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淘书记(四十九)求之不得 -- 履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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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当时的社会负责任,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世上矛盾的事情多不胜数。
也好,现在讲出来也好,总比藏在心里好。
不送花了。
就算是秦桧说“该争食吃”我也赞同;就算是岳飞说“该挨嘴巴”我也反对。
呵呵,这话是鲁迅说的,俺是开个小玩笑啊——
认真的说,俺如今已知天命,回首往事俺很后怕,但不后悔。俺顽固地认为:在60年的时候抢东西吃,此事违反道德,但不犯刑律,人有权要求填饱肚子;67年的时候偷书读,触犯刑律而不违背道德,人也有权要求给我书读。
生存的物质。但书籍不是关乎当时生死存亡的物质嘛。
67年的时候偷书读,触犯刑律而不违背道德,人也有权要求给我书读。
我的看法嘛:你触犯法律也违反道德观念,但不损害当时社会的公众和个人利益。关键是你成年后有没有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以补偿当年的小过失。坦白从宽,这二,三十年来,都干哪行?
偷东西我年少时也干过,但只是偷自家的。
虽然我不认为这句话处处适用,可在虎老师这里,一定是合适的.
说来也奇怪,看完了之后,反而有些许羡慕,羡慕那种惜书如命的感觉。幸运地没经历过那个时代,唯一和这种感觉稍靠点儿边的,大概是初中的时候借书给朋友,还回来时看着边边角角的破损,又实在没法给朋友发脾气。。。
虎老师也真是幸运,好歹过了这一关,要是当时事发了,还指不定碰到什么磨难呢。被逼到这份儿上,也真就是 无 可 奈 何 四个大字。
读到这篇文章,想起了卢梭。
皆为书也。年少轻狂,可以理解。
最让我耿耿于怀的是小学的时候,因为成绩太差,临近期考的时候,父亲把我所有的课外书全部收缴。自己费劲心思藏起来童话《铁头狼》被父亲发现,一怒之下,撕得粉碎。
我至今无法理解,身为大学教授的父亲会如此对待我心爱的书籍……
复 无可无不可.
复 万幸,侥幸——
只有样板戏的轮番轰炸,没有书籍的话确实是相当难熬的。
只是莫问怎样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