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对唯物主义的批判——拒斥所谓的【不言自明】 -- 涉雪之狐
老茧一直在说【破除物基准思维】,但我看了他的文字后,实在是觉得语焉不详。
很难把这个问题说清道明。
所以这篇文章,就算是对他的这一说法的剖析。
唯物主义有一个基本的观点。即认为:
这个观点——表现在知识论范畴,就是:
人的知识,其检验的根据,是具有【客观存在】性质的【物质】。
这种说法,若孤立地对待其陈述,其实不能发现任何问题。
而这种说法——被发现其有问题,是因为:唯物主义对神学理论表明了拒斥态度以后。
比如:
唯物主义一向不承认:神灵或上帝,是存在的。
唯物主义者进行反对时,总是说:
问题在于:
唯物主义者往往在否认“上帝”或“神灵”的存在的同时,又认为如“桌子”或“猫”或“树”,却是存在的。
那么就需要问一句:
唯物主义者何以认为——如“桌子”或“猫”或“树”这样的东西——是存在的呢?
唯物主义者的回答一般是:
而我不认为上帝是存在的,或神灵是存在的,是因为我找不到关于它们的事实根据。
那么可以继续问一句:
为什么唯物主义会有这样的看法——对于“桌子”,对于“猫”对于“树”,他是可以认为它们的存在,是有事实根据的呢?
而所谓的【事实根据】,又在指什么?
一些人,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就很容易被自己粗糙的语言习气所混乱。
认为:
所谓的【事实根据】,就是——现实中存在着那个被称为【桌子】,或【树】,或【猫】的那个东西。
可是最初的问题是:
如桌子,如树,如猫的东西,它存在的根据是什么?
(而上帝不存在的根据,又是什么)
如果唯物主义如此回答这个问题,
将使答案变成:
如桌子,如猫,如树这样的东西,认为它在现实中存在的根据,就是如桌子,如猫,如树的东西,就在现实中存在。
这种句子,被称为重言式!
形式逻辑表达式为——
因为A在,
所以A在。
而这种逻辑的证明,意味着——
神学同样可以如此证实上帝存在。
即:
上帝存在的根据,就是上帝存在!
这是其一。(在哲学史上,这个回答属于朴素实在论的回答)
其二、
第一种回答是愚蠢的。
一般唯物主义者所选择的答案是:
而我无法感知上帝或神灵这样一些东西的现象,所以我认为:上帝或神灵是不存在的。
这句话,是比较聪明的。
唯物主义者选择这个答案,的确可以在逻辑上,较为有效地将上帝与神灵,排除在他承认存在的范畴之外。而不与桌子,猫,树等事物——混淆。
但是唯物主义如果选择这一回答,依然有一个严重的逻辑问题需要解决:
即——
人肯定如桌子,如猫,如树这样的东西,存在,其根据是——感知现象(感知的经验),而在这一回答里,却有这样一句话:
【因为我感知了如桌子,如猫,如树这样一些东西的现象.........】
问题是:以人的感觉器官所获得感知信息是什么呢?
是视觉所获的颜色,质感,形状等
是听觉所获的声音
是触感所获的触觉(重,轻,涩,滑,糙......)
是嗅觉所获的气味(香、臭、辛.......)
是味觉所获的味道(酸、甜、苦、辣、咸.....)
而人感觉到的现象是这样一些性状,而这些性状,唯物主义者是怎么认为,它们是从——还需处于被判断是存在,还是不存在的对像(如猫,如树,如桌子)那里呈现的?
猫,或树,或桌子,尚还是需要判断其是否真实存在的对象物的时候,唯物主义者就认为自己所感知的经验性状,是从这些还需要判定的对象物上呈现的?
这在逻辑上,意味着——
某一观点尚且还是需要证明的状态下,就把它当成了已经证明且可靠的状态,而在后续逻辑中,作为了一个证据使用
所以当唯物主义者选择此答案,而说出:
【因为我感知了如桌子,如猫,如树这样一些东西的现象.........】时,
就已经先行地,逻辑非法的承认:
猫,树或桌子,这类东西,是存在的。
而以这样的逻辑——
有神论者完全可以说:
我也感知到了现象,而我认为,这些现象都是上帝或神灵的荣光。
你们唯物主义者认为这些现象是属于那些猫啊,树啊,桌子啊,这是没有道理的。如果你们能先验地认为这些现象是从猫啊,树啊,桌子啊,这些东西里呈现出来的。那么我就有相同的理由,同样先验的认为:这些现象是从上帝这个存在里呈现出来的。
这是其二!在哲学史上,第二句回答,是认识论范畴的唯物主义的回答。
其三:
问题到了这个阶段,唯物主义者已经是避无可避!
