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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淘书记(二十四)宝剑、圆桌与圣杯(上) -- 履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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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淘书记(二十四)宝剑、圆桌与圣杯(上)

读完了马克吐温的小说《在亚瑟王朝廷里的康涅狄克州美国人》,俺才知道,原来英国除了有“罗宾汉和狮心查理”,还有关于“圆桌骑士和亚瑟王”的这么一部书哇。这部骑士小说《亚瑟王之死》,一下子吊起了俺的胃口,引起了俺的极大兴趣。

自打比利牛斯平原上的堂吉柯德大侠,带着他的骑驴侍从桑丘,在欧罗巴大陆上溜达这么一趟之后,原本兴盛的骑士文学衰败了。不管是《罗兰之歌》,还是《尼不龙根之歌》,通通被打进了冷宫。可是,这部也属于骑士文学的《亚瑟王之死》却没有被遗忘,它在社会上继续流传着,并于十九世纪渡过大西洋,风靡了整个美洲。

那么,这部托马斯•马洛礼爵士所作的《亚瑟王之死》被介绍到咱中国来没有,被翻译成了汉语没有?可曾出版过?谁读过?谁有这本书?能、能让俺也看看不?从打读完马克吐温的这本“美国人”,俺就开始了对这部《亚瑟王之死》的定向跟踪。俺从书市追到农村,从东北追到中原,几年时间一转眼过去了,俺已经从插队知青熬到了招工回城做教师。终于有一天,在一个朋友宿舍的书桌上,俺发现了这部《亚瑟王之死》的上册。

那年月,俺履虎尾以及俺的那几个狐朋狗友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到别人宿舍去玩,眼睛不老实,俩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在人家房间里四处乱找乱寻摸。打量寻摸的重点是床头和桌面。你们找什么呐?呵呵,俺们在看主人有书摆外边没有。要是有,并且是自己没读过的,呵呵,俺们就毫不客气地一把抓将过来——对不起了,这书俺已经借下了,等看完就还!

那天下午,俺去朋友宿舍找朋友帮忙办点事儿。在朋友的书桌上,俺发现了这本《亚瑟王之死》。俺按捺着心底涌起的一阵阵的兴奋,一把抓将过来。呵呵,是上册,书挺厚的分量不轻,大约有六百来页的样子,掐在手里沉甸甸的;封面封底基本完好,差不多八成新的样子;上册两个小号字印在书名下面,估计这部书是上下两册。俺本来是有别的事情要找朋友 办的,可是,什么事能比《亚瑟王之死》更重要啊!俺把《亚瑟王之死》夹在胳膊底下,从口袋里掏出了“黄金叶”,自己叼上一支,其余的连烟盒一起扔在他的桌子上,88——走人了。

读完之后怎么样呢?震撼啊,四个字——“余香满口”。这几天好几位网友在说什么“余香满口”,呵呵,依俺看啊,只有这部《亚瑟王之死》,读过之后才称得起余香满口这四个字。俺只觉得,英国的那些小说,那些作家们啊,除了拜伦和莎士比亚两位不算外,其他的什么雪莱呀,狄更斯呀,哈代呀,勃朗特姐妹呀,等等的,把他们全绑在一起,也抵不上《亚瑟王之死》一本牛,抵不上托马斯•马洛礼爵士一位牛。

这部《亚瑟王之死》共两册,俺用半天加一夜的功夫,读完了这本上册。俺把书捧在手中,心里是说不尽的爱惜。那个时候,有不少的人,借别人书读完后昧下来不还,死皮赖脸的跟原主耍赖。这样的人俺碰上了好几个,俺的几本好书,就是这样不明不白的丢失的。俺最痛恨借书不还,最讨厌这种缺德的人,本来绝对不干这种昧良心事的。可是,这一次,这本《亚瑟王之死》实在是太好了,完璧归赵还给人家,这比用刀子割肉还疼呢,俺实在是舍不得呀。所以,俺也学了一次“黑旋风”,“从来赌直,这一回呢,呵呵,权且不直一次”。可是,那本书朋友也是借来的,书的原主也催他啊。所以,朋友一连几次兴师动众,打上门来。俺呢,借口又被别人拿走了,赶紧递烟,赶紧敬酒。几招“如封似闭”“揽雀尾”,呵呵,居然被俺搪塞过去了。

