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写到那儿算那儿—说说白毛女 -- 烤面包的胖大叔
共产党的一套组织动员机制,实在是厉害。
包括像《白毛女》这样的戏剧,如果像孟悦那样,对其内容做深入分析的话,就会发现,它们的创作者和表演者们是如何努力地将在乡村历史、文化与政治、经济等等各种要素都纳入到自己想要表达的一套理念中来的。而他们的这些举动,说白了,就是教化。只不过这种教化是替代性,它们代替了乡村中以前被有意识“打倒”或者排除的教化手段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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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这样的啊.....
孟悦的白毛女研究是谈到白毛女时无法绕过的话题.我在后边会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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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有篇文章里说,曾听到有人创作出现瓶颈,就抱怨自己没生活.王小波就说你怎么可能没生活呢?只有死人才没有生活。我这里移用下王小波的话,陕甘宁边区文盲率高,但并不等于说这儿的人都没文化。只有死人才没文化。
陕北从历史上看就是华夏文明的发源地,而地理上看,处于中国东西部的接合带,是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交流最为密切的区域。由历史地理因素形成了当地特有的文化积淀。而民间意识形态的形成和传承是通过民间文艺,如地方戏曲,说唱艺术,民歌民谣。具体到陕北地区所特有的是,信天游,秦腔,秧歌等。其中秧歌的普及程度非常广,几乎各村都有规模不一的秧歌队。当地人在很小的时候就浸淫在秧歌的文化氛围中。
秧歌的起源有很多种说法,最早有学者认为“秧歌”是江南的“田歌”的变种,是农民在农耕之余男女对唱解乏的民间文艺,后来这种观点遭到了大多数研究者的反对。现在很多学者倾向认为,秧歌源于古代的祭祀仪式,比如说有人认为“秧歌”的“秧”通“阳”,秧歌即是阳歌。读到这类文章,我就想起读书时带我们校十三经的老师,他成天把高亨挂在嘴边,说,这家伙真偷懒,什么问题讲不通,就搞通假。
秧歌,或许起源于某种仪式化活动。这个结论我们姑且这么认定吧。但整个发展衍化的过程仍然面目不清,在敦煌研究中曾发现过夫妻戏的小戏剧本,研究者认为这可能就是唐代的歌舞戏“踏摇娘”,从剧本看和后世的秧歌剧有类似之处,这或许也能算是秧歌的渊源之一吧。而在秧歌发展成为民间文化后,带有很强的“反仪式化”倾向。巴赫金认为人有两种生活,一种是日常生活,严肃,紧蹙眉头,服从于严格的等级秩序,而另一种则是狂欢,自由自在的笑,对一切神圣事物的亵渎歪曲,充满不屑和猥亵。秧歌就带有这种强烈的狂欢仪式,全民参与,打破日常生活的清规戒律,当然,这里少不了群众比救国救民更喜闻乐见的主题:性。性在秧歌表演中是的地位和盐在烹饪的地位差不多的,口味有多重嘛,就看在什么地方了,比如说秧歌戏《锯大缸》风骚的王大姐和猥琐男箍漏的打情骂俏,当唱到“我是公羊你是母羊,母羊还要公羊配”的时候,男女演员都要做出羊交配的动作,动作越大胆,群众就越高兴。在原生态的秧歌戏里,如何把这类动作做好做像,也可算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了。
中共的文艺工作者敏感的注意到了当地民众对秧歌特有的喜好,如何把秧歌这种躁动狂热放纵的艺术形式,纳入到中共所推进的现代化进程中的文化秩序中,成了当时文艺工作者的一道课题,当时边区的报纸记载“延安的文化界几乎集中一切来干秧歌了。”应该说,这道题他们干得不错。其最大的成功之处,是将边区三种话语即政治/权力话语,知识分子话语,农民话语都融合到秧歌剧的创作中,这里居于主导地位的话语无疑是政治/权力话语,而农民的声音也有了一席之地。
只是从此之后,农民兄弟再想COSPLAY羊交配活动的话,扫黄打非办的同志就要闻风而动了。
接着花
----犀利,可是很多人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一叹。
《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巴巴地从国内背来的,他从《诗经》的情歌中读出了上古的性爱礼仪集会,很有意思啊(哎呀,脸红,我尽关注这个了,就没发现大/小传统之论.........)。我以前读《燕燕于飞》写过一个小故事,说:
少年和少女们抛开矜持,开始放歌互诉爱慕,在山林之间追逐拥抱。
就是因为受他的观点的影响,呵呵
土地问题是个大地雷,下引这篇文章的思路和你比较相似,但未敢如你那般激进,
随着市场经济在广大农村的渗透,村民小组这一传统的自治方式明显无法适应大市场的进入。因此,要创新机制,加快三农统筹协调发展,应以“取消村民小组,建立专业合作社协会、中介组织”为总体思路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集中居住以及农业产业化、规模化。
1、要引导建立乡村服务业。取消村民小组要面临的一个问题是:以前由村民小组提供的一些社会服务在新的体制下应由谁来提供?发展乡村服务业,引导农村社会事业迈向市场化,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以农村红白喜事为例,只要一个电话,家宴服务公司的老板带着所需的餐具、桌椅及厨师和服务人员按时来到家中服务,主人付出每桌的加工费后,原本十分繁琐的酒席准备工作就交给家宴服务公司。
