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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43:吴夫差——先自败也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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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43:吴夫差——先自败也

吴夫差是吴阖庐(吴子-光)的儿子,“吴”是他的“氏”,但“夫差”并不一定是他的“名”。吴国国君除了“名”之外,有的还有一个专门的称号,当上国君之后,就专以此称呼那位国君,“夫差”很可能是此类称号。又好比夫差的父亲吴王阖庐,阖庐也是这类称号,而此人的“名”则是“光”。当上国君前,此人被称为公子光,但当上国君之后,大都称此人为阖庐,只是在死后,通报给鲁国的“名”仍然是“光”,所以《春秋经》中记载为:“吴子-光卒。”(《定十四年经》(p 1593)(11140005))(110)。

夫差似不是吴王阖庐的嫡长子,公元前五〇四年(鲁定公六年,周敬王十六年,晋定公八年,楚昭王十二年,吴阖庐十一年),《左传》中曾提到吴王阖庐的嫡长子:“四月己丑,吴-大子终纍(léi)败楚舟师,获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定六年传》(p 1557)(11060401))(110)。但八年后,公元前四九六年(鲁定公十四年,周敬王二十四年,晋定公十六年,楚昭王二十年,吴阖庐十九年,越句践元年),吴王阖庐(吴子-光)在与越国的战争中受伤身亡,继位者却是夫差。

或认为终纍就是夫差,则吴夫差应称吴终纍,终纍才是他的“名”。

夫差(吴王夫差)继位后,让人天天站在朝廷的院子里,看见进进出出的自己就大声说一句:“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夫差!你忘记越王杀了你父亲吗?)”他每次都立刻回答:“唯,不敢忘!”只三个年头,他就成功报复了越国:

第三年,也就是两年后,公元前四九四年(鲁哀公元年,周敬王二十六年,晋定公十八年,楚昭王二十二年,吴夫差二年,越句践三年,陈闵公八年),夫差首先在夫椒打败了越国军队,随即打进越国,越子(越国国君,句践)带最后五千兵马退守会稽山,派大夫“种”(文种)联络上吴国的大宰嚭(伯嚭),向吴国求和,吴子(吴王夫差)准备答应。但他父亲阖庐的重要谋臣伍员(伍子胥)劝他不可答应,告诉他:

不可。臣下听说:“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施惠最好有富余,治病最好去了根。)”,早先“有过”的“浇”攻杀“斟灌”首领,又去攻打“斟鄩”,灭了在那儿寄居的“夏后相”全家,只有“后缗”刚刚受孕,从一个洞里爬出去,回到“有仍”,后来生下“少康”。再后来,“少康”当上“仍”的牧正,他恨“浇”,一直防着。等“浇”派“椒”来搜寻,他就又逃到“有虞”,当起那儿的庖正来逃避追杀。那儿的首领“虞思”于是把他族里两个属于姚“姓”的女子嫁给他,在“綸”为他筑起城邑,配备了一方田地、一旅战士。

因为“少康”能施惠于人,由此策划,聚集起“夏”家族人,任用人才统领他们。然后他派出“女艾”侦察“浇”的动向,派自己儿子“季杼”去迷惑“浇”的弟弟“豷”。最终攻灭“过”和“戈”,恢复“禹”的疆域,在祭天的同时也重拾对“夏”家先祖的祭祀,保持了过去的荣光。

现在我们“吴”赶不上“过”,而“越”却大于“少康”,要上天再帮着他们,我们不就糟了吗!这个“句践”懂得拉拢人又知道要施恩,施恩不会漏掉什么人,拉拢也不会放过任何能立功的人。他们“越”又和我们同处一块土地,世世代代都是对头。在这个节骨眼上,已经战胜却不彻底消灭他们,还想留着他们,不遵循上天意志,增加贼匪和仇敌的力量,将来就算反悔,但后果肯定吃不消。

现在“姬”家的败落就在眼前。我们紧靠蛮夷,却去增加贼匪仇敌的力量,凭这样想当上霸主,肯定没门。

以上伍员虽然说了这么多,但夫差(吴王夫差)不听。于是伍员下去以后就对身边人说道:“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越国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我们吴国就会变成水塘了吧!)”。

这年三月,越国和吴国讲和。到这年秋八月,夫差腾出了手,就发兵一一为父亲吴王阖庐(吴子-光)报仇。

首先去攻打陈国。因为吴军来到陈国境内,楚国那些大夫都很紧张,说:“阖庐惟能用其民,以败我于柏举。今闻其嗣又甚焉,将若之何?(当初阖庐就很会指挥他“民”,所以才在柏举打败了我们。现在听说他的继承人更厉害了,怎么办呐?)”。

这时,他们令尹子西告诉他们:

几位大人只管咱自己是不是团结,不必担心吴国了。当年阖庐(吴子-光):吃东西一顿只吃一样,坐的地方只用一层席子,房子不会筑很高的地基,用具不漆红色也不加刻花纹,宫殿内没起高台,船只车辆没有装璜。吃穿用度,都只注重实用。驻留在“国”里时,如果发生传染病,会亲自探视孤寡,进行救济。驻扎在军中时,熟食分到每人手上自己才开吃,他吃的东西,各部分军人也都能尝到。经常关心那些“民”,和他们共同行动,所以“民”就不会疲弊,而且知道自己死后会有归宿。我们先大夫“子常”(囊瓦)正和他相反,所以他才能打败我们。现在听说这位夫差:到处都有此人的台榭和陂池,陪伴的少不了妃嫱和嫔御。每天想起什么就非得实现,走哪里都带上各种玩物。搜罗了无数宝贝,只顾换着花样游乐。对待“民”就像对头,想尽办法折磨。此人正自己打败自己,怎可能打败我们!

下一年,公元前四九三年(鲁哀公二年,周敬王二十七年,晋定公十九年,楚昭王二十三年,吴夫差三年,越句践四年,蔡昭公二十六年),夫差又派大夫洩庸袭击了蔡国,把蔡国从新蔡迁到了下蔡(州来)。

四年后,公元前四八九年(鲁哀公六年,周敬王三十一年,晋定公二十三年,楚昭王二十七年,吴夫差七年,越句践八年,陈闵公十三年),吴国再次进攻陈国,楚子(楚子-轸,楚昭王)率兵救援,自己病死了,楚军只好悄悄撤退。

一年后,公元前四八八年(鲁哀公七年,周敬王三十二年,晋定公二十四年,楚惠王元年,吴夫差八年,越句践九年),夫差在“鄫”会晤鲁国国君鲁哀公,已经以霸主自居,要求鲁人为他奉上“百牢”(一百头牛),鲁国派大夫子服景伯(子服何)回复说:“先王未之有也。(先王没这么干的。)”,吴人告诉他:“宋百牢我,鲁不可以后宋。且鲁牢晋大夫过十,吴王百牢,不亦可乎?(宋国就献给我们“百牢”来着。鲁国也不能少过宋国。何况你们上回给晋国大夫“牢”都过十,那献给我们吴王“百牢”不正合适吗?)”,景伯(子服景伯,子服何)再回复:“晋-范鞅(范献子,士鞅)贪而弃礼,以大国惧敝邑,故敝邑十一牢之。君若以礼命于诸侯,则有数矣。若亦弃礼,则有淫者矣。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以为天之大数也。今弃周礼,而曰必百牢,亦唯执事。(晋国那个范鞅,为了些东西就不讲规矩,拿大国吓唬我们这小地方,所以我们小地方给他十一“牢”。主上要是按规矩统领各家诸侯,那进献的东西是有数的。要不按规矩办,那随便多少都成啊。周家当上“王”以后定下规矩,物品最大的数就是十二,那是“天之大数”。现在您的执事不管周家规矩,说是一定得“百牢”,那也依着您。)”,可吴人不肯听他的。

于是景伯感慨:“吴将亡矣,弃天而背本。不与,必弃疾于我。(吴国这是要完了,和老天对着干,又偏离了祖宗的传统。咱要是不给,肯定会被他们祸害。)”,于是就给了他们“百牢”。

从“鄫”回去以后,鲁人就看穿吴国的底牌,认为他们不可能有什么作为。这年秋天,鲁人攻灭邾国。邾国一位大夫茅夷鸿(茅成子)把五匹帛和四张熟好的牛皮送去吴国,向他们求救,吴子(吴夫差,吴王夫差)接受了他的请求。

再下一年,公元前四八七年(鲁哀公八年,周敬王三十三年,晋定公二十五年,楚惠王二年,吴夫差九年,越句践十年,齐悼公二年),吴人为邾国去进攻鲁国,但没得到太多战果,只得撤军,还是鲁国北方的齐国动了心思,要请吴国派兵来夹攻鲁国,鲁人才把被他们扣住的邾国国君(邾隐公,邾子-益)放回去让他复国,但这个邾国国君只知胡作非为,夫差就派大宰嚭(伯嚭)带兵扣住他,让他们的大子“革”(后来的邾桓公)代掌政权。

齐国转身又和鲁国讲了和,到公元前四八六年(鲁哀公九年,周敬王三十四年,晋定公二十六年,楚惠王三年,吴夫差十年,越句践十一年,齐悼公三年),春天,齐侯(齐悼公)就派大夫公孟绰去吴国,想推掉攻打鲁国的约定。但吴子(夫差)发了火:“昔岁寡人闻命,今又革之,不知所从,将进受命于君。(去年寡人接到您主上的要求,现在又变卦,我不知怎么办了,只好开到您那儿请主上指教。)”。

这年秋天,夫差就让人加筑“邗”的城墙,还开挖运河,沟通了江水和淮水,这是大运河的发端。

然后在下一年,公元前四八五年(鲁哀公十年,周敬王三十五年,晋定公二十七年,楚惠王四年,吴夫差十一年,越句践十二年,齐悼公四年),吴国联合又跟齐国闹翻的鲁国,还有邾国和郯国,一起进攻齐国,齐人杀掉他们悼公,以此搪塞吴人,吴子(吴王夫差)在军门之外哭祭了三日。可是吴人的水军从海上偷袭齐国失败,夫差只得下令退兵。

又过一年,到公元前四八四年(鲁哀公十一年,周敬王三十六年,晋定公二十八年,楚惠王五年,吴夫差十二年,越句践十三年,齐简公元年),五月,吴国再次联合鲁国进攻齐国,首先打下了“博”。壬申那天(杨注:二十五日),开到“嬴”。吴、鲁联军方面的中军由“王”(吴王夫差,吴夫差)亲自指挥,吴国的胥门巢指挥上军,王子姑曹指挥下军,鲁国大夫展如指挥右军。齐国方面,国书指挥中军,高无?[不/十pī]指挥上军,宗楼指挥下军。

甲戌那天(杨注:二十七日。),在艾陵开战,吴国方面大败齐军,斩获了国书、公孙夏、闾丘明、陈书(孙书)、东郭书,缴获革车八百乘,还斩获三千个甲士的首级。

早先吴军出发前,越子(越句践)率领大批手下前去朝见,吴国方面从“王”(吴王夫差)直到下面的列士,全收到越人的礼物。吴人都很高兴,只有子胥(伍员)很担心,他说:“是豢吴也夫!(他们这是要把咱吴国养肥了啊!)”。

于是子胥向夫差进谏:“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于我。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不如早从事焉。得志于齐,犹获石田也,无所用之。越不为沼,吴其泯矣。使医除疾,而曰‘必遗類焉’者,未之有也。《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是商所以兴也。今君易之,将以求大,不亦难乎!(越国对咱,是心腹之疾,和咱在一处,还总惦着咱。现在恭顺,是想算计咱,不如早点对付他们。咱在齐国就算成功,也像拿到石田,没啥用。可要不能把“越”那儿挖成水塘,咱“吴”迟早要他们被铲平。就像让医生治病,却说“一定留下病根”,没人这么干。《盘庚之诰》上说:“要是有不顺从想闹事的,就把他们全铲掉,不留根苗,决不让他们在咱城里发芽。”,“商”家就是靠这样才兴盛起来的。现在主上不照这么干,要想追求发达,哪那么容易啊!)”,但他的“王”(吴王夫差)不听。

