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整理】含3味药的中药方能穷举出来吗?废医验药=废医废药 -- alpha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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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味或以上的复方中药药方是瞎猫碰死耗子穷举出来的1/03味或以上的复方中药药方是依据某种朴素系统论设计的48/13
原来你打掉别人自信的方法就是乱改别人的意思啊。
我的题目是“不要迷信FDA”,对吧。为什么我就不能提双盲之外的FDA问题呢?
怎么就不敢把我前面那一段全贴出来呢:
再随手一搜:
FDA:召回药物呈爆炸式增长
链接出处
我这个“再随手一搜”,到你这里就变成我对现行双盲普适性质疑的主要论据了?我有说过上面所有的问题都跟双盲有关系?而且下面我也明明说了
难道你的常识是污染与标记错误也跟双盲有关?难道我还得专门把这些去掉说5个最常见的召回原因是不良反应、不合格产品和药效才正确?我原文里专门把不良反应与药效不正确加黑了以示区别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杜绝你的这种栽赃,可你看见了还要栽。只不过中间隔了一个不合格产品我手懒一起包括了而已,而且药物设计阶段有问题的产品也一样可以是不合格产品。你栽了这么多脏,能否认不良反应与药效不正确是现在FDA药物召回的两大原因吗?你才真是强词夺理,混淆视听。
从你给链接看,你这1500个药品是从1930年开始算的吧。难道是你穿越到1930年让FDA采用现行的大样本随机双盲法的?你这倒是除了栽脏又玩出了个穿越的新花样。你再仔细看看你那35个召回里面有多少是8,90年代之后的?都是用的随机双盲哦。你嫌多不愿看的话,这里倒有个FDA历史上10个最糟糕的药物召回。
The Ten Worst Drug Recalls In The History Of The FDA
我大概看了下,差不多80%都是80年代之后的,随机双盲哦!!!而在你举出的35个中,粗看一下应该也不少于80%!!!还是随机双盲哈!!!
我:现行随机双盲有问题,而且无普适性。
你:1.花钱多;2.三期双盲之后有大量工作,搞清了机理
我:1.花钱不说明正确,普适性不是花钱买来的;2。后期工作量越大说明前期双盲方法的问题越多,FDA否认完全搞清
你:leafwind幻想我讲三期以后双盲,我明白了leafwind为什么不想讨论批准上市以后还有做案例追踪了。因为它起到了随机双盲的补充作用。
又做回你的栽脏老本行了?我说你整人怎么来来去去就这一招啊。
谁告诉你问题就只在于FDA召回的药物?每年药物因各种原因如更新换代专利到期无利可图等而自动下市的多了,你去召回什么?上世纪90年代发现高达57%的通过FDA随机双盲的药品具有严重危害性,而总共只召回了35个,其他的上哪去了?都被病人吃了!!!
我就不说你那个穿越的1500了,你无非是在偷换概念把这个严重危害性等同于召回,原来你的正确就是这么来的啊。当美国人忍受着美国的FDA药品的严重危害性时候,也没见你这么起劲地为病人着想啊。咋一看到中国CFDA的中成药的时候,你突然就想起了要为病人打抱不平了?你这是用自已的脸去打别人的手吧。
我哪里说过CFDA的标准更好了?现在你又要靠造谣来整人了么?说你撒泼耍赖你还不以为耻还变本加历了。
转进,撒泼,耍赖,造谣,你做的,无非就是谣言重复100遍就是事实,谎言重复1000遍就是真理,继续表演。我会一直追问你是否承认下面最本的事实与常识的。
2.有没有无适用条件限制的标准?
3.如果你上面的回答是有,那我想我们的讨论可以结束了,因为大家并无讨论下去的基础。
4.你承认不承认先有医后有药,承不承认如果不是先有医的话,只存在一个个的植物矿物有机物化合物,而不存在药?
5.如果你不承认上面的第4点,那我们就因为你缺少关于这个问题的基本常识而同样没有讨论的基础。
1.有没有无适用范围限制的标准?
2.有没有无适用条件限制的标准?
3.如果你上面的回答是有,那我想我们的讨论可以结束了,因为大家并无讨论下去的基础。
4.你承认不承认先有医后有药,承不承认如果不是先有医的话,只存在一个个的植物矿物有机物化合物,而不存在药?