读完了上册,俺又赶紧寻找下册。这本下册一找又是好几年。终于,俺考到了京师,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俺借到了《亚瑟王之死》的下册,这才圆了俺履虎尾的十年之梦。

小说《亚瑟王之死》完成于十五世纪后期,作者是托马斯·马洛礼爵士。这是一部关于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集大成之作。亚瑟王本是英国民间传说的传奇人物,传说中的亚瑟王,英明勇武,公正仁慈,是英国民间传说中最伟大的人物,并且还是耶稣之后世界历史上三个伟大人物中的最伟大的那一个。

小说既然以“亚瑟王之死”为名,故事就自然要以亚瑟王的事迹为主线。亚瑟的父亲叫做优瑟·班德拉冈,本来就是英国的一个国王。亚瑟出生不久,父亲优瑟王被敌人害死,魔法师魔灵救出了襁褓中的小亚瑟,把他寄养在一个贵族家做养子……

关于亚瑟王登上王位的经过,很有点像是中国传奇《说唐》中的程咬金探地穴,又有点像《说岳》中的四太子金兀术力举千斤铁龙。有一把宝剑,牢牢地插在教堂门前的石砧中,宝剑旁边石砧上还刻有一行字迹:“凡能从石上拔出此剑者,即为英格兰天命之王。”一个偶然的机遇,十五岁的亚瑟将宝剑拔出,于是,亚瑟被大主教加冕为王。

登基后,亚瑟王东征西讨,首先统一了英伦三岛。紧接着,亚瑟王又统率大军渡过英吉利海峡,征服了罗马帝国。在罗马城,教皇给亚瑟王抹膏加冕,亚瑟王晋身为罗马皇帝。西欧的广大领土都被亚瑟王占领,亚瑟王将这些土地分封给他的侍从和骑士们。

亚瑟王在魔灵的帮助下,娶了桂乃芬公主为王后,桂乃芬王后带来的嫁妆就是那张巨大的圆桌。这张圆桌能围坐一百五十名骑士,有了圆桌,忠义勇武的圆桌骑士们就一个个登场了,包括卡文英骑士,郎斯乐骑士,崔思痛骑士、高朗翰骑士、加莱士骑士、拉科特骑士等等。圆桌的含义是人与人的平等和互相之间没有差别,因此,坐到圆桌边的所有骑士,彼此平等,地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亚瑟王同圆桌骑士们也亲密无间,精诚协作,共同创立了伟大的王朝。

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亚瑟王统治的崩溃也是从内部分裂开始的。圆桌骑士中最英勇的那一位——湖上郎斯乐骑士,同万民景仰的桂乃芬王后,两人之间竟然产生了强烈的爱情,这在亚瑟王的统治内部引发了风暴。通奸、捉奸、打斗、凶杀,一场变乱之后,湖上郎斯乐骑士退回了法国自己的领地。亚瑟王和卡文英骑士紧追不舍,率领大军渡海讨伐。就在这时,在后方留守的莫俊德骑士背叛了亚瑟王,趁着亚瑟王和大批圆桌骑士不在国内,竟然宣布自立为王。亚瑟王得知消息,急匆匆从法国返回,来平定后方。最后的那场决战之后,亚瑟王与莫俊德骑士同归于尽……桂乃芬王后进修道院做了修女;郎斯乐骑士出了家,做了修士。从此后,英国开始由君士坦丁统治……

关键词(Tags): #托马斯•马洛礼爵士#《亚瑟王之死》#圆桌元宝推荐: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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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1

