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今天,9月20日,CCTV7又报道了地沟油事件。 -- njyd
里面又看到几个值得注意的细节。
格林公司的大厂房里只见到装几百公斤的大桶。
小包装“食用油”的镜头中房间很小,而且接在粮油市场镜头后面。
柳立国在镜头中辩称,他们买的是潲水油,就是从餐馆收集的潲水加温后提出的油,从地沟中捞出的油他们是不要的。
记者采访了有人承认买潲水油的(潲水油是承认者的原话)两个农民工食堂,说买价是两块多一斤。这就有点奇怪,8000一吨的批发价零售成了两坡多一斤?也就是零售价不到6000一吨?
为避免有人歪曲我的意思,俺说一下:
不管现在舆论怎么定义,地沟里捞出的油与餐馆回收的潲水油还是有所区别的,但这不妨碍对格林公司的定罪,只是轻重有点不同。
暑假前俺买了两瓶五升的转基因大豆油,非名牌,记得是53一瓶,肯定不到55,没看现在的价格。格林公司的“地沟油”(这里采取舆论的定义)批发价是8000,到零售至少要4块五,也就是与最便宜的合格食用油相差不到百分之二十,这个差价应该不足以让食堂冒着犯罪去买它,估计商贩买去不是以潲水油的名义卖,应该是掺到好油里当好油卖。
看起来,格林公司收购、加工的应该是“地沟油”里的“高档”产品,市场上还有更低档的,这个更应该好好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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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采购员不细心吗?媒体现在连自圆其说都不会了。
正规处理油的商家无米下锅,那些潲水油被不正规的厂家收走了。
应国家出面加强管理统一收购云云,应向德国学习,在餐饮业每一桶潲水油都应有身份标记云云。
怎么样,是不是有点利益之争的味道?
食品问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地沟油应当也是几年前就有人提出过了,相关的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好像一直也没有什么明确态度?现在大张旗鼓的披露出来,不知道要烘托什么氛围?
奉命修改,希望投草的兄弟当面指教。
如果这样联系,岂不是同样逻辑可以说:“当年的打击三鹿奶粉,一定是内部买办与外部势力的勾结,其目的是打击中国奶业,推高洋奶粉价格?”
我是怕了一些监察了
原文是:
照这么看,年的打击三鹿奶粉,一定是内部买办与外部势力的勾结,其目的是打击中国奶业,推高洋奶粉价格
这是一个监察对原文贴的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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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该位监察未能理解本贴,还是故意不去理解本贴的意思,为了避免ID诛心的悲剧(注,这里的诛心是西西河的ID,继续处理本文的监察不要去做任何联想),我将文章作出修改,变得直白一些,以便于监察的理解。
我想,西西河的监察制度是用来维护河里讨论秩序的工具,而不是用来打击不同意见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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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变化,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15。本帖花:1
不过我可能表述得不够清晰,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按照衙门的办事逻辑,说明可能存在的动向。
有没有还没承认的部分?
未必是打击地沟有的目的,但却是借以生事的好借口,也算一种可能吧。
法院当然也可能出错,但总比单方面的说法要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