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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以经济学观点试析两岸文革差异兼小议(上) -- 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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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公权(力)用不着保护,

                                      公权和公共利益,莫不是都带个公字就是一回事了?

                                      公权(力)得以实施是因为背后有强大的国家机器,从军队、警察到监狱都在执行公权力,用不着再有别人来保护。。。

                                      但社会公共利益背后未必有,比如修在河滩里的房子,来洪水了如果不拆可能导致河边的居民区被冲毁,但是这个时候,河边居民区的居民的利益未必会有人来主动保护的。。。

                                      再说英国法,英国的法律体系大体上可以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其中衡平法中有一个原则是禁止权利滥用,即任何权利都是边界的,言外之意,如果私权利侵犯了公共利益,一样要受到限制,而衡平法在适用中是优于普通法的。。。不知道您讲的英国法没有发展出这个原则从何而来。。。

                                      法律当然不是线性发展的,多数时候法律都落后于时代,但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从沈家本修法到《六法全书》,哪个都不落后于时代,结果又如何?强如王宠惠,用英文翻译德国民法典,回到民国那个社会里,一样只能变得贪腐无用。。。反倒是70年代以降,中国在不断制造和清理一坨又一坨烂条文的过程中越来越强大。。。

              • 家园 嘿嘿

                想起以前看到过一篇报道说是香港有座楼宇就9户人家,8户同意拆迁,1户不同意,达不到90%,就在那耗着。。。

              • 家园 美国法院这些年的判例已经开始以公共利益作为拆迁的判决依据

                也就是说,如果这次拆迁可以切实地给社区带来重大的利益,比如增加就业,提供跟好的社区服务等等,那么法院可以依照判例判决住宅的拥有者必须搬迁。

              • 家园 拆迁这块,中国民怨沸腾程度仅次于城管吧

                自焚、杀人、钉子户等等,时时在网络上出现,此拆迁与粗暴的计划生育政策、恶劣的城管制度,足可并称TG执政能力“三面镜子”,每一个卷入其中的生命,哭诉着TG基层的无能和背叛。说轻点这就是TG躯体上的一个个脓疮,说重点,就是一个恶瘤,随时会转化为致命的癌症。

                • 家园 拆迁本身没有错,错的是补偿太低,房价太高
                  • 家园 其实不完全是补偿太低

                    上海这个地方,其实补偿不能算低了,关键是老百姓看到钉子户能拿更多,而支持zf的都是拿的最少的,哪谁还支持zf?大家都想做钉子户了。

                    不患寡,而患不均。

                    所以现在上海就说了,预签约,到了一定比例,大家按照这个合同拆。没有比例,就不拆了,三年内不动了。其实也就是变相的让老百姓 自己解决钉子户。

                  • 家园 这是镜子,你可以做的更好,可以达到胡所希望的“和谐”

                    拆迁当然没错,计划生育、城管政策都没错,大方向都应该这样的干。

                    但他反应了TG对地方基层力量管制水平的放映,累累血迹显示着矛盾的尖锐和冲突的激烈。

                    我也说过链接出处

                    但拆迁,如果从公共利益层次,或者说一百户人家中99家都同意,就剩一家,那这一家的权利和合法财产如何保障,就需要立法予以规定,如采用大数、少数服从多数并考虑少数所关注的利益,并有司法机关判断,我想这应该是拆迁等应该走的一条路子。

                    所以拆迁法规现在征询国民意见,就是为了改变这一弊病。

                    对于钉子户,政委也说了

                    英美法律规定:一处物业如果90%的物业所有权人决定拆迁,拥有10%产权的人即使反对也无法拒绝法院强制拆迁令。
                    链接出处

                    国内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外链出处

                    但马上也有“专家”说了:不能以大多数的意见决定少数人的福利。

                    呵呵,这也算不同意见吧,考虑到全球的言论自由程度,感觉中国真的除了某些政治方面比较忌讳外,应该是最自由开放的国度了。

                    当然,还要考虑这许多的“跨省追捕”阴影。

          • 家园 《物权法》明文保护的是合法财产

            乖乖,这个狠的,一本护照不保险,估计要搞个十七八本的。

        • 家园 立法使其合法花?
    • 家园 台湾的问题绝对不是什么经济学问题

      而是一个纯粹的民粹主义政治心理学问题。特别是这种玻璃鱼缸里的民粹主义在大国对抗格局下的畸形发酵。

      如果从经济学角度来说,作为一个已经工业化的社会的台湾,实在没有必要再去倒清算什么土地和农业财富。现在闹台独闹得最凶的台南中下阶层,也不是指望能够从“台独”中得到什么经济利益,而纯粹是被他们的政治领袖裹胁和操纵了。

      理解台独问题,关键要理解的是那种“悲情”。不管他是多么的虚假,多么的矫柔造作,但是有人的确相信它,还有人从中渔利。这就是事实。

      • 家园 宁可饿肚子也要支持阿扁么
        • 家园 和利比里亚的泰勒总统有的一拼

          这个村长最有发言权了。

          所以就不要妄言台湾所谓的“民主”了。

          台湾的民主选举,中国还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湖南台举办的超女快男选秀,当然虽然国内其他电视台也都这样做过了,曾经这超女现象为国内外广大JY所赏识,不惜身价为之歌而鼓与欢。

