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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精神病的争论 -- 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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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此贴作者嘲弄别人,此风一长,河里公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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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您也是修脚的啊 [ 潘驴邓小闲 ] 于:2009-05-20 10:30:27

熟悉自己的工具,知道它杀不死人,而且随时都能抓出图片来,这种敬业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恩,正宗老店修脚刀,好,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话不错啊!

连这样的基本是非都不能理解,何况妄论修脚女的大是大非。

是不投草,孰不投草,河里面的投草专业户别再围观了,拿出行动来,把草投到该投的地方吧,请珍惜铁手付与你的权力,草不是文攻物斗的武器,草是维持河里秩序,维护河里尊严的标杆,不要因人投草,也不要因人不投草,更不要因受害人而决定投不投草。

无数双眼睛都在看着你呢 ... 不要犹豫了。

家园 怎么这么绕口啊?

试试朗读一下,不背过气去算你狠:

不要因人投草,也不要因人不投草,更要因受害人而决定投不投草

家园 少了个“不”字,加上了

如何?要不你帮着改改通顺些,我再登出去,看看能不能让你多得几颗草。

家园 我当助教时,倒是常教那帮傻老美学生改报告
家园 所以警方通报里就大耍文字游戏,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否认掉

邓女当时的紧迫情况,从而否认掉她是正当防卫,钉死她有故意杀人之嫌。

在前后三个通报里,把随手拿起改成拿出,把按改倒成推坐,这些在文字上动的手脚一一都落在大家的眼中。

以下引用专业律师对警方通报的分析

  本律师经过对巴东警方通报内容的分析,预测结果是故意杀人罪成立,立贴为证

  本帖子建立在:本人非常同情邓玉娇,憎恨邓贵大等三人。通过对警方通报内容的分析,感觉邓女的结果很不妙。故发出此文,警醒大家,前途很坎坷、艰难,希望我和你能持之以恒。

  声明:本帖的内容建立在警方通报的案件事实上,如果其后事实发生改变,帖子作废。

  由于网友并不都是曾经所学法律专业或在法律部门任职或精通法律,故本人只是通俗的从通报内容按发生顺序进行分析。

  事情的过程:

  (一)、前奏

  黄误认为邓是水疗服务员——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

  (二)从通报内容分析,与邓玉娇仅仅是因态度不好进行争吵,否定邓贵大具有强奸的故意。

  1、邓玉娇态度不好——黄跟进房间进行争吵。警方在此的叙述目的是将本案定调为“因琐事引发的命案”。结合邓玉娇携带抑郁药品,来说明其患有抑郁症,并因此导致没适当处理好与黄德智的行为。

  2、“邓贵大加入争吵”的情节,此时请注意:警方将邓贵大参与争吵的目的和前提限定为——邓玉娇拒绝黄德贵时的态度不好,邓贵大才与邓玉娇发生矛盾。因此就间接否定了邓贵大在其后的过程中具有强奸的故意和行为。

  (三)通报从客观方面论证了邓贵大没有实施强奸行为,其行为的暴力程度不明显,仅是“推坐”,但同时也指出了“用钱搧击邓玉娇”这种无耻和羞辱他人的行为。

  1、“邓贵大用钱搧击邓玉娇”的情节,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下面这句话:“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的表述。本律师分解:警方用两名服务员的劝解行为中断了此前邓贵大对邓玉娇的暴力和侮辱行为,从法律上讲,进一步降低了此后邓贵大实施的行为危险程度及对邓玉娇人身权利侵害的强度,实际上彻底否定了正当防卫。服务员的行为在本案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将邓贵大和黄德智的无耻、暴力行为与邓玉娇的正当行为隔离。

  2、在邓玉娇离开休息室时,邓贵大连续两次将其推坐在沙发上。本律师分解:警方经过前面的铺垫,再次对邓贵大侵害行为的性质和程度进行了减轻。此前的通报是“将邓玉娇按倒”,那么就意味着邓的人身权利遭到了严重侵害,结合“黄德智要求提供特殊服务”这个情节,邓玉娇可以判断为“邓贵大要强行发生性关系”,这时邓玉娇杀死对方就不构成犯罪。但“推坐”行为的效果只是禁止了“邓玉娇不得离开休息室”,加上前面的铺垫“邓玉娇态度不好”、“邓贵大加入争吵”等情节,来说明邓贵大“推坐”的目的在于和邓玉娇就服务态度进行理论,而非“推坐”后实施强奸。

  (四)、警方通过对邓玉娇行为的着力描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女侠故意杀人的画面。