如果唯物主义者不能有效地,以逻辑论证的方式,对神学中的【上帝】或【神灵】存在的观点进行驳斥,排除。
那么等同于:
唯物主义与它最不可妥协的对手,在理论逻辑领域合流。
而这一问题,究竟真正的关键,在哪里?
还是继续寻找新答案吧:
第二个答案,已经分析过了。
由于是——唯物主义者的第二个答案的陈述中,先验的认为:感知的现象是从还需判定的对象中呈现出来,所以给了有神论者予以驳斥的逻辑漏洞,那么这么说行不行呢——
人感知的现象,仅是一些性状,如颜色,如质地,如气味,如味道,如.....,这些感觉都是不同质的,如何能【异质同构】出一个指定的物理客体对象的存在?
(即为:为什么人认为一组他所感觉到的经验性状,是指向了一个被称为【猫】的客观存在,而不是指向了一个被称为【树】的客观存在,或不是一个【上帝】?)
一个人如果说:我的感知经验现象,能证明某一种【物理客体】的【客观存在】,
其逻辑的前提是:这个人知道——他所感知的经验现象与他所要证明客观存在的物理客体有某种必然的联系。
问题是:这个联系,是怎么来的?——需要被证明为客观存在的对象,在逻辑判断过程中,还处在【有】或【没有】的时候,人又怎么能突然判断一组经验性状是属于这个还需证明是否存在的对象的呢?
这又是逻辑违规!如第二句一般!
说这话,依然等于:先验了被判定对象的存在,而呈现出了逻辑漏洞!
将继续被有神论驳斥!
第四、论【何物】存在?的争论,已经发展到了这一步,
到目前的进展,唯物主义者在【何物存在】问题上,针对不同概念所指物的存在,和不存在的观点,在逻辑上遇到了不可克服的困难。
为什么,唯物主义无法在逻辑上,有效地排除有神论的【上帝客观存在】的观点的成立呢?
而如果不能在逻辑上有效排除有神论的观点,那么唯物主义没有丝毫的理由对有神论进行批判。因为所有唯物主义用来支持它认为某物存在的理由,都可以被有神论用来支持【上帝存在】的观点成立,如果唯物主义对有神论进行批判,等于唯物主义也在同时批评它自己的观点与逻辑!
为什么唯物主义无法排除有神论关于【上帝是客观存在】的观点呢?哪怕唯物主义以【能否被感知】作为理由,也无法排除【上帝的存在】的可能性!?
原因就在于——唯物主义所主张的【本原】——即【客观存在的物质】,与有神论所主张的【本原】——即【客观存在的上帝】,在逻辑学的检定下,都是用语言形式为所说的对象各自赋予了同一种性质——【客观存在】。
而无论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或是【客观存在的上帝】,或是【客观存在的精神】,或是【客观存在的意识】,如果把【物质】,【上帝】,【精神】,【意识】或【规律】,或其他任何被冠以【客观存在】的【性质】的东西,都以一个以变量符号【X】为名称的【集合】代替:
则都可称为:【客观存在的X】,数学式为:{x|客观存在}
而【变量:X】可以被任何一个语词予以赋值,比如【上帝】,比如【物质】,比如【精神】,比如【规律】,比如.........,就如同说:
X可以是【1】,也可以是【2】,还可以是一个【方程】(无论它是几元几次的方程,或是微分方程),还可以是【图形】,还可以是其他的符号。
而无论以变量符号命名的集合X如何被赋值,在逻辑上,所有的【客观存在的......】都是逻辑等价的。
证实集合中任何一个子项是客观存在的方法,也同样可以证实:其他子项的客观存在。
而唯物主义的问题就在于——他承认语言中的那个集合{x|客观存在}中的某一些概念子项(如猫,如树,如桌子等)的【客观存在】的性质成立,却拒斥另一些在语言中的概念的所指物子项,其【客观存在】性质的成立。
而这就导致了:
唯物主义在语言中如何为它所承认的对象赋予【客观存在】的方法,必然在逻辑上也可以被有神论用以证实【上帝】【精神】或【天命】的【客观存在】属性。
而唯物主义批判有神论的方法,同样可以被有神论用来否决【唯物主义认为某些对象是客观存在】的观点。
那么【论何物存在】的争论,其关键点究竟在哪?