5.如果你不承认上面的第4点,那我们就因为你缺少关于这个问题的基本常识而同样没有讨论的基础。
(1) 嗯, 你论证FDA不适用, 不是论证随机双盲不适用了。 好吧,FDA勒令召回, 变了FDA不适用的根据。 同样的道理,警察捉贼越多, 越不称职了。(注:根据你的要求我把不好改成不适用了, 免得你说我改你的话)。
(2)谁知道你加黑是什么意思, 如果我猜加黑是跟随机双盲有关, 你就说你也说FDA别的不适用。 嘴长在你那里, 你想怎么模糊就怎么模糊, 然后就模糊到我栽赃。那好吧, 你加黑是论证随机双盲不适用, 但又把不合格产品,明显和随机双盲无关一起加黑, 我又怎么能猜到你加黑只是为了双盲呢.
(3) 你随手搜一搜, 得到一个半, 我搜出来了从1970年到现在的35个, 虽然数字越大越可怕, 但我还是老实照算, 你应该也注意到, 35/1450并不等于3%,其实是少于2.5%。 还有你说1930年那时候没有双盲, 可以, 一个说法是1962年开始, 我还可以捉紧点到1970开始算, 图表中到1970年以后的新药是约1050, 但召回的药一般在市面有一段时间的, 从1970召回应该是算上旧药的, 就算 以1970以后的算35/1050 = 3.3%。 既然数字从2.5-3.3%, 是可能范围, 我取 3%有什么问题? 因为用了3%, 我后来甚至用几个百分点来讲,多一个点少一个点, 对我的论证并无大差别。 说我穿越, 你的思维穿越了吧?
(4) 我明白到一时三刻,不容易找到完全的名单, 但我尽量找到覆盖年份长点的,样本大点的。 我的数据覆盖的年份足够长,从1970到2014, 所以召回率3% , 比起你随手一搜一些特定80年代,某个90年代的召回系列事件,得出什么80% (我不明白你这个80%是什么意思), 或者举目惊心,要准确。 另外, 你的这种做法,在特定的地方找特定的数据得出特定的结论,叫摘樱桃。
(5)有一些药得到批准,不过危险性很高, 但不召回, 自然消失, 而且加上这个以后双盲的失误率高达57%。 你原来围绕召回论证, 我自然围绕召回反驳。 现在你提出这个是新论点, 可以, 但你得给出论证, 举出事例,数据和计算, 给出消息来源, 路边社的消息不算。
(6)“高达57%的通过FDA随机双盲的药品具有严重危害性”, 作为你的一个必杀技, 请给出消息来源, 路边社消息不算。
(7)花钱多是整个详细研究的流程都花钱多, 其实后期还是相对少的。另外,你们这班中医粉在本楼不止讲过一次中医药花不起那个钱, 也是FDA不适用的原因。嗯,穷到有道理。你的意见是“后期工作量越大说明前期双盲方法的问题越多”。买过保险吗? 这叫保险起见。 你的这个伎俩,是收了钱然后拒绝给赔偿金的说辞。
问:“买保险的时候健康的吧?”,
答:“健康”。
结论: “那你买保险干嘛, 你买保险说明了有先存疾病,根据先存疾病条款,拒赔”。
(8) 你说过的话不算, 我可是把链接和原话都带上反驳的。 我第三次问你: 下面的话是不是你说的? 我栽赃你? 链接出处
我说三期以后要做案例追踪。 你的回答是没头没脑的一句“三期以后哪里还有随机双盲? ” 所以我说你幻想我说三期以后做双盲了, 有问题吗? 你第三次说我在这问题栽赃, 我就第二次把这个复制到回复里面, 回你第三次。copy and paste 而已, 我不嫌麻烦。
我当时还没有知道, 你已经宣布推翻了随机双盲, 一班西医粉集体失语。 我后知后觉,早知道如此, 我就不提三期以后的案例追踪了, 免得被人以为转进。而且, 你自由得很, 一上来就说,“我的题目是“不要迷信FDA”,对吧。为什么我就不能提双盲之外的FDA问题呢”, 所以,别人提双盲以外是转进, 你把别的东西带出来搞混水, 是理所当然。 转进和栽赃这两顶帽子, 你自己戴回去。至于“撒泼,耍赖,造谣”,如果撒泼,耍赖是说我要整你。 我是要整你, 但不必通过撒泼,耍赖来整你。 而且, 我整你不认才叫耍赖, 我旗帜鲜明的要整你, 怎么能算呢?