          但超女快男选票中,所出现的种种金钱、悲情、作秀、拉票之类的手段不亚于正规选举。

          这也大概就是JY所欣赏和认同的民主选举吧。

          感谢湖南台,让中国的老百姓从中进行了一场民主的科普与演练,其中出现的问题和弊端,也必将为中国广大的老百姓所认识,所切实感受。

      • 家园 说实话,很难理解“悲情”。是穷阿姨的那种?
    • 家园 (下)之二

      (下)之二

      有土斯有财。这是中国人的一句老话,但是很朴素的说明了土地与财富之间的关系。有人在这句之上在这个信息与知识的时代衍生出新的一种观念:时间就是金钱,知识就是财富。但是无论时代怎么变化,土地作为财富的源泉,土地所有制度作为国家制度与社会制度的根基的基础性地位却始终没有改变过。

      在一次关于土地所有权的法律问题的讨论中,我们无意中涉及了本文所说的 两岸文革与土改关系的问题。一个朋友问我,如果按照这样的推导,既然可以得出大陆文革与台湾文革都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事情,那么在今天中国大陆经济改革走到关键时期的微妙时刻,一旦所谓既得利益集团上台尤其是那些在国有经济转型时期攫取大量暴利尤其是在土地之上获取非常利润的群体上台后会不会再来一次文革,又再延伸出一个话题,如果说是这些群体的对立势力上台中国会不会对他们进行清算导致又一次文革的出现,对此他很担忧。对于他的担忧,我的观点是大可不必。理由如下:

      1. 大陆文革清算的是以封建土地所有制度为主体的旧有地主阶级以及本质上依附这些旧地主阶级之上的以49年前国民党政府为代表官僚资产阶级。大陆文革破坏的是,建立在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度之上的价值体系、等级体系和服务于此伦理体系以及各种衍生的社会风俗。而这个本质,是为建立社会服务于大生产方式的社会组织体系用非和平的方式铺平道路。直接点说就是:一次大大的暴力后方得建立公正与秩序。如果还不能理解的话,用大实话说就是:彻底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与土地所有权攫取的正当性与合理性问题。尤其是对于后者来说,土地所有权获取合理性与合法性不可能通过实质占有当然获得,那需要一整套服务于相关土地所有制度之下价值体系、伦理体系以及利益关联来配套方得以确立。再要多说的话,无非斩草要除根罢了,反观台湾今天的乱局,老蒋当年能在狠点,哪里有今天的台湾文革。所以,离开大陆多少年后的黄仁宇先生感慨:毛泽东不过是历史的工具。

      2. 今天的大陆,在改革之后因为市场化改革尤其是在教育、医疗与住房三大改革之后,产生了所谓既得利益者与利益受损害者之间的对立。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无论今天对立的哪一派,本质上都是当年土改甚至是文革的直接受益者。无论他们主张的权益如何,那都是建立在土改之后新的社会化大生产体系下的权益,都是建立在对旧有土地所有权制度下各种权力与权益的剥夺之上的。尽管今天的不同利益的斗争本质上都还属于,建立在产业革命之后的社会化大生产组织体系之上的不同的社会组织与社会分配模式之争。但是,这样的争端甚至是斗争都不会触及服务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土地所有制度这个基础架构。换句话表达就是,无论是社会主义制度还是社会主义制度,都在建立社会化大生产的同时对土地所有制做了提高土地流转性方面的制度安排,而土地的高流转性不仅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社会财富不断重新组织与分配及再分配的基础,更是社会化大生产方式的基础保障。那种斗争对与建立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度上的一整个社会体系的斗争有本质的区别,因为那不涉及整个社会的基本价值基础。用一句话来说明的话就是,只要建立在工业化社会化大生产模式的社会基础不被动摇,30年前那种文革不会再出现中国大陆。不仅时势如此,大环境大前提都不一样了,想斗也斗不出所以然了。

      其实写到这里,我还算是送了口气,起码现在还没有谁和我清算之类,稍微放下了点心。于是就斗胆放肆多说几句文革这个很敏感的话题。在网络上,在河里只要是涉及文革与老毛无疑是泾渭分明的。我这里说的仅仅表达的是个人观点,既然要说就说个明白,这次不再用习惯的表述方式来说明吧。我自己先学的经济,现在又在修法律。于是思考问题就难免多了经济学与法学方面的影响:没有多少感性。经济学本质是逐利的,法律本质是权力与义务。所以我通篇文字无非是,利益决定论,而所有权则是利益的基础。我眼中的文革,就是一种新生新生社会生产形式与与新生社会组织形式对于旧有新生社会生产形式与社会生产组织形式的整个体系的彻底摧毁与颠覆。理由不过是为了保证新生社会生产形式的利益,为的是彻底确立新生社会组织形式牢固统治基础时其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其过程无疑是暴力的,甚至是血腥的。可是顶着骂我也要说,之比中外类似的过程,对比成功的那些国家中国的这个过程是血腥程度最小的。

      我之所以这里写,不是象声称与我绝交的那位河友说的是为文革翻案。说实际,我学经济也学法律,无论从经济学观点还是法学观点,为文革翻案没有意义。我之所以写,不过是在整理自己的一些思路,在思考今天这个在微妙的关口之中,在风口浪尖之上的中国何去何从。是为一些问题的做一些基础的判断,关于基本价值的判断,关于基本矛盾的判断,关于利益基础的判断。在我看,如果这些判断最不好,或者出现了偏差,那么我们之后有再好的机遇,有再丰富与娴熟的技能,有再多的追随者,结果必然是违背初衷的。而且在这个时候,我们不能不去选不能不去向前每一步,甚至是再以奔跑的速度去做选择去在前进里摸索每一步,而且还不能出错,因为我们是追赶者我们不努力向前跑,我们不仅仅会落后,我们甚至会从此消失或者说被开除球籍吧。曾经与朋友就过去今天的还有未来的话题讨论争论甚至是争吵,当我激动的与愤怒的时候,他的话让我开始冷静的思考起来。他说,不管做什么我们首先要活下去。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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