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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医是否科学的关键在定义权 -- 海上金流彩云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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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可证伪是必要非充分条件,中医可证伪。

一定条件下,可证伪是必要非充分条件,中医可证伪。

南宫先生提及的以“可证伪性”作为科学与否的识别依据,这个观点好,可对众多学科的众多方面适用。

对于医学中的可证伪性,我等有闲时做个整理、回应;同时对“一定条件”也会给个说明。

我们还是先定义一下,以下西医(皆指当下主流观点之西医,中医同此处理)

先简要谈一下吧。

1 用波普尔的证伪论看中医

波普尔说,一种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并且总是得到“证实”的理论不可能是科学的理论。例如神学。

中医是否可证伪?当然是肯定的。

一看手段。药材、药方公开,原理自洽。

二看结果。客体是人,治好、治坏,外人一目了然。

作为客体的病人,病情变轻、加重,心知肚明。

何谈不可证伪?

2 误诊与证伪:证伪是科学的必要非充分条件

西医将学术论文搜索之误诊率等同可证伪性。此言谬矣。

可证伪是科学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例如,我用X方法治疗Y病症,结果是A%的治疗率(我们就简单的当治疗率等于非误诊率吧),(1-A%)的误诊率。

其中(1-A%)>0。

依据“误诊——>证伪——>科学”的逻辑线条来看,X方法科学。

现在,我们将X方法放回到西医的历史长河来看,“X方法=剁手放血疗法”,结论显然是可笑的。

先回这两点吧,上面说法不严密的地方,稍后再补。

文明的路很长,我们有耐心

关键词(Tags): #科学#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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