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00-1 -- 桥上
西周,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说是封建社会。郭沫若在《青铜时代》、《奴隶制时代》诸书中,则认为:“依据《史记》,把绝对的年代定在周元王元年,即公元前四七五年。在这之前的春秋作为奴隶社会的末期,在这之后的战国作为封建制的初期。”(《奴隶制时代》一九七三年版第四十页)李亚农则说:“中国古代的奴隶制,从周宣王的时代起,开始转入封建制。”(《西周与东周》一九五六年上海版一一五页)
我认为,从《春秋左传》等书考察,奴隶制和封建制的交替,在各国间是不平衡的;即在同一国家中,也未必能一刀截。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必然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渡。到农业生产者——当时主要的生产者——不再是奴隶或者农奴,而是佃农、雇农或者自耕农,上层建筑也有相适应的变革,这个过渡才算完成。
以鲁国而论,宣公十五年,即公元前五九四年,宣布“初税亩”。按田亩抽税,便是承认土地私有的合法。以前是,如《诗小雅北山》所咏“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那么,天下土田的所有权,一概属于天子或周王一人;甚至任何人,只要他在中国土地上生存,也都是他的臣属,非听他的摆布不可。然而由《左传》看,有不少矛盾现象,一种是诸侯居然抗拒周王的军队,公元前七〇七年,鲁桓公五年,郑庄公的臣子祝聃竟射中周桓王的肩膀。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周王还拥有虚名,诸侯利用它能起作用。隐公四年《传》,卫国-州吁杀掉卫桓公而自立,想要得到国内人的公认,石碏替他出主意,叫他朝觐周王。意思便是,得到周王的接受朝觐,便取得合法地位。僖公四年《传》述齐桓公伐楚,表面理由,其一,不向周王纳贡;其二,周昭王征伐楚国而溺死于汉水。僖公二十五传,“狐偃言于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对抗周王和拥护周王,同时都有,这种矛盾现象,正表示奴隶制社会正在向封建制过渡中。
在奴隶制社会,天子分封诸侯以土地和奴隶,并且附有宝物,甚至命以治理大纲。这在定公四年《传》说得很清楚。在西周彝器铭文中,凡赐予田的,连用种田的奴隶一同赐予。如克鼎“锡女井家“ ”田于“ ”,以(与也)厥臣妾”。彝铭中单身奴隶称若干人,或若干夫;有妻室儿女的奴隶称若干家。如曶鼎“曶则拜稽首,受兹五夫”,“昔馑岁匡众厥臣廿夫”,“用即曶田七田人五夫”,都以一人为一夫。夨令簋,“姜赏令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若把几块地方聚居的奴隶赐人,则称若干品,并说明地名。如周公 (簋)(艾敦),“锡臣三品,州人、“ ”人、郭人”。而东周彝器却不见此等文字。《左传》宣公十五年,“晋侯赏狄臣千室”,变“家”言“室”,这是以落后民族的俘虏为奴隶。至于定公十三年《传》,“归我卫贡五百家”,这五百家是不是奴隶,尤其是农业奴隶,很难确定,只能存而不论。
在纪述春秋时代的文献中大量出现的是自耕农,甚至小地主,或者雇农。奴隶也有,但不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奴隶,而是各种工匠甚至乐师。大夫以上家庭中有服务奴隶,甚至从事战斗的奴隶。因为他们不是当时生产的主要力量,所以不能因此断定春秋是奴隶社会。僖公二十三年《传》述晋文公“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这野人应是有自由身份的农民。《论语微子篇》,孔丘使子路问津于长沮、桀溺,这两人有文化,有自己的人生观,至少是自耕农。子路所碰到的“丈人”,能留子路住下,并且“杀鸡为黍”招待子路晚餐,可能还是小地主。襄公二十七年《传》述齐国-申鲜虞奔鲁,“仆赁于野,以丧庄公”,那所雇的人或是雇农。襄公九年《传》楚国-子囊说晋国“其庶人力于农穑”,似乎此时在晋国的农业生产者都是自由民。襄公二十三年《传》赵宣子的斐豹,才是家族中的奴隶。哀公二年《传》的“人臣隶圉免”,被免者自是作战的奴隶兵卒。成公二年《传》所述鲁赂楚的“执斵、执鍼、织纴皆百人”,这是从事手工业的奴隶。襄公十五年《传》所述郑赂宋的“师茷、师慧”,是奴隶而为乐人者。
鲁国虽然于宣公十五年就承认了田土私有制,但仍然不能完全废弃奴隶制。昭公五年(公元前五三七年)三分公室、四分公室,还未必能完成封建所有制。可能要到哀公十二年(公元前四八三年)“用田赋”,才完全解放农业奴隶,这已近春秋末期了。
一个国家刑法公布与否,和奴隶制、封建制很有关系,而这种斗争也相当激烈。若农业生产者奴隶多于自由民,奴隶根本没有人生自由可言,他们的主人可以任意处置他们,自然谈不上有什么成文刑法应该公布。《尚书》有《吕刑》,可能是中国最早的成文刑法(昭公七年《传》引有《周文王之法》,不知可信程度如何),却不是为奴隶作的。若农业奴隶少了,自由民多了,那么,那些从事农业经济的自由民,不但要求有人身安全,还要求有其他保护规定,不管他们是小地主、自耕农甚至雇农。于是统治者不得不适应社会潮流,公布刑法。郑国-子产于鲁昭公六年(前五三六年)铸刑书,晋国的所谓贤能之人叔向便给子产一信,表示失望。子产简单地回信说:“吾以救世也。”这正和王安石答复司马光的信相类似。到昭公二十九年(前五一三年),晋国-赵鞅、荀寅等又铸刑鼎。这就是表示晋国的农业生产已由奴隶制过渡到封建制了。孔丘是个保守派,发了一通反对的议论,怎么能阻拦住社会潮流的趋势?
在奴隶社会,最大奴隶主称为“天子”,意即上帝之子。而天象和人事有密切相关。这种天人关系两种观点的斗争,从春秋时代便开始,因为春秋时代是两种社会制度的过渡。子产是当时进步派的代表,不但是政治家、外交家,也是一位思想家。昭公十七年和十八年传,郑国-裨灶请求子产禳火災,子产不肯,郑国果然大火。裨灶又请求禳火災,说“不用吾言,郑又将火”。郑国人都请求听用裨灶之谋,连郑国人望所归的子大叔也劝说子产。子产坚持不肯。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或不信?”子产不禳火災,郑国也没有再发生火災。子产坚持真理,以一人之力排斥几乎遍及朝廷的议论。从当时的科学水平看,的确是“天道远”;就从今天的科学而论,天体距离我们不可想像的远,而我们固然能够知道天文学、气象学,但还是子产那个结论:天道和人事,非所及也。这种科学论点,也足以说明自殷商奴隶社会流传下来的天人观念还很盛行,就是到了汉代,早已是封建社会了,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汉书五行志》引刘向说,还纷纷议论天人关系。《春秋繁露玉杯篇》说:“《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这足以表示奴隶社会的上层意识并没有随奴隶制的消灭而消灭,奴隶主的尸体还在发臭。然而在封建社会初期,不但有子产,其后更有荀卿。如果不是奴隶制完全为封建制所代替,《荀子天论》这种唯物主义的文章是不可能产生的。一部《战国策》,任何人都不讲天人关系,也不迷信鬼神,只谈形势和政治、战略,更多地谈外交政策。足见战国游说者的思想,和当时形势相适应。
《左传》虽然讲“怪、力、乱、神”,一方面是真实地反映当时社会和一些人的思想情况;另一方面,可能也是作者喜欢这一套。为什么全书所载卜筮,除偶然几次外,都是很灵验的?不能不使人怀疑,《左传》作者于其中有些添枝画叶。但《左传》对于各种有关上层建筑的斗争,还是如实地反映出来。譬如僖公十六年《传》,宋国有陨石,又六鷁退飞过宋都。宋襄公问周内史叔兴“是何祥也”。内史叔兴预言灵验,但他自己认为他的预言是由人事观察得来,和陨石及六鷁不相干。因之“退而告人曰:‘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在奴隶社会,祭祀是国家一件大事,这固然从殷商和最近发掘的西周初年的龟甲卜辞可以看出。《左传》成公十三年《传》引刘康公的话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襄公二十六年《传》载卫献公谋回国复位,和宁喜谈判,条件是“政由宁氏,祭则寡人”。卫献公宁肯放弃政权,却不放松主祭权。这也是奴隶制社会遗流下来的一种现象。在全部《左传》中,讲“礼”的次数比讲“仁”的次数多得多。甚至因为某一人在行礼仪中有所过失,便断定他不会得好结果。到春秋末期,奴隶制已近尾声,孔丘这位哲学家、教育家,虽然在政治上是保守派,但他的某些思想,还是比当时一般人较为进步,反映封建制初期一些观念。他重“仁”,昭公十二年传引孔丘的话说:“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而在《论语颜渊篇》中“克己复礼为仁”,便是孔丘自己的中心观点。《八佾篇》,孔丘甚至说:“人而不仁,如礼何?”认为仁是实质,是核心;礼仅仅是条文,是形式。这种概念,也只能在封建制初期才能出现。
总而言之,《左传》一书,是今天研究春秋时代一部最重要而必读的书。它搜集了不少原始史料,虽然不免掺杂着一些迷信和作者个人的增饰,但是,研究任何一部史书,都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毛泽东选集》一九六六年直排本二八〇页)。我只是在校勘中对底本略有订正;在注解中,搜集并且考虑了前人成果,有所取舍,有所增补,或者提不同意见和自己的心得,以供读者参考而已。
关于《左传》的整理工作,周恩来同志曾经关心。周恩来同志的关心给我以莫大力量,使我日夜以赴。现在云雾已散,日月重辉,我谨把这部稿子作为党的六十诞辰献礼,并藉以表示对周恩来同志的怀念和敬意。
同时,沈雁冰先生为本书题签,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何乐士同志曾通看全书,并给我奔走借书;中华书局-张忱石同志在工作上也替我借书还书,魏连科同志给我补充了几条金文材料,还有史树青、周绍良同志或借或赠我罕见书,(沈玉成同志通阅校样并提出一些宝贵意见,地图出版社借给图板,李缙云同志给我绘制部分器物车辆图,)都应在这里表示谢意。
清华发表了《清华简》第二部分,是一个完整的文献,定名“系年”。《系年》138简,23章,大约三千九百字,记录了从周初到战国的大量历史事件。我读到的《系年》的文本来自网上: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766 ——小狐《讀《繫年》臆札》所附:《系年》通行释文。
我读了以后的感觉是,《系年》的性质并非是与《春秋经》类似的某一诸侯国自己的《春秋》,也非如《尚书》那样记录了“典谟训诰誓命之文”,所以我推测,《系年》应该也是与《左传》类似的某种结合政治事件进行讲解的教材。
但是《系年》只有一半左右章节包含一些细节,大部分章节只是一个大纲而已,从内容详略的角度更接近《春秋经》(可以看我下面的“《系年》各章与《春秋经》和《左传》相关段落的对比”),这与《左传》相比是有明显差距的。即从字数上看,《系年》接近四千字,《春秋经》接近两万字,《左传》则接近二十万字。
据说《左传》的原貌就是一个事件一个事件分别讲解,是所谓“纪事本末”的体裁,只是在后来才依《经》分年(见http://www.talkcc.com/article/3757566)成为现在的编年体。而在我看来《系年》正好也是“纪事本末”这样的体裁。因此,研究《系年》怎样编辑相关事件,有助于我们理解《左传》原来是怎样的体例。
我体会,《系年》每一章节其实都围绕一个或者至多两个(相互关联的)中心事件展开的,但是还会讲到与此有关的各种前因后果,所以显得枝蔓很多很长。同样的,在《左传》中也有不少看上去不相干的段落,我认为也是围绕某一中心事件的主干叉出来的枝蔓,在“依《经》分年”时被打乱;如果仔细寻绎,这些不相干的段落也可以找到合适的位置连接到各个中心事件的主干上去。
另外由于叙述的需要,《系年》还有些内容重复的部分,例如下面提到的在第十八章和第二十章中都出现的“楚”“縣陳、蔡”,以及在第十八章和第二十章中都出现的“晉”“與吳”“伐楚”。而《左传》中也有些明显与不同的事件都有关联的段落,我推测最初应该也是一些分立的段落,分属于不同的章节,但内容相近,在后来“依《经》分年”时被合并成了今天的面貌。
以下是我对《系年》各章内容的大致总结:
周(01章)、郑(02章)、秦(03章)、卫(04章)四家“氏”族(国)的历史;
息妫(05章)、骊姬(06章)、穆嬴(09章)的八卦;
城濮(07章)、崤(08章)、河曲(10章)、围宋(11章)、邲(13章)、鞌(14章)、柏举(15章)、平阴(17章)、黄池(21章)、伐齐(22章)、武阳(23章)共11场战事;
两次弭兵(16章)、(18章);
晋楚争郑(12章)、楚灭陈蔡胡唐(19章)以及晋越关系(20章)。
将以上内容的性质与《左传》所涉及的内容比较,我觉得也是比较相似的。
另外,《系年》的绝大部分内容都在《左传》中提到过,其中很多都可在《春秋经》或《左传》中找到极为相似的句子,在我下面贴出的《系年》各章与《春秋经》和《左传》相关段落的对比之中就可以清楚地看到。
至于《系年》中《左传》未提及的内容,大约有三类,一类是《系年》01—04章中叙述四家“氏”族(国)历史时提到的这几个“氏”族(国)春秋之前的事情,这在《左传》中只会在特定情况下由当时人的口中提及,自然无法面面俱到,但也提到了七七八八。再一类是与现存《春秋经》没有关系的后来发生的事情,由于《左传》是依托《春秋经》进行讲解的教材,自然不会提及,这包括20章大部分,以及21、22、23章全部。第三类则是在现存《春秋经》时间范围内的事情,但有些在这一时间范围内的事情《系年》提到而《左传》没有提到也很正常,我本来就觉得《左传》并非历史书,并不以完整阐述历史过程为己任,而《系年》这种教材也应有其自己的定位,两种教材虽然都是结合具体事件进行讲解,但取向不同,选取的事例也会不一样。
