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做个投票,认为成都的别车女司机该打或不该打的都来投下票 -- 芷蘅
如若不是如骾在喉,谁来趟这淌混水?
这个帖子看到这里,一个感觉,大开眼界。。。
说你的文字不懂,只是说你的延伸含义太多,那样下去讨论就没有边际,不能就事论事客观地讨论。
在你回复中可以看出,你对我的质疑有三点:
第一点你我基本能达到共识,就是女孩子一定要保护,这是父母的责任。其实父母还肩负着教育的责任,这点在成都姑娘中可以看出,父母没有尽到这方面的责任。这点不再讨论。
第二点其实是这个楼的话题的讨论焦点。你用狼和羊来代表了相对较强的男和相对较弱的女,我在这里就用狼和羊这个称谓。还是就事论事的说,就成都这个事,狼的行为很混蛋,无数的河友一直在表明这个观点,而你们一直无视众多河友的这点表态。狼的混蛋行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这就是很好的警示作用,以后狼在做同样的事情时会考虑到这些警示,这个比更多的网友在网上的舆论有更好的警示,为什么看不到呢。而相对来说,成都的这只被狼咬了的小羊,明明有过错,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来惩罚,小羊还在那儿装可怜博同情,这才是网友愤怒的原因,只好用口水来为这只小羊做个警示。如果没有网友的穷追猛打,恐怕这只小羊从医院里出来还是我行我素,会不会变成一场灾难的诱导羊也不好说。
醉酒姑娘的故事是你提起的,也就事论事说一下,事故中的狼会受到法律惩罚,不管中国的法律如何判决,我的个人观点,死刑都不为过,我旗帜鲜明地谴责他。还是一句话,狼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这种惩罚是为以后的狼作为警示。而这个事故中的受害羊很悲哀,但是我们要以此为鉴来提醒后面的小羊,以免受害,这才是舆论的作用。重复地说,重复地讲,作为狼的食物,小羊要有逃跑躲避的觉悟,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对这个年龄阶段的女生来说,和男生一起出去喝酒本身就不妥,最后还喝醉就说明这只小羊自身的问题,我反复强调这个事情就是让后来的小羊们知道:和男生出去喝酒还喝醉是不对的。这就是舆论的警示作用。顺便说一句,我从来不看这类新闻,更不要说参与讨论,鉴于今天的讨论,我去仔细看了一下这个事件,感觉小羊应该得到的警示有三点:1,事件中的女生经期,不该去喝酒;2,一起去喝酒的有被自己拒绝的追求者,这样的对象是很危险的。3,和男生一起喝酒,放任自己喝醉是错误的。
这就是狼和羊的故事,狼是由法律惩罚作为警示的,而对于羊需要大众的口水来警示,所以小羊们不要对该敏感的不敏感,对不该敏感的过分敏感,大众对小羊的批评就是小羊们需要改正的地方,以免重蹈覆辙,发生悲剧。
第三点,在我的观点里,成都姑娘没有做到自尊,醉酒姑娘没有做到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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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楼主及天天相比,我可能过于理性,但是无数血与泪的教训告诉我们社会现实就是这样的,作为社会的弱者(其实我从来没觉得自己是弱者),不要试图挑衅比你强壮的对象,因为你不知道你所挑衅的对象是不是个混蛋。作为容易受伤害者,要有足够的保护自己的意识,不要把希望寄托在社会上没有坏人,坏人会有法律惩罚的,但是悲剧发生了,对自己的伤害是一生的,与小羊们共勉(观点不同的可以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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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大龄的妇女,还作为一个不常打字的妇女,这几段回复累死我了。其实我想说的是:我是一个大龄老羊,思想比较落后,经历了和看到了很多社会悲剧,不会把希望寄托在狼的本性改变,只能自己提高保护意识。希望年轻的小羊们在享受生活的同时,保护好自己,避开狼的伤害。
第一段我就不知道你想表达什么意思?我觉得你娘做的对呀,那个残疾人德也残,你娘就没有上去揍他呀,为什么?因为你娘有德不象那个男司机那么暴虐呗。(难道是因为你娘觉得自己连残疾人也打不过?——按你们的理念)
这就对了,虽然不耻于对方的为人行事,但不会仗着自己身体优势把对方往死里揍。这就是中国传统的道德。可是你们现在对反传统道德的事哄然叫好,一定要毁掉这个传统道德。我不知道其意为何?
