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玉林事件大家如何看?窃以为背后恐怕不简单 -- 夜月空山
现在比较少机会吃了。但是起码三十年没间断,都是没有检验检疫的。要帮帮忙做个全身检查吗?反正我检验检疫食品安检医院都熟悉。要怎么检?别把我当白老鼠就可以。
不过是另外一个无脑狗粉而已。。。
吃不吃狗肉无所谓,我也挺喜欢狗的,不过我建议是严格规范宠物狗管理,这是狗粉现在最应该作的事情。没有不负责任的主人,就不会有那么多不合法渠道的狗肉。另外,如果要讨论是否合法,我很感兴趣爱心人士收养的狗都是否合法?至少吃狗肉的食客影响的是自己的健康,而你养一大堆狗威胁的可是周围人的安全。
说实话,狗粉闹狗肉节的借口我都觉得可笑,狗肉节的绝大多数作为不合法狗肉来源的狗(有点绕哈),都应该合法的被处理掉,区别就是吃否吃肉而已。狗粉现在纠结在吃不吃肉上,好像不关心狗是否活着似的。。。。
肉狗当然可以吃了。宠物狗如果主人不要了,建议安乐死,要不就吃掉。总比当流浪狗遭罪好。
正规的狗肉馆基本是不会吃宠物狗的,因为宠物狗基本都是小的,费劲还木有多少肉。
不知道是不是跟当下的事件有关系。我觉得某些人的思维是这样一个逻辑:狗对人类很有用——主要是救援、打猎等方面的用——所以狗是人类的朋友,狗肉不能吃。但这里就有几个问题,
第一,动物保护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第二,是不是可以仅仅因为某些动物在某些方面“有用”,就要限制某些人在另外一些方面对它们的“使用”?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觉得动物保护真正的意义还在于它实际上是一种共产主义的扩展,是人类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产生的一种思想,即众生平等,这种思想在某种情况下是有益的,有助于人类消除狂妄自大导致的对自然的破坏,但不能发展偏了,变成为了政治目的(如某些组织)或者人类个人喜好(如宠物保护)服务。
对于第二个问题,我看到有的人说,之所以猪牛羊待遇不一样,是因为它们没有像狗那样,于人有救命之用,于人有救命之用,所以要保护其生命,而猪牛羊于人不是苦力就是食物之用,所以要么役使之,要么杀而食之,是适得其所。
那么我有几问,1.是不是所有狗养来都是对人有救命之用?2.是不是某些狗于人有救命之恩或者是至爱的宠物,就要对所有狗一视同仁?若此逻辑成立,那么牛对于很多农民来说也是救命之恩,没有牛没法耕田跟杀了他们差不多,那么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所有的人就都不能吃牛肉?3.对于某些人来说,主要吃的就是作为食物饲养的肉狗,那么对于他们来说,作为肉用的狗是不是也是适得其所呢?4.若可以以某些狗对某些人有救命之恩就要所有人对所有狗都保护起来,那么对于那些咬人、伤人的狗又如何说?那些被他们攻击的人类是否可以以类似逻辑仇恨所有的狗呢?
话说回来又说到慈悲之心和动物保护,窃以为不管世界如何功利,有一些东西是必须坚守的,如人道主义,不管在任何情况下虐杀、虐待和仅以娱乐为目的的杀戮(如殖民者在北美列车上屠杀野牛)都是应该禁止的,这应该首先看作对人类自己的保护而不是对其他物种的保护。
纯粹就是被狗粉恶心的!
一次我坐在公园长凳上休息,过来一条狗,在凳子上上串下跳,把我的裤脚弄脏了,还把我逼到凳子边沿,那狗主人不但不道歉,还颇以自家狗自豪夸自家狗,是个女的。从此对某种人再无好感,对别人基本的尊敬都做不到,枉谈其他?
所谓爱护动物、动物保护,从科学的角度是考虑生物多样性的问题,从人文的角度是考虑应该人道的对待生命,比如屠宰的过程中尽量减少动物的痛苦。
我相信所谓的狗粉们,大部分是真正的爱狗,但杜玉凤和片山空显然不是出于这种动机。
是别有用心,比如杜玉凤片山空。多数狗粉是太自我和傲娇:伦家喜欢狗狗,所以你们不能吃狗肉。
那天(貌似是周六),初中时代的大哥专门煮了条狗,每人一大块,不亦乐乎。
南风北渐啊,其实我们这里是六月六吃羊的。
唉,温和的、善良的、人畜无害的、可爱的、可怜的羊儿们啊。。。
牛能耕地:这是解决人类的吃饭问题吧。
牛能拉车:这是解决人类的行走问题吧。
牛皮服装:这是解决人类的穿衣问题吧。
牛皮凉席:这是解决人类的住宿问题吧。
牛提供牛奶:这算是奶妈吧?
那些狗粉动不动就说狗是人类的伴侣,虽然我实在不赞成这种说法,不过依此类推,让他们管牛叫声妈不亏吧?
人畜无害的…………小白兔?
本报随即联合长沙动物防疫站执法人员,在长沙西长街查获一吨问题狗肉。执法人员也很犯难,由于没有肉狗养殖场和定点屠宰地,流动摊贩占地经营,监督很困难。
长沙动物防疫部门提醒:对爱吃狗肉的市民来说,购买狗肉一定要看上面有无检疫证。
狗肉很香也很补的,但是现在不太敢吃就怕病狗毒狗
每年入伏头三天,又快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