接着这位“王”(夫差)把子胥派往齐国,子胥带上了儿子,把儿子托付给那里的鲍家。等他回到吴国,这位“王”听说此事,就赐给他属镂之剑让他自杀。死前,他说道:“树吾墓槚,槚可材也。吴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盈必毁,天之道也。(在我墓上种“槚”吧,“槚”能出木材。咱吴国怕是快完了吧!只要三年,就是开始衰落的时候。完满了就会消亡,这是上天的规律。)”。

又下一年,公元前四八三年(鲁哀公十二年,周敬王三十七年,晋定公二十九年,楚惠王六年,吴夫差十三年,越句践十四年,齐简公二年,卫出公十年,宋景公三十四年),夏天,吴国国君夫差(吴王夫差)和鲁哀公在橐皋会晤。前面夫差曾派人要求卫人来会晤,可卫人已经把吴国行人“且姚”杀了,正害怕,就找自家行人“子羽”商量,“子羽”说:“吴方无道,无乃辱吾君,不如止也。(吴人最近到处胡作非为,说不定会对咱主上不利,不如别去。)”,但他们大夫子木反对说:“吴方无道,国无道,必弃疾于人。吴虽无道,犹足以患卫。往也!长木之毙,无不摽也;国狗之瘈,无不噬也,而况大国乎!(吴人最近到处胡作非为,一个“国”要胡作非为起来,肯定祸害什么人。吴国就算胡作非为,可对付我们卫国总绰绰有余。还是去吧!一棵大树倒了,会带倒一片;一“国”中最厉害的狗疯了,逮谁咬谁;更别说一个大国了!)”。

这年秋天,吴国国君夫差和鲁、卫、宋三国在“郧”会晤,但卫国国君卫出公来晚了,鲁、卫、宋三国又自行举行盟誓,却没一起和夫差盟誓,吴人就在卫出公营地外扎起篱笆,扣住他不放。还是他们请出子贡去说服大宰(伯嚭)。大宰嚭(伯嚭)高兴了,才把卫国国君放掉。

过了大半年,公元前四八二年(鲁哀公十三年,周敬王三十八年,晋定公三十年,楚惠王七年,吴夫差十四年,越句践十五年),夫差北上黄池,与各家诸侯盟会,此次盟会周天子(周敬王)派来了卿士单平公,同时参加的还有原来的霸主晋国。因此这是夫差能否正式成为诸侯盟主——霸主的关键时刻。

但趁着夫差带大军北上,越子(越王句践)袭击吴国,大败吴军,斩获留守的大子友、王孙弥庸、大夫寿于姚,攻破了“吴”。吴人向他们“王”(夫差)报告这个消息,他们“王”怕消息泄露,就在帐幕旁杀掉自家七个人。

到这年秋七月辛丑那天(杨注:辛丑,六日。),举行盟誓,吴人和晋人抢着要首先歃血,因为这样就意味着自己是盟主,双方争执不下。吴人说:“于周室,我为长。(在周家兄弟里边,我们排行在前。)”,晋人说:“于姬姓,我为伯。(在姬姓诸侯里面,我们才是老大。)”。晋国主事的中军元帅赵鞅就吩咐手下司马“寅”说:“日旰矣,大事未成,二臣之罪也。建鼓整列,二臣死之,长幼必可知也。(天这么晚了,大事还搞不完,只会是咱俩臣子的罪过。来吧,架起鼓,集结队伍,咱俩臣子上去拼命,拼完谁大谁小就搞明白了。)”,那位“寅”建议:“请姑视之。(请让我先去瞧瞧。)”,瞧了回来,他说:“肉食者无墨。今吴王(夫差)有墨,国胜乎?大子死乎?且夷德轻,不忍久,请少待之。(能吃上肉的脸色都不会黑,可吴王今儿脸是黑的,不知是他们“国”被攻破了?还是他大子死了?反正这些夷人沉不住气,挺不了多长时间,您就再等会儿。)”,于是最终晋人当上了盟主。

回去的半路上,那位“王”(夫差)又准备进攻宋国,打算杀掉那里的男子,把妇女都抓回去,但大宰嚭告诉他:“可胜也,而弗能居也。(虽然能打下来,但站不住。)”,就还是撤走了。

这年冬天,回到“吴”的夫差与越王句践讲了和。

过了四年,到公元前四七八年(鲁哀公十七年,周敬王四十二年,晋定公三十四年,楚惠王十一年,吴夫差十八年,越句践十九年),三月,越子(越句践)再率兵进攻吴国,吴子(吴王夫差)率兵在“笠泽”抵抗。双方夹水列阵。越子在左右两翼组织小部队,趁夜晚忽左忽右,擂鼓大叫佯攻;吴军分兵防守。结果越子指挥三军悄悄渡河,黑暗里正对吴军中军突然擂鼓,吴军大乱,就这么被打败了。

三年后,公元前四七五年(鲁哀公二十年,周元王元年,晋定公三十七年,楚惠王十四年,吴夫差二十一年,越句践二十二年),吴国有位公子庆忌屡次向吴子(夫差)进谏,告诉他:“不改,必亡。(再不改变,肯定完蛋。)”,但他不肯听。公子庆忌就住到“艾”,随后前往楚国。这年冬天,听说越人要来进攻吴国,公子庆忌认为要想办法和越人讲和,于是回到吴国。他打算除掉一些不忠者,以此取悦越人,但吴人杀了他。

这年十一月,越人又来进攻,包围了“吴”,晋国的卿赵孟(赵襄子,无恤,赵无恤)听说此事,减损自家饮食表示同情。他手下的楚隆(隆)于是自告奋勇替赵孟去看望夫差。

楚隆前往包围“吴”的越军军中,得到允许后进入“吴”,见到吴王(夫差),先报告说:“寡君之老无恤(赵孟,赵襄子,赵无恤)使陪臣隆,敢展谢其不共:黄池之役,君之先臣志父(赵简子,赵鞅)得承齊盟,曰‘好恶同之’。今君在难,无恤不敢惮劳。非晋国之所能及也,使陪臣敢展布之。(敝国主上的国老“无恤”指派陪臣“隆”前来,替他表达崇敬之意:当初在黄池,主上已故的臣下“志父”参与了那次庄重的盟誓,各家发誓要“好恶同之”,现在主上有麻烦,“无恤”虽不怕辛苦,但毕竟不是我们晋国能够得着的,只好让我这个陪臣前来致歉。)”。听了这话,那位“王”(吴王夫差)趴下磕头说:“寡人不佞,不能事越,以为大夫忧,拜命之辱。(寡人不够机灵,没侍奉好越国,让大夫操心了,我这里拜谢他的关心。)”。然后,他拿出一匣珍珠,让楚隆带给赵孟,说道:“句践将生忧寡人,寡人死之不得矣。(句践惦着活活折磨寡人,寡人想死都不容易了。)”。

接着这位“王”问:“溺人必笑,吾将有问也。史黯(黯,蔡史墨)何以得为君子?(淹死的人都是笑着的,我现在也想问问您:那个“史黯”凭什么成为贵族?)”,楚隆答:“黯(史黯,蔡史墨)也进不见恶,退无谤言。(那个“黯”在朝廷上没人讨厌他,回到家也不会传出流言蜚语。)”,“王”感叹:“宜哉!(果然啊!)”。

再过两年,到公元前四七三年(鲁哀公二十二年,周元王三年,晋出公二年,楚惠王十六年,吴夫差二十三年,越句践二十四年),冬十一月丁卯那天(杨注:丁卯,二十七日。),越国攻灭吴国,提出让吴王(夫差)住到甬东去,吴王回复:“孤老矣,焉能事君?(孤已经老了,还怎能再侍奉主上。)”,于是上吊自杀。越人把他尸首带了回去。

夫差所作所为,正是“先自败也”,当时大家也都看得见,有好几位还给出预言,只是他自己不觉得。虽然他能成功地为父报仇,但也把吴国折腾没了。

吴国消失,只剩下“吴”这个姓氏,据说有些是出自吴国开国的“大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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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的相关段落及我的粗略翻译和一些补充说明(132夫差求大7节):

通宝推:楚庄王,青颍路,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43附:夫差求大1/7

《昭三十二年经》:

夏,吴伐越。((p 1515)(10320003))(132)

《昭三十二年传》:

夏,吴伐越,始用师于越也。史墨曰:“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吴乎!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p 1516)(10320201))(132)

我的粗译:

在我们昭公三十二年(公元前五一〇年,周敬王十年,晋定公二年,吴阖庐五年),夏天,吴国进攻了越国,这是他们第一次对越国用兵。晋国大夫史墨(蔡墨,蔡-史墨,史黯)评论说:“不及四十年,越其有吴乎!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用不了四十年,吴国怕就归了越国了!越国正占着太岁,吴国却去进攻,肯定把他们的噩运招到自己身上。)”。

一些补充:

关于“夏,吴伐越,始用师于越也”,《史记?越世家》有云:“允常之时,与吴王阖庐战而相怨伐。”。

桥:此“始用师于越”并不准确,这只是《春秋经》中首次出现“吴伐越”的记载,而在前面《襄二十九年传》((p 1157)(09290601))(086)中已出现过“吴人伐越”的记载,距此三十四年。这也是《左传》各章不出于一人之手的旁证吧。

杨伯峻先生注“越得岁而吴伐之,必受其凶”曰:

岁,木星。盛百二《左传岁星超辰辨》云:“岁星自有超辰,而《春秋传》所言岁星,未尝超辰也。”史墨何以言“不及四十年”,据杜预《注》,古人以为预测一国之存亡,不能超过木星周行三遍,即三十六年,史墨稍加宽限,乃言“不及四十年”。其实哀二十二年越灭吴,自此年算起,历三十八年。《左传》预言皆后加,故“不及四十年”,并未言其根据,亦未见有根据。据《周礼?春官?保章氏》郑玄《注》分星(分野)云:“今其存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星纪,吴、越也;玄枵,齐也;娵訾,卫也;降娄,鲁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鹑首,秦也;鹑火,周也;鹑尾,楚也;寿星,郑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吴、越同属星纪。吴、越两国既同属一次,则应祸福相同,何以此云“越得岁”而吴“必受其凶”?顾炎武《日知录》云:“吴、越虽同星纪,而所入星度不同,故岁独在越。”《集释》引钱岳源云:“《汉志》以后皆以斗为吴分野,牛、女为越分野。时岁星初入星纪,反是吴得岁矣。惟《越绝书》云:‘越,南斗也;吴,牛、须女也’,然后越独得岁。《淮南子》以须女为吴,与《越绝书》正同。”钱绮亦云:“星纪之次,起斗十二度初,终女七度末。斗宿凡二十六度,余去十一度,尚余十五度;牛八度并女七度,亦十五度。是岁前半年岁星在斗宿,后半年在牛、女二宿。《传》文云‘夏吴伐越’,则其时岁星尚在斗宿。斗为越分野,故史墨言越得岁。《越绝书》、《淮南子》与史墨之言合。”惟盛百二谓“夫史墨但云‘越得岁’,不云岁在星纪。以为在星纪者,特据分野断之耳。是年果在星纪,则哀公十七年癸亥当在鹑尾,何以仍在鹑火乎?是知越得岁者,亦谓在析木。盖析木本越分,以为燕者,乃后人易之。徐圃臣《天元历理》辨之详矣。”

关于岁——木星的运行,我在另一篇帖子中有更详细的讨论,您如有兴趣可移步《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岁”之行迹一》《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岁”之行迹二》《春秋左传注读后-补充与修正-“岁”之行迹三》

下面再贴一遍长安BC212年木星与斗宿一起“晨出东方”情景的Stellarium软件模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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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人马座与斗宿主要恒星位置示意图,割自王力先生《古代汉语》初版所附《天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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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昭二十九年传》“蔡墨”云:

杜《注》:“蔡墨,晋大史(夫)。”下文称之蔡-史墨,三十一年《传》称为史墨。哀二十年《传》有史黯,据杜《注》及《晋语九》、《郑语》韦《注》,即史墨。《吕氏春秋?召类篇》又作史默,《说苑?尊贤篇》、《宋书?乐志》并见其人。盖其人姓蔡,官大史,墨其名,黯其字,默则同音假借。((p 1500)(10290401))(127)。

“吴”(杨注:吴,姬姓,周太王之子太伯、仲雍之后。《史记》有《吴世家》。孔《疏》引《谱》云:“至寿梦而称王。寿梦以上世数可知而不纪其年。寿梦元年,鲁成公之六年也。夫差十五年,获麟之岁也。二十三年,鲁哀公之二十二年,而越灭吴。”吴国自称为“工?”(者減钟)、“攻[(又/又/一)攵]”(吴王剑)、“攻吴”(吴王夫差鑑),亦称为“干”,详刘宝楠《愈愚录》卷四《干越》、《墨子?兼爱中》孙诒让《閒诂》及郭沫若《奴隶制时代?吴王寿梦之戈》。亦称禺邗,传世有禺邗王壶,即哀十三年黄池之会后所作。吴自称王,彝器如此。《吴语》又称“吴伯”“吴公”,《春秋》则称“吴子”。吴初国于梅里,据高士奇《地名考略》,今江苏省-无锡县东南三十里之梅李乡,旧称泰伯城者是其地。至诸樊始徙于吴,今之苏州市。),阖闾以前推测位置为:东经119.62,北纬31.84(葛城遗址,江苏最早西周至春秋城址。 )。阖闾:昭二十八至定十五推测位置为:东经120.11,北纬31.51(阖闾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 )。

“越”——“於越”(杨注:越,越器者[氵弓]钟自称作“戉”。《周礼?考工记》、《楚世家》、《汉书?天文志》并作“粤”,《越世家?索隐》引《纪年》作“於粤”,定五年、十四年《传》及《公羊》作“於越”。於,发声词。《越世家》称“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也”云云,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十二辨其不然,但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云:“甲骨文有戉国,疑即越国。《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载无余始受封及子孙兴衰等事,似有所据。”越封于会稽,即今浙江省-绍兴县,有浙江-杭州市以南东至海之地。孔《疏》引《谱》云:“滨在南海,不与中国通。后二十余世至于允常,鲁定公五年始伐吴。允常卒,子句践立,是为越王。越王元年,鲁定公之十四年也。鲁哀公二十二年,句践灭吴,霸中国,卒。春秋后七世,大为楚所破,遂微弱矣。”终为楚所灭。),约昭二十五年前推测位置为:东经119.66,北纬30.76(安吉古城,安城镇西北古城村,有太湖南岸及浙江地区同时其规格最高的城址,东西600,南北550。约昭二十五年迁今阮市一带)。约昭二十五年至哀五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39,北纬29.88(阮市镇北,柁山坞村东)。

《定十四年传》:

吴伐越,越子-句践禦之,陈于檇李。句践患吴之整也,使死士再禽焉,不动。使罪人三行,属剑于颈,而辞曰:“二君有治,臣奸旗鼓。不敏于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归死。”遂自刭也。师属之目,越子因而伐之,大败之。灵姑浮以戈击阖庐,阖庐伤将指,取其一屦。还,卒于陉,去檇李七里。((p 1595)(11140501))(110、132)

夫差使人立于庭,苟出入,必谓己曰:“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则对曰:“唯,不敢忘!”三年乃报越。((p 1596)(11140502))(110、132)

我的粗译:

十四年后,我们定公十四年(公元前四九六年,周敬王二十四年,晋定公十六年,吴阖庐十九年,越句践元年),五月,吴国进攻越国,越子-句践(越王句践)率兵抵抗,在“檇李”列阵。

句践最担心吴军阵形严整,让越方无隙可乘,所以先派死士两次冲入吴军阵中抓回几个人,但吴军整体阵形并未动摇。

越人又推出一批死囚,在阵前排成三行,都用剑架在自己脖子上,一起大声说:“二君有治,臣奸旗鼓。不敏于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归死。(在两国国君会面的时候,臣下不听旗鼓指挥,违犯了主上的军令,眼下在两军阵前,臣下不敢逃避,就在这里以死谢罪。)”然后一个一个都自杀了。

听说有这种稀罕事,吴军将士都想看一眼,吴军严整的阵形被搅乱,越子(句践)趁机发动进攻,大败吴军。越军将领灵姑浮用戈剌伤阖庐(吴子-光)的大脚趾,还把他一只鞋钩了过来。阖庐退走,死在离檇李七里的“陉”。

夫差(吴王夫差)继位后,让人天天站在朝廷的院子里,看见进进出出的自己就大声说一句:“夫差!而忘越王之杀而父乎?(夫差!你忘记越王杀了你父亲吗?)”,他每次都立刻回答:“唯,不敢忘!”只三个年头,他就成功报复了越国。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吴伐越”曰:

杜《注》:“报五年越入吴。”《越世家》云:“允常卒,子句践立,是为越王。元年,吴王-阖庐闻允常死,乃兴师伐越。”

杨伯峻先生注“使死士再禽焉”曰:

死士,贾逵以为“死罪人”,郑众以为“欲以死报恩者”,《战国策?秦策一》苏秦曰“厚养死士”,高《注》为“勇战之士”,此以郑、高说为长。《墨子?兼爱下》云:“昔者越王?句践好勇,教其士臣三年,以其知(智)为未足以知之也,焚舟失火,鼓而进之,其士偃前列,伏水火而死者不可胜数也。”亦足为证。

杨伯峻先生注“不动”曰:

顾炎武《补正》引傅逊云:“禽如鸷鸟之发,急持以衝其陈,吴陈坚不可动。”此以禽为鸷鸟,而作动词用。此种训诂,未免过于曲折。《吴世家》、《越世家》解此句均作“使死士挑战”,以“挑战”解“禽”,恐出于司马迁意测。杜《注》则云:“使敢死之士往,辄为吴所禽,欲使吴师为取之,而吴不动。”俞樾《平议》云:“禽谓禽吴之士卒也。盖句践使敢死之士再犯吴阵,禽其前列以归,欲使吴师惊乱,而吴竟不动。”此说较妥。

杨伯峻先生注“敢归死”曰:

归,自首。《汉书?申屠嘉传》“自归上”,师古《注》:“归首于天子。”

杨伯峻先生注“阖庐伤将指,取其一屦”曰:

杜《注》:“其足大指见斩,遂失屦,姑浮取之。”古手足指皆曰指,足以大指为将指,手以中指为将指,见宣四年《传》孔《疏》。(正义曰:《大射礼》云:“右巨指钩弦。”郑玄云:“右巨指,右手大擘”也。又曰:“设决朱极三。”郑玄云:“极,犹放也。所以韬指,利放弦也,以朱韦为之。三者,食指、将指、无名指。小指短不用。”然则手之五指之名,曰巨指,食指,将指,无名指,小指也,定十四年传:“阖庐伤将指,取其一屦。”注云:“其足大指见斩,遂失屦。”谓大指为将指者,将者,言其将领诸指也。足之用力,大指为多;手之取物,中指最长。故足以大指为将指,手以中指为将指。其食指者,食所偏用。服虔云:俗所谓啑盐指也。)。

“檇李”(杨注:“檇李”《公羊》作“醉李”。杨岘《古义》云:“《公羊?释文》云‘醉李本又作檇,音同’,是《公羊经》亦有作‘檇’之本,二字音同,故相通假。”於越,於为发声词。檇李在今浙江-嘉兴县南四十五里,旧有檇李城。#檇李当是越地,杜氏《土地名》“越地檇李”是也。高士奇《考略》据《吴越春秋》,谓“与阖庐战时越境犹未至檇李,檇李当为吴地”云云,不知《吴越春秋》乃近小说家言,不可尽信。),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20.63,北纬30.68(桐乡市-濮院镇)。

“陉”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20.6,北纬30.7(去檇李七里。)。

下面是檇李之战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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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宝推:楚庄王,
家园 禺邗王壶

由先生文章按图索骥,得禺邗王壶铭文并陈梦家考证著作,幸甚幸甚,跟着您读书,省力许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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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宝推:桥上,
家园 有一个说法是夫差是阖闾的孙子

他父亲死后在伍子胥的推荐下才成为继承人的。

《吴越春秋》记载“阖闾谋择诸公子可立者,未有定计,波秦子夫差,日夜告于伍胥曰:‘王欲立太子,非我而谁当立?此计在君耳’伍子胥曰:‘太子未有定,我入则决矣。’阖闾有顷召子胥,谋立太子,子胥曰;‘臣闻纪废于絶后,兴于有嗣,今太子不禄,早失侍御,今王欲立太子者,莫大乎波秦之子夫差。’阖闾曰:‘夫差愚而不仁,恐不能奉统于吴国。’子胥曰:‘夫差信以爱人,端于守节,敦于礼义,父死子代,经之明文。’阖闾曰:‘寡人从子’,立夫差为太子。”

当然《吴越春秋》戏说的成分还是比较大的,但《史记伍子胥列传》也提到夫差的上位似乎是经过激烈竞争的:

伍子胥仰天叹曰:“嗟乎!谗臣嚭为乱矣,王乃反诛我。我令若父霸。自若未立时,诸公子争立,我以死争之於先王,几不得立。若既得立,欲分吴国予我,我顾不敢望也。然今若听谀臣言以杀长者。”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伍子胥在夫差面前多次强谏夫差都容忍了他。

通宝推:桥上,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43附:夫差求大2/7

《哀元年传》:

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檇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使大夫种因吴-大宰嚭以行成。吴子将许之。伍员曰:“不可。臣闻之:‘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惎浇能戒之。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綸,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使女艾谍浇,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今吴不如过,而越大于少康,或将丰之,不亦难乎!句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亲不弃劳。与我同壤,而世为仇雠。于是乎克而弗取,将又存之,违天而长寇雠,后虽悔之,不可食已。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蛮夷,而长寇雠,以是求伯,必不行矣。”弗听。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三月,越及吴平。吴入越,不书,吴不告庆、越不告败也。((p 1605)(12010201))(132)

我的粗译:

第三年,也就是两年后,我们哀公元年(公元前四九四年,周敬王二十六年,晋定公十八年,楚昭王二十二年,吴夫差二年,越句践三年,陈闵公八年),吴王-夫差首先在夫椒打败越国军队,报复了前面檇李之战的失败,随即打进越国。越子(越国国君,句践)带最后五千兵马退守会稽山,派大夫种(文种)联络吴国的大宰嚭(伯嚭),向吴国求和。吴子(吴国国君,吴王夫差)准备答应。但他父亲阖庐(吴子-光)的重要谋臣伍员(伍子胥)告诉他:

不可。臣下听说:“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施惠最好有富余,治病最好去了根。)”,早年“有过”的“浇”攻杀“斟灌”首领,然后进攻“斟鄩”,灭了在那儿寄居的“夏后相”全家,只有“有仍”嫁来的“后缗”刚刚受孕,从一个洞里爬出去,回到“有仍”,后来生下“少康”。再后来,“少康”当上“仍”的牧正,他恨“浇”,一直防着。等“浇”派“椒”来搜寻,他就又逃往“有虞”,在那里作庖正,以此逃避追杀。当时,那儿的首领“虞思”把自家两个属于姚“姓”的女子嫁给他,在“綸”为他筑起城邑,让他有了一方田地、一旅战士。

因为“少康”能施惠于人,由此策划,聚集起“夏”家族人,任用其中的人才统领他们。然后他派出“女艾”去侦察“浇”的动向,派自己儿子“季杼”去迷惑“浇”的弟弟“豷”。最终攻灭“过”和“戈”,恢复“禹”的疆域,在祭天的同时重拾对“夏”家先祖的祭祀,保持了过去的荣耀。

现在我们吴国赶不上“过”,而越国却大于“少康”,要上天再帮他们一把,我们不就糟了吗!