2、要明晰土地产权。要取消村民小组,首先必须明确界定农村土地产权关系。按照现行的集体所有制安排,农村土地除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究竟如何理解这个“集体所有”,一直以来都是含混不清。正是这含混不清的关系,导致现实生活中,个体农民作为农地直接利益者的主体地位被排斥,在村民小组范围内平均分配土地承包权,村委会又很大程度上对土地有管理权。在整个利益链条中,村民小组的地位也似是而非,以至于土地流转利益被虚化,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市场化的发展要求。
因此,要取消村民小组,理顺由土地带来的利益关系,必须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主体或其代理人,从而保证农民的利益。而明晰土地产权,就是要打破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传统格局,将土地确定为村委会一级农民集体所有。一方面,有利于全村统一规划部署土地资源,避免村民小组条块分割,各占一山头的局面;另一方面,又可避免因乡镇一级农民集体所有而带来的过多行政力量介入土地管理的情况发生。
我建议彻底取消“村民小组”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长沙县的一个副县长,以他的位置能写出这篇文章。相当不错。另外,我的构想中,如果农民以自己承包地的使用权作为股权参股也是可以操作的一种方式,但只能过渡,不明确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农村问题还是得不到根本的解决。而他文章中提到的土地乡一级所有其实就是一种变通。
另外等买商品房的人,使用权限70年到期,特别一些商铺,写字楼50年使用权到期,政策会如何,很值得拭目以待。
关于白毛女的故事讲述有很多种说法:
在最早可能是个神仙故事,有个姑娘在大户人家当丫环,受不了主子的欺负,就逃进深山,后来机缘巧合,得道成仙。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当地山民敬之为神。这种传说呢自古就有,比如说在刘向的《列仙传》里就有“毛女”的传说,刘向笔下的毛女是秦宫女,避战乱入山,得遇仙人,服松叶而成仙。这个故事在《抱朴子》中也有类似的记载,而且增加了细节,比如说“毛女”的毛色是黑色。但成仙的途径则大体相同,服松叶松实。食品是仙凡分殊的关键,在《异苑》里记载汉末有个小黄门避兵山中,食松柏实(终于不吃松叶了……)后,不复知饥,且遍体生毛。后来被曹操发现并收养,重新吃饭,不久齿摇发白。
在唐宋时期毛女(男)的传说中,毛女基本上不具备什么神通,在《太平广记》里记载大历年间有个书生在山中遇见一个毛女,毛女遍体长满尺许绿毛,书生对毛女惊为天人,这位的眼光今人确实难以理解。就强辱后劫归,第二天一看,已经是个老妇人了。宋人笔下的毛女少了几分神仙色彩,多了些隐逸之气,如陈抟的《与毛女游》写道:“曾折松枝为宝栉,又编粟叶作罗糯。有时问着秦宫事,笑捻仙花望太虚。”
明清时期笔记小说中“毛女”的传说更多,只是毛女多了些神通,比如说刀枪不入之类,甚至用洋枪也不能对她们造成伤害。不过也有克制她们的办法,只要对着她们喊“修长城了修长城啊”。就能把她们吓跑,因为嘛,故老相传毛女为秦人,害怕秦法。而毛女的食品仍然是以松实为主,不过也增加了黄精,山药之类。这些故事起码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光吃松子就能刀枪不入,身轻如燕。副作用是会全身长毛,在清代“毛女”的毛发颜色,已经有白色的记载。
边区的毛女传说由来很久,版本众多,除了神仙版本,还有三角恋爱版本,这个版本周而复记述比较完整,说是有个姓黄的大户人家,父亲叫黄大德,儿子叫黄世仁,父子俩都对家里的丫环喜儿有想法。两人经常因此发生争端,在一次争端中,儿子失手杀了父亲。畏惧国法,就和母亲商量嫁祸给喜儿,喜儿畏祸,逃入深山。
另外还有版本是社会习俗引发的悲剧,喜儿是黄世仁的小老婆,常和大老婆争吵,喜儿怀孕后,黄世仁承诺只要生了男孩就把喜儿扶正。谁知道最后生了个女儿,喜儿就遭到黄世仁的冷落和大老婆的欺负,一气之下,逃入深山。
除了这些《知音》版的故事,最广为人知的就是贺敬之在回忆“白毛女”创作过程时写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我就不复述了。但需要指出的是,事实上这个故事是源于一篇小说,由林漫根据白毛女的民间传说创作的《白毛女人》,这也是毛女传说第一次进入现代文艺叙事。而在此之前,周扬在西北战地服务团视察工作时,也听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是由《白毛女》的第一任主创邵子南向周扬讲述。周扬听了后很感兴趣,当不同的文艺界人士向周扬多次讲述这个故事后,周扬敏锐的感觉到《白毛女》事实上可以有另一种讲述方式,即以阶级斗争为主题。于是他召集了鲁艺所有骨干力量,投入到《白毛女》的创作中,并决定以此为七大献礼。
有人说毛女之所以长毛是因为长期不吃盐的缘故。
不吃盐的话,全身会长毛吗?说实话,我不清楚。
不过既然写了贴子就要负责,如果有渴望成仙的同学不小心看了本人的帖子,我有必要提醒一句,成仙的双全之法就是:
吃——椒盐松子。
我记得不吃盐是头发变白的原因。
全方位高效能的动员能力是直接原因。
划清阶级阵线的土地改革、诉苦和三查三整的整军运动、以及楼主叙述的文艺方面的政策,都是有机体中的组成部分。
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是掌权的三要素,正好对应了中共的土改、建军、宣传。
争取明年成仙!
回头来给大家报告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