我里面清清楚楚的写着qq97这种人说的CFDA的标准更好。 你自己对号入座, 我也没有办法。但是造谣这顶帽子,你自己也戴回去。
(10)你自扮FDA发言人,自认““同时还会强调“FDA批准一个新产品上市,这个新产品的安全性就被彻底弄清了。”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很有喜感。 但我不是为了喜感而看FDA的失误的。 是的, 有的药是FDA批了, 后来发现不安全要召回, 而且几十次。 这不好,但更不好的是什么都不干也没有犯过错误的作风。 中国的CFDA,根据qq97说, 对中药“技术层面CFDA的水平比FDA更好”,错误没有被发现多少( 除了个死刑局长外), 但也没有干什么活, 被别的国家和地区的FDA找上门来, 说管好你家的那条叫马兜铃酸的狗。
说清楚点, 是围绕那个方面来讨论疗效检验的。把你的逻辑链清楚列出来。复制的旧帖也好, 给链接也好。但我连蒙带猜回你。
我对标准有适应范围和条件限制并无异议, 但我未必接受那些范围和条件。如果你要论证FDA的标准不适用于中药疗效检验,可以, 但要我相信中国人吃马兜铃酸没有事, 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你要讲中医用中药才叫中药, 西医用中药叫西药。 可以, 而且应该如此, 这样一来, 就可以而且必须要用西医的标准来检验中药的疗效了。 如果中医说某个中药好,毒性低, 但西医发现同样的一个药,疗效低毒性大, 怎么办呢? 处理意见参见国外对马兜铃酸草药的禁令。 而且我也强调, 数据分析, 成份提纯, 人体反应等必须和现代的数理生化的发现相符相容。 我不怕你讲这是西医的手段。 如果你相信数理生化都应该有中国特色的, 请你清楚明白讲出来。
我尽量不回避问题, 虽然是一些脱离语景的问题。 但我把你的贴子链接和你的原话都引用上, 问你有没有说过那些话。 是就一个字, 不是就两个字, 你连那个问题都回避。
1.有没有无适用范围限制的标准?
2.有没有无适用条件限制的标准?
3.如果你上面的回答是有,那我想我们的讨论可以结束了,因为大家并无讨论下去的基础。
4.你承认不承认先有医后有药,承不承认如果不是先有医的话,只存在一个个的植物矿物有机物化合物,而不存在药物?
5.如果你不承认上面的第4点,那我们就因为你缺少关于这个问题的基本常识而同样没有讨论的基础。
你这是想与我讨论?你又不是来与我讨论的有什么资格向我要东西?因为你要整我所以我欠你的?你不知道我的意思是我的错?你连上面的基本事实都不敢面对还谈什么科学?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推翻什么?你这不是造谣是啥。你上面说了那么多除了造谣与歪曲别人的意思还有啥?你整人了不起啊,你自已承认是在整人,撒泼,耍赖,造谣就不是你整人的手段了?所以撒泼,耍赖,造谣的就是别人了?你通篇的逻辑不过如此吧。我很自由是因为我在谈FDA所谓的公认问题,你没有这个自由是因为你在驳FDA的现行双盲标准的问题。而且你哪里没有自由了?你不是很自由地把FDA说成是保险公司了嘛。你扮成科学的化身扮习惯了吧,别人提下FDA的说法就让你以已度人了。你认为自已反驳就是反驳了?就不是整人了?不以为耻反以荣嘛,我见过。还有什么,继续表演啊。
我会一直追着问你的。。。
转进到CFDA的腐败。
没有不犯错误的机构,不管是CFDA,还是FDA,关键是有没有纠错的机制和能力。
1989年,FDA就曾出现腐败窝案,42名相关人员(FDA官员和药企高管)及10家公司被定罪并受到处罚。
如果说这个太久远了,下面的万洛事件近一点。
2014年8月,为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工作的科学家戴维·格雷厄姆首次发出了止痛药万络(Vioxx)可能危害健康的警告,由此引发一场有关药物审批和监督方式的信任危机。在数周内,默克公司的畅销药万络被撤出市场。到12月底时,万络所属的整个cox—2抑制剂类药物的安全性都已受到质疑。美国、英国以及其他欧盟国家的药品管理者都开始对此展开调查。
戴维·格雷厄姆博士是一位资深科学家,在FDA已经有20年的工作经验,现在担任该局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科研的副主任。11月18日,格雷厄姆被要求到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作证,解释默克制药公司9月份突然将止痛药万络(Vioxx)撤出市场的原因。格雷厄姆宣称,FDA高估了药品的治疗作用,却“严重低估、忽视、不尊重药品的安全性”。他还暗示,FDA与制药公司过从甚密,其本人也受到了巨大压力,被迫改变对万络药品增加心血管疾病几率的结论:即能使每周有数百名美国人死于万络药品引起的副作用。