这个句践懂得拉拢人又知道要施恩,施恩不会漏掉什么人,拉拢也不放过任何能立功的人。他们越国又和我们同处一块土地,世世代代都是仇敌对手。在这个节骨眼上,已经战胜却不彻底消灭他们,还准备留着他们,不遵循上天意志,增加贼匪仇敌的力量,将来就算反悔,但后果吃不消。

现在“姬”家的败落,就在眼前。我们紧靠着蛮夷,还去增加贼匪仇敌的力量,凭这样想当上霸主,肯定不行啊。

以上伍员虽然说了这么多,但夫差不听。于是伍员下去以后就对身边的人说道:“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我们“吴”就会变水塘了吧!)”。

这年三月,越国和吴国讲和。吴人打进越国,《春秋经》没有记载,是因为吴国没来通报他们的喜讯,越国也没来通报他们的失败。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檇李也”曰:

檇李之役见定十四年《传》,夫差之父死焉。

杨伯峻先生注“大夫种”曰:

据《吴越春秋》、《吕氏春秋?当染篇》高诱《注》、《吴世家?索隐》及《太平寰宇记》,大夫为官名,文其氏;种,其名,字禽,楚之南郢人,楚平王时曾为楚之宛令。

杨伯峻先生注“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曰:

《战国策?秦策三》引《书》“树德莫如滋,除害莫如尽”,今在伪古文《泰誓》中。

杨伯峻先生注“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曰:

襄四年《传》云寒浞杀羿,因其室而生浇,处浇于过,故此云“有过-浇”。《传》又云“浇用师灭斟灌”,此言“杀斟灌”,言杀其君而灭其国,二文各言其一。说详孔《疏》。《夏本纪》太史公称禹分封,用国为姓,有斟尋氏、斟戈氏,即此斟鄩、斟灌。

杨伯峻先生注《襄四年传》“灭斟灌及斟寻-氏”云:

《水经?巨洋水注》、《路史?后纪》十三俱引《竹书纪年》云“相居斟灌”,此浞所以必灭斟灌。斟灌、斟寻皆部落名,斟灌在今山东省-范县北观城镇,斟寻在偃师县东北十三里。说详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八。((p 0935)(09040701))(083)。

杨伯峻先生注“灭夏后相”曰:

杜《注》:“夏后相,启孙也。后相失国,依于二斟,复为浇所灭。”《太平御览》八十二引《纪年》云:“后相即位,居商丘。”又《水经?巨洋水?注》、《汉书?地理志?注》、《路史?后纪》十三俱引《纪年》云“相居斟灌”,则斟灌被灭,后相亦亡矣。

杨伯峻先生注“后缗方娠,逃出自窦”曰:

杜《注》:“后缗,相妻也。娠,怀身也。”娠音震。

杨伯峻先生注“惎浇能戒之”曰:

杜《注》:“惎,毒也。戒备也。”《释文》:“惎音忌。”

杨伯峻先生注“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曰:

为有虞酋长掌管饮食之官。其指少康,犹言以避己害也。

杨伯峻先生注“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曰:

思,有虞酋长之名,姚姓,妻以二女,故谓之二姚。

杨伯峻先生注“使女艾谍浇,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曰:

杜《注》:“女艾,少康臣。”言使女艾打入浇处为间谍。杜《注》:“豷,浇弟也。”《鲁语上》云:“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韦昭《注》:“杼,禹后七世,少康之子季杼也,能兴夏道。”杜《注》:“过,浇国。戈,豷国。”

杨伯峻先生注“祀夏配天,不失旧物”曰:

依古礼,祀天以先祖配之,此则祀夏祖而同时祀天帝也。朱彬《考证》谓“配天谓受天命为天子”,可商。

杨伯峻先生注“与我同壤”曰:

共五湖三江,今之浙江、江苏同壤。

杨伯峻先生注“违天而长寇雠”曰:

违天谓不取越。《国语?越语下》范蠡曰:“臣闻之:‘得时无怠,时不再来。天与不取,反为之災。’”《汉书?萧何传》亦云:“《周书》曰:‘天与不取,反受其咎。’”皆此意。不取其国,则实使仇生长。

杨伯峻先生注“后虽悔之,不可食已”曰:

不可食犹今言吃不消。于鬯《校书》谓“此食字盖读为得”,举《秦策》“后虽悔之,不可得也”为证,似失之拘滞。

杨伯峻先生注“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曰:

《越语上》云:“今寡人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云云,此生聚事也。《韩非子?内储说上》云:“越王-句践见怒鼃(蛙)而式(轼)之,曰:‘鼃有气如此,可无为式乎!’士人闻之,曰:‘鼃有气,王犹为式,况士人有勇者乎?’”此教训之一例也。杜《注》:“谓吴宫室废坏,当为污池。为二十二年越入吴起本。”

杨伯峻先生于此(三月,越及吴平)之后注云:

《吴越春秋》有《句践归国外传》及《句践阴谋外传》,《越绝书》亦有叙述,皆后人传说,多不足信,故不录。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越”推测位置为:东经120.39,北纬29.88(阮市镇北,柁山坞村东。约昭二十五年迁来。哀五年迁走)。

“夫椒”(杨注:贾逵谓夫椒为越地,是也。杜《注》谓“夫椒,吴郡-吴县西南大湖中椒山”,不足信。椒山即今太湖之西洞庭山,距吴国都近,越纵败于此,退路仍宽广。且此非越伐吴,乃吴报越,战地自不应在吴都近地。沈钦韩《地名补注》云:“《越绝?越地记》,‘夫山者,句践绝粮困地,去山阴县十五里’,此夫椒在越之证矣。”夫椒盖在今绍兴县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20.55,北纬30.15(绍兴北)。

“檇李”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20.63,北纬30.68(桐乡市-濮院镇)。

“会稽”(杨注:会稽山也,在今浙江-绍兴县东南十二里。),推测位置为:东经120.61,北纬29.95(会稽山)。

下面是吴、越一些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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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过”——“過”(杨注:過,部落名,据杜《注》,在今山东省-掖县稍西北近海处。或疑在今太康县东南。《路史?国名纪六》谓夏之有過乃猗姓国,但隐十年《左传》孔《疏》及《急就篇?注》引《世本?氏姓篇》及《潜夫论?志氏姓》皆谓“過,任姓”。彝器有 [彳(骨-月+止)]伯簋 ,唐兰释为“ [過-口]伯”,郭沫若云:“古有過国,此 [過-口]伯或即其后。”见《大系考释》。#杜《注》:“过,浇国。戈,豷国。”),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9,北纬34.0(太康县东南一带)。

“斟灌”推测位置为:东经115.38,北纬35.94(范县北观城镇)。

“斟鄩-”——“斟寻”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4,北纬35.7(濮阳及范县一带)。

“有仍”——“仍”——“任”——“有仍氏”(杨注:任国故城在今山东省-济宁市。秦嘉谟《世本辑补》、雷学淇《竹书义证》俱疑任即仍(,不足信)。#《韩非子?十过篇》云:“昔者桀为有戎之会,而有緡叛之。”“仍”误作“戎”。仍即任,太昊-风姓后,见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十。仍国当在今山东-济宁市附近(金乡县东北)。),推测位置为:东经116.57,北纬35.41(济宁城区一带)。

“有虞”(杨注:有虞,据云是虞舜之后一部落国家,相传在今河南-商丘地区-虞城县西南三里。马宗琏《补注》则以为应在山西-平陆县,不确。),推测位置为:东经115.89,北纬34.51(虞城县-利民镇西南三里尚墓村)。

“綸”(杨注:綸在今虞城县东南三十里,与郑国之綸氏不同,详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六下。),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5.91,北纬34.52(虞城县-利民镇)。

“戈”(杨注:戈亦部落国家。杜《注》:“戈在宋、郑之间。”#杜《注》:“过,浇国。戈,豷国。”#据《汇纂》,今河南-杞县东北三十里有玉帐,或云古玉畅。杞县为春秋?宋地,北与陈留接壤(陈留,旧县,今已废),《传》云“宋、郑之间”,或即是也。鍚音羊。其余五地或皆在今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6,北纬34.6(杞县、通许县与陈留镇三角地区)。

下面是《襄四年传》中与“少康”事相关的叙述:

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脩民事,而淫于原兽。弃武罗、伯因、熊髡、尨圉,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谗子弟也。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为己相。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愚弄其民,而虞羿于田。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外内咸服。羿犹不悛,将归自田,家众杀而亨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靡奔有鬲氏。浞因羿室,生浇及豷,恃其谗慝诈伪,而不德于民,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处浇于過(过),处豷于戈。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灭浇于過,后杼灭豷于戈,有穷由是遂亡,失人故也。((p 0935)(09040701))(083)。

下面是少康复禹之绩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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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宝推:楚庄王,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43附:夫差求大3/7

《哀元年传》:

吴师在陈,楚大夫皆惧,曰:“阖庐惟能用其民,以败我于柏举。今闻其嗣又甚焉,将若之何?”子西曰:“二三子恤不相睦,无患吴矣。昔阖庐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坛,器不彤镂,宫室不观,舟车不饰;衣服财用,择不取费。在国,天有菑疠,亲巡孤寡而共其乏困。在军,熟食者分而后敢食,其所尝者,卒乘(shèng)与焉。勤恤其民,而与之劳逸,是以民不罢劳,死知不旷。吾先大夫子常易之,所以败我也。今闻夫差,次有台榭陂池焉,宿有妃嫱、嫔御焉;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从;珍异是聚,观乐是务;视民如讎,而用之日新。夫先自败也已。安能败我?”((p 1608)(12010601))(132)

我的粗译:

夫差(吴王夫差)打败了越国,到这年秋八月,又去进攻陈国。因为吴军开到陈国境内,楚国那些大夫都很紧张,说:“阖庐(吴子-光)惟能用其民,以败我于柏举。今闻其嗣又甚焉,将若之何?(当初阖庐很会指挥他们“民”,才在柏举打败我们。现在听说他继承人更厉害,怎么办呢?)”。

他们令尹子西就告诉他们:“二三子恤不相睦,无患吴矣。昔阖庐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坛,器不彤镂,宫室不观,舟车不饰;衣服财用,择不取费。在国,天有菑疠,亲巡孤寡而共其乏困。在军,熟食者分而后敢食,其所尝者,卒乘(shèng)与焉。勤恤其民,而与之劳逸,是以民不罢劳,死知不旷。吾先大夫子常(囊瓦)易之,所以败我也。今闻夫差,次有台榭陂池焉,宿有妃嫱、嫔御焉;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从;珍异是聚,观乐是务;视民如讎,而用之日新。夫先自败也已。安能败我?(几位大人只管咱自己是不是团结,甭担心吴国。当年那阖庐,吃东西一顿只吃一样,坐的地方只用一层席子,建房子不会筑很高的台基,用具不漆红色也不加刻花纹,宫殿内没起高观,船只车辆没有装潢。吃穿用度,都只注重实用。驻留在“国”里时,如果发生传染病,会亲自探视孤寡,进行救济。驻扎在军中时,熟食分到每人手上自己才开吃,他吃的东西,各部分军人也都能尝到。经常关心那些“民”,和他们共同行动,所以“民”就不会疲弊,而且知道自己死后会有归宿。可我们先大夫“子常”和他正相反,他这才能打败我们。现在听说这夫差,到处都是此人的台榭和陂池,陪伴的少不了妃嫱和嫔御。每天出来,想起什么就非得实现,走到哪儿都要带上玩物。搜罗各种宝贝,只想着各式游乐。对待“民”就像对头,换着花样折磨。他正自己打败自己,怎还能打败我们!)”。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居不重席”曰:

居即今之坐。古之坐若今之跪。席地而坐,地面有席。唯士仅一层席,此阖庐亦一层席。

杨伯峻先生注“室不崇坛”曰:

古代贵族为室,必先有坛,高于平地,然后起屋。阖庐平地作室,不起坛,言其俭。

杨伯峻先生注“器不彤镂”曰:

杜《注》:“彤,丹也。镂,刻也。”此言器物不漆红色,不雕刻花纹。陆粲《附注?后录》谓“彤当作雕,文相近而譌”,《校勘记》又引惠栋云,“彤,古彫字”,王引之《述闻》驳之甚力,是也。胡玉缙《许庼学林》有《左传器不彤镂解》,申陆、惠而驳王,不可信。

杨伯峻先生注“宫室不观”曰:

宫室不筑楼台亭阁。

杜预《注》“择不取费”云:“选取坚厚,不尚细靡。”

杨伯峻先生注“天有菑疠”曰:

僖十三年《传》“天災流行”,天災谓水旱之災。疠,流行病疫。

杨伯峻先生注“熟食者分而后敢食”曰:

惠栋《补注》云:“《说苑》载此事云,在军,食熟者半而后食,故服虔《注》云:‘以其半分军士而后自食其余。’杜《注》则云:‘必须军士皆分熟食,不敢先食,’杜说较胜。”分谓人人得其份,杜《注》:“分犹遍也。”

杨伯峻先生注“其所尝者,卒乘与焉”曰:

杜《注》:“所尝,甘珍非常食。”宣四年《传》“尝异味”、“尝之而出”,即此尝。

杨伯峻先生注“死知不旷”曰:

本作“死不知旷”,今从《校勘记》及金泽文库本“不知(知不?)”乙正。杜《注》:“知身死不见旷弃。”顾炎武《补正》云:“旷,空也。言不为徒死,知上必有以恤之。”顾说胜。

可对比《昭十三年传》:

王(楚灵王,楚子-虔)闻群公子之死也,自投于车下,曰:“人之爱其子也,亦如余乎?”侍者曰:“甚焉,小人老而无子,知挤于沟壑矣。”((p 1346)(10130203))(108)。

杜预《注》“吾先大夫子常易之,所以败我也”云:“易犹反也。”

杨伯峻先生注“今闻夫差,次有台榭陂池焉”曰:

《吴语》云:“今王高高下下以罢民于姑苏。”韦昭《注》:“高高,起台榭;下下,深污池。姑苏,台名,在吴西,近湖。”《墨子?非攻中》亦云:“至夫差之身,遂筑姑苏之台,七年不成。”

杜预《注》“宿有妃嫱、嫔御焉”云:“妃嫱,贵者;嫔御,贱者,皆内官。”

杨伯峻先生注“视民如讎,而用之日新”曰:

使用民力,一事刚完,又有役使,无有完时,似以前未曾使用者。

杨伯峻先生于“夫先自败也已。安能败我?”之后注云:

《楚语下》载此较略,唯首云“子西叹于朝,蓝尹亹曰”云云,与《传》不同。《说苑?权谋篇》则袭此文,唯首云“吴王-夫差破越,又将伐陈”,与《传》稍异。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陈”推测位置为:东经114.88,北纬33.73(淮阳县城)。

“楚”——“郢”——“为郢”推测位置为:东经112.18,北纬30.42(纪南城。有遗址,长方形城,4500╳3500,1600万平方米。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晚期:楚——为郢:庄十七至庄十八,庄三十二至僖二十七,僖二十七至文十四,宣八至昭五,昭三十至定六)。

“柏举”(杨注:柏举,据《汇纂》引《名胜志》,在今湖北-麻城县东北。“柏举”,《公羊》作“伯莒”,《谷梁》作“伯举”。《淮南子?诠言》作“柏莒”,而《兵略》仍作“柏举”。), 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65,北纬31.1(“大别”、“小别”南,“清发”北)。

《哀六年经》:

叔还会吴于柤。((p 1632)(12060005))(132)

《哀七年经》:

夏,公会吴于鄫。((p 1639)(12070003))(132)

《哀七年传》:

夏,公会吴于鄫。吴来征百牢。子服景伯对曰:“先王未之有也。”吴人曰:“宋百牢我,鲁不可以后宋。且鲁牢晋大夫过十,吴王百牢,不亦可乎?”景伯曰:“晋-范鞅贪而弃礼,以大国惧敝邑,故敝邑十一牢之。君若以礼命于诸侯,则有数矣。若亦弃礼,则有淫者矣。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以为天之大数也。今弃周礼,而曰必百牢,亦唯执事。”吴人弗听。景伯曰:“吴将亡矣,弃天而背本。不与,必弃疾于我。”乃与之。((p 1640)(12070301))(132)

大宰嚭召季康子,康子使子贡辞。大宰嚭曰:“国君道长,而大夫不出门,此何礼也?”对曰:“岂以为礼,畏大国也。大国不以礼命于诸侯,苟不以礼,岂可量也?寡君既共命焉,其老岂敢弃其国?大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臝以为饰,岂礼也哉?有由然也。”反自鄫,以吴为无能为也。((p 1641)(12070302))(132)

我的粗译:

六年后,公元前四八八年(鲁哀公七年,周敬王三十二年,晋定公二十四年,楚惠王元年,吴夫差八年,越句践九年),夏天,“公”(鲁哀公)在我们的“鄫”会晤了吴国国君夫差(吴王夫差)。

然后吴人提出要我们奉上“百牢”(一百头牛),我们派大夫子服景伯(子服何)回复:“先王未之有也。(先王没这么干的。)”,吴人却说:“宋百牢我,鲁不可以后宋。且鲁牢晋大夫过十,吴王百牢,不亦可乎?(宋国就献给我们“百牢”来着。鲁国也不能少过宋国。再说你们上回给晋国大夫的“牢”都超过十,那献给我们吴王“百牢”,不正合适吗?)”,景伯(子服景伯,子服何)再回复:“晋-范鞅(范献子,士鞅)贪而弃礼,以大国惧敝邑,故敝邑十一牢之。君若以礼命于诸侯,则有数矣。若亦弃礼,则有淫者矣。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以为天之大数也。今弃周礼,而曰必百牢,亦唯执事。(晋国那个范鞅,为了些东西就不讲规矩,拿大国吓唬我们这小地方,所以我们这小地方给了他十一“牢”。主上要是按规矩统领各家诸侯,那进献的东西是有数的。要不按规矩办,当然有随便乱来的啊。周家成了“王”以后,定下规矩,物品最大的数就是十二,那是“天之大数”。现在要不管周家规矩,说是一定得“百牢”,那也依着您的执事。)”,可吴人不肯听他的。

于是景伯感慨:“吴将亡矣,弃天而背本。不与,必弃疾于我。(吴国这是要完了,和老天对着干,又偏离了祖宗的传统。咱要是不给,肯定会被他们祸害。)”,于是就给了他们“百牢”。

本来我们鲁国实际执政的卿季康子(季孙肥)留守在家,可吴国的大宰嚭(伯嚭)又提出要他也来“鄫”参加盟会。康子(季康子,季孙肥)只好派孔子弟子子贡(卫赐)前去接洽,大宰嚭(伯嚭)问:“国君道长,而大夫不出门,此何礼也?(国君都走这么远来这儿,您那位大夫倒不肯出门,是何规矩?)”,子贡答:“岂以为礼,畏大国也。大国不以礼命于诸侯,苟不以礼,岂可量也?寡君既共命焉,其老岂敢弃其国?大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臝以为饰,岂礼也哉?有由然也。(怎敢说合规矩,不过是怕了大国吧,是您大国先就不肯按规矩对待诸侯,您既不按规矩来,那还有边吗?敝国主上已经来这儿听命,他家的长老还怎敢再离开自家“国”?当年,您那里开国的大伯穿着礼服,一切按周家规矩办;可到他弟弟仲雍接班,就剪短头发,光了身子,身上又文起花纹作装饰,这还能说是合规矩吗?不过是不得已罢了。)”。从“鄫”回去,我们就知道吴国不可能有什么作为了。

一些补充:

杜预《注》“夏,公会吴于鄫”云:“吴欲霸中国。”

杨伯峻先生注“宋百牢我”曰:

杜《注》:“是时吴过宋,得百牢。”然吴若会鲁哀于鄫,实不必绕道过宋,杜说不知何据。或宋享吴以百牢是以前事。

杨伯峻先生注“晋-范鞅贪而弃礼,以大国惧敝邑”曰:

惧,使动用法,谓以晋为大国使我恐惧也,见昭二十一年《传》。

《昭二十一年传》:

夏,晋-士鞅来聘,叔孙为政。季孙欲恶诸晋,使有司以齐-鲍国归费之礼为士鞅。士鞅怒,曰:“鲍国之位下,其国小,而使鞅从其牢礼,是卑敝邑也,将复诸寡君。”鲁人恐,加四牢焉,为十一牢。((p 1425)(10210301))(118)。

杨伯峻先生注“君若以礼命于诸侯,则有数矣”曰:

孔《疏》引《周礼?秋官?大行人》云:“上公九牢,侯伯七牢,子男五牢,是常数也。”

杨伯峻先生注“若亦弃礼,则有淫者矣”曰:

有读为又。杜《注》:“淫,过也。”谓此弃礼之又过者。

杨伯峻先生注“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曰:

陆粲《附注》云:“上物亦通言之,如冕与旗俱十二旒,玉路樊缨十二就之类皆是。”据《周礼?秋官?掌客》“王合诸侯而饗礼,则具十有二牢。”郑玄《注》谓“诸侯而用王礼之数”。

杨伯峻先生注“以为天之大数也”曰:

古代以天空唯十二次,故制礼以十二为极数。

杨伯峻先生注“吴将亡矣,弃天而背本”曰:

谓天只十二次,今征百牢,故云弃天。吴本泰伯之后,违周礼,故云背本。

杨伯峻先生注“必弃疾于我”曰:

《说文》:“弃,捐也。”弃疾犹今言加害。

杨伯峻先生注“国君道长”曰:

长,《说文》云:“久远也。”此谓国君稽留于道路甚久远。盖吴王自吴至鄫,路途千余里;即鲁哀自曲阜至鄫,亦四百余里。

杜预《注》“岂以为礼,畏大国也”云:“畏大国,不敢虚国尽行。”

杨伯峻先生注“苟不以礼,岂可量也?”曰:

言其无事不可为,非小国所能测量。

杨伯峻先生注“寡君既共命焉,其老岂敢弃其国?”曰:

其老谓季氏,鲁君既亲行,其大臣必留守国内。

杨伯峻先生注“大伯端委以治周礼”曰:

端,玄端之衣;委,委貌之冠,皆周统一前礼服,其后仍之。大伯初至吴,或仍其旧服,即所谓治周礼也。

杨伯峻先生注“断发文身”曰:

剪断其发,身上刺画鱼龙。

杨伯峻先生注“臝以为饰”曰:

臝,《说文》作“[臝-果+衣] ”,或作裸。仲雍不得已而从吴之旧俗。

杨伯峻先生注“反自鄫,以吴为无能为也”曰:

杨树达先生《读左传》谓“反自鄫”二语在此节之末,文气未安,当移在次节“季康子欲伐邾”云云之首,乃申明康子以吴为无能为,而欲伐邾,《传》文记其因耳。

“柤”(杨注:柤音查,楚地,今江苏-邳县北而稍西之泇口。#柤本楚地,此时或已为吴有,即今邳县北之泇口,又见襄十年《经?注》。),有两种可能,推测位置分别为:东经117.46,北纬34.67(阴平镇西部阴平故城);东经117.82,北纬34.46(泇口)。两地相距不远,约六十里,我觉得靠西的阴平故城更胜些。

