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对唯物主义的批判——拒斥所谓的【不言自明】 -- 涉雪之狐
跳出唯物和神的语境,加菲猫是不存在的,物质世界里从来不存在过这只猫。它的存在完全是创造者头脑中的幻想通过漫画的折射再投射到读者的头脑里的幻想。漫画是物质存在,但漫画不是加菲猫,漫画是作者有意识的在纸上留的痕迹。 读者从作者留下的痕迹导出加菲猫是猫的逻辑推断,还可以从痕迹里导出加菲猫的人性投射。
这些建立在完全不现实的基础上的逻辑推导是否和它的基础一样不现实。 和针尖上能站几个天使一样无稽?如果有谁能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一切哲学问题都可以用否定知感来否定。 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试图证明逻辑推导可以独立于知感。 就是知感都是错的,我能逻辑推导我就存在是无法推倒的。要是计算机都是0+0=0, 1+0=0,1+1=0 的逻辑推导,计算机和石头是没有什么区别, 你输入什么都没有反应。有反应至少证明计算机在工作.
分解了知感->逻辑->判断的信息链之后, 我们就会发现这里没有真理什么事. 加菲猫是猫, 加菲猫不是猫. 都是正常的逻辑判断. 得出加菲猫是猫的逻辑处理并不比加菲猫不是猫的逻辑处理更"真理", 反之亦然. 唯物,唯心只是把信息链的反馈挂在不同的地方罢了.
我认为你过分排斥经验主义了。
我记得唯物论提过主观可感知客观和绝对客观是两个概念,而绝对客观的提法在我的理解,基本属于信仰范畴。从尔飞鱼鄢知鱼之乐到人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疯了,再到理论物理薛定谔的猫出现,绝对客观基本上已经崩溃了。但无论绝对客观还是可感知客观,跟上帝或者别的什么从逻辑本质上十分相近。信仰上帝或者信仰客观,感知上帝还是感知客观,差不大多。由此可以看出,人类的逻辑思维方式十分一致,尽管具体目标不同。顺便多说一句,一般来说,说这些容易被人指责,因为大多数国人经过中学洗脑之后其实都是唯物论信仰者,而且还不自知,自认为不是信仰而是很讲道理讲科学讲逻辑的……但至少上帝信徒可以说,神是神秘的,不可说。唯物论就很尴尬了。
我认为用可感知来验证感知的事物在逻辑上并不对头。因为可感知叉叉,所以有叉叉存在,这个逻辑我认为至少是勉强的。逻辑的顺序更合理的应该是,因为有叉叉存在,所以我才能感知叉叉。所以,上帝路人甲感知,路人乙不能感知,所以上帝存在至少有问题,有争议,不那么明确。而猫,显然路人甲乙感知起来都没有问题,明确多了。神连自己存在与否都不能证明清楚,猫都不如还混个屁啊。呵呵,玩笑玩笑。感知叉叉所以叉叉存在,叉叉存在所以能被感知,这个顺序的倒置会产生不同的逻辑关系。同样是以经验主义来证明,因果互换,逻辑就不一样了。
进一步说,我认为人类大脑处理逻辑问题的时候,思维是有定式的。叙述上倾向于前面是因,后面是果。理清因果关系顺序十分重要。因果互相换来换去倒着说,粗看问题不大,仔细推敲起来,却会发现是两回事。上面说的因为可感知叉叉所以叉叉存在,为什么我说勉强?因为这会导致一个推论,叉叉因我们自己的感知这个企图而存在。而因为叉叉存在所以能被感知,则不会有这样的推论。
事实上,叉叉因我们自己的感知这个企图而存在,这严重违反了我们的直觉,而我们的直觉来源于我们的生活经验。譬如说,我发现丢了一块钱。这块钱我找不到了,再也无法被感知。我估计大多数人都会同意,那块钱肯定不是自我泯灭了,塌缩成虫洞了,飞升到他化自在天了,钱没丢是我的心丢了,或者被上帝拿去买草纸了。如果有持异议的,多半都在笼子里关着。我的意思是说,就没法生活了。为啥我要强调这个?丢一块钱是常见生活琐事,既然你我都在上网讨论,显然我们都是可以生活的。你是个正常的活人,那么平日里生活势必会用到经验主义,并以经验主义为依据建立自己的逻辑基础。你的大脑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以此为工作界面运转,已经足以证明经验主义的价值。没有经验主义,你的世界根本就不会成立。经验主义是必须存在的基础,是逻辑形成的原因和存在的基础。
