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做个投票,认为成都的别车女司机该打或不该打的都来投下票 -- 芷蘅
我的感受怎么跟你不一样啊,这次媒体没看出明显的一边到,倒是论坛微博这些一边倒得厉害。我没怎么看实体报纸,第一次是在中央台上面看到的,打人与行车记录的视频都播了,火力也是集中在男主那里,然后重点就是路怒,没有直接对女主的批评,至少我当时没那印象,而女主都是以受害者的可怜形象出现的。后来上网看也都是以谴责男主为主旋律。
行车记录出来以后,网上也是打人与行车记录视频同时存在的,非常容易搜到。网上新闻报道里也在讨论男主面临的可能判罚,要知道,在中国现在以造成的后果论罪的标准下,男司机的打人致伤才是法律处罚的重点,而前面相互别车因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是重点。这也是为什么男司机的行车记录会流出来的原因,无非是想利用受害方的过错来减轻判罚。先不说女司机有无行车记录,有的话也只能爆出她更多的过错,她傻了才发出来。至于为什么看不到路上监控什么的,我也不知道,可能是警察觉得跟打人无关吧,要照你的逻辑,媒体上看不到这些对女主不利的监控,是不是就能证明女主在操控媒体偏袒自已啊。
所以说新闻媒体与法律的焦点一直在男主打人及其要面临的处罚,论坛与微博倒是把焦点放在了相互别车危害公共安全上。我看过一个所谓法律专家分析的新闻,也是集中在男主应以寻畔滋事还是故意伤害罪被处罚。看你的意思,是觉得应该从重用故意伤害罪来处罚是吧,但事实是故意伤害罪是较轻的罪,也就三年到顶,而寻畔滋事罪可是最高能被判5年的,后来分析还是倾向于寻畔滋事罪是兜底罪可能重了点。也许你平时看论坛较多,对这些了解不够吧。说到底,现在论坛上对女主一面倒不利的舆论本质是大家不满足于只处罚男主,对男主的教训已经够重的了,而宁愿男主被相对较轻(已是你期望的上限)地处罚,也要处理女主的彪悍行为,因为正常情况下法律是处罚不了这女主的,这就是大家为什么觉得狗多些也不是坏事的原因。
关于法律专家分析没找到我原来看的那个,我记得最重可以是10年的,但下面的连接说是5年,反正不影响我的意思。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5/05-07/7257697.shtml
反应的都是舆论问题,不只有电视新闻和报纸才是媒体!我常去的论坛有几个,这事在正式新闻报道里面是不可能去说打得好打得妙的,因为明显违法,说打得好打得妙明显与法律对着干,这些他们还是拎得清的,不过明显偏向性的报道对舆论起到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叫打得好,主要是论坛里。还有说换自己自己也打的,还有说打人者是好汉的,这种舆论难道可以视而不见,倒是说不该打者,打人违法者了了无几,有这种发言也会被群起而攻。这个现象在发言受限较少,水军较多的天涯最为明显。西西河里也有相关贴子,不少人都表态该打,打得好。这难道不是对打人者行为的肯定?这种明显的有背法律的表达,不通过造势,如何可能形成一种舆论氛围。
被打者受到的法律惩罚与行为匹不匹配是法律规定的。法律针对普遍行为,不针对具体行为,所以在宏观上比情绪更公正,如果大家觉得法律不公正,怎么不见有人这法律条文提出意见,从而去推动法律条文的变更的?