“鄫”——“鄫衍”(杨注:“鄫”《谷梁》作“缯”,鄫、缯在古书多通用,《周语中》云“杞、繒由大姒”,《周语下》则云“杞、鄫猶在”,尤可证。鄫,国名,姒姓。襄六年灭于莒,昭四年鲁取其地。后又属齐,见《吴世家》。故城在今山东省-峄城县东八十里。(枣庄市东,苍山县西稍北。)一九七八至八一年山东-临朐县-泉头村出土般殷鼎,铭云“上曾大子般殷”云云。《战国策?魏策四》云:“缯恃齐以捍越,齐-和子乱,而越人亡缯。”即此鄫地,但已是战国初事。恐非姒姓之鄫矣。由传世彝器考之,古代有姒姓之鄫,亦有姬姓之鄫。《曾侯簠铭》云:“曾侯乍叔姬?邛[女(日/爾)]賸(媵)器”,则为姬姓之曾。他若曾伯陭壶、曾大保盆、曾子仲宣鼎、曾诸子鼎等,则难定其何属。近年湖北省-京山县发掘曾侯墓,葬以九鼎。又一九七七年,随县亦发掘得大量曾国遗物,而此曾国,先秦古籍俱无丝毫记载,疑是楚所封附庸国。#杜《注》:“寻鄫盟。”鲁哀会吴于鄫,见七年《经》、《传》,《传》云“夏盟于鄫衍”是也。#杜《注》:“鄫衍即鄫也。”),推测位置为:东经117.91,北纬34.89(鄫城前村北,有故城遗址)。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晋”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周”——“宗周”——“镐”推测位置为:东经108.74,北纬34.24(沣河东岸斗门镇一带)。

“成周”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8,北纬34.69(瀍河两岸)。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通宝推:楚庄王,
家园 【商榷】观字解

我的看法与杨注不同:观字仍应作(相当于) 动词解。周语的观字主宾关系与汉语相反,不作 look 解,而作show, demonstrate解。如武王观兵于孟津,是一次试探性,演习, 展示 武力给商朝和周围部落看的。又如《易经·观卦》“观国之光”也是把国家的光辉形象 展示 给外国看的意思。此处宫室不“观”的观与舟车不“饰”的饰字义相近,即只要实际用途,而不作外观上的煊耀。

通宝推:桥上,
家园 解了我一个惑

孔子说诗的兴观群怨,一直以来唯独对“观”不是很理解,您这么一说,有点明白了。

家园 谢谢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43附:夫差求大4/7

《哀十一年传》:

吴将伐齐,越子率其众以朝焉,王及列士皆有馈赂。吴人皆喜,惟子胥惧,曰:“是豢吴也夫!”谏曰:“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于我。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不如早从事焉。得志于齐,犹获石田也,无所用之。越不为沼,吴其泯矣。使医除疾,而曰‘必遗類焉’者,未之有也。《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是商所以兴也。今君易之,将以求大,不亦难乎!”弗听。使于齐,属其子于鲍氏,为王孙氏。反役,王闻之,使赐之属镂以死。将死,曰:“树吾墓槚,槚可材也。吴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盈必毁,天之道也。”((p 1664)(12110401))(138、132)

我的粗译:

又过了四年,到我们哀公十一年(公元前四八四年,周敬王三十六年,晋定公二十八年,楚惠王五年,吴夫差十二年,越句践十三年,齐简公元年),五月,吴国再次联合鲁国进攻齐国,在艾陵大败齐军。

而在吴军出发前,越子(越句践)率大批手下前去朝见,吴国方面从“王”(吴王夫差)直到下面的列士,全收到了越人礼物。吴人都很高兴,只有子胥(伍员)很担心,他说:“是豢吴也夫!(这是要把我们吴国养肥了啊!)”。

于是子胥向夫差(吴王夫差)进谏:“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于我。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不如早从事焉。得志于齐,犹获石田也,无所用之。越不为沼,吴其泯矣。使医除疾,而曰‘必遗類焉’者,未之有也。《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是商所以兴也。今君易之,将以求大,不亦难乎!(越国对咱,是心腹之疾,和咱同在一块地方,还总惦着咱。现在他们恭顺,是不怀好意,不如早点料理了他们。咱在齐国那儿就算达到目的,也像拿到石田,没啥用。可要不能把“越”挖成水塘,怕就该我们“吴”被抹掉了。就像让医生治病,却说“一定留下病根”,没人这么干。《盘庚之诰》上说:“要是有不顺从而企图闹事的,就把他们全部铲除,不留根苗,决不让他们在这城里发芽。”,“商”家就是靠这才兴盛起来的。现在主上不照这么办,要想追求发达,怕不容易吧!)”,但他的“王”不听他的。

后来这位“王”把子胥派往齐国,子胥带上了儿子,把儿子托付给那里的鲍家,其后裔后来成为王孙氏。等他回到吴国,“王”听说此事,就让人赐给他属镂之剑让他自杀。死前,他说道:“树吾墓槚,槚可材也。吴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盈必毁,天之道也。(在我墓上种“槚”吧,“槚”能出木材。我们吴国怕要完了!只要三年,就是开始衰落的时候。完满了就会消亡,这是上天的规律。)”。

一些补充:

下面是鲁迅手书唐-李白诗《越中览古》扇面的图片,出自《越王勾践的负面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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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吴将伐齐,越子率其众以朝焉”曰:

越子,越王-句践也。一九六五年在湖北-江陵县-楚墓出土有越王-鸠浅自作用剑,鸠浅即句践。以青铜铸,鸟篆文。

下面是两张越王-鸠浅自作用剑的图片,出自《越王勾践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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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是豢吴也夫!”曰:

杜《注》:“豢,养也。若人养牺牲,非爱之,将杀之。”《吴世家》“豢”作“棄(弃)”,章炳麟《读》谓为误字。

杨伯峻先生注“而曰‘必遗類焉’者”曰:

類同纇,戾也,即指所患之疾。

杨伯峻先生注“《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曰:

与今《尚书?盘庚中》较,似引文有节略,古人常如是。“不共”,今作“不恭”,以今字改古字也。伪孔《传》云:“劓,割也。殄,绝也。”曾运乾《尚书正读》云:“育读为胄。易,延易也。”文意谓若有狂乱不听命者,即割绝之,不遗留其后裔,毋使其延种于此地。

杨伯峻先生注“今君易之”曰:

易之,违之也,反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属其子于鲍氏,为王孙氏”曰:

顾炎武《补正》云:“《传》终言之,亦犹夫概王为堂谿氏也。”杜氏《世族谱》谓伍员子,其在齐为王孙氏,顾栋高《大事表》十二下谓伍员子名丰,梁履绳《补释》云:“不知所据。”

杨伯峻先生注“王闻之,使赐之属镂以死”曰:

杜《注》:“艾陵役也。属镂,剑名。”章炳麟《左传读》引《荀子?成相篇》“恐为子胥身离凶,进谏不听,刭而独鹿弃之江”,谓属镂、独鹿一也;又引《周书?王会》及《汉书?武帝纪》,以独鹿为山名,在涿郡,因云“然则独鹿,盖其地所出之剑,以地名剑”云云。其言虽不尽可信,据《淮南子?氾论训》“大夫种身伏属镂而死”,则属镂非一剑之专名可知。

杨伯峻先生注“树吾墓槚,槚可材也”曰:

槚即楸,落叶乔木,干高三丈许,木材密致,古人常以为棺椁,襄二年《传》穆姜使择美槚以自为榇,又四年《传》季孙为己树六槚俱足为证。《史记》《吴世家》及《伍子胥列传》“榎(槚?)”作“梓”,梓木质轻,自古为琴瑟良材,虽亦可供建筑及制器具之用,然今江苏不产此树,或古今之异。

槚当为紫葳科(Bignoniaceae)梓属Catalpa ovata,或紫葳科(Bignoniaceae)梓属Catalpa bungei,或紫葳科(Bignoniaceae)梓属Catalpa fargesii灰楸,下面是槚的图片,出自《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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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盈必毁,天之道也”曰:

杜《注》:“越人朝之,伐齐胜之,盈之极也。为十三年越伐吴起。”此事又见于《吴语》、《吕氏春秋?知化篇》、《史记》《吴》、《越》《世家》、《伍子胥列传》、《仲尼弟子列传》、《说苑?正谏篇》、《吴越春秋》、《越绝书》等书篇,说有同有异,甚有近小说家言不足信者。

“越”——“於越”推测位置为:东经120.57,北纬30.00(绍兴-府山,哀五年——越句践七年建都于此)。

《哀十二年经》:

公会吴于橐皋。((p 1669)(12120003))(132)

《哀十二年传》:

公会吴于橐皋,吴子使大宰嚭请寻盟。公不欲,使子贡对曰:“盟,所以周信也,故心以制之,玉帛以奉之,言以结之,明神以要之。寡君以为苟有盟焉,弗可改也已。若犹可改,日盟何益?今吾子曰‘必寻盟’,若可寻也,亦可寒也。”乃不寻盟。((p 1671)(12120301))(132)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哀公十二年(公元前四八三年,周敬王三十七年,晋定公二十九年,楚惠王六年,吴夫差十三年,越句践十四年,卫出公十年,宋景公三十四年),夏天,“公”(鲁哀公)和吴国国君在橐皋会晤。吴子(吴国国君,夫差,吴王夫差)让大宰嚭(伯嚭)要求重申上次的盟约,我们“公”不愿意,派孔子弟子子贡(卫赐)回复他:“盟,所以周信也,故心以制之,玉帛以奉之,言以结之,明神以要之。寡君以为苟有盟焉,弗可改也已。若犹可改,日盟何益?今吾子曰‘必寻盟’,若可寻也,亦可寒也。(盟誓,是要维系我们之间的信任,所以得发自内心来维护,互换玉帛来维持,发出誓词来保证,请来明神以保障。敝国主上以为,如果举行了盟誓,就不可能再背离。要能够背离,就算每天盟誓又有啥用?现在大人您说“一定要重申盟约”,要是需要重申,那就也能冻结。)”,于是吴人打消了重申上次盟约的计划。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吴子使大宰嚭请寻盟”曰:

杜《注》:“寻鄫盟。”鲁哀会吴于鄫,见七年《经》、《传》,《传》云“夏盟于鄫衍”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公不欲”曰:

鄫盟,吴征百牢,且召季康子,故哀公及季氏皆不欲。

杨伯峻先生注“故心以制之,玉帛以奉之,言以结之,明神以要之”曰:

四“之”字皆指盟。心制盟者,心不忘盟而自克制也。盟会必用玉帛,故云玉帛奉盟。盟必有辞,故云言以结盟。盟辞每誓明神,如僖二十八年《传》云“有渝此盟,明神殛之”、“明神先君,是纠是殛”是也。以鬼神约束使信守盟辞。成九年《传》“明神以要之”,“之”指诸侯,义实同。

杨伯峻先生注“今吾子曰‘必寻盟’,若可寻也,亦可寒也。”曰:

寻与寒相反为义。寻,温暖之义;寒,寒凉也。盟约毁废,即是寒凉,故寻盟以温暖之,此寻盟之由。若不废盟,何必寻盟?若必寻盟,则亦可寒盟。

“橐皋”(杨注:橐皋,吴地,即今安徽-巢县西北六十里拓皋镇。),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7.75,北纬31.78(拓皋镇)。

《哀十二年传》:

吴征会于卫。初,卫人杀吴行人且姚而惧,谋于行人子羽。子羽曰:“吴方无道,无乃辱吾君,不如止也。”子木曰:“吴方无道,国无道,必弃疾于人。吴虽无道,犹足以患卫。往也!长木之毙,无不摽也;国狗之瘈,无不噬也,而况大国乎!”((p 1671)(12120401))(132)

我的粗译:

夫差(吴王夫差)曾派人要求卫人参会。之前,卫人杀了吴国行人“且姚”,正害怕,就找自家行人“子羽”商量,“子羽”说:“吴方无道,无乃辱吾君,不如止也。(吴人最近到处胡作非为,说不定会对我们主上不利,不如别去。)”,但他们大夫子木反对说:“吴方无道,国无道,必弃疾于人。吴虽无道,犹足以患卫。往也!长木之毙,无不摽也;国狗之瘈,无不噬也,而况大国乎!(吴人最近确实到处胡作非为,可一个“国”要胡作非为起来,肯定祸害什么人。就算吴国胡作非为,伤害我们卫国也绰绰有余。主上还是去吧!一棵大树倒了,能带倒一片;一“国”里最厉害的狗疯了,会逮谁咬谁;更别说一个大国了!)”。

一些补充:

杜预《注》“谋于行人子羽”云:“子羽,卫大夫。”

杜预《注》“子木曰”云:“子木,卫大夫。”

杨伯峻先生注“长木之毙,无不摽也”曰:

长木今言大树。《说文》:“摽,击也。”此言大树死而倒,所遇无不被击。

杨伯峻先生注“国狗之瘈,无不噬也”曰:

《庄子?徐无鬼》:“是国马也,而未若天下马也。”国狗与国马同,一国之名马、一国之名狗也。瘈即襄十七年《传》“国人逐瘈狗”之瘈,狂也。瘈狗今曰疯狗,为其所咬,血中毒,得恐水病,死极惨。

下面是会吴于橐皋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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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十二年经》:

秋,公会卫侯、宋-皇瑗于郧。((p 1669)(12120004))(132)

《哀十二年传》:

秋,卫侯会吴于郧。公及卫侯、宋-皇瑗盟,而卒辞吴盟。吴人藩卫侯之舍。子服景伯谓子贡曰:“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xì),以相辞也。今吴不行礼于卫,而藩其君舍以难之,子盍见大宰?”乃请束锦以行。语及卫故,大宰嚭曰:“寡君愿事卫君,卫君之来也缓,寡君惧,故将止之。”子贡曰:“卫君之来,必谋于其众,其众或欲或否,是以缓来。其欲来者,子之党也;其不欲来者,子之雠也。若执卫君,是堕党而崇雠也,夫堕子者得其志矣。且合诸侯而执卫君,谁敢不惧?堕党、崇雠,而惧诸侯,或者难以霸乎!”大宰嚭说,乃舍卫侯。卫侯归,效夷言。子之尚幼,曰:“君必不免,其死于夷乎!执焉而又说其言,从之固矣。”((p 1672)(12120402))(132)

我的粗译:

这年秋天,卫侯(卫侯-辄,卫出公)到达“郧”和吴国国君(夫差)会晤,然后我们“公”(鲁哀公)又和卫侯以及宋国的卿皇瑗举行盟誓,却推掉了和吴国的盟誓。于是吴人就在卫出公(卫侯-辄)营地外扎起篱笆,扣住他不放。我们的大夫子服景伯(子服何)再去求子贡说:“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以相辞也。今吴不行礼于卫,而藩其君舍以难之,子盍见大宰(伯嚭)?(各家诸侯在一起盟会,正事完结了,霸主会向各家诸侯致意,当地主人也会送上粮草,这就是要告别了。现在吴人不肯向卫人致意,反而在他们主上驻地周围扎篱笆困住他们,大人是不是去瞧瞧大宰啊?)”。

于是子贡要了一束锦带着,去求见大宰(大宰嚭,伯嚭)。二人见面后,谈到卫国的事,大宰嚭(伯嚭)对他说:“寡君愿事卫君,卫君之来也缓,寡君惧,故将止之。(敝国主上想着侍奉卫国主上,可卫国主上偏不肯早点来,敝国主上害了怕,所以要留下他。)”,子贡就告诉他:“卫君之来,必谋于其众,其众或欲或否,是以缓来。其欲来者,子之党也;其不欲来者,子之雠也。若执卫君,是堕党而崇雠也,夫堕子者得其志矣。且合诸侯而执卫君,谁敢不惧?堕党、崇雠,而惧诸侯,或者难以霸乎!(卫国主上来这儿之前,肯定和他那些手下商量过,那些人有赞成有反对的,所以他才没早点来。那些赞成他来的,是和大人一派的,那些不赞成他来的,是大人的对头。大人要把卫国主上抓起来,就会打击和您一派的人,鼓励您的对头,也就让那些想打击大人的人得了意。再说,把各家诸侯召集来却扣起其中一位卫国主上,谁能不害怕呢?打击和您一派的人,鼓励您的对头,让各家诸侯害怕,怕是不容易成为霸主吧!)”。大宰嚭听完这话一高兴,就把卫侯(卫侯-辄,卫出公)放了。

卫侯回去后,竟学了一口当地夷人的话,他们后来的卿子之(公孙弥牟,将军文子)当时还年少,但已能做出判断:“君必不免,其死于夷乎!执焉而又说其言,从之固矣。(主上肯定没好下场,怕要死在夷人那儿了。被人家抓去却喜欢上人家的话,早晚回人家那儿。)”。

一些补充:

杜预《注》“公及卫侯、宋-皇瑗盟”云:“盟不书,畏吴,窃盟。”

杨伯峻先生注“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曰:

侯伯谓盟主,此指吴。致礼,礼宾也,与会诸侯为宾。归饩亦曰致饩,见桓十四年《传》。详桓六年“馈之饩”《注》。地主,会地所在国之诸侯。

杨伯峻先生注《桓六年传》“齐人馈之餼(饩)”云:

餼(饩xì)本作氣,亦作既,《礼记?中庸》“既廩称事”是也。凡馈人以食物,其熟者曰饔,其生者曰餼。餼有牛、羊、豕、黍、粱、稷、禾等。亦可作动词用,馈人以生食也。《礼记?聘义》有“餼客于舍,五牢之具陈于内,米三十车,禾三十车,芻薪倍禾,皆陈于外。乘禽日五双,群介皆有餼劳”云云,可见其周到。((p 0113)(02060402))(017)。

杨伯峻先生注《桓十年传》“齐人饩诸侯”云:

馈送诸国援军以牛羊芻米。((p 0128)(02100502))(017)。

杨伯峻先生注《桓十四年传》“十四年春,会于曹。曹人致饩,礼也。”云:

此文本与上年《传》“郑人来请修好”联为一贯,故“会于曹”承上省略相会者。饩见六年《传》“齐人馈之饩”《注》。哀公十二年《传》述子服景伯之言曰:“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以相辞也。”此会曹既为地主,亦于会毕致饩,故《传》曰“礼也”。((p 0139)(02140101))(023)。

杨伯峻先生注“今吴不行礼于卫”曰:

吴于鲁、宋盖已致礼,而不致礼于卫。

杨伯峻先生注“卫侯归,效夷言”曰:

夷言,吴语。

杨伯峻先生注“子之尚幼”曰:

杜《注》:“子之,公孙弥牟。”《礼记?檀弓上》孔《疏》引《世本》:“灵公生昭子-郢,郢生文子-木及惠叔-兰。”杜氏《世族谱》亦云:“子之,公孙弥牟-文子。”然则弥牟、子之是其人之名与字,文则其谥。梁履绳《补释》云:“弥牟官卫之将军,故《檀弓》称将军文子。”

杨伯峻先生注“执焉而又说其言,从之固矣”曰:

杜《注》:“出公-辄后卒死于越。”俞樾《平议》云:“‘固犹必也。’”

“郧”——“发阳”(杨注:“郧”,《公羊》作“运”,据杜《注》,郧当在今江苏-如皋县东,《汇纂》且谓即立发壩。王夫之《稗疏》以为此地“僻在江海之隅,方春秋时,为蹄轮之所不至,必非会盟之所。京相璠曰:‘琅邪-姑幕县南四十里有员亭。’姑幕今莒州,乃吴、鲁所由通之径。”依王说,则在今山东-莒县南。据《传》文“侯伯致礼,地主归饩”,会所自不在吴国,莒县不属吴,王说较可信。#发阳之盟,乃鲁、宋、卫相盟,盟主必非卫侯,故由卫大夫执牛耳。),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8.8,北纬35.4(莒县南)。

通宝推:楚庄王,
家园 用现代地图谈先秦地理,不太严谨。

先秦时,太湖比现在大;上海是真在海里;苏北很多地方也在海里;最后黄河入海口也不一样。

家园 花!谢谢

确实,图不一样,,但我只能利用现代地图标地点,只能看出大体的山势,水流就没办法了,黄河我后期是按当时的流向标了,长江及淮河之类简直没太多办法。

太湖我记得大体上和现在差得不太多,因为周边是山。

家园 说文解字里观是双向的

凡以我谛视物曰观。使人得以谛视我亦曰观。犹之以我见人、使人见我皆曰视。

家园 是双向的

商周人作字是面向对象的,这种方法就有他的丰富性(唯一性差),所以观是可以有look 和to be looked 的雙义性的。

但是古人有倾向性的选择的,即在某一个时代有惯用,总的来说,从东西周到战国到秦汉,观的字义从to be looked 向look转,时代越早越倾向于to be looked,。具體的相对的字义要从context語境上去把握。

另一方面,觀的初文是雚見,也就是鸛的显現。

另,見字本身也是如此,年代越早越作现(to be looked, appear),到今天变成了看到的意思(look and see) 。

这背后也反映了人类越来越以自我为中心的发展规律。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43附:夫差求大5/7

《哀十三年经》:

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p 1674)(12130003))(132)

於越入吴。((p 1675)(12130005))(132)

秋,公至自会。((p 1675)(12130006))(132)

一些补充:

以上三段《春秋经》是下面七段《左传》的引子,我推测当时在讲解下面七段《左传》时讲解者会将载有这三段《春秋经》的简策拿在手里,必要时会念出来。至于《左传》的相关内容,则被他记在心里,有时还会自由发挥。

杨伯峻先生注“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曰:

传世器,辉县出土有赵孟庎壶二器,铭云:“禺(遇)邗王于黄池,为赵孟介(庎),邗王之惖(锡)金,以为祠器。”二器皆作于此时。详《积微居金文说?赵孟庎壶跋》。清-同治中,山西-代县出土吴王夫差鑑,铭云:“攻吴王-夫差择厥吉金自作御监。”则不知作于何时。出土于代县者,为后人所埋藏也。《汇纂》云:“书会止此。”

桥:既称邗王,则可能表明当时“吴”之所在或一度移至“邗”,即今扬州一带。

下面是赵孟庎壶铭文拓片图,出自孙仁杰_成都的博客《晋系铭文点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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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吴王夫差鑑的图片,出自《吴王夫差青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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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晋”推测位置为:东经111.31,北纬35.62(成六年后,新田遗址,4000万平方米,在同一区域内有6座城址。春秋中期至战国早期)。

“吴”推测位置为:东经120.48,北纬31.25(木渎遗址,春秋晚期大城遗址。阖闾以后)。

“黄池”(杨注:《吴世家》作春,盖吴用夏正。《吴语》云:“阙为深沟,通于商、鲁之间,北属之沂,西属之济,以会晋公-午于黄池。”如此说确实,则吴夫差又增长邗沟通沂水与济水。黄池当在今河南-封丘县南,济水故道南岸。),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4.36,北纬34.96(封丘南坝台村)。

史念海先生曾写道:

菏水本是一条人工开凿的水道,也就是春秋时期吴王夫差在商鲁之间所掘的沟。原来始凿的时候,是直指定陶故城之下,所以定陶故城在菏水凿成后能够以两水之交的位置而繁荣起来。(《河山集》 三 人民出版社 (p 313)《論濟水和鴻溝?二、荥泽和巨野泽间的南济和北济》)。

吴王夫差为了争霸中原,开凿邗沟还未能实现他的雄心壮志,他进而又开凿菏水,这是当时所谓商鲁之间的深沟。所谓商鲁之间,其实就是宋国和鲁国之间。这条菏水是由陶引济水东流,合于沂水,沂水也就是泗水。济水本是和黄河有关的,可以说是由黄河分流出来的。泗水为淮水支流,下游入于淮水。由于邗沟的开凿,江淮二水有所联系。菏水的开凿,不仅联系了济水和淮水,实际上是使当时所谓四渎,即江、淮、河、济,都能够联系在一起,其意义自是十分重大的。也应该是交通道路的历史上的一个新纪元。(《河山集》 七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p 132)《春秋以前的交通道路?三、春秋时期横贯南北和纵通东西的交通道路》)。

