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于官员和警察反腐败,可不可以这样 -- 晨枫
要推出正确的结论,就必须有正确的前提。
——你不会再要我证明一下为什么这是假命题吧。
这个打止,在这个帖子里,我不再回复你了,你要是不明白可以另开贴讨论,不开就算了。
帽子是不好乱飞的,尤其是诸如“文字狱”“文革手法”之类在论坛辩论中有抢占道德高地嫌疑的帽子。因为这些词汇已经在社会历史进程中被定义为辩论中的下作手段,就跟“王八蛋”被定义为骂人一样。而乱飞帽子的行为本身就是这种被淘汰的思维方式的一种表现形式。希望以后鉴之……
如果你对这个举例不满,我还可以举例:
前提1:A说要当下最重要的,是刺激经济。
前提2:A说,要刺激经济应当加大投资。
前提3:我引用了A的话,说当下最重要的,是刺激经济。(没引应当加大投资)。
结论:我认为应当加大投资。
事实上,我的观点很可能是要求减税,而以对加大投资。
你可能认为你不是文字狱。我认为你就是在搞文字狱。这,谁能说服谁呢?
我还是那句话。要认为自己不是XXX,就应当证明自己不是。而不能伸手堵人家的嘴……
小前提:你引用的文章观点是XXXXXX(不重复了)。
结论:你的观点与XXXXXXX趋同。
唉……大前提里就已经得出“表示你的观点与文章观点趋同”了,还用推什么结论呢……
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化,最根本的标志是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
关于西式民主,最根本的标志是“多党制,三权分立的政治形态。”
而他们在当今社会中,表面上的表现是人民普选权力的广泛与否。
这两种社会政治文明的形态谁的高度更高,这个毫无疑问,前者更高——为什么,问马克思去,如果懒得翻大砖头,只要看一看关于人的自由发展的篇章就行了。但为什么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民主在政治文明建设上不如西式民主,因为它还刚刚开始,还没有完全的发展起来。等它完全的发展起来,是要强过现在的西方民主的,除非谁证明马克思说的不对。
西式民主经历了百余年的发展才有今天的结果,而且在东方将西式民主引用过来后出现了很多问题,可与中国相对照的是印度——很明显印度的发展不是我们所希望的情况。再加上中国本身的巨大惯性,如果不加思考的将西式民主引入,极易造成混乱——这个可以参考台湾——而中国一旦混乱就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恢复的了得。
根据理论的指导,根据TG多年的执政经验总结——详见71讲话,根据对其他与我们相仿的国家地区的教训的借鉴,SO 中国的道路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化,继续 SO 你希望讨论的也只能是在这条道路下如何走的更好和更稳当。
你可以称赞西方民主的优点,但要中国实行这个,可能性为0,因为它不符合这个国家的各种各样的情况,而不仅仅是为了共产党自身执政的利益(什么情况就不说了,您常在网上,很清楚的)。所以所谓的在中国普及西式民主,也就说说而已。
TMD,写的跟他娘思想汇报一样,见过这么高水平的思想汇报么。
如果不说了,就说你这个新例子。
如果你的观点是减税,而A的观点没有说减税,那么你引用A的观点是不能支持你的观点的。你应该另外找论据。
而你引用南方系的文章,其文章的目的并不是介绍什么“西式民主对腐败倒U型”什么的,这个论题随便就会给驳倒。南方系兜售私活的做派是一以贯之了,所以你引用的文章对于说明你的论点不合适。
这个谁高的问题很大。我就不多说了。下面是我就为什么彻底的民主就应当是多党制作的回应。你可以参考一下:
我已经说了,在网络辩论的环境中,“文字狱”已经是带有贬义的做法了,这是社会历史的进程决定了;类似与生活中骂人是“乌龟”——乌龟在过去可不是骂人哪。
要认为自己不是王八蛋,还应当证明自己不是?
如果我没有证明,别人就尽可以说我是王八蛋?
你把你的“文字狱”替换一下,不是一样的么?
我的论点是倾向于认为民主成熟之后,腐败会降低。而且,我引用南周这个文章就是为了说明我这个倾向的。
观点不同你去引用干什么?灌水?骗花?
如果你观点不同,也没见你反驳你引用的这篇文章的观点啊,反而用这篇文章作为论据支持你的论点。
我说的是“趋同”,也就是大体你是赞同这篇文章的,这么说有错么?
你说的没啥错,只是引用的论据实在不怎么占得住脚。行了,关于逻辑那个一并回了,洗澡去了。
逻辑分三段式,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大前提+小前提+谓语动词=结论。
1记着是这三段就行了,有时候逻辑会推出许多乍看起来很莫名奇妙的结论,一般都是大前提出问题,而很少是逻辑关系出问题,你的错误都是出在前提条件上。
2不要三个条件一起写,这样不够清晰。
贬义,和骂人,仍然是有距离的。而且,我这个贬义语,是用于描述你歪曲我的观点,把我本没有的观点载到我头上的作法,我不认为有什么不妥。如果您说我批您搞文字狱不对。那您这个歪曲他人观点的作法就对了吗?您在这儿一个劲儿地歪曲,然后却在这儿堵我的嘴,这妥吗?在这个问题上,如果咱们没有共识就不要再讲了。争不出什么结果。
我没说我的观点和引文的观点不同。我这发文不就在这儿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指责一个人,当然有可能指责的不对,但因此能骂一个人为“王八蛋”这是不可取的,这是现实生活的道德。
在网络辩论中,我们会有可能误解一个人的意思,但因此指责这个人是“文字狱”,同样是不可取的,这是网络辩论中的道德。
不过话说回来,道德这东西,是律己不律人,我可能犯错误(比如我今儿不就误会您了),但我不会飞“文字狱”之类的帽子。当然您也可以认为你不受这条道德约束,我只是建议 —— 各人的道德还是有高下是不?现实生活中骂别人是王八蛋也没犯什么法,这里也不违反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