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浅说北宋东京人口的一条史料及考证 一 -- 毛锥子
1,“论证一个观点是否正确,我认为应该是看论据是否充分,逻辑是否有漏洞,这句话我完全赞同。”这句话我完全赞同,但是在这个帖子下,我曾经说过,“文明,何谓文明?文明是人类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总和。要讨论文明程度高低,首先要分门别类,次者要确定比较对象,最后综合到一起考察。这些个问题是几千字的帖子说清楚的么”,因为一句话,要展开论证需要大量工作。而我当时正在和别人吵架,所以我就偷懒,提了另一个简单方法,“还有一个简单办法,就是站在过去一些史学大师结论基础上”
在论证某个问题中,引证一些大师的话佐证自己的观点,这是一个很常用的论证方式,(当然如果任何问题论证中都只靠这种论证方式就是拾人牙慧了,此处为从权之意,我想我已经表达很清楚了)。我的这个提议得到了和我讨论的森林鹿女士的赞同,请注意,是她的赞同。当时你并未参加这个讨论,所以你现在认为这种论证方式不合己意那是你的问题。和我无关。我
2,既然你说了,“我完全无意质疑宫崎市定的宋代文明顶峰论”,那就不需要再讨论和这个问题无关的了。
3,邓先生当年文章如何,不好意思。我并没看过。也没有发言权。但在他出版《学术论文自选集》时对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是什么观点,我想我的引文已经很明显的说明白了。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如果你要阐述邓广铭后来的看法,首先应该做到的是不去歪曲邓的原意,你现在说“邓广铭自己都承认自己对均田制的观点有误,资料掌握得不全面,并在之后的文章修正了自己的观点”,并列举他是白纸黑字地写明了“纸上空文的均田法令”“在唐代是压根儿不曾实行过均田制度的”,然后得出个结论。我非常期待你把白纸黑字贴到这个贴下来,并告诉我文章来源。然后让我可以判断你是歪曲还是把握了了邓的原意。一句话,文责自负。在这个原则下,如果邓真的如你所说“虽然按照别人的意见修改了文章,但嘴上是绝对不肯承认自己错了”,那也是他的事,虽然我对邓先生抱有很大尊重,我非常乐意看到他脸上被挂几下。
3,我想您是不是搞错了一点。我在前贴《陈邓李宫四大家言论佐证顶峰说之考证,兼驳森林鹿》中已经明确说明了,在本段中,我明确提出了,“要论证我的话,有两个途径,...二,用一些史学大师(请大家注意这四个字)的结论佐证之...后一个途径的方法仅需我去“例证”。请大家注意这两种方法的不同...例证则比较简单,直接把一些史学大师的观点拿来即可。”
我在列举的王的论文中,已经明确标出,陈寅恪和邓广铭一样认为宋代时中华文明顶峰。至于陈是否真持有这个观点,而王怎么得知的,那是王曾瑜的问题。还是那句话,文责自负。如果你对王的话有质疑,你应该去找王,而不是我。我想我就不需要告诉你河南大学的方位了吧。王的论文发表在正规刊物,具有学术公信力,我采信。难道有什么不正常么?
5,“若毛兄确实有充分的论据证明陈先生文中的“文化”一词是指“文明”,
我觉得您真的很有意思,您从哪儿看出我毛锥子认为可以从陈先生文中得出“文化”一词是指“文明”的意思的?还让我找到充分的证据?萧女士,我觉得您应该先读懂我曾经说过的话的含义再来讨论问题。看在您说话非常有诚意的份上,我不介意再来粘贴一次我的原话,
陈寅恪,见图片五,,论文一。图片五,陈老谈论的和邓老图片三一样,文化问题。陈老说“文化造极于宋世,后渐衰微”。论文一,王增瑜先生明确指出,陈邓两家都认为宋代中国古文明的鼎盛期。所以认定陈寅恪赞同我的观点,当一点问题没有。
图片五,论文一都在上贴中贴着。
基本就这些。欢迎继续讨论。
再加上一点,我很赞同您,萧让女士对通史专家和断代史专家的评论。而我非常不赞同此前森林鹿女士对断代史专家的评论,因为这个这就是我耿耿于怀于”断代史专家“一词的原因。从你的回复中我看到你和森林鹿在此问题意见并不一致。那我就没有什么介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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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要那么紧张^_^ 4 萧让 字1091 2011-01-23 18:13:47
🙂“小人”和“外行”自有所指,当然不是指你 1 毛锥子 字4103 2011-01-23 21:20:45
🙂那就一笑而过吧。 3 萧让 字2525 2011-01-24 20:01:56
🙂萧女士,请你注意这几点
🙂你是来黑邓广铭的吧?一定是^_^ 1 萧让 字2214 2011-01-25 08:28:04
🙂萧女士,那我们只好白纸黑字见了。 1 毛锥子 字3010 2011-01-26 02:04:41
🙂你不知道我为何要让你上陈寅恪的全文? 3 萧让 字2758 2011-01-26 11:07:30
🙂萧让女士,还是再次敦请一次,给我白纸黑字 毛锥子 字3422 2011-01-26 19: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