真正的哲学之思,现在才开始!
哲学的思考,是从对矛盾与问题的解答,引出的!
第五、条分缕析,已经以逻辑研究的方式,分析出唯物主义的观点为何不能有效地反对神学的原因:
即:唯物主义,肯定某些语言中的概念所意指对象——具备【客观存在】性质的论证方法,不能排斥有神论的攻击,而唯物主义对有神论的攻击,暴露了唯物主义判断——某些概念所意指对象——具备【客观存在】性质的方法是——【断言】。
即“我说什么是客观存在,什么就是客观存在;我说什么不是客观存在,什么就不是客观存在。如【猫】,它就客观存在,【上帝】就不是客观存在。”
而“断言”的方法,在逻辑分析中,它意味着——以“超验”或“先验”的方式,来对一个概念所意指的对象的性质,在语言范畴,直接进行判定,而不给予任何有效的论证!
而这种方法,正是有神论说【上帝是客观存在】的方法。
唯物论批判有神论,其本质是——批判有神论提出观点的方法,没有根据。
而由于唯物论本身支持的观点,也与他所批判的观点,在得出观点的逻辑上同质,则意味着:
唯物论批判有神论,等于批判它自己。
第六节:
所有的问题,都出在【客观存在】这个性质上。
唯物主义者试图以【感知经验现象】为根据,来证明某一物存在,而另一物不存在。
却无法在属于人主观范畴的【感知经验现象】与【指定的并被等待检定是否存在的概念意指对象】之间,建立一种对应的,可靠的,在逻辑上毋庸置疑的关系。
那么——如果唯物主义,继续排斥有神论的【上帝是客观存在】的观点。
就不能再以——【猫】存在,而【上帝】不存在——的断言方式。
而仅能对【客观存在】一词进行解析。
而且,唯物主义者拒斥【上帝存在】观点的诸多话语,也很明显的表现出——经验现象是【概念意指对象是存在】的观点的根据。
而这意味着:
与【客体】相比,【经验现象的存在】,是在逻辑上的【更真实】
还是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
【什么存在?】
【存在】是什么意义?
【事实根据】是什么意义?
如果在南北朝时期的南朝,此文在统治阶级里可以很吃香,但欣赏者们最后不是在台城饿死就是被掳到北方做了奴隶。
很可惜,现在不是你能把我饿死的时代。
而且,现在恰恰是你这种毛派不得意的时代。不得意的原因就在于:像你这样的,没有思维的能力,而只能发出诅咒。
与我何伤?
什么时候你做个草人跳个大神给我看看?毛教萨满?
多读历史吧。你这套玄而又玄,似是而非的文字游戏在1600年前的南朝士族中非常盛行(不是49年国共隔江对峙时)。士族们用这套东西规避现实生活、杜绝寒门上升,整个统治阶级都糜烂不堪,最终是国破家亡族灭。
在认识论角度,您这就是贝克莱的思路翻版。然而,这个思路推演下去,紧接着就是休谟的不可知论。不错,唯物论在认识论角度不能证明上帝非存在,但难道唯心论就能证明上帝存在?如何定义意识这个概念,意识所涵盖的范围与“物自体”的投影是否等同,有无真正的心灵实体,唯心论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么?请去问休谟。
如果坚持将物质与意识二元割裂,那么,最后无论怎么论证都是死路一条。这就是康德所谓的形而上学千年以来死而不僵的场面。
就是因为意识到了二元对立认识论的问题,黑格尔才提出了自己的辩证法体系。而正因为机械唯物论的弱点,所以马克思才提出实践唯物主义,然后列宁又完善了辩证唯物主义啊。
引一段列宁的话如下:“对认识论的这两个根本概念,除了指出它们之中哪一个是第一性的,实际上不可能下别的定义。下定义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把某一个概念放在另一个更广泛的概念里。在认识论所能使用的概念中,有没有比存在和思维,物质和意识,物理和心理这些概念更广泛的概念呢?没有。这些广泛已极的概念,其实认识论直到现在还没有超过它们。只有欺诈和极端愚蠢才会要求给这两个广泛已极的概念系列下这样一个定义”。
马克思实际认为实践唯物主义是世界观,而不是哲学,而恩格斯更指明了:“如果世界模式不是从头脑中,而仅仅是通过头脑从现实世界中得来的,如果存在的基本原则是从实际存在的事物中得来的,那么为此所需要的就不是哲学,而是关于世界以及关于世界中所发生的事情的实证知识,由此产生的也不是哲学而是实证科学。”
从此,唯物主义者可以说:
我认为桌子是存在的,或猫,或树是存在的,是因为它们能成为主体实践活动的客体。
而我不认为上帝是存在的,或神灵是存在的,是因为它们不能成为主体实践活动的客体。
何为主体,何为客体,何为可知,何为不可知,都不是从思维里凭空诞生的,而是从实践中诞生的。就算阁下批判唯物主义,您在实践中也不自觉地必须借助网络这个物质客体才能表达出思想啊。
看你思考得也怪认真的,给你说几条,希望你仔细想想:
1 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不完全是一回事情,辩证唯物主义属于马克思主义。楼主批判了唯物主义,但是没有提及辩证唯物主义。
2 楼主是在哲学的范畴内进行批判唯物主义,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学说里面,有一个哲学与科学的关系问题。我听说(我不是这方面专家,所以只能提一下供你参考)马克思不把他的学说(或某一部分学说)当作哲学,而是当作科学。所以,建议楼主研究一下什么叫作哲学,什么又叫作科学,这两者显然是有区别的。我觉得这一点是很重要的,非常重要。不要去做一个简单的判断,去说这个东西是对的,那个东西是错的,不是这样的。我们应该说这个东西是科学的,那个东西是哲学的,再那个东西是宗教的,诸如此类,等等。比如你不好说“西红柿是对的,牛肉是错的“这样的话。当然了,你完全可以去批判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科学性。我个人对宗教包括一切有神论的看法是:我不认为它们是错的,而是说,它们不符合科学,但我也不把科学当作这个世界的唯一价值。
3 楼主批判了唯物主义,假设你的批判是有道理的,那么同时也批判了有神论呀。
4 不知道你遵奉的是无神论还是有神论?我觉得这个信仰问题不必分个你死我活,自己信了开心、获得安宁就行了。有时间的话,我倒是满有兴趣听听楼主说说你为什么相信这个世界是有神的(你好像没有说你信有神论,我只是感觉你有这个倾向,猜错了勿怪啊),因为你显然具备比较深入的思考能力,但是思考的方式显然与我大有不同,所以我觉得听听不同的思考也是满有意思的。
我想,您完全误解了我的文章
您,是第一个以学术态度在这篇题目比较刺心的文章后回复的朋友。所以我认真一点回复。您觉得我是在
为唯心张目吗?我自己可没觉得——毕竟在文章里,我还是说过:唯物主义者以感知为根据来反神学,这
种路子是对的。但这一路子,唯物主义自己没走彻底,没有检查自身范围内认识论与本体论之间的割裂,
此外这手段也有一些问题,还没解决。 主体客体二元对立,这是认识论。列宁说认识论超不过这二元对
立,这话只在认识论范畴有效。我会问一句:如果不能肯定客体的存在,何以言之凿凿地将其作为一元?
而客体如不能肯定的存在,作为客体的对立面,主体是否也是能被肯定为——存在呢? 理论的演绎推理
不过是理论所用语词概念的各自意义与彼此之间的关系的演变罢了。 而说谁第一性说谁第二性,没有任
何意义,不过是形而上学的分析。 而且——列宁拒绝为二元下定义,那么他使用这两个语言语词,并把
它作为理论演绎的基础,不正是——给诡辩和欺诈,提供合理性的温床吗? 哦,或者不该怪到列宁,甚
至不应去问马克思。而需去问问:康德的四大二律背反,如何在违背逻辑的情况下,提出了这类逻辑无解
的问题,而诱导了黑格尔提出了那种几无意义的辩证法!乃至于让马克思也在康德的语言陷阱中跟着黑格
尔一起翻跟头。辩证法在黑格尔那块倒不见得很荒谬,而在马克思那块,转化成唯物辩证法后,就开始荒
谬透顶。事物是矛盾的。——究竟是客体是矛盾的?还是对那可能的客体的认识陈述是矛盾的? 马克思
的辩证法仿佛是同意了前者。那么关于客体的知识论疑问,本就是因为矛盾而被提出,而马克思却直接用
【矛盾】回答。因为客体矛盾,所以认识也矛盾。这就是所谓的答案了? 那一个人如果发现其回忆是有
矛盾的,他就会认为——回忆的那件事就是有矛盾的了? 如此惫懒的辩证法,却好像被您习以为常。 而
关于您所说的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所谓主观实践活动的客体。我想,您或可去看看舍尔巴茨基的《佛教逻辑
》如此说法,佛教里也是有的。—— 同一位莲花戒说:就打算追求日常生活目标的普通人说来,他对每