根据我的比对,这一类没提到的部分共有八处:
1.:
楚莊王立十又四年,王會諸侯于厲,鄭成公自厲逃歸,莊王遂加鄭亂(乱)。晉(晋)成公會諸侯以救鄭,楚師未還,晉成公卒于扈。(《系年》第十二章)
桥案:
楚庄(莊)王十四年当公元前六〇〇年(鲁宣公九年),则“王會諸侯于厲(厉)”事《左传》未载,仅在该年侧面提到:“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鄭)。”(《宣九年传》(p 0703)(07090701))。另外如果《系年》叙述得没错,则后之编辑《左传》、依《经》分年者,可能因《春秋经》之顺序错误,把“会于扈”与“伐郑”的次序搞错了(鲁之太史记录《经》文时,可能依照对方来“告”的时间顺序记录,未必是实际发生的顺序,记得杨伯峻先生作注时几次提到此种现象,当然也有其他各种可能)。
下面是与此段《系年》相关的几条《春秋经》与《左传》:
楚人伐郑,取成而还。(《宣六年传》(p 0689)(07060501))(055)
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宣七年经》(p 0691)(07070005))(055)
郑及晋平,公子宋之谋也,故相郑伯以会。冬,盟于黑壤。王叔桓公临之,以谋不睦。(《宣七年传》(p 0692)(07070401))(055)
楚师伐陈。(《宣八年经》(p 0695)(07080010))(066)
陈及晋平。楚师伐陈,取成而还。(《宣八年传》(p 0698)(07080701))(066)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宣九年经》(p 0700)(07090007))(066)
晋-荀林父帅师伐陈。(《宣九年经》(p 0700)(07090008))(066)
会于扈,讨不睦也。陈侯不会。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晋侯卒于扈,乃还。(《宣九年传》(p 0701)(07090401))(066)
楚子伐郑。(《宣九年经》(p 0700)(07090012))(066)
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宣九年传》(p 0703)(07090701))(066)
晋-郤缺帅师救郑。(《宣九年经》(p 0700)(07090013))(066)
晋-郤缺救郑。郑伯败楚师于柳棼。国人皆喜,唯子良忧曰:“是国之災也,吾死无日矣。”(《宣九年传》(p 0703)(07090801))(066)
2.:
靈王即世,景平王即位。少師無極讒連尹奢而殺之,其子伍員與伍之雞逃歸吳。(《系年》第十五章)
桥案:
此处《系年》提及与伍員同逃者有伍之雞,似为員之庶弟,而《左传》则未见此人。但伍員之逃亡,绝非《文昭关》之孤身一人,必定带了不少族人及从者,此为当时之常态,故《左传》作者不专门提及伍雞(《昭二十年传》只说“员如吴”(p 1409)(10200203))亦属正常。
3.:
伍雞將吳人以圍州來,爲長壑而洍之,以敗楚師,是雞父之洍。(《系年》第十五章)
桥案:
《左传》亦有“吴人伐州来”,“楚师大奔”之事,《春秋经》则记载:“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雞父)。”(因此雞父之洍的地名看来与伍雞无关)。惟《左传》所记率吴师者为吴王本人,似更合理,但也不排除有伍雞者率偏师(挟吴军战胜之威)击败楚方守州來之师(非楚军主力)并最终占领了州來。我觉得也许《系年》作者与州來当地或与伍雞之族有某种渊源,所以突出记录了此一传闻。以下是《春秋经》和《左传》记载州来之战的段落(战斗经过我曾介绍过:http://www.talkcc.com/article/3698749):
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夏啮。(《昭二十三年经》(p 1440)(10230007))(110)
吴人伐州来,楚-薳越帅师及诸侯之师奔命救州来。吴人禦诸钟离。子瑕卒,楚师熸。吴-公子光曰:“诸侯从于楚者众,而皆小国也,畏楚而不获已,是以来。吾闻之曰:‘作事威克其爱,虽小,必济。’胡、沈之君幼而狂,陈大夫啮壮而顽,顿与许、蔡疾楚政。楚令尹死,其师熸。帅贱、多宠,政令不壹。七国同役而不同心,帅贱而不能整,无大威命,楚可败也。若分师先以犯胡、沈与陈,必先奔。三国败,诸侯之师乃摇心矣。诸侯乖乱,楚必大奔。请先者去备薄威,后者敦陈整旅。”吴子从之。戊辰晦,战于鸡父。吴子以罪人三千先犯胡、沈与陈,三国争之。吴为三军以系于后,中军从王,光帅右,掩馀帅左。吴之罪人或奔或止,三国乱,吴师击之,三国败,获胡、沈之君及陈大夫。舍胡、沈之囚使奔许与蔡、顿,曰:“吾君死矣!”师譟而从之,三国奔,楚师大奔。(《昭二十三年传》(p 1445)(10230501))(110)
书曰“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夏啮”,君臣之辞也。不言战,楚未陈也。(《昭二十三年传》(p 1446)(10230502))(110)
又:当时吴、楚在州来一带拉锯,故《系年》所述的也可能是另一场州来之战,但其规模应小于《左传》所述的州来之战(此战吴方吴王亲来、楚方令尹与司马齐出)。
4.:
許人亂,許公 [左力右它]出奔晉,晉人羅(罹),城汝陽,居許公 [左力右它]於容城。(《系年》第十八章)
桥案:
此处“許人亂(乱),許公 [左力右它]出奔晉(晋),晉人羅(罹),城汝陽(阳),居許公 [左力右它]於容城。”之事,《左传》亦未载,唯《春秋经》载一句“许迁于容城”,乃无《传》之《经》,不过《左传》另提及“郑灭许”之事,似是交代郑庄伐许之结果。
此外,《昭十九年传》有许之“大子(名“止”,也许即是后来的许男-斯)奔晋”之事,在《定四年经》“许迁于容城”之前十七年,似乎时间上隔得有点远,不过这两件事当与“居許公 [左力右它]於容城”都有关系。以下是《春秋经》与《左传》中的一些相关段落:
二月庚申,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夷,实城父。取州来-淮北之田以益之,伍举授许男田。然丹迁城父人于陈,以夷-濮西田益之。迁方城外人于许。(《昭九年传》(p 1307)(10090201))(024、108)
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昭十九年经》(p 1400)(10190002))(024)
冬,葬许悼公。(《昭十九年经》(p 1400)(10190005))(024)
夏,许悼公疟。五月戊辰,饮大子止之药卒。大子奔晋。书曰“弑其君”,君子曰:“尽心力以事君,舍药物可也。”(《昭十九年传》(p 1402)(10190401))(024)
许迁于容城。(《定四年经》(p 1533)(11040007))(024)
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郑-游速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定六年经》(p 1555)(11060001))(024)
六年春,郑灭许,因楚败也。(《定六年传》(p 1555)(11060101))(024)
夏,许男-成卒。(《哀十三年经》(p 1674)(12130002))(024)
葬许元公。(《哀十三年经》(p 1675)(12130008))(024)
5.:
晉與吳會(合)爲一,以伐楚, [門下加戈](門?)方城。遂盟諸侯於召陵,伐中山。(《系年》第十八章)
6.:
晉簡公立五年,與吳王闔盧伐楚。(《系年》第二十章)
桥案:
此两处《系年》中都提到晋(晉)与吴一同“伐楚”,说的当是同一件事(晉簡公即晋定公,晋定公五年当鲁定公三年,在召陵之会与柏举之战前一年),但《左传》中却没提“ [門(门)下加戈](門?)方城”的事,只是在《春秋经》中有“侵楚”二字,与此段《春秋经》相应的几段《左传》中反而提到“辞蔡侯”,说晋国拒绝了蔡昭公“伐楚”的请求,《经》、《传》合观,似乎至少晋国并没有大规模的动作。
不过召陵之会实从三月一直延续到五月,会中晋还使蔡国伐沈而灭之,且召陵与楚之方城相距不远。则召陵之会中晋国对楚国有些小动作还是很可能的。
另外,我也在《春秋经》和《左传》中见到两个例子,说明某一诸侯国如果只派出少量部队参加某一联军作战,则有时《左传》在描述具体作战行动中可能不会提到:
(1)
秋,秦、晋伐鄀。楚-鬭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师戍商密。秦人过析,隈入而系舆人,以围商密,昏而傅焉。宵,坎血加书、伪与子仪、子边盟者。商密人惧,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师。秦师囚申公子仪、息公子边以归。楚令尹子玉追秦师,弗及,遂围陈,纳顿子于顿。(《僖二十五年传》(p 0434)(05250301))(045)
杨伯峻先生在此注曰:“陈树华《考证》与洪亮吉《诂》俱谓晋文方启南阳、围樊、围原,何暇会秦远伐小国?《传》中无一语及晋,可见晋字为衍文。其实此时晋分兵助秦,亦无不可。杜《注》“不复言晋者,秦为兵主”,未尝不可通。”
这里正因为晋国虽出兵但很少,所以此一段《左传》中后来不再提晋。其实《系年》第六章有:“晉人殺懷公而立文公,秦晉焉始會(合)好,戮力同心。二邦伐鄀,徙之中城,圍商密,止申公子儀以歸。”亦佐证晋国应该是出了兵,只是《左传》未详及而已。
(2)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僖二十八年经》(p 0448)(05280005))(045)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僖二十八年经》(p 0449)(05280008))(045)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僖二十八年经》(p 0450)(05280015))(045)
这是叙及著名的城濮之战的三条《春秋经》,头一条《春秋经》提到“秦师”,但在记载此事的第二条《春秋经》里则不再提“秦”,再看本年与此有关的第三条《春秋经》以及相关的《左传》,我们发现原来秦穆公没有亲来,来的是他儿子:“夏四月戊辰,晋侯、宋公、齐-国归父、崔夭、秦-小子慭(yìn)次于城濮。”(《僖二十八年传》(p 0458)(05280306)),因此头一条《春秋经》里的“秦师”大概规模也很小,所以在相关的《左传》中在描写具体战斗时也就从未提到“秦师”。
通过以上两例我们可以看到,与上面两条《系年》有关的那条《春秋经》言“侵楚”而相应的《左传》不提此事只能说明“侵楚”的规模很小,无关紧要。
以下是《春秋经》与《左传》中一些可能与以上两条《系年》有关的段落,反映当时晋国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中山(即鲜虞)不服”:
秋九月,鲜虞人败晋师于平中,获晋-观虎,恃其勇也。(《定三年传》(p 1531)(11030201))(129)
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定四年经》(p 1533)(11040002))(109)
五月,公及诸侯盟于皋鼬。(《定四年经》(p 1533)(11040004))(109)
四年春三月,刘文公合诸侯于召陵,谋伐楚也。晋-荀寅求货于蔡侯,弗得,言于范献子曰:“国家方危,诸侯方贰,将以袭敌,不亦难乎!水潦方降,疾疟方起,中山不服,弃盟取怨,无损于楚,而失中山,不如辞蔡侯。吾自方城以来,楚未可以得志,只取勤焉。”乃辞蔡侯。(《定四年传》(p 1534)(11040101))(109、110)
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定四年经》(p 1533)(11040012))(129)
冬,晋-士鞅帅师围鲜虞。(《定五年经》(p 1549)(11050006))(129)
晋-士鞅围鲜虞,报观虎之败也。(《定五年传》(p 1554)(11050801))(129)
7.:
晉師大疫且飢,食人。(《系年》第十八章)
桥案:
此段《左传》亦未载,不知发生在哪年,《系年》的时间跳动比较快,但如果此事就发生在吴光入郢之年(公元前五〇六年,吴王阖庐九年,楚昭王十年,晋定公六年,鲁定公四年),那末应该也可解释晋国为何不能在楚国方向大动干戈。看其后几年的《春秋经》和《左传》,这一段时间晋军似乎也都没有很多动作。但我更倾向于另一种可能,即此事发生在九年以后,是“范氏與中行氏之禍”的背景之一。
由于《系年》中叙事跳动得比较快,也没有标出很多时间点,所以我对照《左传》初步排列了《系年》第十八章诸事发生的年份(时间跨度五十多年)如下:
公元前546年:令尹子木會趙文子武及諸侯之大夫,盟于宋,曰:“爾天下之甲兵。”
公元前544年:康王即世,孺子王即位,靈王爲令尹。
公元前541年:令尹會趙文子及諸侯之大夫,盟于虢。
公元前540年:孺子王即世,靈王即位。
公元前538年:靈王先起兵,會諸侯于申,執徐公,遂以伐徐,克賴、朱邡。
公元前537年:伐吳,爲南懷之行。
公元前532年:晉莊平公即世。
公元前531年:縣陳、蔡,殺蔡靈侯。
公元前528年:靈王見禍,景平王即位。
公元前523年:許人亂,許公(左力右它)出奔晉。
公元前515年:景平王即世,昭王即位。
公元前511年:昭公、頃公皆早世,簡公即位。
公元前506年:晉人羅,城汝陽,居許公於容城。晉與吳會爲一,以伐楚,門方城。遂盟諸侯於召陵,伐中山。
公元前503年:諸侯同盟于鹹泉以反晉,至今齊人以不服于晉,晉公以弱。
公元前497年:晉師大疫且飢,食人。楚昭王侵泗洛以復方城之師。晉人且有范氏與中行氏之禍,七歲不解甲。
8.
