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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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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你真会给自己加戏,也好意思问别人你造了什么谣?

你“抛开事实不谈,此案不祥”的帖子里,可以说每段话都是在造谣。

第一段:一个和保险公司勾勾搭搭的小资法官被杀了。王法官参加保险公司会议,是去沟通答疑解惑的,而且是公开的职务行为,所以在后面的悼念文章上大大方方地写出来了。你污蔑为和保险公司勾勾搭搭,是不是造谣?

第二段:对方一分钱不出, 党志军住院,拿到点补偿但需要支付医疗费等,拿到误工费但工资没有了。对方什么时候一分钱不出了?事故发生他张口要5000,对方不认可,这叫一分钱不出吗?有过交通事故保险常识的,都知道车损轻微的可以直接保险员定损,直接赔付;车损大的需要修配厂拆车定损;而人身伤害需要住院治疗终结后凭住院单据保险公司报销,之前保险公司垫付住院费。事故发生时他的电动车损失微乎其微,人员没有外伤,直接要5000,保险公司当然不能直接给他了。而保险公司的赔付补偿里就包括了他的住院医疗费。到你这里说成拿到点补偿但需要支付医疗费,是不是造谣?

第三段:党志军一无所得,甚至还丢了一个月的工资。这个恶毒的法官甚至出院当天的误工费都不愿意出。你上面计算的误工费就是补偿他不上班期间工资的,怎么叫一无所得?他一天院都没住过,怎么叫这个恶毒的法官甚至出院当天的误工费都不愿意出?又怎么知道他这期间就是在家躺着的?你这是不是造谣?

第四段:换句话说,这个小资法官让党在这场车祸中一无所得,相反收获了满满的疼痛,被嘲笑和鄙视。开始党某要5000,这里面就是包括治疗的费用的,最后判决包括治疗费用给了他9300,甚至超出他最初期望数额的近一倍,哪怕按照你上面计算的,刨除他住院费用,获得了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赔偿5项合计5199.45元。这叫一无所得?

你这是不是造谣?

你既然这么用心计算,都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了,那还是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是那个女法官,面对党某提交的证据,你会怎么判,你会不会支持党某的请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他18800元?

这个问题回答不了,扯别的都没用,无论打着什么旗号,不过是混淆是非罢了。

通宝推:淡淡忧伤,
家园 交通事故,如果用医保,属于骗保

看医保条款,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如果用医保,属于骗保。

一般外伤去医院,医生都会先问事故原因的。

家园 你一贯的脑补代替不了事实跟法规

党在这个案件中因为住了一个月医院,没法领工资,还要支付一个月医院的费用,赔偿9000多块钱实际上基本上无所得。

你是真是抛开事实不谈呀。党某一天院都没住,你不提了?

这一个月他没住院,是否去工作了暂时没法证实,但你计算的5100多的补偿不就是弥补他这一个月没法工作的损失吗?怎么叫无所得?

车祸、斗殴等住院医保按照规定不报销,这是一般规定,但还有补充规定:如果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如肇事者)负担,但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以先行支付。这种情况下,医保会报销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但之后会向第三人追偿。

家园 仔细看看判决书再来杠吧

这个事跟便宜还是贵有什么关系。你也是不看事实吗?

住院29天,实际一天都没在医院住;电动车实际修了75,还是老板出的钱,手写个购车收据1800,手写个维修证明;找件破了的衣服发票2900,再拍张照片就要求赔偿,碰到这样的你开心就好。要不要他再说衣服口袋里还有20000块钱,被你撞没了?

