种小概率事件做这样大的勾当。莫非他们也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即使能证明那孩子是被收养了,是在国外。那也只能说明事情很凑趣。 和卖孩子牟利没有关系的。
这些TMD妓者就一点脑筋没有吗?说的好听是没有脑子,不好听那就是南方系真TMD恶心。。
还是那句话: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
3000美元一个,如果有分到计生个人或部门(就是部门也算),那么这个利益链是构成了。否则,就不是抢人牟利。
中国2011年人口普查数据:
全国总人口性别比例为105.2 (/女性数为100)
新生儿(0-6岁)为118.06
印度2011年人口普查数据:
全国总人口性别比为106.34
新生儿(0-6岁)为109.41
所以你这个举例似乎不太成功。
当然,重男轻女思想100%是封建余毒,跟计划生育无关。但计划生育的副作用才是造成女婴生命悲剧的直接原因-处理掉,把有限的名额留给男婴-这也是中国性别比例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中国今年的人口普查显示,性别比例最好的是西藏,接近100。(为什么不是河南?)
我去过几次西藏,很少见到计生标语,偶尔在拉孜县城看到一条,还是非常温和的“少生孩子,快速致富”。
把邵阳计生办调去西藏试试?
本贴相关数据参考:
1、[URL=http://news.cntv.cn/world/20110331/109327.shtml]印度人口超12亿 男女儿童性别比例为1000比914
[/URL]
2、[URL=http://article.yeeyan.org/view/122826/186405?from=rss_related]印度性别比例失调加剧
[/URL]
福利部门和计生又不是一个上级。会分钱给计生?这点我表示怀疑。
再说了,这样的事情少了也没有利润。多了会拖到现在才发现?而且有这么多老外到某个福利院收养付款?
纯粹是妓者在炒作。和当年的纸馅包子类似。。
你说这些人的脑子里都是啥玩意?
隆重拿到人大去过堂,该是谁的是谁的,不要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