《系年》第十八章:
楚昭王侵泗(伊)洛以復方城之師。
桥案:
此一役也是《左传》所未提及的,若以下面“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事当之,则太晚了。以下是《春秋经》与《左传》中一些可能相关的段落:
晋-士鞅帅师侵郑,遂侵卫。(《定八年经》(p 1562)(11080010))(129)
秋,晋-士鞅会成桓公侵郑,围虫牢,报伊阙也。遂侵卫。(《定八年传》(p 1567)(11080801))(129)
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哀四年经》(p 1625)(12040006))(129)
夏,楚人既克夷虎,乃谋北方。左司马眅、申公寿馀、叶公诸梁致蔡于负函,致方城之外于缯关,曰:“吴将泝江入郢,将奔命焉。”为一昔之期,袭梁及霍。单浮馀围蛮氏,蛮氏溃。蛮子-赤奔晋-阴地。司马起丰、析与狄戎,以临上雒。左师军于菟和,右师军于仓野,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曰:“晋、楚有盟,好恶同之。若将不废,寡君之愿也。不然,将通于少习以听命。”士蔑请诸赵孟。赵孟曰:“晋国未宁,安能恶于楚?必速与之!”士蔑乃致九州之戎,将裂田以与蛮子而城之,且将为之卜。蛮子听卜,遂执之与其五大夫,以畀楚师于三户。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而尽俘以归。(《哀四年传》(p 1626)(12040201))(10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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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系年》各章与《春秋经》和《左传》相关段落的对比。
桥案:
《系年》前四章是关于周(01章)、郑(02章)、秦(03章)、卫(04章)四家“氏”族(国)的历史的,因此会说到春秋前的事情。我觉得,在《左传》所在的孔老先生的教育体系中,有关历史的教材是《尚书》和《诗经》,《左传》是讲解《春秋经》的教材,而对于当时的人来说,《春秋经》所记录的事情与其说是历史不如说是时政,所以,《系年》前四章中那些在《春秋经》之前发生的事件只在《左传》中分散、间接地提到。
《系年》:
昔周武王監觀商王之不恭上帝,禋祀不寅,乃作帝籍,以登祀上帝天神,名之曰千畝,以克反商邑,敷政天下。至于厲王,厲王大瘧于周,卿李(士)、諸正、萬民弗忍于厥心,乃歸厲王于彘,共伯和立。十又四年,厲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共伯和歸于宋(宗)。宣王是始棄帝籍田,立卅又九年,戎乃大敗周師于千畝。
初步译文:
当初周武王有鉴于殷商的王对上帝不恭敬,祭祀也不规范,于是专门划出一块“籍田”,叫“千亩(畝)”,用那里出产的谷物祭祀上帝和诸位天神,以这样的行动为号召,以平定原来殷商的各个城邑,进而把周的善政推行于天下。到了周厉(厲)王,却对臣民拼命压榨,执政大臣,各部的长官,以及下面的族长们忍受不了了,就把厉王流放到“彘”去,由“共伯和”执政。厉王在位的第十四年,生了宣王,后来宣王即位,共伯“和”就把政权交给了宣王。从宣王开始,放弃(棄)了专为上帝贡献祭品的“籍田”,结果在宣王三十九年,周的军队就在“千亩”那里吃了戎人的大亏。
《左传》:
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亦曰:“吾无专享文、武之功,且为后人之迷败倾覆而溺入于难,则振救之。”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宣王有志,而后效官。(《昭二十六年传》(p 1475)(10260903))(125)
桥案:
此段《左传》出自王子“朝”争夺王位失败流亡楚国后给各国诸侯发的公开信,其中简单提到了厉王、宣王之事,但没有提到宣王“棄帝籍田”。
下面是与厉王、宣王事有关的《周语》,我觉得《系年》只是一个提纲,在实际讲解时讲解人会视情发挥,而这段《系年》从厉王开始的部分在实际讲解时经过讲解人的发挥可能就会变成与下面《周语》类似的样子,而其他各段《系年》发挥后的样子大多可参照相应的《左传》:
《周語上》3:
厲王虐,國人謗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王喜,告邵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邵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矇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于是乎出,其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于是乎興,行善而備敗,其所以阜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王不聽,于是國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周語上》4:
厲王說榮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將卑乎!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或專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將取焉,胡可專也?所怒甚多,而不備大難,以是教王,王能久乎?夫王人者,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無不得其極,猶曰怵惕,懼怨之來也。故《頌》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爾極。』《大雅》曰:『陳錫載周。』是不布利而懼難乎?故能載周,以至于今。今王學專利,其可乎?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榮公若用,周必敗。既,榮公為卿士,諸侯不享,王流于彘。
《周語上》5:
彘之亂,宣王在邵公之宮,國人圍之,邵公曰:「昔吾驟諫王,王不從,是以及此難。今殺王子,王其以我為懟而怒乎!夫事君者險而不懟,怨而不怒,況事王乎?」乃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長而立之。
宣王即位,不籍千畝。虢文公諫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農,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于是乎生,事之供給于是乎在,和協輯睦于是乎興,財用蕃殖于是乎始,敦庬純固于是乎成,是故稷為大官。古者,太史順時覛土,陽癉憤盈,土氣震發,農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廟,土乃脈發。
《周語上》6:
「先時九日,太史告稷曰:『自今至于初吉,陽氣俱蒸,土膏其動。弗震弗渝,脈其滿眚,穀乃不殖。』稷以告王曰:『史帥陽官以命我司事曰:「距今九日,土其俱動,王其祗祓,監農不易。」』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庶民,司空除壇于籍,命農大夫咸戒農用。
「先時五日,瞽告有協風至,王即齋宮,百官御事,各即其齋三日。王乃淳濯饗醴,及期,郁人薦鬯,犧人薦醴,王祼鬯,饗醴乃行,百吏、庶民畢從。及籍,后稷監之,膳夫、農正陳籍禮,太史贊王,王敬從之。王耕一墢,班三之,庶民終于千畝,其后稷省功,太史監之;司徒省民,太師監之;畢,宰夫陳饗,膳宰監之。膳夫贊王,王歆大牢,班嘗之,庶人終食。
「是日也,瞽帥、音官以風土。廩于籍東南,鍾而藏之,而時布之于農。稷則遍誡百姓,紀農協功,曰:『陰陽分布,震雷出滯。』土不備墾,辟在司寇。乃命其旅曰:『徇,農師一之,農正再之,后稷三之,司空四之,司徒五之,太保六之,太師七之,太史八之,宗伯九之,王則大徇,耨獲亦如之。』民用莫不震動,恪恭于農,修其疆畔,日服其镈,不解于時,財用不乏,民用和同。
「是時也,王事唯農是務,無有求利于其官,以干農功,三時務農而一時講武,故征則有威,守則有財。若是,乃能媚于神而和于民矣,則享祀時至而布施優裕也。今天子欲修先王之緒而棄其大功,匱神乏祀而困民之財,將何以求福用民?」王不聽。三十九年,戰于千畝,王師敗績于姜氏之戎。
《系年》:
周幽王取妻于西申,生平王,王或(又)取褒人之女,是褒姒,生伯盤。褒姒嬖于王,王與伯盤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師,回(圍)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曾(繒)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盤乃滅,周乃亡。邦君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攜惠王。立廿又一年,晉文侯仇乃殺惠王于虢。周亡(無)王九年,邦君諸侯焉始不朝于周,晉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師。三年,乃東徙,止于成周,晉人焉始啓于京師,鄭武公亦正東方之諸侯。
初步译文:
周幽王从“西申”部落那里娶了夫人,又从“褒人”那里娶了个妾,就是“褒姒”,“褒姒”生了“伯盤”。幽王宠爱“褒姒”,于是就与“伯盤”合谋赶走了自己的太子——平王,平王逃亡“西申”,幽王起兵包围了“西申”,但申人不肯交出平王。这时“曾人”引来了“西戎”,一起攻打幽王,幽王和“伯盤”都被杀死,周也灭亡了。王畿内的封君和各路诸侯于是在“虢”立幽王的弟弟“余臣”为君,称“携(攜)惠王”。携惠王在位的第二十一年,晋文侯“仇”(并非晋文公“重耳”)在“虢”杀掉了惠王。此后“周”有九年没有“王”,王畿内的封君和各国诸侯也不再定期朝见周王。于是晋文侯从“少鄂”迎来了平王,让他在“京師”即位。平王即位三年,就迁徙到东方,定都“成周”。晋人从此开始参与“京師”的事务。与此同时,郑(鄭)武公也让东方的诸侯恢复了原来效忠周天子的态度。
《左传》:
彊(强)以克弱而安之,彊不义也。不义而彊,其毙必速。《诗》曰‘赫赫宗周,褒姒(sì)灭之’,彊不义也。(《昭元年传》(p 1207)(10010301))(108)
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则是兄弟之能用力于王室也。(《昭二十六年传》(p 1475)(10260903))(125)
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隐六年传》(p 0051)(01060701))(010)
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与郑夹辅周室,毋废王命!’(《宣十二年传》(p 0733)(07120205))(066)
我先君武、庄为平、桓卿士。(《襄二十五年传》(p 1104)(09251001))(097)
桥案:
此一段《系年》所述之褒姒事在《左传》中也仅是借某人之口引《诗》提及,其细节则语焉不详。此段《系年》中关于平王东迁前后的具体细节,例如“周亡(無)王九年”等等,填补了历史的空缺。
《系年》:
武公即世,莊公即位;莊公即世,昭公即位。
初步译文:
郑武公去世,郑庄公即位;郑庄公去世,郑昭公即位。
《左传》: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隐元年传》(p 0010)(01010401))(002)
夏,郑庄公卒。(《桓十一年传》(p 0132)(02110302))(017、024)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鄧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桓十一年传》(p 0132)(02110303))(017)
《系年》:
其大夫高之渠彌殺昭公而立其弟子眉壽。齊襄公會諸侯于首止,殺子眉壽,車轘高之渠彌,改立厲公,鄭以始正(定)。楚文王以啓于漢陽。
初步译文:
昭公的大夫“高之渠彌”杀死昭公、立昭公弟弟的儿子“眉壽”为君。齐(齊)襄公在“首止”这个地方召集诸侯盟会,杀掉了“眉壽”,车裂了“高之渠彌”,改立厉公为郑君,郑国这才安定下来。与此同时,楚文王却在汉水北面(漢陽)兼并那些小国,开疆拓土。
《春秋经》与《左传》: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桓十一年经》(p 0129)(02110004))(017)
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桓十一年传》(p 0132)(02110303))(017)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桓十一年传》(p 0132)(02110304))(017)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壻雍纠杀之。……夏,厉公出奔蔡。(《桓十五年传》(p 0143)(02150201))(017)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桓十五年经》(p 0141)(02150005))(017)
六月乙亥,昭公入。(《桓十五年传》(p 0143)(02150301))(017)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桓十五年经》(p 0142)(02150009))(017)
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桓十七年传》(p 0150)(02170801))(017)
秋,齐侯师于首止,子亹会之,高渠弥相。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轘高渠弥。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桓十八年传》(p 0153)(02180201))(017)
郑厉公自栎侵郑,及大陵,获傅瑕。傅瑕曰:“苟舍我,吾请纳君。”与之盟而赦之。六月甲子,傅瑕杀郑子及其二子,而纳厉公。(《庄十四年传》(p 0196)(03140201))(017)
秋,荆伐郑。(《庄十六年经》(p 0201)(03160003))(017)
郑伯自栎入,缓告于楚。秋,楚伐郑,及栎,为不礼故也。(《庄十六年传》(p 0202)(03160201))(017)
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也。(《桓二年传》(p 0090)(02020401))(018)
楚文王伐申。过邓。……还年,楚子伐邓。十六年,楚复伐邓,灭之。(《庄六年传》(p 0169)(03060301))(025)
汉阳诸姬,楚实尽之。(《僖二十八年传》(p 0458)(05280306))(045)
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朝陈、蔡,封畛于汝。(《哀十七年传》(p 1708)(12170401))(109)
《系年》:
周武王既克殷,乃設三監于殷。武王陟,商邑興反,殺三監而立 [上宀下录]子耿。成王屎(纂?纘?)伐商邑,殺 [上宀下录]子耿,飛廉東逃于商蓋氏,成王伐商蓋,殺飛廉,西遷商蓋之民于朱圉,以御奴虘之戎,是秦之先,世作周 [尸右下山](翰?幹?)。周室既卑,平王東遷,止于成周,秦仲焉東居周地,以守周之墳墓,秦以始大。
初步译文:
周武王战胜了殷商以后,就在那里设了“三监(監)”。武王升天以后,殷商的各个城邑又起来造反,杀掉了“三监”,立“ [上宀下录]子耿”为君。周成王敉平了殷商的各个城邑,杀掉了“ [上宀下录]子耿”,其时“飛廉”向东逃到“商蓋氏”那里。成王又讨伐“商蓋氏”,杀掉了“飛廉”,同时把“商蓋氏”的民众西迁到“朱圉”那里,让他们在那里抵御“奴虘之戎”,这部分人就是“秦”的祖先,他们世世代代在那里为周把守边疆。后来周室衰落、平王东迁到“成周”,“秦仲”也就向东转移到周的旧地,为周室看坟守墓,“秦”这才壮大起来。
《左传》:
周公杀管叔而蔡蔡叔……(《昭元年传》(p 1213)(10010703))(111)
管、蔡启商,惎间王室,王于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以车七乘(shèng)、徒七十人。(《定四年传》(p 1535)(11040104))(131)
为之歌《秦》,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襄二十九年传》(p 1161)(09291302))(086)
桥案:
此段《系年》关于秦之先世的叙述《左传》基本未提到,这也是《系年》的亮点之一。
《系年》:
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乃追念夏商之亡由,旁設出宗子,以作周厚屏。
初步译文:
周成王和周公在平定叛乱之后把叛乱的“殷民”迁(遷)入“洛邑”,并且鉴于夏与商灭亡的教训,分封子弟另立宗族,让他们成为周室的外围保障。
《左传》: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定四年传》(p 1535)(11040104))(131)
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昭二十六年传》(p 1475)(10260903))(125)
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fán)屏周。(《僖二十四年传》(p 0419)(05240201))(044)
《系年》:
乃先建衛叔封于康丘,以侯殷之餘民。衛人自康丘遷于淇衛。
初步译文:
首先就把“卫(衛)叔”封在“康丘”这个地方,管领剩下的殷商子民。后来“卫人”又从“康丘”迁到了“淇卫”。
《左传》:
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定四年传》(p 1535)(11040104))(131)
《系年》:
周惠王立十又七年,赤翟王峁虎起師伐衛,大敗衛師於睘,幽侯滅焉。
初步译文:
当周惠王在位第十七年的时候,赤翟(dí,狄)王“峁虎”起兵进攻卫国,在“睘”那个地方打垮了卫国的军队,杀死了卫幽侯(卫懿公)。
《春秋经》与《左传》:
十有二月,狄入卫。(《闵二年经》(p 0261)(04020007))(034)
冬十二月,狄人伐卫。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公与石祁子玦,与宁庄子矢,使守,曰:“以此赞国,择利而为之。”与夫人绣衣,曰:“听于二子!”渠孔御戎,子伯为右;黄夷前驱,孔婴齐殿。及狄人战于荧泽,卫师败绩,遂灭卫。卫侯不去其旗,是以甚败。狄人囚史华龙滑与礼孔,以逐卫人。二人曰:“我,大史也,实掌其祭。不先,国不可得也。”乃先之。至,则告守曰:“不可待也。”夜与国人出。狄入卫,遂从之,又败诸河。(《闵二年传》(p 0265)(04020501))(034)
《系年》:
翟遂居衛,衛人乃東涉河,遷于曹,焉立戴公申,公子啓方奔齊。戴公卒,齊桓公會諸侯以城楚丘,歸公子啓方焉,是文公。
初步译文:
此后,“翟(狄)人”占据了卫国原来的土地,卫人东渡黄河,迁到了曹国的疆域内,卫人立公子申为卫戴公,公子啓方则逃往齐(齊)国。卫戴公很快就死了,于是齐桓公带领各国诸侯在楚丘为卫国筑城,还带来了公子啓方,立他为卫文公。
《春秋经》与《左传》:
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强之。生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文公为卫之多患也,先适齐。及败,宋桓公逆诸河,宵济。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立戴公以庐于曹。许穆夫人赋《载驰》。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归(kuì)公乘(chéng)马,祭服五称(chèn),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闵二年传》(p 0266)(04020502))(034)
僖之元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闵二年传》(p 0273)(04020901))(029、034)
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务材、训农,通商、惠工,敬教、劝学,授方、任能,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闵二年传》(p 0273)(04021001))(034)
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僖二年经》(p 0279)(05020001))(034)
二年春,诸侯城楚丘而封卫焉。不书所会,后也。(《僖二年传》(p 0281)(05020101))(034)
十二年春,诸侯城卫-楚丘之郛,惧狄难也。(《僖十二年传》(p 0340)(05120101))(034)
十有三年春,狄侵卫。(《僖十三年经》(p 0343)(05130001))(034)
冬,邢人,狄人伐卫。(《僖十八年经》(p 0377)(05180006))(034)
冬,邢人、狄人伐卫,围菟圃。卫侯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苟能治之,燬请从焉。”众不可,而後师于訾娄。狄师还。(《僖十八年传》(p 0378)(05180401))(034)
卫人伐邢。(《僖十九年经》(p 0380)(05190005))(034)
秋,卫人伐邢,以报菟圃之役。于是卫大旱,卜有事于山川,不吉。宁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今邢方无道,诸侯无伯,天其或者欲使卫讨邢乎?”从之,师兴而雨。(《僖十九年传》(p 0383)(05190401))(034)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僖二十年经》(p 0386)(05200005))(034)
秋,齐、狄盟于邢,为邢谋卫难也。于是卫方病邢。(《僖二十年传》(p 0387)(05200301))(034)
二十有一年春,狄侵卫。(《僖二十一年经》(p 0388)(05210001))(034)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燬灭邢。(《僖二十五年经》(p 0429)(05250001))(034)
卫人将伐邢,礼至曰:“不得其守,国不可得也。我请昆弟仕焉。”乃往,得仕。(《僖二十四年传》(p 0428)(05240701))(034)
二十五年春,卫人伐邢,二礼从国子巡城,掖以赴外,杀之。正月丙午,卫侯-燬灭邢。同姓也,故名。礼至为铭曰:“余掖杀国子,莫余敢止。”(《僖二十五年传》(p 0430)(05250101))(034)
桥案:
此段《系年》明言卫文公名啓方,据说是头一次见有先秦典籍把历史记载中两个看似不相干的人物——公子开方和卫文公——联系了起来。此二人一个是齐桓的佞臣,一个是卫国复兴的明君,结果竟是同一人,使人感叹。不过《春秋经》与《左传》均未提到齐桓公宠任公子开方(啓方)之事,只言及“文公为卫之多患也,先适齐”,似更合情理,后之战国游说之人难免夸张。
杨伯峻先生在“卫侯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苟能治之,燬请从焉。””处有注曰:
贾谊《新书》云:“卫侯朝于周,周行人问其名。答曰:‘卫侯-辟疆。’周行人还之,曰:‘启疆、辟疆,天子之号,诸侯弗得用。’卫侯更其名曰燬,然后受之。”如此说可信,则卫文初名辟疆,燬乃其更名。(《僖十八年传注》(p 0378)(05180401))
桥注:据认为开方即启(啓)方(避刘启讳改),启方或为启疆,启疆即辟疆(亦可能为避刘启讳改)。
《系年》:
文公即世,成公即位。翟人或(又)涉河,伐衛于楚丘,衛人自楚丘遷于帝丘。
初步译文:
卫文公去世,卫成公即位。此时翟人又渡过黄河,进攻卫国的新国都楚丘,卫人就又从楚丘迁往帝丘。
《春秋经》与《左传》:
夏四月癸酉,卫侯-燬卒。(《僖二十五年经》(p 0429)(05250002))(034)
葬卫文公。(《僖二十五年经》(p 0430)(05250006))(034)
狄围卫。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僖三十一年经》(p 0485)(05310006))(048)
冬,狄围卫,卫迁于帝丘,卜曰三百年。(《僖三十一年传》(p 0487)(05310501))(048)
卫人侵狄。秋,卫人及狄盟。(《僖三十二年经》(p 0488)(05320003))(048)
夏,狄有乱,卫人侵狄,狄请平焉。秋,卫人及狄盟。(《僖三十二年传》(p 0489)(05320201))(048)
《系年》:
蔡哀侯取妻於陳,息侯亦取妻於陳,是息嬀。息嬀將歸于息,過蔡,蔡哀侯命止之,曰:“以同姓之故,必入。”息嬀乃入于蔡,蔡哀侯妻之。息侯弗順,乃使人于楚文王曰:“君來伐我,我將求救於蔡,君焉敗之。”文王起師伐息,息侯求救於蔡,蔡哀侯率師以救息,文王敗之於莘,獲哀侯以歸。
初步译文:
蔡哀侯(蔡侯-献舞)夫人来自陈(陳)国,息侯的夫人也来自陈国,就是息妫(嬀)。息妫出嫁时,经过蔡国,蔡哀侯让人拦住她们,说:“以同姓之故,必入。”意思是我老婆和你都是同一个部族(都属于妫姓)的,务必进来歇歇脚。于是息妫她们进入蔡国,结果蔡哀侯竟然睡了息妫。息侯很憋闷,就让人告诉楚文王说:“君來伐我,我將求救於蔡,君焉敗之。”他是请楚文王来进攻息国,趁蔡国来救援息国时打垮蔡国的军队。于是楚文王起兵进攻息国,息侯向蔡国求救,蔡哀侯亲自带兵救援息国,被楚文王在“莘”这个地方击败,楚人俘虏了蔡哀侯带回楚国。
《春秋经》与《左传》: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庄十年经》(p 0181)(03100005))(025)
蔡哀侯娶于陈,息侯亦娶焉。息妫将归,过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见之,弗宾。息侯闻之,怒,使谓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于蔡而伐之。”楚子从之。秋九月,楚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庄十年传》(p 0184)(03100301))(025)
《系年》:
文王爲客於息,蔡侯與從,息侯以文王飲酒,蔡侯知息侯之誘己也,亦告文王曰:“息侯之妻甚美,君必命見之。”文王命見之,息侯辭,王固命見之。既見之,還。明歲,起師伐息,克之,殺息侯,取息嬀以歸,是生堵敖及成王。
初步译文:
后来楚文王去息国访问,还带着蔡侯为随从。息侯请楚文王喝酒,这时蔡侯已经知道是 息侯出卖了自己,就告诉楚文王说:“息侯之妻甚美,君必命見之。”于是在息侯请楚文王喝酒时,文王让息侯把老婆叫出来见面,息侯不肯,文王执意要见,还是见到了。见过以后,文王回国,第二年,就起兵攻破息国,杀(殺)掉息侯,把息妫抢回去当了夫人。息妫后来生了两位楚王:堵敖和成王。
《春秋经》与《左传》:
秋七月,荆入蔡。(《庄十四年经》(p 0195)(03140003))(025)
蔡哀侯为莘故,绳息妫以语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灭息。以息妫归,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问之。对曰:“吾一妇人,而事二夫,纵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灭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庄十四年传》(p 0198)(03140301))(025)
《系年》:
文王以北啓出方城,圾(立?<封>?)肆(?畛?)於汝,改旅於陳,焉取頓以贛(恐?陷?監?)陳侯。
初步译文:
楚文王向北方开疆拓土,打到方城之外,把楚国边界的标志立到了汝水边上,又转兵陈国方向,攻下了“頓”,以此威吓陈侯。
《春秋经》与《左传》:
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朝陈、蔡,封畛于汝。(《哀十七年传》(p 1708)(12170401))(109)
及文王即位,与巴人伐申,而惊其师。(《庄十八年传》(p 0209)(03180502))(025)
楚人灭弦,弦子奔黄。(《僖五年经》(p 0301)(05050007))(039)
楚-鬭穀於菟灭弦,弦子奔黄。(《僖五年传》(p 0306)(05050701))(039)
于是江、黄、道、柏方睦于齐,皆弦姻也。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设备,故亡。(《僖五年传》(p 0306)(05050702))(039)
秋,楚-成得臣帅师伐陈,讨其贰于宋也。遂取焦、夷,城顿而还。(《僖二十三年传》(p 0402)(05230301))(045)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僖二十五年经》(p 0429)(05250005))(045)
秋,秦、晋伐鄀。楚-鬭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师戍商密。秦人过析,隈入而系舆人,以围商密,昏而傅焉。宵,坎血加书、伪与子仪、子边盟者。商密人惧,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师。秦师囚申公子仪、息公子边以归。楚令尹子玉追秦师,弗及,遂围陈,纳顿子于顿。(《僖二十五年传》(p 0434)(05250301))(045)
《系年》:
晉獻公之婢(嬖)妾曰驪姬,欲其子奚齊之爲君也,乃讒太子共君而殺之。
初步译文:
晋献公(晉獻公,晋侯-佹诸)有一个宠妾叫“骊(驪)姬”,骊姬想让自己的儿子奚齐(齊)当晋国的君主,于是诬告“太子共君(世子申生,大子申生)”,晋献公最终杀掉了太子。
《春秋经》与《左传》:
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僖五年经》(p 0300)(05050001))(036)
晋侯使以杀大子申生之故来告。(《僖五年传》(p 0303)(05050201))(036)
晋献公娶于贾,无子。烝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又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骊姬嬖,欲立其子,赂外嬖梁五与东关嬖五,使言于公曰:“曲沃,君之宗也;蒲与二屈,君之疆也;不可以无主。宗邑无主,则民不威;疆埸无主,则启戎心;戎之生心,民慢其政,国之患也。若使大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与屈,则可以威民而惧戎,且旌君伐。”使俱曰:“狄之广莫,于晋为都。晋之启土,不亦宜乎!”晋侯说之。夏,使大子居曲沃,重耳居蒲城,夷吾居屈。群公子皆鄙。唯二姬之子在绛。二五卒与骊姬谮群公子而立奚齐,晋人谓之二五耦。(《庄二十八年传》(p 0238)(03280201))(036)
晋侯作二军,公将上军,大子申生将下军。赵夙御戎,毕万为右,以灭耿、灭霍、灭魏。还,为大子城曲沃,赐赵夙-耿,赐毕万-魏,以为大夫。(《闵元年传》(p 0258)(04010601))(036)
