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讨论】好政策与坏政策 -- 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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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15年的时间确实对不上

                                                    16年工程才验收。

                                                    15年小强就算批评了武汉,也不可能知道工程的事。

                                                    你引的海外媒体,差了一年时间。

                                        • 家园 管人的权力在会斗的人手上

                                          方平说得好,组织任命你,就是授权你展开斗争,

                                          和上级斗,和同僚斗,和下级斗,在斗争中维护、

                                          巩固、扩大权力了。至于你斗赢了还是斗输了,

                                          那就是你自己斗争艺术的问题了。你斗赢了,自然

                                          会有人来歌功颂德拍马屁,大家听你管;斗输了,

                                          各种屎盆子分分钟扣你头上,谁也不听你的。

                                          我承认方平说的符合当今国内官场现实。虽然我很不喜欢

                                          这个现实。

                                          通宝推:报以琼琚,
                                          • 家园 你这倒像“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歪曲

                                            大家都知道毛主席当年说的是“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 。结果被有心人微加改动,只去掉一个字,就变成了毛主席醉心于“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那味道就不对了。你对方平网友原话的扭曲,似有异曲同工之妙。

                                            通宝推:方平,寒冷未必在冬天,
                                          • 家园 介个

                                            难道老外搞政治都不斗争的?

                                            就拿川普大统领来说吧,抗疫之前的表现,在美利坚历任总统中算得上优秀吧?结果被民主党作弊搞下去,更离谱的是被社交媒体“噤声”,堂堂灯塔国的总统连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权力都保不住。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斗争,美国人的《纸牌屋》,不也是斗来斗去?换句话说,一尊要不是抗疫成功,恐怕现在也是川普的下场吧?

                                            • 介个
                                              家园 你对美国的言论自由有误解

                                              美国的第一宪法修正案是针对政府的,禁止政府禁锢人民的言论自由。但是非政府组织或机构不在第一修正案的管辖范围内。所以,公司或平台,只要不是政府办的,想噤声就噤声,也可以种种理由限制员工的言论自由。

                                              • 家园 这只是其一

                                                1.奥巴马时代,利用各种方法支持硅谷的大企业,包括资金的,政策的,FAANG这些都在奥巴马时代吃到了巨大的红利,获得长足的发展,成为业内的顶梁柱,因此说它们与政府毫无关系是牵强的。事实上有理由认为这些媒体已经被DS控制。

                                                2.这些企业涉嫌垄断,而控制垄断是政府的责任。

                                                3.从扎克伯格出席听证会被质询是否涉嫌干预大选,说明美国政界默认这些媒体已经具有了影响公权力的能力甚至部分掌握了公权力。正如网络一篇文章所说:

                                                但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推特的社会功能早已超出一般认可的普通媒体范畴,它在社会影响力和引导意识形态发展及改变社会舆论与民意上具有巨大作用,这种作用在前网络时代是属于政府的权力。因此,作为私人资本控制的企业,实际上在分享政府或国家的权力。

                                                但问题是,现有的法律体系和理论还没能在具有如此巨大影响力和作用的私人公司——背后是私人资本——和国家的权力间做出明确分际。

                                                因此,非要简要总结的话,从现有法律和理论出发,推特禁言特朗普不是言论自由的失败,但从实际功效而言,它损害了言论自由,这是一种不基于个人身份、价值观和宗教信仰差异所具有的普遍的自我表达的权利。

                                                4.所以,这里的重点不是川普是否被损害了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而是现有宪法已经无法规约复杂的政治局面,无法适应新型的政治格局。范式已经变了。

                                                • 家园 嗯,那你还是不用川普做例子为好

                                                  然而,你所引用的文字:

                                                  “推特的社会功能早已超出一般认可的普通媒体范畴,它在社会影响力和引导意识形态发展及改变社会舆论与民意上具有巨大作用,这种作用在前网络时代是属于政府的权力。”

                                                  这还是在误导吧?在前网络时代,就是九十年代以前,美国的社会舆论平台是平面媒体和广播电视,除了公共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没有一家是“属于政府的权力”,这应该是常识吧。不知这段文字的事实依据从何而来?