  “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从警方的用语来看,本律师分解:这句话有三个词至关重要,①“遂”在这里的意思是“就”、“于是”,用来说明邓玉娇的行为是紧接着邓贵大的“推坐”行为,具有反击的意味,也就排除了成立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侵害正在进行和防卫的意图;②“起身”的意思是指“站起并离开原来的位置”,在这里用来说明邓玉娇的行为具有攻击性和主观上的侵害性;③“刺击”是指行为的方法,结合邓贵大伤亡的四个部位,这里主要说明邓玉娇的行为是主动的连续攻击,超出了防卫的限度,明显是杀死邓贵大,性质是故意杀人。

警方精心编写的通报能成立,除了证人的语言(同僚当然积极配合警方,可目击的服务员在电视上说的分明就跟通报不一样,是有利于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之一可得要是邓女是个精神病,她说的证词不起作用。

真开庭的话,这个大戏还有得唱。邓女一旦被判故意杀人罪成立,以精神病为由轻判,你看会对中国民众造成什么样的心理冲击。

面对官员的肆意侮辱和强迫,奋起反抗的那个叫精神病哟!不在沉默里爆发,就在沉默里死亡,看似是小地方个案,但却会成为官民之间无可挽回的裂痕,阶级矛盾进一步深化。

经历去年的众志成城,有多少人想到会面临今天这种局面?

家园 引述上海小赤佬的语录,转贴哦,....

记得阿拉小辰光,老师讲阿拉格点宁裁是“糖水里泡度”额,还讲旧社会是万恶的,穷人到处要受压迫,还用了格能额比喻:“天下乌鸦一般黑”“东山老虎要切宁,西山老虎啊要切宁”。当时幼小额心灵里充满了对“旧社会”的愤恨。

现在,“糖水里泡度”额我,伐晓得哪能,心里个格恨头嘶、格有气么地方出额挖涩,册那起来,婊子拉唔子!卵样额世道!!

http://shbbs.soufun.com/1210013546~-1~1464/73048431_73048431.htm

家园 故态复萌,又开始嘲弄了,要打击报复么

我当助教时,倒是常教那帮傻老美学生改报告 [ 潘驴邓小闲 ] 于:2009-05-20 16:22:10

这是不是有点象经常报道的在公共汽车上喊抓小偷的反被小偷围攻,难道手中握草的执法者们就这么冷漠的看着正义被邪恶战胜么?

家园 说法律我了解的不那么细,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官。

  很明显的是那位女工受到的侵犯还不足以用杀死对方来防卫。

  官员和富人同弱势群体一样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利,不能说他们有“原罪”就该罪加一等或N等,都罪该万死。

  我这不是因为他们“被骂两句”就看不下去,实际上已经不是简单的骂两句的程度了,我是怕西西河变成网络暴民的天地。实际上西西河已经开始有了这样的倾向,有不合某些人嗜好的不同意见者就会受到群起而攻之,(这不是说你,对那些人我懒得回复)。而且这个倾向已经很明显。这样下去西西河会变得与某些网站一样。

  你是河里的老鱼,应该也知道河里原先有个口号:“有容乃大”,(当然这个容要在不影响西西河生存的原则下),不知为什么不见了。

家园 只能说修脚刀不容易捅死人。

  只能说修脚刀不容易捅死人。

  修脚刀握在手里露出的长度很短,伤口不可能很深,在点上与水果刀大不相同。

  但修脚刀刃口非常锋利,能拉开不深但很长的口子,如果刚好在某处要害上结果就完全两样了。

  我有点奇怪的是,水果刀一般只在服务台或准备食物的地方有,修脚工对刀具也很爱护(俺曾经拿起修脚刀看看,修脚工不愿意),都会妥善保管,休息室里哪来的这些刀具。

家园 这点我比较同意。

这点我比较同意。

我偏向认为几个官员有性侵犯嫌疑,但是目前披露的资料来说可能只是到骚扰侵犯,应该还没到强奸上。

主要还是事实是如何的。如果邓有责任,那么就追究她的责任,而不是以所谓精神病来葫芦过去。但是如果判定是强奸,那么邓就无罪

家园 我个人不认为案发时房间内有没有其他人

我个人不认为案发时房间内有没有其他人这种事情还需要“侦查的深入”才能知道。

家园 我觉得那个案例就是有点判罚不当。

我觉得那个案例就是有点判罚不当。

盗窃分几种,小偷也是盗窃,入室盗窃这种很容易升级为抢劫伤人案件。特别是目前入室盗窃的窃贼多半带有武器的。

家园 这包括以前没说,现在说了。

  警方公布案情不可能面面俱到。

家园 你是不是想说是“强奸”?
家园 拜托,你这是在侮辱警方的专业水平好吧?

案发时房间内有没有其他人难道属于“可疏漏”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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