士蒍曰:“大子不得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为之极,又焉得立?不如逃之,无使罪至。为吴大伯,不亦可乎?犹有令名,与其及也。且谚曰:‘心苟无瑕,何恤乎无家?’天若祚大子,其无晋乎!”(《闵元年传》(p 0258)(04010602))(036)
晋侯使大子申生伐东山-皋落氏。里克谏曰:“大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故曰冢子。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也。夫帅师,专行谋,誓军旅,君与国政之所图也。非大子之事也。师在制命而已,禀命则不威,专命则不孝,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帅师。君失其官,帅师不威,将焉用之?且臣闻皋落氏将战。君其舍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谁立焉!”不对而退。(《闵二年传》(p 0268)(04020701))(036)
见大子。大子曰:“吾其废乎?”对曰:“告之以临民,教之以军旅,不共是惧,何故废乎?且子惧不孝,无惧弗得立。修己而不责人,则免于难。”(《闵二年传》(p 0269)(04020702))(036)
大子帅师,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御戎,先友为右。梁馀子养御罕夷,先丹木为右。羊舌大夫为尉。先友曰:“衣身之偏,握兵之要,在此行也,子其勉之!偏躬无慝,兵要远災,亲以无災,又何患焉?”狐突叹曰:“时,事之徵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则命以始;服其身,则衣之纯;用其衷,则佩之度。今命以时卒,閟其事也;衣之尨服,远其躬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服以远之,时以閟之;尨,凉;冬,杀;金,寒;玦,离;胡可恃也?虽欲勉之,狄可尽乎?”梁馀子养曰:“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有常服矣。不获而尨,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罕夷曰:“尨奇无常,金玦不复。虽复何为?君有心矣。”先丹木曰:“是服也,狂夫阻之。曰‘尽敌而反’,敌可尽乎?虽尽敌,犹有内谗,不如违之。”狐突欲行。羊舌大夫曰:“不可。违命不孝,弃事不忠。虽知其寒,恶不可取。子其死之!”(《闵二年传》(p 0269)(04020703))(036)
大子将战,狐突谏曰:“不可。昔辛伯谂周桓公云:‘内宠并后,外宠二政,嬖子配嫡,大都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于难。今乱本成矣,立可必乎?孝而安民,子其图之!与其危身以速罪也。”(《闵二年传》(p 0272)(04020704))(036)
初,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且其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必不可!”弗听,立之。生奚齐,其娣生卓子。(《僖四年传》(p 0295)(05040601))(036)
及将立奚齐,既与中大夫成谋,姬谓大子曰:“君梦齐姜,必速祭之!”大子祭于曲沃,归胙于公。公田,姬置诸宫六日。公至,毒而献之。公祭之地,地墳(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姬泣曰:“贼由大子。”大子奔新城。公杀其傅杜原款。(《僖四年传》(p 0296)(05040602))(036)
或谓大子:“子辞,君必辩焉。”大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曰:“子其行乎?”大子曰:“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僖四年传》(p 0298)(05040603))(036)
十二月戊申,缢于新城。(《僖四年传》(p 0299)(05040604))(036)
《系年》:
或(又)讒惠公及文公,文公奔狄,惠公奔于梁。
初步译文:
骊姬又诬告(晋献公的另外两个儿子)后来的晋惠公(夷吾)与晋文公(重耳),文公逃往狄人那里,惠公则逃到了梁国。
《左传》:
姬遂谮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蒲。夷吾奔屈。(《僖四年传》(p 0299)(05040605))(036)
初,晋侯使士蒍(wěi)为二公子筑蒲与屈,不慎,置薪焉。夷吾诉之。公使让之。士蒍稽首而对曰:“臣闻之:‘无丧而慼,忧必雠焉;无戎而城,雠必保焉。’寇雠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废命,不敬;固雠之保,不忠。失忠与敬,何以事君?《诗》云:‘怀德惟宁,宗子惟城。’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将寻师焉,焉用慎?”退而赋曰:“狐裘尨茸(méng róng蓬松),一国三公,吾谁適(dí)从?”(《僖五年传》(p 0303)(05050202))(036)
及难,公使寺人披伐蒲。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jiào)。”乃徇(xùn)曰:“校者,吾雠也。”踰垣而走。披斩其祛(qū),遂出奔翟(dí)。(《僖五年传》(p 0305)(05050203))(036)
六年春,晋侯使贾华伐屈。夷吾不能守,盟而行。将奔狄,郤芮曰:“后出同走,罪也,不如之梁。梁近秦而幸焉。”乃之梁。(《僖六年传》(p 0313)(05060101))(036)
《系年》:
獻公卒,乃立奚齊。其大夫里之克乃殺奚齊,而立其弟悼子,里之克或(又)殺悼子。
初步译文:
晋献公死后,奚齐果然继位,却被晋国的大夫“里之克”杀死了,再立奚齐的弟弟悼子(卓、卓子、公子卓),“里之克”又杀掉了悼子。
《春秋经》与《左传》:
甲子,晋侯-佹诸卒。(《僖九年经》(p 0324)(05090005))(036)
九月,晋献公卒。里克、[ 上不下十,pī]郑欲纳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乱。(《僖九年传》(p 0328)(05090401))(036)
初,献公使荀息傅奚齐。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僖九年传》(p 0328)(05090402))(036)
冬,晋-里克殺其君之子奚齐。(《僖九年经》(p 0325)(05090006))(036)
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僖十年经》(p 0332)(05100003))(036)
及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三怨将作,秦、晋辅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将死之。”里克曰:“无益也。”荀叔曰:“吾与先君言矣,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虽无益也,将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僖九年传》(p 0329)(05090403))(036)
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书曰“杀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辅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僖九年传》(p 0329)(05090404))(036)
《系年》:
秦穆公乃內(納)惠公于晉,惠公賂秦公曰:“我句(苟)果內(入),使君涉河,至于梁城。”惠公既內(入),乃背秦公弗予。立六年,秦公率師與惠公戰于韓,止惠公以歸。
初步译文:
于是秦穆公把晋(晉)惠公(夷吾,晋侯,晋君)送入晋国,晋惠公则应许秦公说:“我苟果內,使君涉河,至于梁城。”就是许诺把属于晋国的黄河以东直到“梁城”的地方都割让给秦国。但是晋惠公回国即位以后,就违背了当初对秦公的诺言,原来答应的土地都不给了。于是到晋惠公在位的第六年,秦穆公就领兵来讨伐,和晋惠公在“韩(韓)”这个地方开战,俘虏了晋惠公,带回秦国。
《春秋经》与《左传》:
晋杀其大夫里克。(《僖十年经》(p 0332)(05100005))(036)
晋-郤(xì)芮使夷吾重赂秦以求入,曰:“人实有国,我何爱焉?入而能民,土于何有?”从之。(《僖九年传》(p 0330)(05090601))(037)
齐-隰(xí)朋帅师会秦师纳晋惠公。(《僖九年传》(p 0330)(05090602))(037)
秦伯谓郤芮曰:“公子谁恃?”对曰:“臣闻亡人无党,有党必有雠。夷吾弱不好弄,能斗不过,长亦不改,不识其他。”公谓公孙枝曰:“夷吾其定乎?”对曰:“臣闻之,‘唯则定国’。《诗》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文王之谓也。又曰:‘不僭(tiě)不贼,鲜不为则’,无好无恶,不忌不克之谓也。今其言多忌克,难哉!”公曰:“忌则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僖九年传》(p 0330)(05090603))(037)
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侯。晋侯杀里克以说。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殺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伏剑而死。于是[ 上不下十,pī]郑聘于秦,且谢缓赂,故不及。(《僖十年传》(p 0333)(05100201))(036、037)
[ 上不下十,pī]郑之如秦也,言于秦伯曰:“吕甥、郤称、冀芮实为不从,若重问以召之,臣出晋君,君纳重耳,蔑不济矣。”(《僖十年传》(p 0335)(05100303))(037)
冬,秦伯使泠至报、问,且召三子。郤芮曰:“币重而言甘,诱我也。”遂杀[ 上不下十,pī]郑、祁举及七舆大夫:左行共华、右行贾华、叔坚、骓歂、纍(léi)虎、特宫、山祁,皆里、[ 上不下十,pī]之党也。(《僖十年传》(p 0336)(05100304))(037)
[ 上不下十,pī]豹奔秦,言于秦伯曰:“晋侯背大主而忌小怨,民弗与也。伐之,必出。”公曰:“失众,焉能杀?违祸,谁能出君?”(《僖十年传》(p 0336)(05100305))(037)
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 上不下十,pī]郑父。(《僖十一年经》(p 0337)(05110001))(037)
十一年春,晋侯使以[ 上不下十,pī]郑之乱来告。(《僖十一年传》(p 0337)(05110101))(037)
冬,晋荐饥,使乞糴于秦。秦伯谓子桑:“与诸乎?”对曰:“重施而报,君将何求?重施而不报,其民必携;携而讨焉,无众,必败。”谓百里:“与诸乎?”对曰:“天災流行,国家代有。救災、恤邻,道也。行道,有福。”[ 上不下十,pī]郑之子豹在秦,请伐晋。秦伯曰:“其君是恶,其民何罪?”秦于是乎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汎舟之役。(《僖十三年传》(p 0344)(05130401))(037)
冬,秦饥,使乞糴于晋,晋人弗与。庆郑曰:“背施,无亲;幸災,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四德皆失,何以守国?”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庆郑曰:“弃信、背邻,患孰恤之?无信,患作;失援,必毙。是则然矣。”虢射曰:“无损于怨,而厚于寇,不如勿与。”庆郑曰:“背施、幸災,民所弃也。近犹雠之,况怨敌乎?”弗听。退曰:“君其悔是哉!”(《僖十四年传》(p 0348)(05140401))(037)
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僖十五年经》(p 0350)(05150012))(037)
晋侯之入也,秦穆姬属贾君焉,且曰“尽纳群公子”。晋侯烝于贾君,又不纳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晋侯许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南及华山,内及解梁城,既而不与。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糴,故秦伯伐晋。(《僖十五年传》(p 0351)(05150401))(037)
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 (011001),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夫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待?”(《僖十五年传》(p 0353)(05150402))(037)
三败及韩。晋侯谓庆郑曰:“寇深矣,若之何?”对曰:“君实深之,可若何!”公曰:“不孙!”卜右,庆郑吉。弗使。步扬御戎,家仆徒为右。乘(shèng)小驷,郑入也。庆郑曰:“古者大事,必乘(shèng)其产。生其水土,而知其人心;安其教训,而服习其道;唯所纳之,无不如志。今乘(shèng)异产,以从戎事,及惧而变,将与人易。乱气狡愤,阴血周作,张脉偾兴,外彊(强)中干。进退不可,周旋不能,君必悔之。”弗听。(《僖十五年传》(p 0354)(05150403))(037)
九月,晋侯逆秦师,使韩简视师。复曰:“师少于我,斗士倍我。”公曰:“何故?”对曰:“出因其资,入用其宠,饥食其粟,三施而无报,是以来也。今又击之,我怠、秦奋,倍犹未也。”公曰:“一夫不可狃,况国乎?”遂使请战,曰:“寡人不佞,能合其众而不能离也。君若不还,无所逃命。”秦伯使公孙枝对曰:“君之未入,寡人惧之;入而未定列,犹吾忧也。苟列定矣,敢不承命。”韩简退曰:“吾幸而得囚。”(《僖十五年传》(p 0355)(05150404))(037)
壬戌,战于韩原。晋戎马还泞而止。公号庆郑。庆郑曰:“愎谏、违卜,固败是求,又何逃焉?”遂去之。梁由靡御韩简,虢射为右,辂秦伯,将止之。郑以救公误之,遂失秦伯。秦获晋侯以归。晋大夫反首拔舍从之。秦伯使辞焉,曰:“二三子何其慼也!寡人之从晋君而西也,亦晋之妖梦是践,岂敢以至?”晋大夫三拜稽首曰:“君履后土而戴皇天,皇天后土实闻君之言,群臣敢在下风。”(《僖十五年传》(p 0356)(05150405))(037)
穆姬闻晋侯将至,以大子罃、弘与女简璧登台而履薪焉。使以免服衰绖逆,且告曰:“上天降災,使我两君匪以玉帛相见,而以兴戎。若晋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死。唯君裁之!”乃舍诸灵台。(《僖十五年传》(p 0358)(05150406))(037)
大夫请以入。公曰:“获晋侯,以厚归也;既而丧归,焉用之?大夫其何有焉?且晋人慼忧以重我,天地以要我。不图晋忧,重其怒也;我食吾言,背天地也。重怒,难任;背天,不祥,必归晋君。”公子絷曰:“不如杀之,无聚慝焉。”子桑曰:“归之而质其大子,必得大成。晋未可灭,而杀其君,只以成恶。且史佚有言曰:‘无始祸,无怙乱,无重怒。’重怒,难任;陵人,不祥。”乃许晋平。(《僖十五年传》(p 0359)(05150407))(037)