第二段,法律判案可是要考虑社会影响的。而且我以为法庭考虑舆论影响的因素还非常之大。譬如彭宇案,数年后彭宇承认了他撞了徐老太。可当时为什么和解了?就因为舆论,一面倒的舆论。压迫徐家含羞忍辱,吞下这沥血奇冤。也压迫法庭枉顾事实,颠倒黑白,强奸法律。现在你叫我相信舆论不会干扰法庭?笑话,你自己相信吗?如果舆论不会干扰法庭,男司机家会买水军?
第三段,不知道为什么谈到了印度强奸案?中国也有强奸案,并且很多的女性选择不报案。我不知道你说的“法律法规还是社会共识上对妇女权益的保护都很正常”这个正常是什么概念?就我所见,每次强奸案发生后,必然跳出N多道德圣母,大谈什么女性要自尊自重,不要晚上出门,不要和同学喝酒,衣着如何,态度如何。。似乎被强都是因为自己不尊不重。——所以女性选择不报案,省得二次受辱。强奸并不会叫人自杀,被强奸后人们对她的态度才会叫她自杀。于是罗,不报案,强奸犯罪成本降低,令挫男们更加敢于冒险。
第四段,如果不是正好被记录仪拍摄到,传到网络,以男司机家的能量可能早就让这事无声无息了。看这男司机被人并个道就不依不饶地追逐斗车,斗车斗不过就下车脚脚面门,招招夺命的狠劲。这是被权势惯坏了的孩子啊!估计从小到大,从小学到工作都是欺压别人的主啊。你觉得他会愿意承担这个代价?他会知道法律代价?他只会去找他爸李刚吧?他只会知道凡事有人帮他摆平吧?事实也是,他的背景把他保护得风雨不透。否则你见过一般正常人会如此暴虐?最多两耳光差不多了。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男司机打人如此残暴,又有几个人会支持女司机呢?但是一些人觉得人家道歉了,就是好人了。真好笑,很多人不知道,越是残暴的人,到了不利的境地装孙子装得特别怂。再回去读读鲁迅吧,落水狗你不打,上岸就咬人,迟早咬到你。
第五段。如果有法律漏洞道德死角,那个男司机一样利用了。故意别车的是男司机,先把女司机往路人身上别的是男司机。可是现在男司机成了英雄,女司机成了应该打死的撒谎精、荡妇、惯犯。。我不知道这怎么体现法律与道德的制约?我只看到水军可以把法律与道德捏扁搓圆。
另外我们这帖里讨论的是男人打女人的问题,好象并没有谈到男司机死刑什么的。就是舆论也不过是促成刑事改民事而已,我们女性还没有哪个这样丧失理智,女司机又没死,怎么可能要求男司机判死刑?我只希望按刑事判。如果改民事,就是网络的胜利,权势的胜利。我们也没有任何人支持女司机飚车吧?女司机飚车自有交规处罚。至于你们认为交规处罚太轻,那是法律的问题。大家可以促成法律的修改。但你们不能让法律的错误和你们对法律的愤怒,让一个女人来承担。不,是不能让任何一个个人来承担。听说苏格拉底就是宁愿喝下毒汁也不破坏法律。
“滥用道德共识绑架公众为他们的私利服务,最终整垮道德体系”这一句恰恰是很有一些象我一样的人,认为是男司机及其水军正在做的事。
最后一段。我倒是想问问你,女司机如何利用女性的身份在“人”和“司机”上损人利己了?别车吗?男司机一路2分钟超车20辆,他有没有别车?他追上去和女司机斗车,一样把女司机别到非机动车道上,无视那位助力车主看着他的车目瞪口呆。这里,女司机如何利用女性身份了?不是很公平的都是司机的身份在斗车?别车、转向灯打迟,不都是男女司机共有的行车恶习?我见过N多男司机灯都不打就转向的。
