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求共识】,在河里发帖骂人,应怎么处理。看完帖再投票 -- 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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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甲 是否违规由 乙 判断10/1①甲 是否违规,最终由 监察 意见确定122/29①甲 是否违规,由大家投票确定。21/5②⑴乙 不应该回敬5/0②⑴乙 可以回敬,但不应该违规用词,否则也算违规103/22②⑴乙 可以回敬,怎么用词都不算违规。1/1②⑵乙 可以回敬,但只能一次。需引用甲的言辞作为证据。45/12②⑵乙 可以回敬多次。需要引用甲的言辞作为证据22/4③甲 再回击,乙不能再反击,但甲账号应该重罚。10/2③甲 再回击,乙可以再反击,甲受重罚,乙不受罚。11/2③甲 再回击,乙再反击,甲受重罚,乙也受罚。76/19
我自己绝大多数都是午餐时间在单位上网。晚上在家上网。看来我是不能技术上申请监察啦。
可以适当控制,尤其在双方都非常不理智的时候。阻止事情朝极端恶化状态发展。但是这需要监管人员精力的投入。
我说的是很难用IP区分马甲和不同用户,跟监察没有关系呀。我误会你的意思了?
我原来在爱吱声和西西河同时发帖。但爱吱声是个老友会。所以没啥公平可言。我跟了一个老友的 ID 的造鲁迅谣的帖子。被过度解读后就有管理层来给我发短信,然后就又是删帖,又是被封几个月。当时我得到的义正辞言的答复是:
等到我发个徐纯合事件的日志,某位也在西西河混过的同学上来就对我辱骂,要我去死。我忍气吞声向管理投诉要求也短封那些 ID,结果管理说我的日志我可以删跟帖,但我没删,所以“管理层只能假定是你认可这些回复的。”
我并没有要求斑竹删帖。我要求的是对辱骂坛友的 ID 进行处罚,例如短封。难道说在公开版骂人是骂人,在日志版骂人就不是侮辱啦?何况这个日志版并不需要登陆人人可看。和公开版又有何区别?貌似当初有人还义正辞严得说“同时也认为辱骂坛友的接受度要远低于辱骂名人。”那么我现在被辱骂了,我是坛友,我也投诉了,怎么管理层就认为“假定是你认可这些回复的”了呢?
这就是厚此薄彼。
如果只知道护短,那么就没有公平可言。同样的事情,不同的处理和结果。事后要搪塞责任总能找出各种条文来掩饰推诿。甚至不耐烦了还要威胁。
更有意思的是我离开爱吱声发帖说明这个情况和离开原因,结果此贴没多久就被删了。过了两天,干脆连我的投诉帖也给删掉了。这两个帖子里即没骂人,也没攻击谁,就是陈述事实而已。连这个也要删,真是心虚了。难怪当初我跟的那个帖主要造谣骂鲁迅,可不是“光也忌了,亮也忌了。”
所以,您只要能做到一视同仁就好了。如果做不到一视同仁,纸面写的再漂亮也是没有用的。
我也被骂过。所以我说 Never judge a person. 其实就是你被判定了跟某个人群不是一个内圈的。一直待遇上都区别对待.
不过那本身就是小圈子,无规则可言的地儿。不爱呆就走贝。不过挺逗的,我发个信息敏感了点,站长同志居然化个名质问我为什么造谣?
当然踹狗一脚也不是不行。但既然爱吱声有坛规,而且还运用到我头上过了。那么我先循正常渠道上诉总是应该的吧?其实我也就是想看看爱吱声是不是真的像别人告诉我的是个老友会。结果证明不但是老友会,还是很黑的老友会。
最简单的办法:
“喧哗两成败”, 定义就是甲方和乙方,无论哪一方先骂,另一方回骂,那就一起处罚,这样保证了从绝对数上,不文明语句会大大减少。
但需要几个要素:
1. 充裕的纪检人员, 当甲方骂乙方时,乙方不还嘴,向管理投诉,纪检人员的反应及时,准确。
2,甲方,乙方都很爱惜他们的ID,换言之,初级马甲必须要花费一定时间才能升级发言。也就是提高新兵营门槛
3,执行的力度或者处罚的力度要严格。让脾气不好的同学对此会有所敬畏。
第二种办法:正本清源
河里能让大家吵架的,一般可能更集中于时政或者左右之争的版块,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清源的办法
1. 禁止此类话题
2.赋予帖子写手独裁权,既发帖者可以删除任何他不爽的跟帖。这样就避免了立场对立写手在一个帖子里吵架。---他们最后会变成两个站在各自山峰顶上远远打劈空掌而不是在一个场地贴身肉搏
第三种办法:严密管理。