当然,如果你是我已经疯了的大脑的幻觉,或者互联网已经苏醒的自我意识,那是另外回事,不多讨论,就此略过。
事实上,不管上帝神创论还是唯物论的,听到企图感知而产生有叉叉,都会跳起来反对这一点。不过理论物理学家会纷纷点头,这正好是测量微观粒子得出的结论;佛教徒也会欢喜赞叹,所谓心动才有幡动,幡动才有风动。看来合理的推论似乎是,这几伙人虽然并不怎么擅长自我证明,互相证明证伪起来倒还有几下散手。
不能自证似乎都是常例了,不多说了。似乎自指悖论的普遍存在指出两个可能结论,第一,我们的大脑不完善,功能性障碍,逻辑死循环。等进化吧。呵呵,这就没得谈了,大家各回各家各吃各妈。第二,不能自证对应不可证明,此为无。无者两面,一种不能自我证明,一种不用自我证明,又叫不证自明,譬如光速,斯朗克常量,加法的运算规则,等等一些基本游戏规则。这充分说明宇宙的二元论是普遍存在的真理,并暴露本猫封建道家思想的反动本质,瓦咔咔
其实如果你能始终保持这个态度,即使在你认为别人冒犯了你的时候,那么你可能会收获更多的。很多时候,口舌之争实在是无谓的浪费。那几个回帖的哥们儿,也是值得挖掘的。。。。。。建议而已。
我需要说明的是——我的类比,的确粗糙得可以,以至于让你理解错了我想表达的意义。
我现在把例子的表达换一换,但还是那只猫。
我的眼睛,看到的是——颜色,但我的眼睛无法判断——那是【猫】的颜色。
我的耳朵,听到的是——声音,但我的耳朵无法判断——那是【猫】的声音
我的皮肤,触摸到的是——柔软或毛茸茸的触感,但我的皮肤无法判断——那是【猫】的质感。
我的舌头......算了,估计也没人用舌头去舔......我也不吃“龙虎斗”(喜欢猫,才拿猫做例子)
对于这个问题,我一直是有另外的理解过程。但是我不能确定,我的过程与你提到的是否实际上是一样的。
我一直认为,我们的认知过程不是先验的认为有一个“猫”存在。设想第一个见到猫的人类,他会怎么理解?他脑子里并没有所谓“猫”这个概念。他只会认为,有这么一个“东西”,就是所谓“存在”吧,具有如下特征:毛茸茸、花纹、外形、尖牙利爪、气味、叫声等等。当这个概念建立之后,在反过来按照这些特征去判别以后见到的另一个“存在”是否与前面见到的那个是同一类“存在”。这涉及到分类的学科,实际上生物学分类是走了很多弯路,直到19世纪才初步形成我们现在的状态。而任何分类学的进展,都有可能导致“猫”的定义的改变。也就是说,我们把感觉材料整合为观念的时候,不应该擅自加入任何没有感知到的元素进去。即使为了表述方便,加入了这些元素,也要时刻记得这些元素是平白加入的。所以分类学的任何一个进展,都有可能导致猫的概念发生变化。
但是这里确实有一个先验的东西。我不知道我这个“先验”用的对不对。就是说,这个人必须认为世界是可认知的。也就是说,他感知到的那些特征,包括视觉、听觉和嗅觉,是从一个客观存在发出的信号,而我们的感官正确的(在某种公差之内)感知了这些信号。这就有两个前提,一是客观存在,二是我们的感官对这个客观实在感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我来说,第一点是基本前提,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第二点是可以用实验验证的。其实一个“黑客帝国”就说的很明白了。说起来,我们无法证实或证伪,我们感知到的世界是一个Matrix,还是“客观存在”。但是我选择后者,是一种实用性的考虑。因为如果选择前者,我就没有什么可做的了。
条理或许不很清楚,讨论而已。