这里有什么利用女性身份的?如果不是因为女性身份,而是施瓦辛格并了道,你看男司机会追上去别车?你看男司机飚车输了会恼羞成怒?你看男司机会打得那么开森?恐怕会想:哦,是个强者啊,难怪飚不过他。估计打也打不过,那算了,我走吧。。。是不是?正是男司机这个男性身份,让他有恃无恐,让他输不起。我看恰恰是你们男人,在一直利用男性这个身份,在前面两个身份,嗯,在社会各个身份上有恃无恐地损人利己。因为反正有肌肉在背后撑腰嘛。退到最后总可以在肉体上找回场子的。
“这才招来男司机以最后一个身份对她进行反攻倒算”这最后一个身份就是你们男性的底牌哦。呵呵,我早就说了,飚车飚不过女司机,只好下车动用原始天赋罗。这是为了找回面子与场子。这就是男性天生比女性强的地方。这样还能获得社会舆论的同情,正是不妥之所在。打瞎子骂聋子,上寡妇门踹绝户坟,正常人不为也,因为这都是恃强凌弱。传统道德不允许。正如你娘再生气,都不会打那个残疾人一样,具有传统道德的人做不出来。你可以回家问问你娘为什么她做不出来?
而能够为恃强凌弱哄然叫好的社会舆论,我不知道这叫什么情况?历史的倒退?道德的丧失?社会舆论如果不能谴责恃强凌弱,一味地赞颂施暴者,践踏受害人,那这种社会舆论的目的是什么?引导大家走向丛林法则嘛?有肌肉就可以伸张正义哦,没肌肉就没有正义。。已经听到几位女性说要带刀上车了,寒。。。
A——这娘们该打,早打有利于她以后少祸害他人
1、她打胎、短期内开房80多次也好(有网友说她有三四岁小孩),年纪轻轻名下有宝马也罢,不管怎么来的都是她的自由,开斗气车不顾路人死活,笨狼看法就是故意危险驾驶
还不知道之前有过多少不良记录(特指祸及无辜路人等),不受点教育以后祸害难免
2、要不是相关视频曝光,谁知道她这么坏呢?被人肉后谴责“网络暴力”,网民最初攻击的可是另一当事人
3、这娘们绝不是什么弱势群体,28岁名下有宝马的主……
4、事情发酵到这步打人者具体资料还未曝光,笨狼看法要么没什么背景,要么背景极深,后者可能性微乎其微,否则早拿钱+权势私下勾兑好了
如果另一方被重判她不负危险驾驶责任,估计隔三差五被提及是必然的
是男司机放弃了原定路线,改为追逐女司机。你想他既然追逐女车,当然是为了达到什么目的。什么目的呢?赢啊。要不就是捶啊。
那么远的距离打灯了,你还要加速,是想撞吗?还是想要女司机在高速上停车等待变道?如果所有人都象男司机这样,那前车永远也别想变道了。上路礼让才是道理,说什么人情的,考科目四怎么过关的?
哦,人家变道你不让,是“道理”没有人情是应该的。那么女司机强行变道,并且也变道成功,也没擦你也没撞你。也是“道理”。至于你吓了一跳,对不起,女司机也没有那个人情免你惊吓。话说回来,男司机应该能够考虑到前车有等和变道两种可能吧?怎么就吓着他了?
要说没有后面的事儿,换成这个论坛里任何一个人可能都不会发生后面的事了。可见这男司机才是极品奇葩。不知为何你们一定要为这极品奇葩叫好?
为毛只有这个男司机家也不回改道去追?是不是娇纵惯了?一直是没占便宜就是吃亏的心理?
