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大陆的自由主义者做了些什么? -- 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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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花谢。

        徐友渔在其文章结尾提到,当自由主义成为一个平台后,它就会引退。我想这比较类似你在另一个帖子里的描写。只是目前的社会状况还没有到这一步,所以它也就难以避免地成为了一股政治力量。

        我原来对刘晓波的态度是矛盾的。但自从他为因上海反日游行而被拘押的汤晔发声后,我对他自由主义者的立场就没有什么怀疑了。

        再次感谢你的关注。

        • 家园 政客还是不要谈什么自由主义者

          1988年11月,刘晓波在香港接受《解放月报》记者专访:在甚么条件下中国才有可能实现一个真正的历史变革?

          刘晓波答道:「三百年殖民地。香港一百年殖民地变成今天这样,中国那样大,当然需要三百年殖民,才会变成今天香港这样。三百年够不够,我还有怀疑...我无所谓爱国、叛国,你要说我叛国,我就叛国!就承认自己是挖祖坟的不孝子孙,且以此为荣。」

          即使是最近的暴乱,他也同样与CNN和BBC保持着高度的一至,他的忠诚是殖民地官员对主子的忠诚,他是要用全体中国人民的自由换取他个人利益的自由。如果这也算自由主义者的典范,自由主义者确实没什么好夸耀的了。

        • 家园 这个刘晓波

          最近写了一篇《迎风而立的王千源》。非常恶心。我看比那焦国标好不到哪里去。

          • 家园 在网上搜了一下刘的这篇文章,看得我真是难受,我现在总算知道文人的

            利害了,就是正的反的都可以说出道理来

        • 家园 赞同。

          当自由主义成为一个平台后,它就会引退

          所以在西方,在实现以法律为基石的民主制度后,切实保障政府权力不能随意侵犯个人权利后,自由主义就不再是一个话题了。每个人都认可这个价值观,所以每个人的权利都可以得到保障。所谓,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

          • 家园 底线也是不能超过的。

            你发表纳粹言论,判国言论等等,就别指望再享受什么了。

            • 家园 你错了,即使违法,你依然拥有你的人权。

              纳粹言论也并非在每个国家都违法的,在德国违法,在美国(不是所有州)就不一定违法。而且,即使违法,你还有你的权利;你会因为偷超市的东西而被判死刑吗?你虽然偷了东西被抓到,可是你还享有你的生命权。

              • 家园 法律与人权是两个系统的东西

                法律的作用就是部分或者完全的剥夺人权。至于如果你要讨论剥夺与否剥夺程度的标准,谁具备剥夺资格,如何剥夺之,可以参考各国的宪法。

                如果违法前后人权不变,不知道死刑算怎么回事?

                • 家园 死刑剥夺生命权,但是依然保留人权的其他部分。

                  处死之前,犯人依然不受恐吓侮辱和歧视等等。死刑也是一直处于争议当中,而且也蔓延到了国内。

                  你讲得有道理;我的话里的确有漏洞;但其实你明白我的主要意思。

                  • 家园 可见这是昏话了

                    死刑存非的争议与“死刑剥夺人的生命权”这一存在无关。您要是明白这个道理,就不该将两码事混在一起谈。

                    剥夺了生命权后,能不能称为“人”?——这是谈论人权的先提条件。尸体所受待遇,更多的是在风俗之层面讨论,若说“剥夺生命权,但是依然保留人权的其他部分”则可见足下对人权之认识甚为肤浅,且不说尸骸的地位争议尚在,此观点之荒谬自不待言。

                    足下之意,我只能从字面理解,主要意思与否,我不敢诛心。

                    • 家园 不好意思,我肤浅。

                      死刑的本质不是“剥夺生命权”吗?而生命权的特点不就是剥夺后不可再赋予吗?

                      • 家园 问题在于

                        生命权是一切人权的基础,或者说,生命权是最大和最基本的人权,其他人的权利的实现,需要以此为基础——那么,不存在“死刑剥夺生命权,但是依然保留人权的其他部分”。

                        在这样违法可被剥夺生命权(此后是不是具备人权意义上的“人”的条件都要两说了)的前提下(当然您可以推翻之),您如何解释你的“即使违法,你依然拥有你的人权”?

                        • 家园 即使你违法,你还享有人权中不被剥夺的那部分。

                          这么说可以了吧。即使被判死刑,在处死之前,犯人依然拥有不受恐吓侮辱和歧视的权利。至于废除死刑和人权的关系,google一下,到处可见,外链出处

                          回到王千源的问题上,她被确认违法了吗?那么谁有权利去对她进行恐吓侮辱和歧视呢?

                          • 家园 您既然改口,我不再纠缠于文字。

                            关于王mm,恕我寡闻,我并不关心她的事情。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恐吓侮辱和歧视”的事情,我回答您的问题前,需要明确一下这些事情

                            k$的问题在于,她很明确的支持Free Tibet,这两个词在这个语境里明显是西藏独立的意思(她不承认,不知道是装傻还是真傻)。所以她这样做属于叛国行为,这损害了其他中国人的利益,等于帮助别人去每个中国人家里抢钱(成不成功另说)。

                            所以谁有权利,应该很清楚了吧。

                            契约不等于法律,您要是问违法的事情,我可没办法回答你,法律是您自己提出来的,我提出的是“契约”不在这个层面,我也不知道您的对话基础是什么而且我也不想去站在您的基础上和您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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