初,晋献公筮(shì)嫁伯姬于秦,遇《归妹》 (110100)之《睽》 (110101)。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zhòu)曰:‘士刲(kuī)羊,亦无衁(huāng)也;女承筐,亦无贶(kuàng)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yíng)败姬,车说(tuō)其輹(fù),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归妹》《睽》孤,寇张之弧。姪其从姑,六年其逋(bū),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zǔn)沓(tà)背憎,职竞由人。’”(《僖十五年传》(p 0363)(05150409))(037)
十月,晋-阴饴甥会秦伯,盟于王城。(《僖十五年传》(p 0366)(05150801))(037)
秦伯曰:“晋国和乎?”对曰:“不和。小人耻失其君而悼丧其亲,不惮征缮以立圉也,曰:‘必报雠,宁事戎狄。’君子爱其君而知其罪,不惮征缮以待秦命,曰:‘必报德,有死无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国谓君何?”对曰:“小人慼,谓之不免;君子恕,以为必归。小人曰:‘我毒秦,秦岂归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归君。贰而执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怀德,贰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纳而不定,废而不立,以德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改馆晋侯,馈七牢焉。(《僖十五年传》(p 0366)(05150802))(037)
蛾析谓庆郑曰:“盍行乎?”对曰:“陷君于败,败而不死,又使失刑,非人臣也。臣而不臣,行将焉入?”十一月,晋侯归。丁丑,杀庆郑而后入。(《僖十五年传》(p 0367)(05150803))(037)
《系年》:
惠公焉以其子懷公爲質于秦,秦穆公以其子妻之。
初步译文:
为了能回国,晋惠公把自己的太子晋怀(懷)公(晋-大子圉)送到秦国作质子,秦穆公把女儿嫁给了晋怀公。
《左传》:
夏,晋-大子圉为质于秦,秦归河东而妻之。(《僖十七年传》(p 0372)(05170201))(037)
《系年》:
文公十又二年居狄,狄甚善之,而弗能內(入);
初步译文:
晋文公(晋-公子重耳,晋侯)在狄人那里呆了十二年,狄人对他很好,但不能把他送回国继位;
《左传》:
晋-公子重耳之及于难也,晋人伐诸蒲城。蒲城人欲战,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禄,于是乎得人。有人而校,罪莫大焉。吾其奔也。”遂奔狄。从者狐偃、赵衰、颠颉、魏武子、司空季子。狄人伐廧咎如,获其二女,叔隗、季隗,纳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鯈、叔刘,以叔隗妻赵衰,生盾。将适齐,谓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来而后嫁。”对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则就木焉。请待子。”处狄十二年而行。(《僖二十三年传》(p 0404)(05230601))(038)
《系年》:
乃蹠齊,齊人善之;
初步译文:
于是晋文公就去了齐(齊)国,齐人待他也不错;
《左传》:
及齐,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shèng),公子安之。从者以为不可。将行,谋于桑下。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杀之,而谓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闻之者,吾杀之矣。”公子曰:“无之。”姜曰:“行也!怀与安,实败名。”公子不可。姜与子犯谋,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僖二十三年传》(p 0406)(05230603))(038)
《系年》:
蹠宋,宋人善之,亦莫之能內(入);
初步译文:
接着晋文公去了宋国,宋人也待他不错,但也不能把他送回国继位;
《左传》:
及宋,宋襄公赠之以马二十乘。(《僖二十三年传》(p 0408)(05230605))(038)
《系年》:
乃蹠衛,衛人弗善;
初步译文:
又去了卫(衛)国,卫人待他就不怎么样;
《左传》:
过卫。卫文公不礼焉。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赐也。”稽首受而载之。(《僖二十三年传》(p 0406)(05230602))(038)
及曹,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裸。浴,薄而观之。僖负羁之妻曰:“吾观晋公子之从者,皆足以相国。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国。反其国,必得志于诸侯。得志于诸侯,而诛无礼,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贰焉!”乃馈盘飧,置璧焉。公子受飧反璧。(《僖二十三年传》(p 0407)(05230604))(038)
《系年》:
蹠鄭,鄭人弗善;
初步译文:
随后还去过郑(鄭)国,郑人也对他不怎么样;
《左传》:
及郑,郑文公亦不礼焉。叔詹谏曰:“臣闻天之所启,人弗及也。晋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将建诸,君其礼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晋公子,姬出也,而至于今,一也。离外之患,而天不靖晋国,殆将启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从之,三也。晋、郑同侪,其过子弟固将礼焉,况天之所启乎!”弗听。(《僖二十三年传》(p 0408)(05230606))(038)
《系年》:
乃蹠楚。
初步译文:
晋文公后来就去了楚国。
《左传》:
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晋国,则何以报不穀?”对曰:“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其波及晋国者,君之余也;其何以报君?”曰:“虽然,何以报我?”对曰:“若以君之灵,得反晋国。晋、楚治兵,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获命,其左执鞭、弭,右属櫜(gāo)、鞬,以与君周旋。”子玉请杀之。楚子曰:“晋公子广而俭,文而有礼。其从者肃而宽,忠而能力。晋侯无亲,外内恶之。吾闻姬姓唐叔之后,其后衰者也,其将由晋公子乎!天将兴之,谁能废之?违天,必有大咎。”乃送诸秦。(《僖二十三年传》(p 0409)(05230607))(038)
《系年》:
懷公自秦逃歸,
初步译文:
此时晋怀(懷)公(晋-大子圉)从秦国逃回晋国,
《左传》:
晋-大子圉为质于秦,将逃归,谓嬴氏曰:“与子归乎?”对曰:“子,晋大子,而辱于秦。子之欲归,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以固子也。从子而归,弃君命也。不敢从,亦不敢言。”遂逃归。(《僖二十二年传》(p 0394)(05220501))(037)
《系年》:
秦穆公乃召文公於楚,使襲懷公之室。
初步译文:
于是秦穆公(秦伯)就从楚国召来了晋文公,还把他侄子晋怀公的妻室家产都赏给他。
《左传》:
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奉匜沃盥,既而挥之。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惧,降服而囚。(《僖二十三年传》(p 0410)(05230608))(038)桥注:怀嬴即前面晋怀公的老婆、秦穆公的女儿嬴氏,后来改称辰嬴,但她此次只是陪嫁者,而此次为首的秦穆女儿是文嬴,下面称“夫人嬴氏”者当是文嬴。
《系年》:
晉惠公卒,懷公即位。
初步译文:
晋(晉)惠公(晋侯-夷吾)死了,晋怀公即位。
《春秋经》与《左传》:
晋侯-夷吾卒。(《僖二十四年经》(p 0412)(05240005))(037)
九月,晋惠公卒。怀公立,命无从亡人,期,期而不至,无赦。狐突之子毛及偃从重耳在秦,弗召。冬,怀公执狐突,曰:“子来则免。”对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质,贰乃辟也。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数矣。若又召之,教之贰也。父教子贰,何以事君?刑之不滥,君之明也,臣之愿也。淫刑以逞,谁则无罪?臣闻命矣。”乃杀之。(《僖二十三年传》(p 0402)(05230401))(037)
卜偃称疾不出,曰:“《周书》有之:‘乃大明,服。’己则不明,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其何后之有?”(《僖二十三年传》(p 0403)(05230402))(037)
《系年》:
秦人起師以內(納)文公于晉。
初步译文:
秦人乘机起兵护送晋文公进入晋国。
《左传》: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请使衰从。”公子赋《河水》。公赋《六月》。赵衰曰:“重耳拜赐!”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级而辞焉。衰曰:“君称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僖二十三年传》(p 0410)(05230609))(038)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纳之。不书,不告入也。(《僖二十四年传》(p 0412)(05240101))(038)
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负羁绁(xiè)从君巡于天下,臣之罪甚多矣,臣犹知之,而况君乎?请由此亡。”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投其璧于河。(《僖二十四年传》(p 0412)(05240102))(038)
《系年》:
晉人殺懷公而立文公,秦晉焉始會(合)好,戮力同心。
初步译文:
晋人只好杀(殺)掉晋怀公改立晋文公,秦、晋成为同盟国,两国从此拧成了一股绳。
《左传》:
济河,围令狐,入桑泉,取臼衰。二月甲午,晋师军于庐柳。秦伯使公子絷如晋师。师退,军于郇。辛丑,狐偃及秦、晋之大夫盟于郇。壬寅,公子入于晋师。丙午,入于曲沃。丁未,朝于武宫。戊申,使杀怀公于高梁。不书,亦不告也。(《僖二十四年传》(p 0413)(05240103))(038)
吕、郤畏偪(逼),将焚公宫而弑晋侯。寺人披请见。公使让之,且辞焉,曰:“蒲城之役,君命一宿,女即至。其后余从狄君以田渭滨,女为惠公来求杀余,命女三宿,女中宿至。虽有君命,何其速也?夫祛犹在。女其行乎!”对曰:“臣谓君之入也,其知之矣。若犹未也,又将及难。君命无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恶,唯力是视。蒲人、狄人,余何有焉?今君即位,其无蒲、狄乎!齐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君若易之,何辱命焉?行者甚众,岂唯刑臣?”公见之,以难告。三月,晋侯潜会秦伯于王城。己丑晦,公宫火,瑕甥、郤芮不获公,乃如河上,秦伯诱而杀之。晋侯逆夫人嬴氏以归。秦伯送卫于晋三千人,实纪纲之仆。(《僖二十四年传》(p 0414)(05240104))(038)
《系年》:
二邦伐鄀,徙之中城,圍商密,止申公子儀以歸。
初步译文:
两国一起打下了“鄀”,将那里的人迁往“中城”,又包围了“商密”,俘虏了申公“子仪(儀)”(鬭克)带回秦国。
《左传》:
秋,秦、晋伐鄀。楚-鬭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师戍商密。秦人过析,隈入而系舆人,以围商密,昏而傅焉。宵,坎血加书、伪与子仪、子边盟者。商密人惧,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师。秦师囚申公子仪、息公子边以归。楚令尹子玉追秦师,弗及,遂围陈,纳顿子于顿。(《僖二十五年传》(p 0434)(05250301))(045)
《系年》:
晉文公立四年,楚成王率諸侯以圍宋伐齊,戍穀,居鉏(?緡?)。
初步译文:
晋(晉)文公(晋侯)在位的第四年,楚成王(楚子)率领各国諸侯包围了宋国,还分兵进攻齐(齊)国,派兵进驻“穀”, 楚成王自己则驻扎在“鉏”。
《春秋经》与《左传》:
冬,楚人伐宋,围缗。公以楚师伐齐,取穀。(《僖二十六年经》(p 0438)(05260007))(045)
宋以其善于晋侯也,叛楚即晋。冬,楚令尹子玉、司马子西帅师伐宋,围缗。(《僖二十六年传》(p 0441)(05260601))(045)
公以楚师伐齐,取穀。凡师能左右之曰以。置桓公子雍于穀,易牙奉之以为鲁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公之子七人,为七大夫于楚。(《僖二十六年传》(p 0442)(05260602))(045)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僖二十七年经》(p 0443)(05270005))(045)
楚子将围宋,使子文治兵于睽,终朝而毕,不戮一人。子玉复治兵于蒍,终日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国老皆贺子文。子文饮之酒。蒍贾尚幼,后至,不贺。子文问之。对曰:“不知所贺。子之传政于子玉,曰:‘以靖国也。’靖诸内而败诸外,所获几何?子玉之败,子之举也。举以败国,将何贺焉?子玉刚而无礼,不可以治民,过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苟入而贺,何后之有?”(《僖二十七年传》(p 0444)(05270401))(045)
《系年》:
晉文公思齊及宋之德,乃及秦師圍曹及五鹿,伐衛以脫齊之戍及宋之圍。
初步译文:
晋文公想起当年齐国和宋国对自己的好处,于是会合了秦国的部队包围了“曹”和“五鹿”,还分兵进攻卫(衛)国,要迫使楚国撤出在齐国(穀)的驻军并解除对宋国的包围。
《春秋经》与《左传》:
冬,楚子及诸侯围宋。宋-公孙固如晋告急。先轸(zhěn)曰:“报施、救患,取威、定霸,于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婚)于卫,若伐曹、卫,楚必救之,则齐、宋免矣。”于是乎蒐(sōu)于被庐,作三军,谋元帅。赵衰曰:“郤(xì)縠(hú)可。臣亟(qì)闻其言矣,说(yuè)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夏书》曰:‘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君其试之!”乃使郤縠将中军,郤溱佐之。使狐偃将上军,让于狐毛,而佐之。命赵衰为卿,让于栾枝、先轸。使栾枝将下军,先轸佐之。荀林父御戎,魏犨为右。(《僖二十七年传》(p 0445)(05270402))(045)
