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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50米天桥的代价 -- 庄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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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50米天桥的代价

有许多人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人放着近在咫尺的天桥不走,却非要横穿马路。

其实并不复杂。以北京某知名赌点——立水桥轻轨旁的天桥为例,它平均会使每个行人多花5分钟。如果每天10000人(多少人没有关系,结果是一样的),每人每天2次穿行。这10000人每天被浪费了100000分钟,一年共浪费了36500000分钟=69年,就是说一年内这10000人被合计浪费了69年。

如果10000人全部选择穿行,一年内被撞死1人(北京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占城市总人口基本是万分之一,包括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机非之间,特别是人车之间比这个要低,低多少不知道。参看http://tech.enorth.com.cn/system/2004/02/18/000734732.shtml)。按照每人70年的寿命计算,受害人年龄平均计为35岁。那么这10000人一年内损失的时间为(70-35)*1=35年。

统筹判断以后绝大多数人必然选择横穿马路——机会成本更低嘛。

当然这里设定的模型过于简单,实际情况肯定要复杂得多。但是毫无疑问它可以说明自从有了机动车专用的公路,行人就被无端的增加了生活的成本。这种成本对普通人来讲并不低,比被撞死的机会成本高!!!

有时候对于某些人,如耕地被高速公路隔断的农民来讲,单次绕行成本也几乎是无法忍受的,所以才会有人不断破坏高速公路的隔离网试图直接穿越。

关键词(Tags): #管理#杂谈通宝推:为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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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其实用石油用得太早,

人类应付地球冰河期,石油应该是最后用的.救命用得.

通宝推:微笑问天,
家园 但要受个人风险承受能力限制

如果我有10000条命,你的结论是对的。但人只有1条命,这风险承受能力就不同了

家园 以前苏北地区的高速经常有农民扒开防护网上来摆摊晒粮食

结果事故很多,还是机动车全赔,谁家死人谁发财。

后来法规改成行人高速撞死白撞还倒赔钱,结果没俩月就治理好了。

家园 所以要增加违法成本

比如说不走天桥一次,罚100.

一般农民5分钟肯定挣不着100块,于是就会选择老老实实走天桥了。

家园 堵与疏

汽车不断侵蚀行人的路权:

最初,只有行人,路权都是行人的。

之后,车和行人有了平等的通行权利,路汽车可以走,行人也可以任意穿行。虽然行人受到了限制,但是总体影响不大,因此路权双方和平共享了。

现在是汽车垄断了某些路面的通行权利,要求行人绕行。真的看不出这种选择合理的必然性。更不合理的是,很多的绕行根本就是不现实的,但是管理者却装聋作哑。

也许有人说,不对呀,汽车拥有者是交了车船使用税和道路通行税的。我们这样做是有理由的!这其实似是而非。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把汽车所有使用的道路高架起来或者挖成地下通道,把地面还给行人。这样汽车和行人各行其是,互不干扰。与这些高架、地道的高昂成本,汽车交的那点钱够干啥的?

汽车交不起路钱,并不能成为汽车可以随意剥夺行人路权的理由吧?

汽车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这我不否认。但是从上面的分析就可以看出,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几乎总是首先保护了汽车拥有者的权益。只要汽车和路人的需求有冲突,基本上以汽车优先作为考量的依据,很少重视行人所受的受害。这是强势群体剥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并且不断通过法律固化下来,的一个具体而典型的例子。

因果使然,中国式过马路的发生在自然不过了。国外也有类似问题,只不过国外过马路的群体过少,不能很容易地象国内这样的抱团挑战强势的汽车。汽车面对单个路人时,很容易跋扈,但是面对一群人时,就无法过分猖狂了。

楼下的网友的办法都是着眼与堵,这其实是思维惯性。我更倾向于疏,最彻底的办法是汽车道路高架/地下,彻底人车分离。即使暂时做不到,也要在所有道路中充分考虑行人的利益,比如为行人增加更多的天桥并且添加自动滚梯。而不是现在这样的行人要不然等待漫长的红灯,要不然就得冲锋似地过路。

