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 -- 删ID走人
[URL=链接]标题https://m.guancha.cn/politics/2018_11_02_478066.shtml[/URL]
我相信这个说法,故意撞车,令对方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那个妇女敢殴打司机?说明这个危害公共安全在许多人眼里就是废纸,没有任何震慑力。这个妇女可以说代表了很大一部分人的想法和行为。她无视法律,辱骂殴打司机,这是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但她没意识到她在犯罪,为什么?包括事后的舆论,都是用司机乘客互殴这种标题,没人说那个妇女在犯罪。为什么?
因为我们的法律根本没有考虑这种状况?有人无视法律,殴打了司机,这个时候法律不能假定司机不能还手,如果法律假定司机不能还手,还手就违法,实际上是让司机个人承担了他人的犯罪成本,这实际上把所有的司机都致于危险之中,进而把所有乘坐公交车的人都致于危险之中,这就极大地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一个负责任的立法者,是不会允许出现这种状况的。出现这种状况什么后果,重庆事件就是后果,代价是十几条无辜的生命。
所以法律必须给司机豁免权,这是给公共服务的豁免权,司机必须无责,必须无罪。只有这样才有人会提供安全有保障的公共服务,而不是让底层变成谁流氓谁占便宜的丛林社会。
甲打了乙,乙把丙给推河里了,这都是变量,你自己慢慢填吧。
甲有责任,乙在工作岗位上,他的责任呢,还有13条人命,正是因乙的操作而丧命。
停车锁门报警不行吗?直接不停了,开到派出所去,不行吗?车上有监控,还怕说不清吗,为什么选择制造事故这个办法,职业道德呢?
无论发生balalaa,你的辩证法都学到哪去了,呵呵,对不起,我要结果正义,不要程序正义。
执法必须非黑即白简单明了。
你怀疑司机故意制造事故:打人者将会被危害公共安全问责抓起来。
楼主在楼下回复:无论发生什么不可抗的事件,造成任何后果,都要殴打者负责,这才是负责任的法律态度。
这下链条完整了:有楼主主张的法律,就会有你怀疑的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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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事实不一定支持的你的判断:我看到的视频显示司机打完左转方向后,车速由50-51降到了45,然后又降到了37。虽然也有可能是撞了台阶和栏杆,却也有可能是司机踩刹车。
此时,男子再次要求下车,此时大桥上车流量非常大,打开车门极易发生事故,谢师傅一直紧闭车门。此时该男子继续施暴迫使谢武杰打开车门,车内有位年轻女乘客按耐不住了,拉开了该名男子,用身体挡住他,保护谢师傅,直到民警赶到。
后该男子被东港派出所民警带走,并以“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处以7日拘留。
一人有罪,另一人必然无罪,有错和无罪是两个概念。法律不讨论对错,只说有罪或者无罪。
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司或者人员,政府人员,要么有罪要么无罪,没有各打五十大板的状况。只有这样,法律才有尊严,社会才有秩序。
车速未减,司机往左猛打方向是造成公交堕江的直接原因。
这种反常行车举动是双方互殴导致的必然结果吗?斗气就可以乱打方向忘踏刹车吗?(从时速变化上可肯定司机互殴到满舵左捌这段时间里,脚一直是在油门上。)
大家可去仔细观看坠江前三秒视频,汽车急拐一直到撞车前都未减过速,其中有时速出现过52,,,只能说,对此次事故的司法定性太轻率了,不免让人细思极恐。
这是15年12月这个22路公交路线上出现过两起类似事故。
(非常可疑的是,该事故的新闻报导并未任何乘客抢方向盘的文字描述)
(几天后此线路上又是一起同类事故,这个老年乘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缓刑三年)
以下是两年前的网友留言,多是重庆本地人,同今天的媒体與论是截然相反(后一个事故的几百评论已删除)。
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就用无辜第三者生命为代价“捍卫自己的尊严”,这叫报复社会,和恐袭的恶劣程度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向无辜的旁人复仇。
通俗的说,冤有头债有主,不能拿别人的生命撒气。
这件事如果司机撞车是故意,那和一个人受到不公正待遇,就炸大楼,撞路人有什么区别?都是漠视无辜第三者的生命,“捍卫自己的尊严”。
如果网上的分析属实,这件事故实际上有两个不同的事件,第一,乘客袭击司机,司机反击。第二,司机故意撞车,造成所有乘客丧生。这两家事当然有因果联系,但第一件事的无辜不能成为在第二件事中行凶的理由。就如同被别人伤害而不能讨回公道,值得同情,但受害者绝不能据此就炸大楼,撞路人,杀害无辜报复社会。这叫草菅人命,和恐怖分子有什么区别?
主观意愿(报复社会/拿别人的生命撒气),别人是无法判断的
我自己开车时,打喷嚏也会导致方向盘动一下,并不是我想打方向盘,喷嚏过后调整方向盘.也是自然反应
乘客殴打,司机身体自然会有躲避反应,而身体是联动的,方向盘动了,没毛病!
不能去假设司机挨打可以不动,而是刹车靠边--那是想当然了(对司机要求太高了)
公交车司机油门一踩 方向盘一握 车上十来条人命就握在手里了。这个岗位要求处事不能冲动。具体来说 司机第一二次被攻击时车并没有失控 他可以选择停车 至少踩一脚刹车吧 哪怕只是松开油门呢 后果都不会那么惨 只要车停下来了 哪怕仅仅是车速降下来了 然后不论司机是否反击 其他乘客都不会死。但他选择直接踩油门反击 然后在没有直接干扰的情况下大把打方向。这个选择是以牙还牙的直道 如果是你我这么做,快意恩仇,并没问题 但对手握十来条人命的公交车司机来说 这就是漠视无辜者的生命了。
支持这个,成为常识才好!
公交司机,不管啥理由,那怕影响人家情绪都是一车人的事情。。
另外还有个程序 应改变,就是售票刷卡,不该为了减成本减掉售票员这个岗位。。两个人一个公交车组,从安全上考虑更合理。。
公交冲突,大多是因为买票刷卡的事情,其次就是上下车过站的事情。。多个售票员,这些琐事纠纷就不会直接干扰到公交司机的情绪。。安全角度考虑,公交司机只是司机比较合理,毕竟一车子的命都他要负责的。
他不能躲闪,是吧?躲闪就是没有责任心,置乘客安全于何地
公车司机和飞机驾驶员也是普通人,你不能把他们当超人/英雄
至于其它推测,我就不争论了
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攻击公交车司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