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看到国内行动起来了:“广州读书会八青年司法纠纷关注团” -- 霹雳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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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有个勤快的懒厨整理了发言, 你的言论是诽谤.

你是打算鸭子死硬还是道歉呢?

家园 社交应酬,烧钱炫富也都可以算工作,为什么没人雇我干呢?

我们就又回到掌握生产资料才是决定工作自由的基本条件,对不对?

家园 这个条件不是很对

先说拥有生产资料的吧,这些年,大大小小的老板,我都见了不少,从做餐馆的,到做船厂的,再到阿拉伯的大亨,有些人确实可以过着很奢侈的生活,花天酒地,儿子乱花老爸的钱也有,但我还真没见过一个老板不认真工作的,无他,不认真工作赚钱的话,他们的生意就会被竞争对手吃掉。说难听点,他们是被恐惧,或者贪婪逼着去工作,我不认为他们在退休之前,是可以自由地选择不工作。

相反,没有生产资料的,例如哈利波特的作者罗琳,我如果说她有不工作的自由,相信没人会反对。

所以,你所说的“掌握生产资料才是决定工作自由的基本条件”,不好意思,被一些实例推翻了。

家园 你说的老板,和罗琳都有不工作的自由。

钱本身就是生产资料,而且是最基础的生产资料。钱变成厂房,机器,产品比厂房,机器,产品变成钱容易多了。罗琳只有在她领救济金写第一本哈里时,才没有不工作的自由。工作理由是恐惧也好,贪婪也好,和工作本身没有什么关系。你认识的老板不肯放弃职位的理由是什么,和他们职位可以被专业者替代也没有关系。现实中多数资本家当然自带高管专业者阶级和食利阶级两种属性。用高管属性否定食利属性,和死亡集中营管理者不可能有爱心,我认识很多爱自己孩子的集中营管理者所以死亡集中营不存在一样,大前提就是错的。

家园 罗嗦啊

雇人为其工作而不以分享利润为支付方式即为剥削。雇工者的经营可以盈利或者亏损,这不能决定本质。就你的例子说。这个厨师与帮工者决定案期分享经营纯利。不管他盈利多少,没有剥削存在。如果仅付工资,则无论他饭馆盈利与否,他剥削雇工。他通过剥削雇工的剩余价值来平衡账目,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如果亏损,或是因为市场或许因为其他商业缘由。这改变不了剥削本质。

家园 剥削其实是分配的博弈结果

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生产中缺一不可,自然在分配上会有博弈。现实生活中一般生产资料的集中程度更高,分配会更倾向持有生产资料的一方,也就有了剥削的说法。个人理解,判断有没有剥削,其实跟反垄断差不多。

家园 根据定义

钱不是生产资料吧?

你也承认资本家也有专业着阶级的属性,那么在我的模型中,h就不会是0,在这种情况下,你要如何计算他的剥削?

家园 你这个定义又跟官方的不一样

剥削的定义是这个:“社会上一部分人或集团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垄断,无偿地占有另一部分人或集团的剩余劳动,甚至一部分必要劳动。”

跟你说的:“雇人为其工作而不以分享利润为支付方式即为剥削” 大相径庭。

定义不同,从何说起呢?

家园 垄断这个说法

似乎也说不通,就说餐馆吧,天下餐馆无数,何来垄断可言?

你要说餐馆的被资产阶级垄断,也说不过去,市面上很多小餐馆,普通人要盘一个下来经营,也不是难事。

家园 一开始就说把利润减专业者平均市场工资就是了。
家园 定义哪里不同了

你引用的是剥削阶级的定义。我给你解释的是剥削的定义。剥削规模大小差别而已。书本上说无偿占有他人劳动就是剥削。我给的剥削定义是操作型的。你肯定对无偿占有的概念不理解。这就引出剩余价值的定义。有空再说。

家园 其实按你的定义来也行

只要双方在同一个定义下讨论,就可以继续。

就按你的定义来,你的定义还是不够清晰。例如,利润挣了100块,老板很大方,拿一块钱出来分享。按照你的定义,他有分享啊,这还算不算是剥削呢?

莫非,要平均分配才不算剥削?

又或者,老板给极低的工钱,然后有钱挣了,就分钱,没钱挣就拉倒,算不算剥削呢?

操作起来挺复杂的。

家园 那么亏本就没有剥削了?
家园 亏本只是再生产不可持续,剥削方式错误

错误的剥削方式被淘汰,不代表没有剥削。你造楼造塌掉,不代表你一开始就想堆一堆建筑垃圾。成功正确的剥削方式是剥削, 错误的剥削方式就不是剥削,你要剥离定义,你可以永远剥离下去。白人剥削黑人是剥削,黑人剥削白人不是剥削。和错误的造楼不是造楼一样,你要是几十年后才发现错误,你是不是住了几十年的建筑垃圾?

通宝推:任爱杰,
家园 垄断也有程度不同

假设一个理想化模型,资本家和工人一起生产鞋子,资本家只能生产左脚鞋,工人只能生产右脚鞋,鞋子只能配成一对才能卖出去。左脚右脚鞋子的制作成本、制作难度完全一样,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工人只能生产右脚鞋。

在这个模型里,如果资本家和工人的数量都充分大,那么分配博弈的结果应该就是55开;但如果资本家数量比工人少很多,分配肯定不会是55开,左脚鞋分到的肯定会比右脚鞋多。数量上的差距越悬殊或者说垄断程度越高,分配上的差距就会越大。这种因为劳资双方垄断程度不同造成的分配上差异,我认为就是剥削的本质。

值得注意的是剥削和盈利亏损没有必然联系,比如左脚鞋能分到70%的利润,那就是剥削了20%,即使最后鞋子卖不出去亏损了,剥削依然存在。

现实生活里远远比这个理想模型要复杂。如何确定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合理“分配比例就是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绝对没有像鞋子那模型那样一目了然,所以要量化到底剥削了多少也是个难题。但不管这个”合理“比例是多少,集中程度高的一方,必然会在博弈中获得额外的优势,承认这一点,也就承认了剥削的存在。

回到餐馆问题,市场竞争充分的情况下,几个人小餐馆的剥削我觉得存在但是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小餐馆占有的生产资料太少,不足以在分配博弈中占到明显优势。当然小餐馆老板也能压榨员工,但这种压榨往往靠的不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是其他手段,这个我认为不是剥削。

之前有人提到5人以下不算剥削,我觉得也是这个原因。假设工人每人每天生产1个右脚鞋,小餐馆老板每人每天生产5个左脚鞋,在市场上鞋产量都很大的情况下,小餐馆老板的博弈优势是很小很小的。但是如果有老板每天左脚鞋的产量占到一个显著的份额,他能拿到的分配肯定远超小老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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