而且管理者尤其要解决一个问题,很多文明斯文的人只要进了汽车那个笼子,立刻变得面目可憎。胡乱与行人抢行,乱抛物,遇污水不减速,乱溅行人一身等等。就是因为这些人觉得没有监督,可以为所欲为。不是这些人就天生品行差,其实人人都是这样的本能动物,只要没有制约就无限膨胀自我,直到遇到制约。既然现在摄像头如此普遍,不如每辆车都装上,而且多装几个,只要有人投诉,你拿录像证明自己的清白。

关键词(Tags): #管理#杂谈
家园 对于有钱人,100块不叫事

比如某些找不到停车位的地段,只要不拖走,200一天随意停还是很值的,毕竟停到停车场半天也要120呢。

家园 疏是建立在堵的前提上,否则只要有人车混行就有冲突

全面的人车分离意味着大量土地资源(其他的资源还好说)被浪费在道路建设上,必然引发更大的矛盾。何况抄近路是人性,想让人和人性作斗争,需要强大的信仰!我家就在西站边上,有地下通道,有带顶棚和滚梯的天桥,但是照样还是有人横穿马路。

放下单纯的行人不说,任何一个驾驶员都会成为行人,他们会因此体谅行人么?同样的,他们作为行人的时候会体谅机动车么?

PS:觉得问题可以从制度上或者硬件上解决的同志,可以向我一样坚持红灯右转让直行行人,很快你就会有一个不一样的视角了。必要的时候就告诉自己“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家园 行人有时间成本,车辆就没有吗?车也是人开的是不是?

单位时间,车辆运输的人数未必就比行人少。比如美国城市的红绿灯前的行人,除了少数闹市街口,绝对比等在斑马线后面的车少。人比车少,车让人没什么。人比车多,车要再让就不用开了。欧美的礼让其实就是建立在行人比车少的前提上的。开车的人自然认为自己的时间成本比行人值钱,当然车主自己走路时同样也觉得自己时间成本不比驾车人少。

人多车多的矛盾,把板子打任何一方其实都不会解决问题。空间隔绝同样有经济问题。人行天桥比行人隧道便宜,行人隧道肯定比高架桥便宜,高架桥和地下交通网比更是便宜得没法比。把车辆都放到地下,地面交给行人,想象一下儿很简单,现实中并不比飞行汽车更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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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假如把通过路口看成一个表决过程

行人和开车的人都拥有投票权,那中国式过马路自然就是一个民主决策的过程,过马路的行人多,自然拥有优先过马路的权利。

家园 这有点强词夺理了

那国外连天桥都少有,行人不也乖乖到路口等红绿灯过马路?再说乱穿马路的人,有多少真的就赶那5分钟?我看多数是懒的,就跟美国胖子们开车到健身房,坐自动扶梯上楼,然后才上跑步机一样,一点儿额外的力气都不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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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必须吭一声

送花成功。恭喜:你意外获得 16 铢钱。1通宝=16铢

作者,声望:1;铢钱:0。你,乐善:1;铢钱:15。本帖花:1

说道点儿上了,立法有问题,法不禁止,不仅是交法,还有保险等的设置,导致了本末倒置

家园 有道理。但是投票也是要以实力说话的!

如果严格实行撞死白撞,你就没有这种投票的权利。

所谓投票是这样的一种东西,当多方基本对等或者实力差不多的情况下,大家才可以举手表决。

家园 撞死白撞到机动车全责是一个极端走到另外一个极端

可能车主觉得很委屈,这不公平嘛,但这些规定是保护车主的,你想啊,你对单个行人实力强,但对行人群体的实力还强不?如果不消解矛盾,行人一不高兴丢个石头,扎个钉子,或者用硬币划一下,你找谁哭去?

