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如何看待“解放军严守战争法” -- laska
“南京大屠杀,三光政策”
那是因为日本人失败了,否则谁会记得?
德累斯顿大轰炸告谁去?
没有实力,别人突破你的底线,你怎么办?干看!
美国在伊拉克打打杀杀谁去监督底线?
你列的三条违反的多了,美国炸南斯拉夫的民用设施就是几年前的事情,
你有办法吗?干看!
装幼稚不是这样装的。
但胜利者从来不受审判。
战争法,对战败者是达摩克里斯之剑。
对战胜者,是手纸。
缺乏暴力背书的法律是一句空话。
尤其是最后一条,演习时导演部可以因为违反战争法让蓝军停止行动,打仗时导演部能因为敌军违反战争法让敌军停止行动么?这么无知的建议居然会被指挥员采纳,这和骂中国军队的指挥员是猪有什么区别?
,简直是在不择手段地谋求战败。有本书叫《超限战》,兄台可能听过,事实上我军军校的教育准则有一条就是“军人天生为战胜”
可见战争确实是有一定规范的,不是说一点不能过线,事实上也不可能苛求,但过头了就变成“求败”了。
老祖宗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还是有道理的。
至少说明,战争确实是不能不择手段的
你看,如果以上报道是真实的话,总导演是“集团军首长”,后面一段红字,就我个人感觉来说,颇有意味。
绞尽脑汁把敌人绞死。。。呃,或者,也可以练习一下万一打败了如何为自己辩护
很可能这本来就是一场政治机关进行的法律战演练,所以就连总导演恐怕都是政治主官,所以对于如此无知的要求居然都能照办。
不过要仅就这段话而言,并没有什么问题呀。在现在战争中要学会装守法,这摆明是常识嘛。
这句话表示同意
这么说吧,我记得我带徒弟的时候,就是让他们去做,然后拿着“教条”指出其哪里做的不对。至于今后实际做的时候,什么地方可以变通,什么地方必须坚持原则,今后都会把握的。
在我看来,这次这样的演习,就是带着这样的性质。要“学会装守法”,那也得首先知道“法”是啥样的不是?
恩格斯還說過戰爭本質上是一門生意,與其說道德底線之類的話不如說針對不同的交戰實體,他們所能承受的政治成本不同,這就是為什么美軍只能轟炸南斯拉夫的發電廠而中央情報局的秘密軍事顧問可以在中南美洲和那些行刑隊一起很高興的使用狼牙棒和大砍刀之類的東西,不是那些秘密軍事人員(大部分是特種部隊官兵)的道德水順低于美軍大普通士兵,而是他們不用考慮這種做法的政治成本
高就高在这里。
不然,一旦习惯成自然,打起来岂不误事?
面对分裂势力和恐怖分子,PLA完全可以以游戏规则制订者的身份说上句了。
这段话隐含的背景设定好像是在外线作战呀……难道是在为出兵海外做准备?准备去打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