晋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义,未安其居。”于是乎出定襄王,入务利民,民怀生矣。将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于是乎伐原以示之信。民易资者,不求丰焉,明徵其辞。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民听不惑,而后用之。出穀戍,释宋围,一战而霸,文之教也。(《僖二十七年传》(p 0447)(05270403))(045)
十有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僖二十七年经》(p 0443)(05270006))(045)
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僖二十八年经》(p 0448)(05280001))(045)
二十八年春,晋侯将伐曹,假道于卫。卫人弗许。还,自南河济,侵曹、伐卫。正月戊申,取五鹿。二月,晋-郤縠卒。原轸将中军,胥臣佐下军,上德也。晋侯、齐侯盟于歛盂。卫侯请盟,晋人弗许。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说于晋。卫侯出居于襄牛。(《僖二十八年传》(p 0451)(05280101))(045)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僖二十八年经》(p 0448)(05280002))(045)
楚人救卫。(《僖二十八年经》(p 0448)(05280003))(045)
公子买戍卫,楚人救卫,不克。公惧于晋,杀子丛以说焉。谓楚人曰:“不卒戍也。”(《僖二十八年传》(p 0452)(05280201))(045)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僖二十八年经》(p 0448)(05280004))(045)
晋侯围曹,门焉,多死。曹人尸诸城上,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谋,称“舍于墓”。师迁焉。曹人凶惧,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凶也而攻之。三月丙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且曰献状。令无入僖负羁之宫,而免其族,报施也。魏犨、颠颉怒,曰:“劳之不图,报于何有?”蓺僖负羁氏。魏犨伤于胸。公欲杀之,而爱其材。使问,且视之。病,将杀之。魏犨束胸见使者,曰:“以君之灵,不有宁也!”距跃三百,曲踊三百。乃舍之。杀颠颉以徇于师,立舟之侨以为戎右。(《僖二十八年传》(p 0452)(05280301))(045)
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则绝,告楚不许。我欲战矣,齐、秦未可,若之何?”先轸曰:“使宋舍我而赂齐、秦,藉之告楚。我执曹君,而分曹、卫之田以赐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也。喜赂、怒顽,能无战乎?”公说,执曹伯,分曹、卫之田以畀宋人。(《僖二十八年传》(p 0455)(05280302))(045)
《系年》:
楚王舍圍歸,居方城。
初步译文:
楚王果然解除了包围,自己退回方城之内。
《左传》:
楚子入居于申,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曰:“无从晋师!晋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废乎?《军志》曰:‘允当则归。’又曰:‘知难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敌。’此三志者,晋之谓矣。”子玉使伯棼请战,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间执谗慝之口。”王怒,少与之师,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僖二十八年传》(p 0456)(05280303))(045)
《系年》:
令尹子玉遂率鄭、衛、陳、蔡及群蠻夷之師以交(邀/徼)文公,
初步译文:
但是楚国的令尹子玉却率领着郑(鄭)国、卫国、陈(陳)国、蔡国还有各部分蛮(蠻)夷的军队去挑战晋文公,
《左传》:
子玉使宛春告于晋师曰:“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子犯曰:“子玉无礼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轸曰:“子与之!定人之谓礼,楚一言而定三国,我一言而亡之。我则无礼,何以战乎?不许楚言,是弃宋也;救而弃之,谓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雠已多,将何以战?不如私许复曹、卫以携之,执宛春以怒楚,既战而后图之。”公说。乃拘宛春于卫,且私许复曹、卫。曹、卫告绝于楚。(《僖二十八年传》(p 0457)(05280304))(045)
子玉怒,从晋师。晋师退。军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师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师直为壮,曲为老,岂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所以报也。背惠食言,以亢其雠,我曲楚直,其众素饱,不可谓老。我退而楚还,我将何求?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众欲止,子玉不可。(《僖二十八年传》(p 0458)(05280305))(045)
《系年》:
文公率秦、齊、宋及群戎之師以敗楚師於城濮,
初步译文:
晋文公就率领秦国、齐国、宋国以及各部分戎人的军队在城濮打败了楚国军队。
《春秋经》与《左传》:
夏四月戊辰,晋侯、宋公、齐-国归父、崔夭、秦-小子慭(yìn)次于城濮。楚师背酅(xī)而舍,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诵曰:“原田每每(měiměi),舍其旧而新是谋。”公疑焉。子犯曰:“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无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栾贞子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思小惠而忘大耻,不如战也。”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gǔ)其脑,是以惧。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僖二十八年传》(p 0458)(05280306))(045)
子玉使鬭勃请战,曰:“请与君之士戏,君冯轼而观之,得臣与寓目焉。”晋侯使栾枝对曰:“寡君闻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为大夫退,其敢当君乎?既不获命矣,敢烦大夫,谓二三子:‘戒尔车乘(shèng),敬尔君事,诘朝将见。’”(《僖二十八年传》(p 0459)(05280307))(045)
晋车七百乘,韅、靷、鞅、靽。晋侯登有莘之虚以观师,曰:“少长有礼,其可用也。”遂伐其木,以益其兵。(《僖二十八年传》(p 0460)(05280308))(045)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僖二十八年经》(p 0448)(05280005))(045)
己巳,晋师陈于莘北,胥臣以下军之佐当陈、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曰:“今日必无晋矣。”子西将左,子上将右。胥臣蒙马以虎皮,先犯陈、蔡。陈、蔡奔,楚右师溃。狐毛设二旆而退之。栾枝使舆曳柴而伪遁,楚师驰之,原轸、郤溱以中军公族横击之。狐毛、狐偃以上军夹攻子西,楚左师溃。楚师败绩。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败。(《僖二十八年传》(p 0461)(05280309))(045)
《系年》:
遂朝周襄王于衡雍,獻楚俘馘,盟諸侯於踐土。
初步译文:
随后晋文公前往衡雍朝见了周襄王,向周襄王献上抓到的楚人俘虏,以及杀掉的楚人的左耳朵,再与各国诸侯在踐土会盟。
《春秋经》与《左传》: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僖二十八年经》(p 0449)(05280008))(045)
公朝于王所。(《僖二十八年经》(p 0449)(05280010))(045)
晋师三日馆、谷,及癸酉而还。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宫于践土。(《僖二十八年传》(p 0462)(05280310))(045)
鄉役之三月,郑伯如楚致其师,为楚师既败而惧,使子人九行成于晋。晋-栾枝入盟郑伯。五月丙午,晋侯及郑伯盟于衡雍。(《僖二十八年传》(p 0462)(05280311))(045)
卫侯闻楚师败,惧,出奔楚,遂适陈,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癸亥,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奖王室,无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祚国,及而玄孙,无有老幼。”君子谓是盟也信,谓晋于是役也,能以德攻。(《僖二十八年传》(p 0466)(05280313))(048、045)
丁未,献楚俘于王,驷介百乘,徒兵千。郑伯傅王,用平礼也。己酉,王享醴,命晋侯宥。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赐之大辂之服、戎辂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虎贲三百人,曰:“王谓叔父,‘敬服王命,以绥四国,纠逖王慝。’”晋侯三辞,从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觐。(《僖二十八年传》(p 0463)(05280312))(045)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僖二十八年经》(p 0450)(05280015))(045)
冬,会于温,讨不服也。(《僖二十八年传》(p 0472)(05280701))(045)
天王狩于河阳。(《僖二十八年经》(p 0450)(05280016))(045)
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僖二十八年传》(p 0473)(05280901))(045)
壬申,公朝于王所。(《僖二十八年经》(p 0450)(05280017))(045)
壬申,公朝于王所。(《僖二十八年传》(p 0473)(05281001))(045)
《左传》:
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shù)焉,于是乎有殽(xiáo崤)之师。晋禦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襄十四年传》(p 1005)(09140103))(086)
桥案:
此段《左传》是对本章《系年》主要内容——郑殽之战的简单概括,出自某部戎人首领之口,该部戎人的前辈当年参与了殽之战。
《系年》:
晉文公立七年,秦、晉圍鄭。鄭降秦不降晉,晉人以不憖。
初步译文:
晋(晉)文公(晋侯-重耳)在位的第七年,秦、晋两国出兵包围了郑(鄭)国。郑人单独向秦国臣服,却不理睬晋人,晋人很生气。
《春秋经》与《左传》:
郑人怒君之疆埸,我文公帅诸侯及秦围郑。秦大夫不询于我寡君,擅及郑盟。(《成十三年传》(p 0861)(08130302))(078)
夏六月,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僖二十九年经》(p 0475)(05290003))(049)
夏,公会王子虎、晋-狐偃、宋-公孙固、齐-国归父、陈-辕涛塗、秦-小子慭盟于翟泉,寻践土之盟,且谋伐郑也。卿不书,罪之也。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僖二十九年传》(p 0476)(05290201))(049)
晋人、秦人围郑。(《僖三十年经》(p 0478)(05300004))(049)
九月甲午,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僖三十年传》(p 0479)(05300301))(049)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惟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僖三十年传》(p 0479)(05300302))(049)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僖三十年传》(p 0482)(05300303))(049)
初,郑-公子兰出奔晋,从于晋侯伐郑,请无与围郑。许之,使待命于东。郑-石甲父、侯宣多逆以为大子,以求成于晋,晋人许之。(《僖三十年传》(p 0482)(05300304))(049)
《系年》:
秦人豫(舍)戍於鄭,鄭人屬北門之管於秦之戍人,秦之戍人使歸告曰:“我既得鄭之門管巳(矣),來襲之。”
初步译文:
秦人在郑国留下了一部分军队驻守,郑人于是把北城门的管理权交给了秦国的驻军,可秦国驻军的将领竟派人回国通告说:“我既得鄭之門管巳(矣),來襲之。”说是他们已经掌握了郑国城门的钥匙,让秦穆公(公,秦伯)派兵来偷袭(襲)郑国。
《左传》:
杞子自郑使告于秦曰:“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穆公访诸蹇叔。蹇叔曰:“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师劳力竭,远主备之,无乃不可乎?师之所为,郑必知之,勤而无所,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谁不知?”公辞焉。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师于东门之外。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公使谓之曰:“尔何知?中寿,尔墓之木拱矣。”蹇叔之子与师,哭而送之,曰:“晋人禦师必于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风雨也。必死是閒,余收尔骨焉!”秦师遂东。(《僖三十二年传》(p 0489)(05320302))(049)
《系年》:
秦師將東襲鄭,鄭之賈人弦高將西市,遇之,乃以鄭君之命勞秦三帥。秦師乃復,伐滑,取之。
初步译文:
秦国的大部队在偷袭郑国的半路上,碰上了正要去西边做买卖的郑国商人弦高,弦高就假装是奉了郑君(郑穆公)的命令来犒劳秦军的三位大将。(偷袭被发现,)秦军于是只好撤退,回程中攻灭了滑国。
《春秋经》与《左传》: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僖三十三年经》(p 0492)(05330001))(049)
三十三年春,秦师过周北门,左右免胄而下。超乘(chāo chéng)者三百乘。王孙满尚幼,观之,言于王曰:“秦师轻而无礼,必败。轻则寡谋,无礼则脱。入险而脱,又不能谋,能无败乎!”(《僖三十三年传》(p 0494)(05330101))(049)
