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客熙熙

主题:茗谈(126):庖丁解牛 -- 本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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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特首的选举

基本法官方链接:

外链出处

基本法内与此相关的条文:

 

第四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行政长官产生的具体办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规定。

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一、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二、选举委员会委员共8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组成:

  工商、金融界 200人

  专业界 200人

  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 200人

  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200人

  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看不到本大所说的十年后自动普选内容。中英联合声明及其附则中也没有这样的内容

外链出处

其实23条不立法, 刘慧卿这种支持台独的人士高居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的主任,已经说明港人单方面撕毁了基本法,这时这扯JB法中的词句,企图找到有利于自己的句子,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港人能有今天,靠的不是法制,而是作为内地的窗口。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多了去了,都是英国的法制,他们都穷得叮当响,贪污得墨墨黑。

退一步说,中央提名特首来选举还是比起英国直接任命特首要进步得多,何来破坏法治的说法? 法治本身是不看行政领导的选举办法的。皇帝世袭的社会,也可以有很好的法治,只要明文下来即可。

港人这么在乎法治,怎么二十三条就不立法呢?50年的期限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一, 妥妥的不准备立法了。

通宝推:向前向前,四处乱晃,来骗骗你,
家园 要符合自由市场原教旨,按游戏规则,水电肉菜粮食全部市场化

就比水运来的便宜一成

或者干脆让私人公司来中标,要发港农财了国企来面上不好看,民营也来嗨森一把

家园 大陆一开放,香港就玩完,和法治有何关系啊

香港安身立命的衣食不是转口,而是法治?这个完全不能同意。

我觉得本大的思路已经进了死胡同,法律文书这种文字的游戏,兔纸摆明是陪他们那些书呆子玩的。

香港人没有抓住时机转型,现在你来帮他转,他看你跟看蝗虫一样,会接受?香港人一句话没说出口:都怪你改革开放!要香港好你封闭回去就好了!

通宝推:联储主席,
家园 这不是矛盾的吗

既然香港的人民房屋大部分不缺少,为何董建华还要建房子!

新闻照片的那些人住居在狭小的空间里面是一些什么人,这些人估计也没有话语权,属于沉默的大多数。现在的那些闹事估计都是大资本在后面支持的!无非是在向中央要政策。

香港的房屋数量多不多我没有调查,但是年轻人要买房子,确实够呛!

有大陆客的原因,也有地产商的原因(其实就是香港政府的原因),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城市,不如完全开放,估计问题还好解决点,买不起的到内地来,买得起的去买,不就得了!

把香港自身的故作神秘高贵和国人盲目的崇拜搞掉,就没有什么矛盾了!

家园 呵呵。奇怪的是香港的主流舆论认为他们都是中产

对下层的生活是看不到的。

家园 人口结构与幸福感

五十年初,大陆的人口大约五亿,现在大约十四亿,而台湾的人口大约八百万,现在大约两千三百万,都是大约增长了2.8倍。

香港的人口,从五十年代初的二百万,增长到现在的720万,增长了三倍多,香港是个城市人口,出生率应该小于大陆和台湾,那么人口主要从哪里来的呢?

答案很简单,主要是外来移民,曾经主要是东南亚移民,现在主要是大陆移民。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新移民持续是香港人口增长的主要动力,最新年中人口统计数字题示,香港总人口突破723万,较去年增加0.7%,增加的4.73万人当中,七成为净移入人口,其中持单程证(内地居民如赴港定居须申领的证件),到港的内地新移民4.3万人,但本地人口净增长只有1.3万人,是近5年新低数字。

香港高房价,第一原因是政治因素,就是利用过高的房价,将外来人口阻挡在外,这方面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过高的房价,也是这个原因。

