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湖南邵阳计生官员抢婴儿牟利 每名3000美元外销 -- 蒜末菱角藤
我不知道记者所谓的3000是不是我理解的3000。外国人每收养一个中国孩子。都向中国福利院支付3000美金的捐款。而福利院用这笔钱养活没人要的孩子(重度残疾。智障什么的)毕竟政府投入有限。
有些美国的慈善机构,拿着颜色革命机构的资金,成立所谓的慈善机构,去中国寻找福利院里一些病的较轻的孤儿。(完全健康的国内也很多人排队收养的)。先提供一些治疗,治疗费用向中国的大众募捐,然后在寻找外国人收养孩子。一个孩子收5万美金左右的费用。其中有3000美金就是捐给福利院的。基本上就是一个即赚取好名声,又赚取高额利润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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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失去的是已有8个月身孕的女儿邝小嫦。据她回忆,这场灾祸始于竹管市镇成、黄两姓的宗族械斗。从1998年12月中旬起,冲突双方就在公路两边挖起三公里多长的战壕,投入土枪土炮,俨然一场小规模的战争。
1999年1月30日,宗族械斗依旧持续着。在竹管市镇竹市村,一发从天而降的炮弹落在邝小嫦婆家的门口,邝小嫦被当场炸死。
李兰认为,械斗双方在公路两边修筑了战壕,规模之大超乎想象,一直漠而视之的有关部门应该承担责任。她一次又一次地找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领导,却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据我所知,械斗前,政府派了工作组进村,但被赶了出来。
只是一种直觉吧,很像网评员,但是不能说一定是。
现在的信息社会,反而造成我们哪个都不敢相信,传媒不敢相信,网络也不敢相信……
其心必异啊。
居心何其恶毒!
但是对于明显的歪曲我还是要指出的。
“在你眼里,老百姓都是刁民”——这个“都”字,我没说过,文字中也没有这样的暗示。您的脑补,退回您自己处理。
俺不想参于任何关于计生的的争论,只是留意到以下这些存在已久的弃/杀掉女婴现象 :
1911年:潮州府,传教士拯救被遗弃在篮子里的女婴(老照片)
拍摄时间:1911年
拍摄地点:未知
摄影师:未知
中文描述:“请将你的婴儿放在这里,不要把她们扔到池塘里面。”拯救被遗弃在篮子里的女婴。站在篮子旁边的是妇女传教士协会主席贝尔夫人。
无限制生育的三哥 :
——印度总理曼莫汉辛格
在印度传统观念中,只有男孩才能供养父母,担负起家里的重担,而且在印度一些地方的习俗中,只有儿子才能给去世的父母点燃火化时的柴堆。印度人嫁女儿时,依习俗需送上庞大的嫁妆,否则女儿常受尽夫家欺凌,让家境不好的娘家难以负担,因而女儿也常被视为“赔钱货”。这个问题是造成杀女婴现象的原因之一。 在印度只有儿子能参加父母的葬礼,女儿是家庭的负担,家里要负担她们的出嫁礼金,这是一个大负担。印度有四分之一的人生活在贫穷线之下,因此为了不要负担女儿出嫁礼金,杀女婴的事件是很普遍。
说白了,就是一起分赃不均搞出来的破事。如果说该死,第一个该死就是把孩子卖掉/送走的父母。
很好很好,诬蔑了人家,用的是暗示,然后可以狡辩你没有说。
邵阳市真该请你去写报告,多高的语言水平啊。
我们多么进步啊,不过是卖了几个婴儿,比起百年前进步多了,比起印度也进步多了。
我说事实就成片面了,人家说的就成合理了?你生了小孩会卖掉么?送人么?
如果你能做到,我没话说,如果你做不到,为什么就想到别人一定就会去做?
结婚证,准生证都不需要。而且现在入户口也跟罚款分开了,只要有出生证明,派出所就给入户口。
我们这,医院是要准生证的。
至少我们这边是这样,有给孩子打过针的朋友说这个国外疫苗费用也不便宜,但是没得选啊,看前几年出事的疫苗问题报道的受害者家庭都是收入不够给孩子用国外奶粉的那种家庭,做家长也是只能用花钱的疫苗了。
我有个做教授的朋友说他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事情就是咬着牙花钱给自己儿子买国外奶粉,至今都以此为荣,所以网海你的那个帖子里面说的都是我们普通百姓想表达的,谢谢您
医生也是这个利益圈的一环,打个疫苗要走程序,这个程序在我们这也就值100块钱。
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没有各种证明,但是照样打疫苗。事实上,专门有人提供中间服务,我就亲眼见过,没在农村呆过很难想象出这种现实:贩来的孩子的计量单位叫:“件”。
大冬天冷风飕飕的,小孩也没裹多少衣服就这么在外面当防警察抓的道具,上过电视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