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究竟一个什么样的女性更能让人接受? -- 芷蘅
为了方便,也就写了个“你”。上个回帖中的第一个“你”指的不是真正的你。你在这件事上的帖子大多数我其实还来不及读,怎么敢乱说?
你先前引用了一位网友的举例类比,我回帖的意思只是想说,在我看来,这样的类比多少有些牵强。
然后你回帖就是:
“内心的推测,无论是为了谴责还是为了辩护,都没什么意义.事件的过程已经说明了一切.”
说实话,由于和讨论的上下文脱节,我不知道这两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在我看来,你先是举个例子好像想说明些什么,然后就来了句“事件的过程已经说明了一切”,已经把前面的逻辑抛开了。
现在你谈的道德判断的问题,我也赞成,但针对的又不是我本来的意思,我什么地方说了不允许或表现出了不尊重别人做的道德判断?我的意思至多是建立在慎重的逻辑和推断上的道德判断才能真正地使这样的判断具有价值。
从我的角度,只能觉得这个讨论过程中对立方基本上就是自己爱怎么来就怎么来。
一件错事发生了,当事人和旁人当然都有权做出他们认为合理的反应,甚至过激的言行在一定情况下也是他们的权利。但这样的权利终究是有个限度。
所以,我才针对我们的讨论说,“逻辑和推断还需慎重”。毕竟,我们如果确实想从错事中得到些积极的东西的话,那么一定程度上的理性还是需要的。
上面针对都只是我们这几个帖子的讨论,言语有冒犯地方的话望能有所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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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讨论的角度来看,使用类比只是为了让观点形象一些,但是再贴切的类比都很难保证显得不那么牵强。
就这一点而言,我和你应该是有共识的。
meokey的帖子里使用类比论证。
而你在讨论的时候,实际上也使用了一个类比论证。你同样假设了一个情境,那么就是你遇到这个情况会怎么做。这里有两点,一是你可能没遇到这样的情况,而面对这样情况的处理,是假设后的假设。二是你确实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但是你应该论证这两者之间几乎完全相同。
否则,你和meokey都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对当事人内心的揣测。
你认不认识当事人?我不知道。
meokey认不认识当事人?我也不知道。
这里,我假设你们都不认识他,假设错了话,我可以纠正。
那么,在这个假设的基础上,我自然会说,
对内心的推测,无论是为了谴责还是为了辩护,都没什么意义.
那么作为网友,我们讨论的出发点,只有一个那就是事实。
而事实很明确,就是:
蜀生在知道自己的贴图是黄图的情况下,当他可以删除黄图,而他却没有删除。
他为什么不删,谁知道呢?
而基于这个基本事实,河友对他的批评很容易理解。
不知道,这么说,你理解了吗?
但是,还是要指出一点,同一件事在不同的人看来必然存在不同的感受,如果有人觉得这件事没什么关系,同时觉得对蜀生的指责太过分了,他们自然有权利为蜀生辩护。
最后,从我个人的立场,这场风波中,从管理层的角度是有责任的,而且目前也看不到管理层的反思,而维稳的言论却很多。但是还应该就事论事。过多的揣度管理方的内心,这可以是别人的自由,但是我很难认同。
最后说下权利的限度,你的言论是:
言论是否过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你觉得过激,发言者并不觉得过激。这里的权利只要在河规,或者说在管理方容忍的范围内,都是自己的权利,我没法教别人应该充满激情还是学会温良恭俭让。但是这里确实存在限度,这个限度不是超越河友的一个客观的限度。而是存在你我之中,你觉得不满意,你就去反对,你的反对力量就是限度。
下边都引用你的话,值得注意的地方我标了红字
小偷 –---- C美眉事件的肇事者
偷灯管 --– 言语轻浮
QJ – ------上H图 (前者未遂,后者既成事实)
旁边寝室的人 –- 事件中帮助C美眉的人
背后指点的人 -- 无特指,请自我反省,但勿对号入座
关心同情的人 -- 无特指,请自我反省,但勿对号入座
如果肇事者=小偷,那么小偷偷东西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呢?