硬碰瓷凑出18800的数额,判决给了他9300还不满足,保险公司当时按骗保送他进去过年就没这么多事了,归根结底还是没有严格执法造成的悲剧

家园 不是我在扯

是你在扯。我讨论问题不喜欢发散,没有时间扯这些有用没用的。

我在主贴就说了两件事。

一件是我认为案发初期的传言是真的。

一件是我认为我国在精神损失赔偿方面的立法和执法都比较滞后。

第二件事你认为我在扯淡,我也认为你在扯淡。而且我不想跟你继续浪费时间扯淡,所以先放下。

但是第一件事情属于真假判断,这个必须得扯清楚。否则你兴匆匆地来打脸,结果没打着,你不是白来了吗。

上我的原帖:

案发之初有传言是:党某无辜被撞(对方全责),索要18000元赔偿,保险公司愿意赔12000元,超出部分的赔偿需要通过法院来判,最后王法官判9000元。

分为3部分:

(1)党某无辜被撞(对方全责),索要18000元赔偿。

(2)保险公司愿意赔12000元,超出部分的赔偿需要通过法院来判。

(3)最后王法官判9000元。

第(3)部分你没有异议吧。

第(1)部分的后半句话,你有一个5000元赔偿的异议。那我表述再清晰一点,党某在案件诉求中向保险公司索要18000元赔偿。这样说你应该也没有异议了吧。

第(2)部分我确实没有实锤的证据。但是根据我跟保险公司打交道的经验,我认为应该有这样的一个跟保险公司协商的过程。而且这个12000元的数值,在我看来也是合理的,能解释不少事情。

下面来扯这个5000元的淡。首先,这个5000元肯定不是党某在向法院诉求中的数值,否则起诉书中的18000元不成了笑话了吗?

再看这个5000元的出处:

交警主持现场调解时,党志军要求对方赔偿5000元,双方未能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党志军遂到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

我认为这个对方是指的肇事方,不是保险公司。党某提出的这个诉求,是在不考虑后续治疗的情况下,拿到这个钱后就自认倒霉,不再继续追究。这个只是党某诉求的心理底线。也就是说党某认为在自己没有后续支出的情况下,无论公了私了,至少要拿到5000元的赔偿。所以这个5000元,与党某在案件诉求中向保险公司索要的18000元没有直接关系。跟我的表述也不矛盾。

在走正式保险流程之后,党某住院一定会产生相当多的费用。所以在“党志军遂到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后,党某的心理底线肯定要大于5000元。

最后是这个12000元,应该是党某破防的导火索。我猜测跟保险公司协商后,党某的心理底线是12000元。这是第(2)部分的内容,我承认没有直接的证据,这一部分你如果能拿出反驳我的证据,欢迎来打我的脸。

家园 共情?

唐河友,我有三句话,请你看看有没有道理或是否符合事实:

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3,“改开”以平国内外私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有的权重越来越大。

如果你认为123并非空话假话,那么,还写考虑一下是否抛弃“共情”这个卑微又卑鄙的企求。乞命,所以卑微;损法官利己,所以卑鄙。

这才哪跟哪?83严打据说枪毙了两万多,我是怀疑的,那几年公审我见的宣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打靶仔都怕不止10个了,全国共3000多个县吧?而我连自己县的都远远没看全。我当一个死刑犯背后1/3条人命,按全国两万多死刑犯,这就三万条命了。

现在才到哪呀?河里议论的,也就才两个基层法官加两个杀人者,2+2=4。而已。

@懒厨 兄,求助:文革10年因文革运动死了几个?

家园 我哪个地方写到“共情”这个词了

请你提示一下。你是指“同理心”吗?

按实践来看,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损失往往是大于赔付的,这还是按照相关国家规定和标准执行的结果。至于精神损失,我记得至今法律不支持。

我是说,如果你写的这段话为真,那么党某与王法官的悲剧还会继续出现。我只是不想说的那么直接。但是如果你认为死的还不够多,那我们的想法确实是两叉了。

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多,或者我只是在想打补丁的主意。既然你对如何打补丁不感兴趣,那我就不展开说了。

家园 一切疑点利益归被告所有

你们官僚体系不公开,一切一点利益自动归于党所有。党如果一天医院都没有住过,王佳佳的交通肇事判决就是完全错误的,需要更正。

在王佳俊的判决中,她已经认定住院了15天。现在你说党一天医院都没有住,需要拿出足够多的证据,在进一步证据出来之前,我采信党住了15天。

因为王佳佳不能什么都是错的,对她不公平。就连和稀泥都不会和,当什么法官?