家园 不合理交规的形成

看了楼下网友帖子宏寺:这有点强词夺理了,我觉得他说的国外肯定不包括所有的外国,如菲律宾和印度。而且就欧美来说,行人乖乖的就范于此等交通规则,丝毫不代表这种规则的合理。

中国式过马路为什么只能发生在中国,就是因为中国行人足够多,可以在路口形成挑战绝大多数单个车辆的集体优势。从而在局部改变自己的不利态势。

对人的社会我一贯秉持这样的观点是,个体都是自利的,只要没有制约就会倾向于不断扩张自身的欲望,直到受到制约。文明正派的个体,一旦坐进汽车这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马上表现出更加为所欲为,起码比在车外的文明素质差多了。典型表现就是根本不顾及行人利益的行为。

不顾及行人利益,一种表现就是象楼下一些网友帖子三力思:行人有时间成本,车辆就没有吗?车也是人开的是不是?所表现的那样,认为汽车和行人有冲突,就该损害行人利益,来满足汽车的需求。更准确地说更多地损害行人利益,来更多地满足汽车的需求。其实如果车也是人开的,为什么总是要更多地牺牲行人呢?而且这种更多地牺牲行人的行为发生在汽车不断侵蚀行人利益的全部过程,并且被不断的放大:

某地需要发展公路交通,因此修路让路两侧的行人正常权益受损。就某一局部来说,这是发展初期的必然选择。因为少数路人的利益与使用这一局部公路的汽车使用者的利益相比实在是太小了。因此这些行人为了整体的发展,不得不做出牺牲。而且一般是毫无补偿(征地补偿只是针对业主的不是针对行人的)。但是公路不是一个单一的局部,而是非常长的一段距离,那么这条路两侧的行人就非常非常多了,这些人损失的利益就不再是很少了,但是依然毫无补偿。特别是整个路网几乎影响到每一个行人的利益。这个利益的整体非常庞大,即使不能说超过汽车拥有者,也绝不逊色,但是毫无疑问地没有补偿,事实上在所有的决策过程中也基本不予考虑。

不仅如此,汽车对行人权益的侵蚀还是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因为一开始的公路并不禁止行人穿行,这样的行人受到的影响相对而言很小,一般人为了集体利益,当然更是因为敢怒而不敢言,也不会对此有太多的抱怨。但是公路终究要封闭或者树立隔离带的,而这个过程给行人带来的损失就大太多了。但这时候往往是交警/路政部门直接过来就实施,根本不听证,更不会考虑对附近的行人给予赔偿,也很少会考虑为他们补充过街设施,只是强制他们到路口过红绿灯,而且很多红绿灯还非常变态,对行人过街总是莫大的折磨。行人此时的意见非常大,但是基本上求告无门。而且由于这种局部改变往往对其它人根本没有影响,反而有潜在的利益,即或抗议投诉也会被忽视,直至镇压。

于是就像我前面指出的,一个局部、一个局部的,3个人、5个人的利益一点点被蚕食。最后一个庞大的行人群体被置于巨大伤害之下,却无处伸冤。尤其很悲的是,每个行人都感到现在的走路痛苦的难以忍受、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受到汽车群体的巨大伤害,不懂得主动挑战这种不合理的法律规定,只是在实在忍无可忍时冒着生命危险被动地挑战现有不合理制度。代价高,而效果差!

当然,汽车的发展确实也会对行人的出行,构成有利影响。这毋庸讳言!但是无论汽车对行人出行可以有多大的帮助,都不应该认为这可以抵消由此给行人走路带来的不便。这个不应该是二选一的问题,只不过人车分流的成本过高,从而以牺牲行人利益的方式来满足汽车的需求。因此,社会始终要明确这一点,首先在决策是综合考虑汽车和行人的需求,而不是以往这样想封闭就封闭,想隔离就隔离,起码要听证、公开征询意见,即或是达成了牺牲行人的决策,也要尽快以各种方式降低行人的出行成本,必要时给予补偿。同时社会应该广泛宣传让汽车者明白自己的占了行人的便宜,应该懂得感恩!

但是现实恰恰相反,很多汽车拥有者漠视行人权利的表现就如宏寺,遇到替行人说话时就无端地指责其强词夺理,或者行人就是因为懒惰所以不愿意多走几步路。人人不爱听逆耳之言,但是从汽车的利益角度也要奉劝诸位一下,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替弱势者多想想,这不仅意味着你家的老弱病残可能多一点方便,更意味着少一些中国式过马路,这样你也方便。

关键词(Tags): #社会管理#政经通宝推: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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