一事物是存在还是非存在的探求是自然的事情,不这样是反常的,因而一个人所利用的东西,无论在何时
何地,直接还是间接都被他称之为真实的.....而我们(佛教徒)现在可以证明:这样的(所谓真实的东
西),即是某种预期行动的对象的事物只是刹那的......” 或许您并不知道,以马克思或恩格斯的说法
,将导致佛学的因缘观吧?人所以为的万物,依然非实有。且能被认为是实有的对象,依然是不可知的对
象。
关于辩证唯物主义,我刚刚回了一贴,就不多说了。
而我自认为是维也纳学派,也就是逻辑实证主义学派,证实原则提出者——艾耶尔,证伪原则——波普尔要么是出于此学派,要么是这个学派的拥护者。所以我正是以科学的角度来批判唯物主义,包括辩证唯物主义。
而维也纳学派的石里克正是被宗教狂信者刺杀的
所以我的立场也很清楚了,我的立场或目标并不仅仅是神学,还包括神学提出观点的方式。后者所意味的轰击对象范围,可是要大得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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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代史比较差,真是个奇怪的知识结构
如果我的文章是您所说的文字游戏,那也是英美的游戏,也就是现代英美分析哲学的游戏
而这一哲学流派提出的是知识陈述其有意义的判断标准。比如证实原则,比如证伪原则。
很可惜——如果南朝士族真的做过这样的游戏,那我想中国的近代史也就不会有什么八国联军烧圆明园的事情。
南朝时期就能做这种事情,那是要有多么严谨的科学精神,才有可能啊
维也纳学派拒斥形而上学。
很可惜——相对于那个客观的世界的所谓正确的知识,正是一个形而上学。
而您举得的这一例子——比如你不好说“西红柿是对的,牛肉是错的“这样的话。
说的是伦理学与知识论的混淆案例。
但我的文章不是攻击信仰。恐怕唯物主义者也不以信仰为他们观点的根本根据。
知识,我讨论的是——知识如何可能?
我觉得这个学派也挺有意思的,有空可以多讲讲,因为绝大多数人都专门研究哲学,所以讲得通俗点的话会更好。
在反对别的学派的同时,不知道你们逻辑实证主义者是怎样面对旁人的反对的,要知道,批评和反对逻辑实证主义的也不少啊。
逻辑实证主义的问题,在我看来,是它在可验性上的一个问题。
而这个问题的研究只会对唯物主义愈发不利。
维也纳学派说“可验性”。问题是:验什么?
是验语言中的概念或观念有其外部原因,还是验感觉中被给予的材料?
奎因指出了——将物理对象观念还原成现象主义的话语,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二者之间有一个逻辑无法解释的【神话过程】或【先验过程】
而一般语言(包括日常语言与物理语言)中的综合命题,都是以物理对象观念为主词或谓词的。
逻辑实证主义是认为这些物理对象观念为可验的吗?
这种可验究竟是对客体的可验,还是被神话般地认为是【属于客体】的那些现象的可验呢?
逻辑原子主义的破产,本是因为罗素悖论,而奎因或许把这个悖论在认识论的应用说得更清晰了。
却也导致了证实原则与证伪原则在知识领域探寻中的深层次有失效之虞。
我信飞天面条神教和大圣教,怎么样?
飞天面条大神是因为人的存在,从而创造这个世界的.
很可惜,现在不是你能把我饿死的时代。
而且,现在恰恰是你这种毛派不得意的时代。不得意的原因就在于:像你这样的,没有思维的能力,而只能发出诅咒。
与我何伤?
什么时候你做个草人跳个大神给我看看?毛教萨满?
一位自认为
下面的发言,更能看出帖主有自高自大的倾向,很以自己为傲。贬低对方无乃太轻率?
嗯,我当年也认为自己是才华横溢的。
天下才华共一石,
我至少占三斗半。
离开井底望望天,
原来是石头碰鸡蛋。
好诗啊好诗,我都忍不住葱白我自己了~
难道是这样的逻辑:因为我研究的东西是很深刻的,所以我是很深刻的?三段论少一段啊,难道研究深刻学问的人就必然深刻——也就必然比其它人水平高吗?哪怕他会用这门学问中的词汇表达自己的想法?
车雨田的言辞透出的水平比帖主低吗?至少我不以为如此。
但现代史比较差,真是个奇怪的知识结构
答客难,用这样的态度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