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商榷】实在受不了河里的大旗派、体制派了,贴出宪法部分原 -- 卢比扬卡
难道是别的党替他造的?
喊王某人下台,甚至将可乐罐砸向阳台上的王某人。
由此可见,彼宪法已被因时而论。
但是我国有《集会游行示威法》。该法规定集会游行示威除以下两类之外,必须事先申请:
(二)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
如果承认《集游法》,那么乌鲁木齐的游行若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即为非法游行……
宠想解释宪法?
宪法条文清清楚楚,解释权不归哪个鸟人法官。
这条法律人尽皆知,但你不要想去游行。
你说我半夜睡觉那,房子就被人拆了,所以我要带领亲友去示威;你说我家闺女被某公务员强奸了警察说戴套就不算强奸,所以我要约上一帮愤怒的老师去示威;你说政府部门三公费用高得离谱所以我要去游行一下表示反对。。。行不行?门都没有。
tg一直以来都是以审批方式来限制上述行为,这个倒也算是与国际接轨,但从根本上说,tg似乎比奥黑他们更害怕老百姓上街。现实中的不可操作性已经使中国的平民渐渐丧失了为侵权事件聚众游行的兴趣,短期来看这是tg执政的成功,长远看则不无担忧之处。
汶川地震后的成都集会为汶川加油是否事先申请批准了的不好说,北京那个加油活动肯定是事先申请过的。乌鲁木齐这个,我相信是民众自发的、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因为它相当部分针对的就是政府,政府能批准才怪。
但9.3游行得以成行,就是因为政府管理能力下降,面对维族暴徒束手无策,仍机械地使用常规的捂、挡以及和事佬式的维稳方式,导致民众的怨愤终于被点燃。民怨一旦爆发,政府的管理能力几乎降为零,具体表现为不敢对这么一个违法的游行“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换句话说,我个人认为9.3游行带有一定的无政府主义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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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法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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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理上是不存在的。现实生活中因为证据很多是软性的,难拿,中国所谓的“穿小鞋”,所以诉讼困难。证据确实了,一告一个准。这不是说我们可以通融通融。
例如这一条
基本上你申请的游行路线不荒郊野外,主管机关就有理由更改,给你改出一条鸟不拉屎的游行路线,或者给你改到几个月以后,你还去不去?
类似的条款还可以找出不少。
这部法律制定的大背景是8*8后,其主要目的是让有关部门“合法”的限制游行示威。
至于其一些条款是否合乎宪法,那就是不可说了,反正中国目前的违宪审查基本上就是个理论上存在的东西。
例外是当年冒名上学的事情
不过后来支持援引宪法的高院院长落马了
后来也没有下文了
这个涉及到宪法解释权的问题,很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