除了默克制药公司的万络药品以外,格雷厄姆还认为市面上销售的另外5种药物也有安全风险,建议调查。雅培实验室的减肥药Meridia、阿斯利康公司的降胆固醇药Crestor、辉瑞公司的膝关节镇痛药Bextra、罗氏公司的治疗痤疮药Accutanc以及葛兰素史克公司的治疗气喘药Serevent。
另外,格雷厄姆还表示了对FDA安全审查机制的不信任,他建议设立一个新的监管机构,负责获批药品的安全监督。
差不多同一时间的郑筱萸已经被枪毙了,但格雷厄姆说的FDA的问题仍然存在。
这里引出CFDA与FDA一个很大的不同,CFDA仅向申报企业收取行政审批费用,其大部分运营费用来自政府财政。而FDA有《处方药申报者付费法案》,即为了提高审批速度,FDA可以向药品生产商的“申报者”收费,到目前FDA的运营费用已有60%左右来自制造商,也就是说,是药品制造商而不是美国政府(或者说美国的纳税人)是FDA的最大金主。
这一政策仍存在争议,尤其是在万络事件之后。作为产业界人士,我其实非常希望CFDA也有类似的政策,如果能让产品加快上市速度,提高审批的通过率,交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记忆很深的事,08年我们一款产品迟迟不能通过审批,我们在与CFDA评审专家沟通的时候,曾提到产品不能上市给企业造成的困难,专家冷冷地说,我们只管产品的安全和有效,钱是你们企业的事。
其实我的看法是,这样的政策是双刃剑,很难简单地说好还是坏,因为有利也有弊,即使是FDA,也在艰难地做着平衡。但这起码说明了两点,一是要论制造商对监管机构的影响力,FDA要远大于CFDA,(也许这也是在中国有不良制造商铤而走险贿赂官员的原因之一?),而格雷厄姆对FDA的指责,仍会继续存在;第二就是说明对市场的监管,并不是简单地越严越好。
单骂大街不论证那才叫不讨论, 就像你所做的一样。
我查资料, 算数据, 论证你的分析对不对, 正而八经的讨论啊, 但一旦被我捉到你错误, 我就整你啊。 讨论和整你是相辅相成的啊, 你蠢到理解成排它的了。
你的指责,我都是一 一反驳, 你看你说我的3%不对, 我就把数据分析详细到2.5-3.3%, 够真诚了吧。
你几顶大帽子扣下来, 然后说不能和我讨论,, 哪有那么便宜的, 骂完人想走, 想得真美啊。而且我到目前为止还算客气的, 还没有开骂呢。
原来你《不要迷信FDA!》, 还有57%双盲以后有重大危害, 不是推翻随机双盲的, 让西医粉集体失语。 我忘了, 你说的不是推翻, 是说它不适用。上街明明在下街的上面, 怎么能说下街在上街的下面呢?
谁在跟你谈疗效检验?你征得我同意了吗?
我就是要整你,咋了。
这是你的原话是吧,自己先吃回去咋样?或者你当成我的回赠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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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也算转进啊。 话又说回来, 头儿腐败, 跟手下腐败, 危害程度大许多吧。 而且,我说了CFDA没有什么错误, 只是不干活而已。 本来应该由它最有技术资格发现马兜铃酸的危害的, 谁知道被小伙伴找上门来告状而已。
腐败这个不提, 那我别的反驳能不能成立啊?
敢情你说讨论就是讨论,你说整人就是整人。话都被你一个人说完了,自已慢慢表演啊。
如果你认为FDA监管中医药的水平高于CFDA,不妨说说FDA审批过多少种中成药,拒绝了多少,批准了多少?
监管一个不存在的市场,就算是神,水平能有多高?也许以后会很高吧。
你告诉我你那几个问题跟疗效检验无关就可以了。但你所说的一切, 我都会拿回来用的。
我说连蒙带猜了, 这当然不算改你的话。
为什么要跟疗效检验无关?
小伙伴门找上CFDA的门来说管好你家那条叫马兜铃酸的狗。这就是CFDA更好的标准。
这样都不明白啊, 脸皮厚, 被打脸不觉得疼。
你以为滚泥巴,就能赢到胜利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