如果小偷是有意的,那么把肇事者比喻成小偷,和你下边的论点不符合
我是个好人。我帮你顺一下吧。这么说吧
CMM是好人
发黄图的也是好人,只是无意中做错了事
管理方也是好人。
批评发黄图的也是好人
反对批评发黄图的同样是好人
我们都是好人。
小偷偷灯管是有意的,肇事者言语轻浮也是有意的;小偷QJ不是他的初始目的,肇事者上H图也不是初始目的。
我不习惯用一些感情强烈的字眼来批判人。我认为上H图是做了错事,如果你认为“错”这个字眼的力度不够,过于轻描淡写,那是我个人的文字风格问题。
最后,我希望你再理出个什么不要说也不要暗示是我说的,我的东西。请你注明:“从你所写的文字里,我可以这样理解:
发黄图的也是好人,只是无意中做错了事
管理方也是好人。
批评发黄图的也是好人
反对批评发黄图的同样是好人
我们都是好人。
这仅仅是你的理解,不是帮我顺什么。
楼主的意思是大家在声张正义的同时,请顾及当事人就是陈mm的感受,也许她并不需要如此大张旗鼓的一场声讨,对于轻佻的肇事者不理置之就可以了。陈mm的文字老辣,她在西西河的存在是基于思想和文字而不是基于性别,我认为她更喜欢大家关注她的文字而不是关注她的性别。
陈mm的遭遇使很多女ID因曾经的被骚扰经历基于同为女性的立场而义愤填膺,而网站管理者对此事异于常人的看法也使这场风波更加扩大化。网站正常的处理应该是对肇事者作出迅速的处理,而不是去搞一些纠缠于细枝末节的所谓解读。我搞不清楚一个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事件如何弄到如此地步!
陈mm的所思所想应该不是纠缠于性骚扰之类的话题,她有比这世间许多人更为广阔的视野驰骋。
不是出于初始目的的杀人放火多了去了。
mm我其实了解你的意思,但是你不觉得你这么一对应,让人感觉陈mm遭遇的这件事情更加不堪了么?本来不过是网上某个不长眼的想占点口舌上的小便宜,大家虽然群情激奋出来打流氓,但是也没看见谁说是觉得陈mm真的被占了便宜去,也没人会觉得她从此“不纯洁了”,要躲着西河众人了。
说实话,这网络时代外面说话比这过分的多了去了,我下载个盗版软件还被迫看半天黄色广告呢。这里生气的,多半是因为太爱西西河了,觉得西西河怎么可以也这样呢?你拿来和强奸未遂做对比,你。。。你真的不觉得自己在帮倒忙么?
我上贴的最后部分确实是个人角度的理解,发在那儿有点不合适,但我不愿意删除,希望你能善意的对我,当然不善意也可以。
从我个人的角度,我继续提醒下你,你不觉得类比下去很不合适吗?
小偷=肇事者,这么理解不错吧?
偷灯管=语言轻浮,这样理解也不错吧
QJ=上黄图,这样理解是对的吧?
好,从我个人的角度延伸一下
蜀生的事件的基本事实是,当他知道自己上的黄图时,他可以修改,但他没有修改。
那么小偷知道QJ是犯罪,依然坚持去犯罪。
这样类比下来的话。
和你这段话
是矛盾的吧?
这么说吧,我们讨论总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我假定你是在讨论,因为你的帖子是出现在公共BBS上。
那么如果使用类比,很容易让人找到可以攻击的破绽。
把上黄图比成QJ,我即使是站在谴责蜀生的角度,也不能认同。
所以,个人建议吧,最好还是回到事实中来。
但是你的题目不合适,女性不是为了让人接受才存在的,你的题目落入了“为悦己者容”的巢穴。
纠缠于细枝末节就掉进了“为辨而辨”的坑,表达清楚自己的想法就行了。
事实上,我在回复楼主最初的贴子中表达过和你类似的观点。
这是我的原话:
在这个问题上,男性的发言权确实不多.
无论是批判,还是辩解.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这其中的感受,和相应的应对,只有女性自己能做出.
超越女性来谈,无论是道德,还是真相,事实上都是男权对女权的压迫.
无论是生活中的真实面对还是虚拟空间的萍水相逢。
陈mm一回西西河就发生这么大的风波,再大张旗鼓有益于何人呢?只怕西西河距离陈mm会越来越远。谁会喜欢呆在有人不停问你如何被性骚扰的地方?!
不是有些人非要辩清是“有意”还是“无意”嘛。我用来对应是事件的对应,不是效果的对应。我想表达的对CMM影响,其实楼下的胡丹青已经说过了胡丹青:你恰恰没有想得太多,我就不再多说了。
文字的效果通常是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我实在是不该在这里多说。如果因此会对CMM产生不良的影响的话,非常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