及滑,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曰:“寡君闻吾子将步师出于敝邑,敢犒从者。不腆敝邑,为从者之淹,居则具一日之积,行则备一夕之卫。”且使遽告于郑。(《僖三十三年传》(p 0495)(05330102))(049)
郑穆公使视客馆,则束载、厉兵、秣马矣。使皇武子辞焉,曰:“吾子淹久于敝邑,唯是脯资、饩牵竭矣,为吾子之将行也,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间敝邑,若何?”杞子奔齐,逢孙、杨孙奔宋。(《僖三十三年传》(p 0495)(05330103))(049)
孟明曰:“郑有备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围之不继,吾其还也。”灭滑而还。(《僖三十三年传》(p 0496)(05330104))(049)
《系年》:
晉文公卒,未葬,襄公親率師禦秦師于崤,大敗之。
初步译文:
当时正赶上晋文公去世,还没有下葬,晋襄公(子,公)仍然亲自带领晋军在“殽(崤)”这个地方设下埋伏,歼灭了秦国的远征军。
《春秋经》与《左传》:
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僖三十二年经》(p 0488)(05320004))(049)
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将有西师过轶我,击之,必大捷焉。”(《僖三十二年传》(p 0489)(05320301))(049)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僖三十三年经》(p 0492)(05330003))(049)
癸巳,葬晋文公。(《僖三十三年经》(p 0492)(05330004))(049)
晋-原轸曰:“秦违蹇叔,而以贪勤民,天奉我也。奉不可失,敌不可纵。纵敌,患生;违天,不祥。必伐秦师!”栾枝曰:“未报秦施,而伐其师,其为死君乎?”先轸曰:“秦不哀吾丧,而伐吾同姓,秦则无礼,何施之为?吾闻之:‘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也。’谋及子孙,可谓死君乎!”遂发命,遽兴姜戎。子墨衰绖,梁弘御戎,莱驹为右。(《僖三十三年传》(p 0497)(05330301))(049)
夏四月辛巳,败秦师于殽,获百里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以归。遂墨以葬文公,晋于是始墨。(《僖三十三年传》(p 0498)(05330302))(049)
文嬴请三帅,曰:“彼实構吾二君,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厌,君何辱讨焉?使归就戮于秦,以逞寡君之志,若何?”公许之。先轸朝。问秦囚。公曰:“夫人请之,吾舍之矣。”先轸怒,曰:“武夫力而拘诸原,妇人暂而免诸国,堕军实而长寇雠,亡无日矣!”不顾而唾。公使阳处父追之,及诸河,则在舟中矣。释左骖,以公命赠孟明。孟明稽首曰:“君之惠,不以纍(léi)臣衅鼓,使归就戮于秦,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僖三十三年传》(p 0498)(05330303))(049)
秦伯素服郊次,郷师而哭,曰:“孤违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不替孟明,曰:“孤之过也,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僖三十三年传》(p 0500)(05330304))(049)
《系年》:
秦穆公欲與楚人爲好,焉脫申公儀,使歸求成。秦焉始與晉執亂,與楚爲好。
初步译文:
秦穆公只好转向楚国,下令释放了“申公仪(儀)(鬭克)”,让他回国向楚人示好,要与楚国订立和约。秦国自此改变了与晋国结盟的政策,而与楚国结盟。
《春秋经》与《左传》:
秋,楚人灭江。(《文四年经》(p 0532)(06040004))(049)
楚人灭江,秦伯为之降服,出次,不举,过数(shù)。(《文四年传》(p 0534)(06040601))(049)
无禄,文公即世,穆为不吊,蔑死我君,寡我襄公,迭我殽地,奸绝我好,伐我保城,殄灭我费滑,散离我兄弟,挠乱我同盟,倾覆我国家。我襄公未忘君之旧勋,而惧社稷之陨,是以有殽之师。犹愿赦罪于穆公。穆公弗听,而即楚谋我。天诱其衷,成王殒命,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成十三年传》(p 0861)(08130302))(078)
《系年》:
晉襄公卒,靈公高幼,大夫聚謀曰:“君幼,未可奉承也,毋乃不能邦?”猷求強君,乃命左行蔑與隨會召襄公之弟雍也于秦。
初步译文:
晋(晉)襄公去世,当时晋灵(靈)公“高”年纪很小(据《春秋经》,晋灵公名为“夷臯”),晋国的大夫们商量说:“君幼,未可奉承也,毋乃不能邦?”意思是我们的国君这么小,恐怕国家立不住。于是想找一个年富力强的人作国君,最后决定让“左行蔑(先蔑、士伯)”和“隨會(随会、士会)”去秦国请晋襄公的弟弟“雍”回国为君。
《左传》:
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为二君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偪(bī)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文六年传》(p 0550)(06060501))(048、054)
《系年》:
襄夫人聞之,乃抱靈公以號于廷,曰:“死人何罪?生人何辜?舍其君之子弗立,而召人于外,而焉將寘此子也?”大夫閔,乃皆背之曰:“我莫命招之。”乃立靈公,焉葬襄公。
初步译文:
“襄夫人(穆赢)”听说此事,就抱着晋灵公(大子)到朝廷上嚎啕大哭,说:“死人何罪?生人何辜?舍其君之子弗立,而召人于外,而焉將寘(置)此子也?”意思是国君有这个儿子你们不立,将来他可怎么办呢?大夫们可怜这娘俩,都说:“我莫命招之。”他们都说自己没让人去召“雍”回来,于是就立灵公为君,然后为襄公下葬。
《左传》:
穆赢日抱大子以啼于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適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寘此?”出朝,则抱以适赵氏,顿首于宣子,曰:“先君奉此子也而属诸子,曰:‘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赐;不才,吾唯子之怨。’今君虽终,言犹在耳,而弃之,若何?”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偪(逼),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禦秦师。(《文七年传》(p 0558)(06070402))(054)
《系年》:
秦康公率師以送雍子,晉人起師,敗之于堇陰。左行蔑、隨會不敢歸,遂奔秦。
初步译文:
秦康公(秦伯)亲率秦军护送“雍子”回国,晋(晉)人起兵抵抗,在堇阴(陰)打败了秦军。左行蔑(先蔑、士伯)和隨會(随会、士会)不敢回国,只好流亡秦国。
《春秋经》与《左传》: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晋-先蔑奔秦。(《文七年经》(p 0554)(06070006))(054)
秦康公送公子雍于晋,曰:“文公之入也无卫,故有吕、郤之难。”乃多与之徒卫。(《文七年传》(p 0558)(06070401))(054)
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偪(逼),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禦秦师。箕郑居守。赵盾将中军,先克佐之;荀林父佐上军;先蔑将下军,先都佐之。步招御戎,戎津为右。及堇阴。宣子曰:“我若受秦,秦则宾也;不受,寇也。既不受矣,而复缓师,秦将生心。先人有夺人之心,军之善谋也。逐寇如追逃,军之善政也。”训卒,利兵,秣马,蓐食,潜师夜起。戊子,败秦师于令狐,至于刳首。(《文七年传》(p 0558)(06070402))(054)
己丑,先蔑奔秦,士会从之。(《文七年传》(p 0561)(06070403))(054)
《系年》:
靈公高立六年,秦公以戰于堇陰之故,率師爲河曲之戰。
初步译文:
晋灵(靈)公“高”在位的第六年,秦康公为了报复堇阴之战,带领秦军与晋军在河曲打了一仗。
《春秋经》与《左传》:
夏,秦人伐晋,取武城,以报令狐之役。(《文八年传》(p 0566)(06080201))(054)
夏,秦伐晋。(《文十年经》(p 0575)(06100002))(054)
十年春,晋人伐秦,取少梁。(《文十年传》(p 0575)(06100101))(054)
夏,秦伯伐晋,取北徵。(《文十年传》(p 0575)(06100201))(054)
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文十二年经》(p 0586)(06120007))(057)
秦为令狐之役故,冬,秦伯伐晋,取羁马。晋人禦之。赵盾将中军,荀林父佐之。郤缺将上军,臾骈佐之。栾盾将下军,胥甲佐之。范无恤御戎,以从秦师于河曲。(《文十二年传》(p 0589)(06120601))(057)
臾骈曰:“秦不能久,请深垒固军以待之。”从之。(《文十二年传》(p 0590)(06120602))(057)
秦人欲战,秦伯谓士会曰:“若何而战?”对曰:“赵氏新出其属曰臾骈,必实为此谋,将以老我师也。赵有侧室曰穿,晋君之壻也,有宠而弱,不在军事;好勇而狂,且恶臾骈之佐上军也。若使轻者肆焉,其可。”秦伯以璧祈战于河。(《文十二年传》(p 0590)(06120603))(057)
十二月戊午,秦军掩晋上军。赵穿追之,不及。反,怒曰:“裹粮坐甲,固敌是求。敌至不击,将何俟焉?”军吏曰:“将有待也。”穿曰:“我不知谋,将独出。”乃以其属出。宣子曰:“秦获穿也,获一卿矣。秦以胜归,我何以报?”乃皆出战,交绥。(《文十二年传》(p 0591)(06120604))(057)
秦行人夜戒晋师曰:“两君之士皆未慭也,明日请相见也。”臾骈曰:“使者目动而言肆,惧我也,将遁矣。薄诸河,必败之。”胥甲、赵穿当军门呼曰:“死伤未收而弃之,不惠也。不待期而薄人于险,无勇也。”乃止。秦师夜遁。复侵晋,入瑕。(《文十二年传》(p 0592)(06120605))(057)
十三年春,晋侯使詹嘉处瑕,以守桃林之塞。(《文十三年传》(p 0594)(06130101))(057)
《系年》:
楚穆王立八年,王會諸侯于犮(<氒>?厥?屈?)貈(貉),將以伐宋。
初步译文:
楚穆王(楚子)在位的第八年,与各国諸侯在“犮(<氒>?厥?屈?)貈(貉)”盟会,决定随后要讨伐宋国。
《春秋经》与《左传》:
楚子、蔡侯次于厥貉(hé)。(《文十年经》(p 0575)(06100007))(061)
陈侯、郑伯会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hé)。将以伐宋。(《文十年传》(p 0577)(06100501))(061)
《系年》:
宋右師華孫元欲勞楚師,乃行,穆王使驅孟渚之麋,徙之徒稟(林)。宋公爲左盂,鄭伯爲右盂,申公叔侯知之,宋公之車暮駕,用抶宋公之御。
初步译文:
宋国的“右師華孫元(即华元,右师为官职,华孙为华家族长历代相传的称号)”建议要顺从楚人,于是他奉着宋公前往朝见楚穆王,穆王领着他们去打猎,先要把“孟渚之麋”驱赶到“徒稟(林)”。在这个驱赶行动中,由宋公和他的手下为左翼,郑(鄭)伯和他的手下为右翼,“申公叔侯(下面《左传》中称此人为“文之无畏”、“无畏”、“毋畏”或“申舟”、“子舟”,称其子为“犀”、“申犀”)”负责监察,他发现宋公的战车没能及时准备好,就责打了宋公的驾车人。
《左传》:
宋-华御事曰:“楚欲弱我也,先为之弱乎?何必使诱我?我实不能,民何罪?”乃逆楚子,劳且听命。遂道以田孟诸。宋公为右盂,郑伯为左盂。期思公复遂为右司马,子朱及文之无畏为左司马,命夙驾载燧。宋公违命,无畏抶(chì)其仆以徇(xùn)。(《文十年传》(p 0577)(06100502))(061)
或谓子舟曰:“国君不可戮也。”子舟曰:“当官而行,何彊(强)之有?《诗》曰:‘刚亦不吐,柔亦不茹。’‘毋纵诡随,以谨罔极。’是亦非辟彊(强)也。敢爱死以乱官乎!”(《文十年传》(p 0578)(06100503))(061)
《系年》:
穆公即世,莊王即位,使申伯無畏聘于齊,假路於宋,宋人是故殺申伯無畏,拕(奪)其玉帛。莊王率師圍宋九月,
初步译文:
楚穆公(王)去世,楚庄(莊)王(楚子)即位,让“申伯無畏(即“申公叔侯”)”出使齐(齊)国,途中要经过宋国,结果宋人杀了“申伯無畏”,抢走了他所带的礼品。于是楚庄王出兵包围了宋国,一直围了九个月,
《春秋经》与《左传》:
秋九月,楚子围宋。(《宣十四年经》(p 0753)(07140004))(061)
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曰:“郑昭、宋聋,晋使不害,我则必死。”王曰:“杀女,我伐之。”见犀而行。及宋,宋人止之,华元曰:“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杀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杀之。楚子闻之,投袂而起。屦及于窒皇,剑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围宋。(《宣十四年传》(p 0755)(07140301))(061)
《系年》:
宋人焉爲成,以女子與兵車百乘,以華孫元爲質。
初步译文:
宋人不得已向楚人求和,献上了宋公的女儿和一百乘兵車,还由“華孫元”前往楚国作人质。
《春秋经》与《左传》: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宣十五年经》(p 0757)(07150002))(061)
宋人使乐婴齐告急于晋,晋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天方授楚,未可与争。虽晋之强,能违天乎?谚曰:‘高下在心。’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宣十五年传》(p 0759)(07150201))(061)
使解扬如宋,使无降楚,曰:“晋师悉起,将至矣。”郑人囚而献诸楚。楚子厚赂之,使反其言。不许。三而许之。登诸楼车,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将杀之,使与之言曰:“尔既许不穀,而反之,何故?非我无信,女则弃之。速即尔刑!”对曰:“臣闻之,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信载义而行之为利。谋不失利,以卫社稷,民之主也。义无二信,信无二命。君之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无霣,又可赂乎?臣之许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禄也。寡君有信臣,下臣获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归。(《宣十五年传》(p 0759)(07150202))(061)
夏五月,楚师将去宋,申犀稽首于王之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时仆,曰:“筑室,反耕者,宋必听命。”从之。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华元为质。盟曰:“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宣十五年传》(p 0760)(0715020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