                                                  其实,完全可以举别的例子来论述美国宪法不合时宜,在观察者网的范勇鹏对美国政体的本质和弊端就做过一系列很好的论述,可以借鉴一下。

                                                  • 家园 我想那篇文章作者主要的意思是

                                                    广播电视虽然可以体现民意,但基本还属于精英向平民进行宣贯的渠道,属于单向输出。

                                                    而新时期社交媒体最重要的是具有了社交属性,加上流量的集中化趋势和赢家通吃法则,这些新媒体都带有公共空间的性质,相当于把真实空间的功能放到了网上。进一步说,网络空间所依托的平台也许是私人搭建的,但网络空间本身相当于公共场合,因此这里私人的言论自由也应该是被保护的。

                                                    举川普的例子是因为,如果堂堂最强国总统的言论自由都得不到保护,那么普通人就更没有力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而且这不是被一家禁言,而是被所有影响最大的网络媒体同时”封杀“,相当于”社死“,这要说对言论自由没有伤害恐怕是难以令人信服的。法律的精神应该首先是保护普通人的言论自由权利,至于方式方法那是第二位的事情。

                                                    • 家园 可是,这是你所理解的保护言论自由

                                                      并不是美国宪法的精神。美国宪法的主旨是制约政府,而对资本和对利益集团(用所谓人民来指代)是放手让它们去博弈的。老兄你说的都是你心目中的状况,可是,我们讨论的是现实中的美国。

                                                      • 家园 不作为也是伤害

                                                        相当于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定律:

                                                        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也不得坐视人类受到伤害。

                                                        我之前转载的帖子里,已经包含了美国人对宪法的理解。

                                                        1892年,凯特·梅森·罗兰德写的《乔治·梅森生平》出版,书中重印了她的祖父弗吉尼亚代表梅森制宪会议期间的笔记和备忘录的一部分。现代宪法学认为,宪法是一种社会契约:打算组织政府的人们,在从人民手中拿走治理人民的权力以前,首先要保证把哪些权利保留给人民,作为交换条件,使人民有避免、揭露、抵制、制止政府作恶的手段。世界上永远不会出现不犯错误、不生罪孽的政府。因此,评断一部宪法的好坏,人民的权利得到多少保障,是第一标准。这就是梅森的宪法观。联邦制宪会议不是一个得到人民授权的会议,……可是对于普通百姓,在制宪会议对民主的一片挞伐声中,就很少顾及,甚至排斥。梅森始终坚持民主是政府的基础。当年,梅森是弗吉尼亚宪法中民权宣言的起草人。在制宪会议后期,梅森提出设立委员会,制定人民权利条款,被会议否定。梅森的回答是:一、指责宪法最后定稿授予总统权力太多太重,有君主制的倾向;给予人民的权利太少,不像共和制的宪法,拒绝签名。二、会后,向全社会公布自己的不同意见,在弗吉尼亚讨论批准联邦宪法的大会上,以增加民权条款为批准前提,不少邦起而效法。联邦宪法由此而增加前十条修正案,梅森可以说是公民权利条款之父。

                                                        不要把美国的一切都当成是对立的。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很多国家制定宪法时都参考了美国宪法。

                                                      • 家园 美国宪法的主旨应该是保护人民的利益

                                                        抑制政府仅仅是保护人民的一种方式,现在政府的首脑都没有公开说话的权力,显然是有了问题。

                                            • 介个
                                              家园 特朗普不能连任,根本原因还是大资本想换人

                                              他是科赫家族支持下上来的,但是最后那个家族都不鸟他了。

                                            • 介个
                                              家园 中美的权力结构和边界清晰度不一样

                                              美国当然也有权斗。但是中美的权力结构和边界清晰度是不一样的。总体而言,美国权力边界的清晰度比中国高得多。例如,在美国,州的权力和联邦的权力是分得很清楚的;而在联邦和州各自层面,三权也是分得很清楚的。遇到权力边界,大家查法律,看谁越权了。换言之,美国的权力分界基本是静态的、书面确定的。

                                              而中国的权力边界是很模糊的。我们不说大的,就说基层。基层常常出现的一个问题就是,“X长大还是书记大”。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理论上这俩是平级的,但是常常又互相挂对方的副职,还常常要一起开会用“领导班子集体”的名义下指示。那当这两个领导观点不一致的时候,下级支持谁、听谁的就成了一个问题。上下级之间也是。比如,按道理,上级X长是可以更改下级业务处长的决定的,处长不能说“这是我的业务,你只能签字同意”。但是你如果老更改,那下级处长就会不干活了,他事事请示上级X长,烦得X长最后再授权给他。所以,中国的权力分界,是模糊的,动态的,需要在一次次的博弈中不断调整。通俗地说,是斗出来的。讲好听点呢,就叫“磨合”。

                                              我以前一直没想清楚这个机理。直到方平说了,我才想明白。我觉得这是一个不逊色于“血酬定律”的成果。我打算管它叫“方平原理”,或者“方平-达雅原理”。就是政治不正确,不能公开发表。

                                              另外,我这里不涉及中美那个更优越。中国的情况太复杂,搞得好的和搞不好的例子都很多。

                                              • 家园 窃以为

                                                美国的法律对穷人来说是很明确的,但对资本来说,也是谁的资本多,谁说了算,要不,就不能称为资本主义了。只是给大家看的时候,好像是很清楚。那林肯为什么要打人家要独立的南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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