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 -- 删ID走人
现有法律条文根本无法避免公交司机以暴制暴的情形出现,甚至对公交司机是有趋利性的引导作用。
另外这次媒体都忽略了公交司机的工作环境影响。
这次公交事故的司机冉某平时上班是早上5点出发,晚上七点才回家。
长期在这种喧杂吵闹的环境下工作,公交车司机是不可能养成一个良好的脾气和工作态度。如此再经受外界乘客的恶性刺激,报复性行车事故很容易成其恶性情绪的渲泄渠道。
这里有一条万卅22路公交车事故的网络留言,是两年前的当地网友留言,如今听来是震耳欲聋——“撞点树还好,要是碰到一个撞人的……“。
揣测司机受攻击后的行为 ,客观上是罪犯帮凶。必须法律上保障公交司机受攻击后的豁免权。
才会有铤而走险的悲剧吧
十几条人命,女罪犯承担全责。矫枉必须过正,菩萨心肠雷霆手段才能扭转社会风气。
要是有心立法严重处理滋扰司机行为,不会因为这个司机对错而有影响吧
再说,这个案例中女的全责与否,难道还会落实到火葬场多烧半小时作为惩戒嘛。这件事情的责任已经不是承担的问题,不是债务赔偿,总数就那么多这个饼怎么分。
说清楚司机的责任,而不能像是你说的一样有所谓的豁免权。一旦有了先例、落实了豁免权,那么挟公众利益要挟自重的恐怕将会带来更不好的结果
不是没有法律可用,也不是不可以行重典,关键是公交这个层次上加大管理力度也是成本。
社会的有效运行需要建立在法律之上,但是更广泛的行为规范是建立在文明的基础上。不管是以信仰为基础(比如绿教基督)还是科学社会主义,甚至孔孟之道,都在其中起到重大作用。因为法律需要执法成本,而人心是不可能靠执法代替的。这里就不说民能载舟那些老生常谈了。
民航驾驶员的心理稳定性,包括家庭监控,日常监控,到一系列相关严法,执法配套人员,与行业惯例维持的绝对权威,都是围绕着保证乘客安全的出发点的。
是不是以后公交车上也一车配一位便衣随警,如果不行还可以大数据摄像头,远程控制刹车与方向盘,司机座位安装铁笼子, 全面的未来科技下的数据盖世太保,对付这样的刁女不是小菜一碟么,有什么愁的呢。
然后呢。。。
这就像丁咚锵那句AI实现了就共产主义一样幼稚。
“punishable by up to 7 years in prison" 真正判7年的恐怕不多,不过这样明明白白的警告还是有些震慑作用。其实中国的刑法更严厉:
[URL=www.guancha.cn/politics/2018_11_02_478066.shtml]肇事者死亡,受害者家属向谁索赔?[/URL]
违者负法律责任。在严格遵守这一条款的前提下,出任何安全事故公交司机负全责,谁违反这一条款,谁负全责,很简单的事,你们都是想太多。
司机最有效快速消除隐患的办法是什么?尽快安全的停车。这个情理法都是应该做的。
但是躲闪的时候,不用踩一脚地板油再向左打一圈方向盘吧?
我说的不清楚么?把油门松开,踩一脚刹车,然后司机就是反击把那个女人打死也是司机和那个女人两个人之间的事儿。愿意以牙还牙可以,但别绑着一车无辜的人一块儿“为自己维护尊严”
打喷嚏也会导致方向盘动一下,有这个现象,真的水平和意识都欠缺。要想想法子了。
每个人,当然包括司机飞行员,也包括你我他,扒光了各种形象,其实也就是两个肩膀夹一脑袋,所以也就没必要神圣不可侵犯某些人了,不然就和“司机飞行员也是普通人”相矛盾了。
为什么有人提出“神圣不可侵犯”某些人,这里当然指公交车司机了,其论据就是因为公交司机掌握,起码影响着一车人的安全——那么,这个时候司机还是普通人不?
当我没问充当某个角色时,负责起相应的责任,理应如此吧?
如果问我这次事件谁的责任最大,那当然是那个女人,如果她不无理取闹,哪怕她无理取闹但不殴打司机,现在这十来个人还好好的活着呢。这无疑是整个事件的根本原因。这个我觉得大家都没有异议吧。
但是司机是不是象一些河友所说的没有责任,我认为也不对。手里掌握着十来条人命的人,一念之差,让多少家庭坠入深渊。。。我觉得如果他当时做了冷静的选择,可能个人“尊严”受损,但司机的个人“尊严”不能选择用别的十来条无辜的生命为代价来维护。这个的恶劣程度和恐怖分子绑架人质没有区别。
实际上是增加了,而非减少。因为裁撤了售票员这个工作岗位,司机需要监控乘客的付款刷卡等业务。
实在是无语了,驾驶是需要司机高度精神集中的一项工作,偏偏有作死的人在司机行车时去辱骂,殴打司机,法律对此的惩罚竟然是看后果,混不知满车的乘客都被裹挟。去拽司机的方向盘然后车撞树了,还能骂司机混蛋借机撞树陷害乘客入狱判刑,这逻辑实在是太强大,对司机的要求也实在变态。现在私家车家家普及,大家不妨试试在家人驾车时大吵大闹,拳击,手机击打头部,抢夺方向盘等一系列行为,看家人对这种行为的忍受度,当然,本人对引发的车祸,家庭悲剧,婚姻悲剧等等概不负责。
河友同人于野曾经有好文论述过思考模式,科学研究发现打断一个人的思维模式再转回这种思维模式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大脑皮层功能区的切换会导致效率的下降,因此对司机的干扰,辱骂以致殴打实在是在强人所难,司机遇到重庆泼妇这种情况,到了下一站不下车还坚持辱骂,那时候就应当立刻报警,这时候法律,公司规章需要绝对支持司机。
至于指责司机故意杀人的,为什么不能认为是泼妇干扰后导致司机乱了方寸呢?不要去测试人的阴暗面,对于这种测试人是有一定强度和程度的抵抗力的,但也许过了某个度就会崩溃。很遗憾的是在这个案例中,泼妇是在不断突破下限,最后一发不可收拾。她大可以烂在牢里,去阅尽人间的阴暗面。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凝视你。泼妇在不停地测试司机的阴暗面,最后司机崩溃了。
这次事故,判为互殴,以后麻烦有的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