城市的扩大,人口的增长,环境的污染,汽车的拥堵,并不是城市越大,人的幸福感越高,而是到了一个临界,刚好会相反。

因此,除非人口不再向香港,北京等大城市迁移,否则,这些城市的高房价是不会下降的,因为这是限制外来人口最有力的方法。

那些叫嚷着,让香港,北京,上海房价下降的人,小心这些地方的人,向你扔砖头,呵呵——

本地的人,没有房子的是很少的,香港下层的艰难,是很多大陆人故意放大的。

香港的情况,虽然不如新加坡,但远远好过大陆,大致的情况,请看下面这段文字—— 九七前连续多年的楼价高涨,所谓的经济起飞,最普通的私人商品房,每平方米的楼价已高达四万港元,即五十平方米的小型单位,已高达两百多万。虽然香港的工资水平相对而言比大陆高很多,比如:无技术的蓝领阶层,无技术的工厂工人,餐厅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月收入才八千到一万,一般白领,银行职员,办公室文员,月收入也才一万到一万五左右。技术工人,比如,工厂里的技工,建筑工地的技工(泥水技工,木工,油漆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月工资是二万五左右。香港不是当官级别的公务员的工资也才一万五左右,大学毕业生和刚考上警察的起薪点是八千。这就是香港的低收入阶层。大陆的人以为这样的工资已经算高收入了,实际上,因为香港是一个高消费的地区,每月开支下来,也所剩无几。比如,每天的最基本生活:早餐:25元,中餐40元(香港人的早上餐基本上都是在餐厅吃的),交通车费每天30元左右,男人(还有些女士)每天抽一包烟,35元(香港的香烟很贵,因为政府收的烟草税高达百分之三百,有点强制性禁烟的意思),还有晚餐,三口之家在家里弄来吃,也要一百元左右。还有,正常性的必需开支:水费,电费,煤气费,座机费,手机费,每月也要二千五左右。虽然香港是全民免费的医疗制度,即,香港居民,生病,不管多严重,哪怕是几十万,自己不用掏一分钱,儿童是九年免费教育,但孩子的早中餐,校服,书本费也还得自己花钱。所以,低收入的家庭,要置业,即买上一套五十到八十平方米的最普通的私人居所,花二百到三百万,的确是很困难的。大部分低收入的家庭,除非祖上有多余的住房留给自己,否则只有租房住。

香港私人楼寓的租金又相当昂贵,比如:一个十平方米的单间月租是三千,五十平方米的小套间月租是六千左右。可想而知,那些只有几千元收入的单身人士,是租不起套间的,租单间都困难。一万五左右低收入的小家庭,租一个小套间花掉了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生活也非常困难,甚至于入不敷出。

三口之家,如果月总收入不超过14400元,而又无私人楼寓的话,就有权利要求香港政府给他安排公房,也称“廉租屋”。这是政府修来专门安排低下收入的居民住的,五十平方米的公屋,每月租金才六百元。单身人士如果收入不超过7800元,也可以申请,四口之家不超过18800元,等等。

申请公房的权利是:你必须是香港永久居民。当取得香港居民的身份后,在香港连续居住满七年,就可自动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当取得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后,你或你的家庭符合上述低收入的条件,你就有权利要求香港政府安排你入住廉租屋,因为你付不起那昂贵的租金,更没有能力买一个套间。这虽然是香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但是,香港政府也有它的困难,即每年只修建两万个套间的公屋,申请的人太多了,得有个先来后到的规矩,确实香港没有任何人敢开后门,香港房屋署的官员和职员没有任何人会徇私舞弊。提出申请后,最低得排队等到上七年,有时要等上十二三年。这就是说,香港的新移民,如果是低收入的话,有时你要捱过十五六年的昂贵租金的日子,香港本土的低收入居民,也得捱十年左右的昂贵租金。

家园 精辟
家园 以其昏昏 使人昭昭

真是张口就来,错误多得不忍直视……

随便说一个吧:

但这个法,英文本是关键

这么喜欢看英文,就给你看段英文吧:

13. The Basic Law is not only a brainchild of an international treaty, the Joint Declaration. It is also a national law of the PRC a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HKSAR. It translates the basic policies enshrined in the Joint Declaration into more practical terms. The essence of these policies is that the current social, economic and legal systems in Hong Kong will remain unchanged for 50 years. The purpose of the Basic Law is to ensure that these basic policies are implemented and that there can be continued stablity and prosperity for the HKSAR. Continuity after the change of sovereignty is therefore of vital importance.

14. Mr Fung, SC, for the Government submits that a generous and purposive approach is to be adopted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Basic Law since it is a constitutional document. See A.G. of Gambia v. Jobe [1984]AC 689 and R. v. Sin Yau-ming [1992] 1 HKCLR 127. While I agree with this as a general proposition, I would add a few words of caution. The Basic Law is a unique document. It reflects a treaty made between two nations. It deals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overeign and an autonomous region which practises a different system. It stipulates the organisations and functions of the different branches of government. It sets out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citizens. Hence, it has at least three dimensions : international, domestic and constitutional. It must also be borne in mind that it was not drafted by common law lawyers. It was drafted in the Chinese language with an official English version but the Chinese version takes precedence in case of discrepancies. That being the background and features of the Basic Law, it is obvious that there will be difficulties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its various provisions.

