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12左传中的卜筮 一 -- 桥上
成卦法
《易繫辞传上》曰:“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此二十字原误竄入下文,今据《汉书律历志》引移正)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当朞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此筮法之大略也。
筮人以椟盛蓍五十策,筮时仅用四十九策,即所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也。以四十九策演之如下:
一变,以四十九策演之如下:
一演将四十九策任意分为两部分,即所谓“分而为二以象两”也。
二演取此一部分挂其一策,即所谓“挂一以象三”也。
三演将挂余之策,每四策为一组数之,即所谓“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也。
四演数至最后,或余一策,或余二策,或余三策,或余四策,取而夹之指间,即所谓“归奇于扐以象闰”也。
五演取彼一部分,每四策为一组,数之,所谓“再揲之以四”也。
六演数至最后,或余一策,或余二策,或余三策,或余四策,取而夹之指间,所谓“再归奇于扐”也。
七演取指间所夹之策而挂之,所谓“再扐而后挂”者,包括五演、六演、七演而言也。
上一变毕,其结果有两种:
1. 余四十策。
2. 余四十四策。
二变,以一变所余之策演之如下:
八演如一演。
九演如二演。
十演如三演。
十一演如四演。
十二演如五演。
十三演如六演。
十四演如七演。
上二变毕,其结果有三种:
1. 余四十策。
2. 余三十六策。
3. 余三十二策。
三变,以二变所余之策演之如下:
十五演如一演。
十六演如二演。
十七演如三演。
十八演如四演。
十九演如五演。
二十演如六演。
二十一演如七演。
上三变毕,其结果有四种:
1. 余三十六策,九揲之数,是为九,是为老阳,是为可变之阳爻。
2. 余三十二策,八揲之数,是为八,是为少阴,是为不变之阴爻。
3. 余二十八策,七揲之数,是为七,是为少阳,是为不变之阳爻。
4. 余二十四策,六揲之数,是为六,是为老阴,是为可变之阴爻。
至此初爻成。所云“三变而成爻”也。阳爻画“ (一横长画,记为1)”,如其为老阳,则记一“九”字于画旁;如其为少阳,则记一“七”字于画旁。阴爻画“ (一横长画中间取去一小段而成的两横短画,记为0)”,如其为老阴,则记一“六”字于画旁;如其为少阴,则记一“八”字于画旁。“九”、“七”奇数为阳,“八”、“六”偶数为阴,所谓“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此佔其四。又“九”、“八”、“七”、“六”谓之四营。《易》以四营而成卦,又以四营而变卦,故曰“四营而成《易》”。《周易集解》引荀爽曰:“营者,谓七、八、九、六也。”是也。
二、三、四、五、上各爻皆依初爻之演法而得出。六爻俱得而卦成。每卦六爻,每爻三变,故十八变乃成一卦,即所谓“十有八变而成卦”也。
《周易》筮法,以 “七”、“八”为不变之爻,以“九”、“六”为宜变之爻者何也?盖筮法以四营象四时,则以“七”象春,以“九”象夏,以“八”象秋,以“六”象冬也。春时阳气渐壮,故象春之“七”为少阳。夏时阳气渐老,故象夏之“九”为老阳。秋时阴气渐壮,故象秋之“八”为少阴。冬时阴气渐老,故象冬之“六”为老阴。由春而夏,乃由阳而阳,时序虽改而阳气未变,故“七”为不变之阳爻焉。由夏而秋,乃由阳而阴,时序既改,阳气亦变,故“九”为宜变之阳爻焉。由秋而冬,乃由阴而阴,时序虽改而阴气未变,故“八”为不变之阴爻焉。由冬而春,乃由阴而阳,时序既改,阴气亦变,故“六”为宜变之阴爻焉。
《周易》筮法,以“七”象春,以“九”象夏,以“八”象秋,以“六”象冬者何也?盖《易》卦之基本观念,以奇数象阳,以偶数象阴,故一画之“ (1)”为阳爻,两画之“ (0)”为阴爻,所谓“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正因天为阳,故以奇数象之,地为阴,故以偶数象之耳。四营之数,“七”、“九”为奇数,“八”、“六”为偶数。四时之序,春夏阳气当令,秋冬阴气当令,故筮法以“七”、“九”象春夏,“八”、“六”象秋冬也。由春而夏,其气温逐渐上升,植物逐渐滋长,故以“七”象春,以“九”象夏。由“七”而“九”,其数字正上升焉。由夏而秋,由秋而冬,其气温逐渐下降,植物逐渐衰落,故以“八”象秋,以“六”象冬。由“九”而“八”,由“八”而“六”,其数字正下降焉。再由冬而春,其气温又转而上升,植物又转而滋长,故以“六”象冬,以“七”象春。由“六”而“七”,其数亦正上升焉。由此可见,四营数字之长消循环,乃与四时气温之长消循环及植物生命之长消循环相配合,然则筮法之以“七”象春,以“九”象夏,“八”象秋,以“六”象冬,固非随意安排也。
《周易古经今注》 高亨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0 《卷首》 ( p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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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亨先生《周易古经今注》第七篇 周易筮法新考 三、 1 桥上 字14589 2012-04-19 07:17:38
🙂妙啊,艮之八 1 东学西读岛主 字60 2018-10-07 04:45:36
🙂高亨先生《周易古经今注》第七篇 周易筮法新考 二、 1 桥上 字7385 2012-04-19 07:16:52
🙂高亨先生《周易古经今注》第七篇 周易筮法新考 一、
🙂贴图 桥上 字345 2013-03-04 10:20:27
🙂高亨先生《周易古经今注》第一篇《周易琐语》四、 2 桥上 字4347 2012-04-19 07: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