说得不好听点,就是老子做得别人做不得的心态。国人天天骂违章,但自己却时不时违章,别人违章喊打喊杀,自己违章理由万千,打人者和被打者,都属于违章驾驶,打人的在车流中连续穿插,是违章,被打的实线变道是违章,打人的追下去别被打的是违章,被打的反过来别打人的也是违章,到此为止,两人都是违章,都需要接受处罚。但都有可能因为法律执行成本问题,无法被查处(交通违章,抓到了才被处理,没抓到谁也没办法)。说实在的,大部分人不过是被打者和打人者的翻版而以。这就是真实的现状。
都说被打者受到的处罚轻了?我想问打人者应为交通行为受到了处罚吗?他现在被抓是因为打人和伤人,可不是因为违章驾驶,打人者的违章驾驶行为至今未受任何处罚。连被打者那个所谓很轻的处罚都没有受到!为什么这么多人选择无视这点呢。
这么多叫打得好的人说得多么冠冕堂皇,从来不是为了公平。
如果真是勇气血气,而不是精神科的问题,以弱犯强更是显英雄本色。
否则就别打架吧,君子动口不动手。动手前还要计算体量比自己大多少,又不是模特选秀,这还算爷们么,真是连女人都不如了。
就是奇葩的结论和文艺范儿十足的感叹。
照你说法,那是精神有问题?
貌似,无论是个人交往,还是国家行为,乃至国际政治,都不支持这样的理论,都是柿子捡软的捏的主,那人类74亿人都是有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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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但我还是知道违章驾驶是行政处罚,打人这个是刑事处罚。而刑事犯是要服刑的,人都已经在牢里了你扣他几个点有意义吗?从来没见过服刑的犯人天天开车在大街上晃荡的。所以大家不关心,新闻报道重点也不在这上面可以理解,这说不上无视吧。而且你怎么知道打人者没有受到违章处罚呢?难道你去查过么,即使是现在还没有处罚,那也可能是在等调查结果或刑事结论啊,女司机不用走刑事程序,行政处罚先下来了有什么奇怪的。这些与公平有什么关系呢?
法律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或完美的,今天的法律也是昨天或以前修改成这样的。旁观者说说现在的法律有问题怎么就成跟法律对着干了呢?说换自已也动手的并没有真正动手打人啊,无非是在发泄不满而已,而法律的漏洞也不是某些人理直气壮为所欲为的借口。以前经常有人自豪地吹嘘自已酒驾吧,别人劝两句还反问人家警察都不管你管哈,现在呢?推动法律条文变动是需要时间与基础(包括民意基础)的,现在这些不满的声音就是民意基础啊,为什么就这么不受你待见以至于要抬出法律来镇压呢。自媒体,论坛,传统媒体都是媒体不假,但还是有区别的啊,男人女人还都是人呢,厕所也是给人用的,难道你一个男人就能理直气壮地去用女厕所么,窥一点见全貌不是这样用的吧。不要太激动,放平心态慢慢看吧。
有种说法是,现代人和被驯服的家畜有很多相似之处,和野生祖先比,性情都更温顺,雄性攻击性弱,脑容量下降,牙齿小,导致下颌变小,面部趋于扁平等等。
也就是说人类实现了自我驯化,驯化的手段是死刑,跟狗的育种淘汰一样,把高攻击性,暴力倾向,不易合作的个体剔除,这个工作可能已经不自觉的进行了几万年了,过程非常残酷,比如有研究表明,新几内亚的原住民,每一代的青年男子有10%被处死。
我连续关注,觉得事件时间顺序如下:
网友对其历史交通恶行指控
女司机否认去过有网友对其乐山吃翘脚牛肉乱停导致交通堵塞的指控,她很”聪明“对网上网友指控有照片的承认,没照片的不承认,
于是有好事之徒就想查查她到底去过乐山没,去过则有相应开房记录,结果不光去过乐山,而且这开房记录太劲爆了吧,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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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旦开始就认错,屁事没有
跟人民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
这个睁着眼睛说瞎话激怒了一些好事者,那只好 no zuo no die了。。。。。
关键是扒粪的一下子就扒出好几桩烂事,在咱家看来,这些烂事不过是这位干的那些林林总总烂事的冰山一角吧。。。。。。无关性别,此人就是一个只顾自己快活不管别人死活的超级人渣
拉架的男司机不够分量,要是奥尼尔那样的大块头出场,男主肯定直接跪安了。。。。
我老婆说了,没把那超级人渣打出狗脑子来,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