家园 那咱们就继续辨别真相

第(2)部分我确实没有实锤的证据。但是根据我跟保险公司打交道的经验,我认为应该有这样的一个跟保险公司协商的过程。而且这个12000元的数值,在我看来也是合理的,能解释不少事情。

这段话你是一点依据都没有的,完全是猜测。咱们暂时按你的猜测来判断。

有没有党某跟保险公司协商的过程,根本就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从后面结果看,双方肯定是没协商妥,最后一拍两散才走上了法庭。到了法庭上,保险公司浪费了法务资源,自然是斤斤计较,原来协商时的退让就要变成寸步不让。

所以你脑补甚至相信有这个12000的数,一点意义也没有。

至于事发现场要5000被拒绝,就是因为电动车损损失轻微,人身外部看不出伤害,所以保险公司不同意。之所以说是保险公司不同意,是因为肇事方不会自己跟党某私了,这是人之常情,5000元已经超过一般车辆的保费了,正常人的思维也不会私了,必然是把党某的诉求转告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赔偿人身伤害补偿,必须要有相关的票据的,而不是你想象的党某直接说个数,同意了就给钱。这也能解释为何党某马上住院,因为保险公司告知他要有住院的治疗凭据才能给人身赔偿。

党某挂床29天后,办理了出院手续,找到保险公司,又虚构了皮衣损坏2900、电动车维修全损1800的票据,索要18800,但被保险公司拒绝了,所以双方走上法庭。这个是事实你不否认吧?

法庭上保险公司是不认可皮衣、电动车的损失赔偿的,也不认可其后14天的住院费用,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这个你否认吗?

事情发展到现在,跟党某有没有预期12000的赔偿有关系吗?

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是那个女法官,面对党某提交的证据,你会怎么判,你会不会支持党某的请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他18800元?

家园 除非你支持教员再来

否则一尊就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历史不开玩笑,它是自动按照最短路径进行的。

家园 了解一下这个法官的傲慢

党的诉求是赔偿治疗费和误工费一共13000(记忆可能有误,也可能是12000)。保险公司的理赔员说只能陪10000(这是他职责范围内的最大金额),党起诉多赔胜诉的话也可以(理赔员不用担责,反正是公司的钱)。但是,就怕但是,这个女法官判保险公司给党赔偿9000元,看清楚是9000,比理赔员给的还少,就是要告诉你屁民别来增加我的工作量,耽误我喂流浪猫(参见其同事说的她爱护流浪动物的描述)。

家园 你还真是杠精附体

现在你说党一天医院都没有住,需要拿出足够多的证据,在进一步证据出来之前,我采信党住了15天

你连基本的事实都不讲,就是闭着眼睛硬杠?

打败魔法的只有魔法,这是唐家山引用的党自己的供述。不知道你这么杠是哪来的底气。😜

点看全图

家园 这不就结了吗

看来你也没有实锤的证据来否定第(2)段。

我是按照我的常理推断,你也是按照你的常理推断。

那就再聚焦一下:按照正规保险流程,保险公司会在收到所有票据后,给出一个建议性的赔偿金额。这一点你有异议吗?

是你先回我的贴,那就先把我主贴里真假命题的分歧点搞清楚。

家园 这个是百度AI的答案

点看全图

我也不知道对不对。。。。。

家园 讲一个有点突破大家认知的东西

从2016年到2026年这十年,未来完全可以定性为:第二次“十年动乱”。只是第一次动乱,乱的是社会秩序,第二次乱的是社会整体意识还有心态,其间公序良俗败坏,女拳还有民粹崛起,都是附带效果。

而且两次动乱,都有一些不能碰的数字:

第一次有大跃进还有WG中非正常死亡的数据;

第二次包括22年底放开导致的超额死亡人数(普遍认为有2-300百万,前段时间看郑永年的一次访谈中不经意提了一嘴,有一百万),不管是多少,过百万是肯定的了。还有就是16年以后明显的出生人口下降,也不知能不能算作非正常人口损失。

现在看来,历史真的是在不断重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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