每个版块指定3个以上管理者。像小组长交作业一样每天巡检。
总的来说,俺个人认为管理很多时候不在于原则,而在于执行力度。从这点讲,老西西河的日益中年和新西西河的高浓度荷尔蒙几乎是无法调和的。。哈哈哈
大多是对人不对事情的:比如,一向自以为是,啥事情都掺合一下。和和,本来就是个大家聊天的地方,不能因为你摆的事实,和思维逻辑跟不上趟,就攻击别人的人品么。
灌水聊天版,尺度大。严肃讨论版,不适宜太偏离话题,或者纯粹的吵架。...哈哈哈
现实情况是大家都是业余兼职,不能做的太及时和落实了。
公共论坛,规则越细致,越落实不了。不如粗而有线条的。作为老铁来说,他希望的是吸引多的人来注册,光临,访问。不是为中央政治局培养干部贮备学院,也不是大学函授教育。有点文化的趣味。娱乐,应当是主题。
把这个功能调整一下,楼主发主贴时,给个选项,是否允许评论,如果不允许,那么就无法跟帖,只能楼主自己跟。
然后再给楼主一次机会,把整栋楼变回可以跟帖,这样读者就可以开始评论了。但仅一次机会,变回可以跟帖后,就不能再次禁止了,也不能删帖。
这么做的好处是,给了楼主多一个选项,楼主有时不想自己写作的思路受影响,想写完再被评论,或者压根就不想别人评论(不知道这情况是否常见?)。
但是,一旦放开评论之后,就不能再禁止,删帖权也不在楼主手里。这是因为评论者有时会很恼火,辛辛苦苦写了些评论,仅因意见不同就被楼主删帖,肯定会不满,如果一开始不让他们评论,他们反正可以另外开帖,不会无辜被删,就不会那么恼火了。
不论监察,还是众人投票,实践证明都可能被abuse,最重要的是这碗水永远不可能端平,因为公平在每个人心中,而人与人从修养到看法上不可能相同,更何况上下文与别有用心,复杂上加复杂,根本没有操作性。
但是每个成年人都有需要让人尊敬的权利,也有平等对待别人的义务,这是一个社区的基本准则。每一个社会上的公司都是这样一个集体,而人在一起共事免不了发生冲突,那么我们可以参考一下此类问题公司中的人事部门是如何对待的。当然公司人事部的宗旨是避免让事情激化,比如导致公司被告,但不意味着姑息容忍恶性人事事件。
一般情况下,甲冒犯了乙,这个是否冒犯的决定权在乙身上,甲说什么如何说不重要,只要乙感到自己被冒犯了,乙就可以要求1.甲向乙道歉,2.上报主管活着人事部门。
如果甲不同意呢,比如乙反应过度,无事生非,那么一个原则是甲有责任避免让乙有任何“反应过度,无事生非”的理由,最极端的就是避免接触。在乙已经感到冒犯的前提下,甲的任何进一步“解释”,“反馈”都有可能刺激乙,除非乙可以接受两者之间自行解决,否则最好留给上级或人事部门做决定。
人事部门也不是听风就是雨,乙的上报完全可能在调查后被认为甲没有做错任何事。但是一个原则是人事部门不能做出乙”无事生非,反应过度“的决定而非难乙。如果乙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做出类似反应过度的举动,公司会参考人事部门意见着逐渐从公司里开除乙,但不会是与此有直接关联。
如果人事部门认定甲有责任,不论甲个人持任何意见都会有相应的对甲的处罚,累积下来甲要么降级要么被开除公司。
一个原则是,不论乙如何认为,乙不应该自行反击甲,但是可以自行调和,否则上报。如果乙自行反击,有可能导致两者都被罚,或者甲无事而乙被罚。
这样看来人事部门的权限极高,要求也很高,但是人事部门也需要根据一本社会道德准则与法律规范判断,如果人事部门偏颇(一般会偏向公司利益),甲或乙完全可能从社会上向公司提出诉讼,那样就是人事部门的失败。这点是网上社区(尤其是匿名社区)目前不能具备的条件,因此监察不可能等同人事部门。
但是一个办法可以达到类似的效果,就是监察们自行裁判,但是如果个人不服最后结果,一年中可以有三次上诉到铁手坛主的权利,坛内发私信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公开,但是私信不能被封。而铁手可以有最后裁决权。
结果证明大众的“智慧”太容易被一小部分人钻营了。这与那种开会会场放一些免费矿泉水方便大家,结果被少部分人全拿走,还得会场没有水供应一样。
素质没到位,细节就必须跟上,否则就不能放权。比如限制公厕手纸一人只能一次拿两张,有专人监视管理等等,投草也可以从系统上限制一人一小时只能投两个草等。
为了活跃气氛,可以容许一些吵架么.
不将政治信仰因素带进来。比如不能争论夜素伟大还是十家谋腻伟大,或者孔老二更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