沙发花,现在抢个沙发不容易啊

1
家园 多谢基地兄

下,也已经差不多了,半小时后见。

家园 等,顶
家园 淘书记(二十四)宝剑、圆桌与圣杯(下)

除了众多的骑士之外,《亚瑟王之死》中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另类人物,名字叫做“魔灵”,就是马克·吐温非常讨厌的那位巫师“默林”。“魔灵”是一位魔法师和预言家,他是亚瑟王的忠实助手 。魔灵拥有强大的法力和预言能力,他过去曾经给亚瑟的父亲优瑟王以巨大的帮助。魔灵帮助亚瑟王得到那把神奇的“截钢剑”,帮助亚瑟王娶到桂乃芬王后,帮助亚瑟王得到那张巨大的圆桌。魔灵还给了亚瑟王不少的忠告和种种预言。

具有魔法和预言力的这位魔灵居然也是一个凡夫俗子,也具有正常人的七情六欲。魔灵爱上了一位名字叫做“怡妙”的湖中仙女,为了爱情,魔灵离开了亚瑟王,去追随自己的心中所爱。然而,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这位怡妙仙女并不爱魔灵,而且对魔灵又恨又怕。她逼迫魔灵立下誓言,不得将魔法用在湖中仙女怡妙自己身上。魔灵发了誓,怡妙仙女这才允许魔灵陪伴自己一起旅行。这位怡妙仙女一直想着怎样摆脱魔灵,她想啊想,这位终于想出了好办法。怡妙仙女请求魔灵给她表演在岩石中穿行的法术,等魔灵进入岩石后,这位怡妙仙女立即将岩石封锢起来,然后,用法术将那块岩石沉入到湖心地底下去。如此一来,魔灵就被这位名叫怡妙的湖中仙女永远地囚禁在湖底岩石中了……

《亚瑟王之死》中还穿插了寻找圣杯的故事。所谓圣杯,相传是耶稣同十二门徒进最后晚餐的时候所使用的酒杯。小说中叙述,纯金圣杯的最早出现,是在伯莱斯王的王宫里。当时,湖上郎斯乐骑士出门冒险,来到伯莱斯王的领地。伯莱斯王的公主伊兰爱上了郎斯乐骑士,伯莱斯王自己也欢迎最英勇的郎斯乐骑士的到来。当宾主都坐好了,准备共进晚餐的时候,奇迹出现了,只见一位美丽的少女,手持一盏金灿灿的圣杯,向坐在主席的伯莱斯王走了过来。看见圣杯出现,大家马上跪地。等众人祈祷完毕起身抬头看时,圣杯以及持杯的少女已经无影无踪了。

圆桌骑士们去寻找圣杯是这样开始的。在一次圆桌聚会时候,天突然阴沉了起来。在一阵电闪雷鸣之后,突然云层中透出了一缕阳光,纯金的圣杯在圆桌上方出现了。圣杯在半空中巡行了一圈,然后消失。圣杯的出现,给了所有的骑士一种前所未有的愉悦体验。于是,所有的骑士都发出誓言,要立即出外旅行,去寻到圣杯。亚瑟王和桂乃芬王后为此非常伤心,因为出访的骑士必然有所折损,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这么多高贵的骑士常伴在君王和王后的左右了。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找到圣杯,最英勇的湖上郎斯乐骑士也出发去寻找圣杯。但是,郎斯乐骑士的耳边不断的有声音在告诉他,你的罪孽深重,是无福一亲圣杯恩泽的。在所有的圆桌骑士中,只有一人能够寻找到圣杯,这就是最圣洁童贞的骑士高朗翰骑士。高朗翰骑士的父亲就是湖上郎斯乐骑士,母亲是伯莱斯王的依兰公主。