下面是《大梁自然地理和鸿沟位置图》,截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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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越”——“越”推测位置为:东经120.57,北纬30.00(绍兴-府山,哀五年——越句践七年建都于此)。

“邗”(杨注:邗音寒,邗城当在今扬州市北,运河西岸。邗江即《水经注》之韩江。吴于邗江旁筑城挖沟,连通长江与淮水,大致自今扬州市南长江北岸起,至今清江市-淮水南岸止,今之运河即古邗沟水。),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9.42,北纬32.43(邗,扬州-蜀岗,有遗址,长方形城,1900×1400。春秋末至汉:吴,楚)。

下面是黄池之会一些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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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十三年传》:

夏,公会单平公、晋定公、吴夫差于黄池。((p 1676)(12130201))(132)

我的粗译:

过了大半年,到我们哀公十三年(公元前四八二年,周敬王三十八年,晋定公三十年,楚惠王七年,吴夫差十四年,越句践十五年),夏天,我们“公”在黄池会晤了周天子(周敬王)手下卿士单平公以及晋定公和吴国国君夫差(吴王夫差)。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夏,公会单平公、晋定公、吴夫差于黄池”曰:

杜《注》:“平公,周卿士也。不书,尊之,不与会也。”顾栋高《大事表》十二上云:“单平公,武公子。”

小狐《讀《繫年》臆札》所附《系年》通行释文《第二十章》:“闔盧即世,夫秦(差)王即位。晉簡公會諸侯,以與夫秦(差)王相見于黃池。越王勾踐克吳,越人因襲吳之與晉爲好。

“王城”——“周”——“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单”——“单氏”(杨注:单音善,天子畿内地名。单伯,天子之卿,世仕三朝,比及文公之世皆称单伯,成公以下常称单子。《单伯之为周人,而非鲁大夫,于此得确证。说详杨树达先生《积微居金文说?扬簋跋》(页九一)。又据宋-吕大临《考古图》,黄河岸崩,曾于河清(今河南-孟县西南五十里)得彝器十数物,皆曰“单作从彝”。郭沫若《金文余醳之余?壴卣》因云,“单乃成周畿内采邑”,亦即此单。),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2.6,北纬34.9(洛阳-吉利区)。

下面是扬簋的图片,出自《扬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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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扬簋铭文拓片,内容为:“隹(唯)王九月既眚(生)霸庚寅,王才(在)周康宮,旦,各大(格太)室,即立(位),(司)徒單白内右(伯入佑)揚,王乎(呼)内史史(敖)冊令(命)揚,王若曰:揚,乍(作)司工,官司量田佃、眔司位、眔司芻、眔司寇、眔司工事,睗女(錫汝)赤韎巿、鑾旂,訊訟,共取五寽(鋝)。揚拜手稽首,敢對揚天子不(丕)顯休,余用乍(作)朕烈考憲白(伯)寶簋,子子孫孫其萬年永寶用。”,图片出自《揚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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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十三年传》:

六月丙子,越子伐吴,为二隧,畴无馀、讴阳自南方,先及郊。吴-大子友、王子地、王孙弥庸、寿于姚自泓上观之。弥庸见姑蔑之旗,曰:“吾父之旗也。不可以见雠而弗杀也。”大子曰:“战而不克,将亡国,请待之。”弥庸不可,属徒五千,王子地助之。乙酉,战,弥庸获畴无馀,地获讴阳。越子至,王子地守。丙戌,复战,大败吴师,获大子友、王孙弥庸、寿于姚。丁亥,入吴。吴人告败于王。王恶其闻也,自刭七人于幕下。((p 1676)(12130301))(132)

我的粗译:

就在“黄池”盟会将要开始时,六月丙子那天(杨注:丙子,十一日。),越子(越王句践)率兵进攻吴国,他把部队分成两路,由畴无馀和讴阳率领的一路从南方开进,先到达“吴”的郊外。吴国的大子友、王子地、王孙弥庸、寿于姚在“泓上”监视他们。结果弥庸(王孙弥庸)看到对方队伍中有一部分打着姑蔑之旗,于是说:“吾父之旗也。不可以见雠而弗杀也。(那是我父亲的“旗”。见到对头我不能不上去杀他们。)”,大子劝他:“战而不克,将亡国,请待之。(这一仗要打输了,就会丢了咱“国”,还请等一等。)”。可弥庸不肯等,召集五千属下,王子地也出来帮他,就出动了。乙酉那天(杨注:乙酉,二十日。),双方开战,弥庸斩获畴无馀,“地”(王子地)斩获讴阳。随后越子赶到,王子地退守。丙戌那天(杨注:丙戌,二十一日。),再次开战,越军大败吴军,斩获大子友、王孙弥庸、寿于姚。丁亥那天(杨注:丁亥,二十二日。),越军打进“吴”。有吴人到“黄池”向他们“王”(吴王夫差)报告失败的消息,那位“王”怕消息泄露,就在帐幕旁杀了自家七个人。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六月丙子,越子伐吴,为二隧”曰:

杜《注》:“隧,道也。”顾炎武《补正》云:“隧即古隊(队)字。”两说义异而实同,出兵异道,自各为一隊。

杨伯峻先生注“畴无馀、讴阳自南方”曰:

杜《注》:“二子,越大夫。”章炳麟《左传读》卷八云:“《汉?地理志》会稽郡-乌程有欧阳亭,盖即讴阳所封之地也。古字讴、欧通。”

杨伯峻先生注“吴-大子友、王子地、王孙弥庸、寿于姚自泓上观之”曰:

杜《注》:“观越师。泓,水名。”江永《考实》云:“吴地之水。”沈钦韩《地名补注》谓胥门西五里有越来溪,越兵自此溪入吴。泓上即今之横山。横、泓声近。横山在今江苏-吴县西南。《吴语》云:“越王-句践乃命范蠡、舌庸率师沿海泝淮以绝吴路,败王子友于姑熊夷。越王-句践乃率中军泝江(即今松江)以袭吴。”与《传》所云稍有不同,自以《传》为可信。

杨伯峻先生注“弥庸见姑蔑之旗”曰:

惠栋《补注》引《墨子?旗帜篇》云:“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

杨伯峻先生注“吾父之旗也”曰:

杜《注》:“弥庸父为越所获,故姑蔑人得其旌旗。”旌旗为弥庸之父者,但已改署姑蔑。

杨伯峻先生注“丙戌,复战,大败吴师,获大子友、王孙弥庸、寿于姚”曰:

杜《注》:“地守,故不获。”《越世家》作“杀吴太子”,《伍子胥传》作“袭杀”,《吴越春秋》作“虏杀”,而《吴世家》作“虏”,足见司马迁见歧异而并存。

杨伯峻先生注“王恶其闻也”曰:

杜《注》:“恶诸侯闻之。”即不欲使败讯传于外。其指“越入吴”,非指“诸侯”。

杨伯峻先生注“自刭七人于幕下”曰:

灭知此事者之口。幕,会盟时于野,各国自立帐幕。

“泓”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20.6,北纬31.2(“吴”南)。

“姑蔑”(杨注:杜《注》:“姑蔑,越地今东阳-大末县。”据《清一统志》,姑蔑故城在今浙江-衢州市?龙游镇之北((龙游本县,今已废,地并入衢县及金华县))。),推测位置为:东经119.37,北纬29.07(汤溪镇-下伊村北青阳山遗址)。

《哀十三年传》:

秋七月辛丑盟,吴、晋争先。吴人曰:“于周室,我为长。”晋人曰:“于姬姓,我为伯。”赵鞅呼司马寅曰:“日旰矣,大事未成,二臣之罪也。建鼓整列,二臣死之,长幼必可知也。”对曰:“请姑视之。”反,曰:“肉食者无墨。今吴王有墨,国胜乎?大子死乎?且夷德轻,不忍久,请少待之。”乃先晋人。((p 1677)(12130401))(132)

我的粗译:

到这年秋七月辛丑那天(杨注:辛丑,六日。),各家诸侯在“黄池”盟誓,吴人和晋人都想首先歃血,成为盟主,双方争执不下。吴人说:“于周室,我为长。(在周家,我们排行在前。)”,晋人说:“于姬姓,我为伯。(在各地姬姓诸侯里边,我们才是老大。)”。晋国方面主事的中军元帅赵鞅就吩咐手下司马“寅”说:“日旰矣,大事未成,二臣之罪也。建鼓整列,二臣死之,长幼必可知也。(天这么晚了,大事还没搞完,是咱俩臣子的罪过。去架起鼓,召集队伍,咱俩臣子上去拼命,拼完谁大谁小就搞明白了。)”,那位“寅”回复:“请姑视之。(让我先去瞧瞧。)”,瞧回来,他说:“肉食者无墨。今吴王(夫差)有墨,国胜乎?大子死乎?且夷德轻,不忍久,请少待之。(能吃上肉的脸色都不会黑,可吴王今儿脸是黑的,也不知是他们“国”被攻破了?还是他大子死了?您知道这些夷人沉不住气的,挺不了多长时间,还请再等会儿。)”,最终,还是晋人当上了盟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秋七月辛丑盟,吴、晋争先”曰:

杜《注》:“争歃血先后。”先歃血者为盟主也。

杨伯峻先生注“于周室,我为长”曰:

杜《注》:“吴为大伯后,故为长。”太伯为古公亶父之长子,季历之长兄,文王之大伯父,《论语?泰伯》所谓“三以天下让”者也。

杨伯峻先生注“于姬姓,我为伯”曰:

吴人、晋人,皆两方谈判之代表,非其君主,亦非卿,故称“人”。伯即霸,晋文公之后,历襄公以至悼公、平公皆称霸。

杨伯峻先生注“司马寅”曰:

杜《注》:“寅,晋大夫。”司马盖其官,《吴语》作“董褐”,韦《注》谓即司马寅。

杜预《注》“大事未成,二臣之罪也”云:“大事,盟也。二臣,鞅与寅。”

杨伯峻先生注“建鼓整列,二臣死之,长幼必可知也”曰:

长幼犹言先后,谓先歃后歃。赵鞅欲以将战之势逼吴,不得以而战,胜者自先歃。《吴世家》云“赵鞅怒,将伐吴”,即本此。《吴语》则叙夫差先为战势。

杨伯峻先生注“肉食者无墨”曰:

肉食者即庄十年《传》“肉食者谋之”之肉食者,大夫以上之人,详彼?注?。

杨伯峻先生注《庄十年传》“肉食者谋之”云:

肉食盖当时习语,大夫以上之人,每日必食肉也。《孟子?梁惠王》论庶人,云“七十者可以食肉”,是一般人民非至七十难食肉。襄二十八年《传》载子稚(雅?)、子尾之食,云“公膳日双鸡”;昭四年《传》载颁冰之法,云“食肉之禄,冰皆与焉。大夫命妇丧浴用冰”,则大夫例得食肉。哀十三年《传》亦云“肉食者无墨”。((p 0182)(03100101))(030)。

杨伯峻先生注“乃先晋人”曰:

《吴语》叙事与《传》异,云“吴公先歃”,《公羊传》谓“吴主会”,《史记》于《秦纪》、《晋》、《赵世家》均言“长吴”,《吴世家》则言“长晋定公”,司马迁存异说。

“周”——“宗周”——“镐”推测位置为:东经108.74,北纬34.24(沣河东岸斗门镇一带)。

“成周”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8,北纬34.69(瀍河两岸)。

“周”——“王城”——“周宗”——“郏”——“郏鄏”——“京师”——“京師”——“雒邑”推测位置为:东经112.43,北纬34.67(洛阳-西工区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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