看明白了吗?这说的是《基本法》是以中文起草,英文版本是附赠的,如果有争议,以中文为准。

再看你说的哪个神秘的elections,这是基本法的英文版: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3223/23228/2007/1/zh2793444916181700219888-0.htm

你自己看看elections用在哪里。

用基本法为所谓的“真普选”背书,估计也就你能干出来。再说什么叫真普选,公民提名就是真普选?

看一个法盲谈法治,真的是太有喜感了。

通宝推:向前向前,我们的田野,梓童,大厨,来骗骗你,三笑,witten1,shinji,本嘉明,lix,然后203,
家园 较真的精神是西西河的生命力

虽然,本家同学的文章本人一直当玄幻来看,比水果的东西起码不杀脑细胞,但这个系列太闭门造车了。

千万不要扯英国,这不仅是屁股的问题,而且是常识问题,九七后,香港主权回归,鸦片国从法律上是绝对根本没有任何权力对香港问题指手画脚;当然,道义上的责任,就像厕所纸一样,谁爱捡谁建去,我们还深刻同情苏格兰和北爱的人民呢。

另附,所谓中英文问题以谁为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文本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文本的决定

(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主持审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英译本为正式英文本,和中文本同样使用;英文本中的用语的含义如果有与中文本有出入的,以中文本为准。

这个本是多余的解释,那个国家用其他语言来立法呢?

本家同学令人忍俊不禁的地方,是混淆中英协商过程的文件和香港基本法的性质。 前者是国际法范畴,后者完全是国内法,国内法,国内法!

97后,主权已交付,仪式都举办了,哦,上当了么。。。

通宝推:李根,三笑,
家园 谢谢指教

“ELECTIONS”这个说法,我记得出自钟士元的回忆录<香港回归历程>,可能我记忆有误,大家有机会看看原书,可能会找到类似细节吧。

事情已经这样了,你需要说服的是闹事港人,不是我,香港人那边也有一堆细节和事实可以跟你较劲儿呢,随便一找就找到了。美国就是阿爷(兄弟连)操纵两党提名,全民投票,但兄弟连好歹是隐身阿爷是吧?而且两党是信奉一个资本主义制度的。

20年来,TG无力争取基层,只能靠任命功能组别“议员”和控制“选举委员会”小圈子投票,来确保历次“鸟笼选举”后的特首位子和行政权力。这样不符合“协商民主”,是无法持久的,问题终究要爆发,回归20年爆,还是回归30年爆,有分别吗?

您说的话,于时局无补啊。

家园 看一个法盲谈法治,真的是太有喜感了。

香港变臭港,他们就明白怎么回事了,不能再给香港输血了。养个白眼狼啊。

家园 香港的法制,洗洗睡吧,张子强是大陆给毙的。

香港的那法制好多时候就是笑话。

所谓的一人一票的民主也是。

家园 看香港问题,大陆自己有一点到目前还无法说服人和自圆其说的

问题,那就是大陆本身走的是什么道路的问题。大陆是什么?资本主义?表面上,大陆现在是比美国还资本主义的社会。可执政的却叫共产党。还是宪法上永久的执政党。共产这两字是资本这两字的永远的死敌。法律上所有土地还是国家的,政府的。别看现在房价高,可你买的房子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权70年到期后还没一个明确的说法。

香港是彻头彻尾的资本主义。包括土地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要小看这点。国内的有钱人(资本)绝对是香港高房价最有力的推手之一。无他,资本要找安全的地方扎根而已。你要是有几个亿的身价不知你会不会考虑在香港买个房,留条后路。新加坡是东南亚有钱华人(资本)的后路,香港就是国内的有钱人(资本)的后路。最起码是后路之一。那么多的钱往这两地流,他们能不特殊吗?

还有就是“香港人”这特殊的中国人的身份的特殊性。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可有香港身份证,同时持有外国护照的人,回大陆好像不要大陆签证吧。“香港人”的身份从这点来说就比“中国人”来的优越。这点不打破“香港人”的优越感就不会被打破。

关于打破“香港人”这特殊的中国人的身份的这点,还好操作。可第一点的关于“资本”的地位问题,我却看不到有完美解决方案。我们要是走完全的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都好办。可你说TG现在是什么主义?

通宝推:舞动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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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香港安身立命的衣食不是转口,而是法治”,这点在现在

有一定的合理性。香港现在走的是一国两制中的“马照跑,舞照跳”的资本主义。大陆是什么?请移步fw:看香港问题,大陆自己有一点到目前还无法说服人和自圆其说的

家园 真的无力吗?

20年来,TG无力争取基层

汶川大地震,香港人踊跃捐款,这些基层难道是不能争取的?

关键是TG根本没想着争取香港的基层,只想着控制特首,想以小搏大,这样不出问题才是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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