高朗翰骑士也同大家一起出发,外出去寻找圣杯。有一次,高朗翰骑士正坐在一个大厅里,突然,圣杯出现了,圣杯在半空中飞行一圈后,停了下来落在桌子上,高朗翰骑士因为自身的圣洁童贞而被圣杯选中。高朗翰骑士找到了圣杯,并用圣杯帮助了别人,留下许多的奇迹,当地的教士、骑士和全体人民一致推举高朗翰骑士做这里的国王。可是,高朗翰骑士醉心于神圣的幸福,不愿意停留在俗世,他不断地祈求上帝将他带走。于是,高朗翰骑士很快就去世了。在高朗翰骑士去世的同时,一只手从天上伸了下来,取走了圣杯。

《亚瑟王之死》完成于十五世纪后半叶,它上承中世纪的英雄史诗,下启《堂•吉诃德》问世的先兆,在文学史上占据着举足重轻的地位。《亚瑟王之死》的故事结构和咱们的《水浒传》颇有相近之处。小说中,英勇的骑士一个接一个的出场,冒险、决斗的情节场面惊险紧凑,扣人心弦。这些骑士的形象丰富饱满,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妙趣横生,读起来常令人忍俊不住,欲罢不能。

小说的作者是托马斯•马洛礼爵士,事迹不详。小说的中译者是黄素封先生,黄先生的中文翻译棒极了,兼顾了“信达雅”各方面。在人物名字的翻译上,黄先生除了注意音节外,还追求名字的内在含义。例如,湖上“郎斯乐”骑士名字的翻译,难道不比“兰开洛特”,或者是“朗斯洛”要强得多吗?再有,“崔思痛”骑士如果翻译成“崔斯坦”,你能把人物同他的命运结合起来吗?还有,翻译成“卡文英”骑士和“乌文英”骑士,岂不是比“高文”和“悠文”要恰当得多吗?黄先生在翻译这些名字时,选用的汉字都顾及了人物的性格、命运等特点,起到了加深读者记忆,令读者过目不忘的作用。

关键词(Tags): #魔灵#圣杯#高朗翰骑士#黄素封通宝推:并非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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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1
家园 真比狄更斯那老头写得还好看吗?呵呵,自己又少见了,花
家园 巫师“默林”,大多数中文翻译成:梅林

他可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Harry Potter》中那位校长得过很多勋章,其中有一枚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家园 这个魔灵在英国的名气也不小

是英国巫师和炼金术士的祖师爷呢,还在哈里波特里间接出场,也有翻译成梅林,默林的,英国人甚至用他命名了一种军用直升机.

家园 鱼兄,就譬如用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比较金庸的射雕三部曲
家园 魔灵居然这么出名啊,多谢鹏兄!
家园 这些就不知道了,那个电影上演时,

熙熙攘攘的,俺居然没有看——寒 —:(((

家园 上下齐花!

为啥没“中”呢?

家园 多谢莲兄
家园 俺觉得英国文学当中

除了虎老师提到的莎士比亚、拜伦之外,最有可读性的就是它的玄幻冒险故事。

《亚瑟王》算一个,《罗宾汉》算一个,《鲁宾逊》也勉强说得上。至于近来有什么好货色,俺的建议是去看看《指环王》,号称是西方文学当中的《西游记》。要是译本译得好,这部虚幻的东西之中可以读出沉重的历史感。

从狄更斯到哈代都是我从前作学生时的必读书目,结果活活把我对英国文学的兴趣给灭了。

对于人名的翻译,我还是和虎老师有些不同的看法。五四时期的翻译作品,包括严复等人的翻译,比较强调人名和作品的内容之间的联系,结果翻译出来的东西文雅倒是文雅,原来作品当中的异国味儿却淡了。有些专有人名的翻译还让人觉得有点好笑,例如将托尔斯泰译为陶师道,果戈理翻译成郭哥儿。在《铁流》里,主角的名字是郭如鹤,怎么看怎么让我想起《暴风骤雨》里的农会主席郭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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