无论男女司机都被逼进入非机动车道都没有停车,因为他们正在飚车嘛。也就是说,男女司机做了同样的事,都不是省油的灯。那么,怎么就成了女司机该打,男司机英雄了呢?这种舆论公平在哪儿?这才是我百撕不得其姐的地方。
任何事对勤奋的要求永远是没上限的,但不得不承认有些事对天份的要求是有下限的。
一。我还是希望你回家问问你娘。她一定有中国的道理。
二。那再看看外国的道理:
不知你小时候有没有看过《成长的烦恼》?
有一集讲本在学校打架了。回家搬救兵。杰森说:好的,我去打回来。
然后呢,对方的爸爸再来找杰森打回来。
杰森再拿枪打回去,(嗯,下次女司机配刀,再下次男司机配枪。。)
对方再开坦克打回来。
。。。
最后呢,都死了。
这是美国人怎么教育孩子看待暴力。
而你们满网地教男孩子打回去。——可能男司机也就是从小受到这种吃不得亏的教育,才会如此暴虐吧?
“投票不是为了是非对错,不为指导舆论,不为指导工作,不做批判用。”
咋感觉是反着写的呢?
我站在女疯狗的立场上,正如你站在男疯狗的立场上。
我认为女司机是飚车,而男司机是飚车+恐怖分子。
所以男司机打女司机不过是泄愤,在道义上、公平上就不应该受支持。现在被吹得好象是在教育女司机似的。他有什么资格教育别人?
至于揣测女司机故意杀人罗,好象男司机没有故意杀人似的。
也不知你从哪里看出男司机想退出?
如果你想退出,就让女司机别你最后一下。你不反别,也就退出了。哦,如果非得是你别最后一下,对方不别了。这还能叫想退出?
就是狠狠的抽他!
我的感受和那个男司机应该差不多。
于法,我不该打你。
于情,我该狠一点揍你。
揍你是为你好。
是啊,因为你们都是肌肉男嘛。
觉得一定可以抽到我,而不是被我抽呀
至于说什么揍我为我好
真是当了婊子还要竖牌坊。
这中国还真是不缺这种不要脸的男人啊~
同样一段视频,因为经历、经验、知识体系、认知方式、思维方式、逻辑水平等等,甚至仅仅因为性别,不同的人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这有点像世界观,同一个世界,在不同的人的大脑中的反映是不一样的
要承认这个差异
既然看到的东西不一样,那就一定会出现不一样的评价,这些不同的评价,完全可以是基于相同或类似的道德立场或道德水平
就是说,观看同一个视频后给出不同的评价或者是截然对立的评价,不一定是因为道德立场或道德水平的不同或对立
就这个视频而言,您和天天大姐看到的是“男人打女人”,所以“不可接受”,而我或者其他一些人看到的,是“一个愚蠢而疯狂的司机得到了及时有效直接的惩罚”,所以“拍手叫好”,咱们所支持或反对的,其实不是同一个东西
所以您二位和我或者其他一些人的道德立场或道德水平差距其实没有您说的那么大,很可能还是一致的,大家都是好人哈
另外:那女司机第二次别车,如果她对车的控制能力很好很自信,那么在不能确定男司机同样具备很好的控制水平的情况下,她要么疯狂到心怀恶意,要么就是愚蠢到不计后果,那男司机如果处理不当真弄出事来,您说谁该为此负责?那女司机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被打一顿了事行吗?
又:这个投票本身是有问题的
视频(客观事实)---我看到的事实(为人脑所反映的事实,事实在人脑中的反映,主观事实)----对“我看到的事实”的评价-----道德评价
我们应该先投票确定“‘我’看到的事实”,而现在的投票默认了“我看到的事实”和“你看到的事实”是一致的,这是错误的,而这建立在“错误事实”认知基础上的评价,仿佛鸡同鸭讲,毫无意义,而通过建立在“毫无意义的评价”基础上的道德评价 ,得出一个“到处都是坏人”的惊悚结论,首先应该思考的,不是斗志昂扬的“这世界怎么啦”,而是三省吾身的“我是不是哪里出了错?”
冒泡顶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