至于你说到的“神话”,其实我理解就是“抽象”的过程吧?我总觉得,那些纠缠于抽象与实体之间差别的人,都不是搞物理研究的。实际上,从物理上来说,任何一个度量都是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误差的。对这个误差的评价实际上就是度量的过程。在物理世界里,只有“数”,没有“类”。所有的“类”都是理论,有待证伪。这还没有包括对误差的讨论。
这些问题总是能把人的脑子搅个天昏地暗。不过偶尔想想,也是脑子体操了。呵呵。
看了你的文章,我很关注这几句话:
1、事实上,叉叉因我们自己的感知这个企图而存在,这严重违反了我们的直觉,而我们的直觉来源于我们的生活经验。
2、因为这会导致一个推论,叉叉因我们自己的感知这个企图而存在。而因为叉叉存在所以能被感知,则不会有这样的推论。
严格来说,我看了你的话,我觉得你可能在反对原生态的——贝克莱。
贝克莱说了:存在即感知。
而他或许有时是如你说的想法——客观存在的根本属性,是——被感知。
但这种解读是错误的。
存在即被感知,后世哲学家解读的真义是——
存在,这个可能的东西,在人的认识中的【内容】是人能以感觉器官进行直接观察的那些性状,及建构在——这些性状为真的判断——的前提上的逻辑演绎。
注意——这里已经是认识论。也就是将——一个东西存在与否——的说法,看做一种【知识陈述】,一种【认识后的结果】
如果一个人,什么观察行为都没有,也无法提供任何可观察的方法与方式,而他的逻辑演绎,也没有可观察的基础,就说:某个东西是有的。
那在交流中,这样的观点,就不会被看做知识,而会被看为胡说八道。
感知,观察,经验,是确认知识的可靠性的基本根据。
而你的说法是——那个可能的东西的客观存在是知识的根据。
而我就会问——
说——那个东西是客观存在的——这句话的根据是什么?
你觉得【存在即感知】违反你的直觉吗?
那你的直觉是什么?
【直觉】是什么意义?
它是不是感知?
看了你的话,我不得不再次为我的粗糙抱歉。我应该注意到——我自己语言中的陷阱。
不过,我会解释清楚,这也是件好事,可以让你我更加深刻的体会语言分析的一个基本观点:哲学问题源于语言误用。
而这种语言误用造成的陷阱,祛除它,是何等艰难的事情。
现在我继续对我的例子进行语言陈述方式的变化——
我的眼睛,看到的是颜色的性状,比如——红黄蓝绿等等,它可能是我外部那可能存在的某个整体性的东西的一部分,通过我的视觉器官,投射进我的宛如镜子(不是哈哈镜,质量保证)一般的识海。
我的耳朵,听到的是声音的性状,比如——尖锐的啸叫,低沉的嗡鸣,微弱的,.....,它可能是~~~,通过我的听觉器官,投射进我的宛如镜子一般的识海。
我的皮肤,接触到的是触觉的性状——冷,热,滑,糙......等等,它可能是~~~~~,通过我的皮肤的触感途径,投射进~~~~~~
如果我把【颜色】用集合符号Y表示,那么我在一刹那间,我所获得的视觉信号是Y1,Y2,Y3,.....Yi
同理——我在该刹那所获得的听觉信号是:T1,T2,T3......,Ti;
所获得的触觉信号是:C1,C2,C3......Ci;
所获得的味觉信号是:W1,W2,W3,......Wi;
所获得的嗅觉信号是:X1,X2,X3,......Xi;
且,我如果把在一刹那,以五感所获得的信号用I表示,
那么I是集合Y,T,C,W,X的合集。
且各集合的子项是杂乱排布的。
那么我就要问:
为什么我会把——T1,W10,T98,C13,X29——这五个完全不同质的信号,且编号完全没有规律的信号,列为一个可能的【信号簇发射之源】的不同组成部分的【信号投射】?——即凭什么认为——在我识海里所接收到庞大信号潮中,是——这——五个信号,源于一个确定的外部的可能对象?
而不是把其他编号的五个的信号列为那个信号发射源的信号?
注意——在你的说明里,你说——设想第一个见到猫的人类——这句话。
我可以立刻拒斥这句话——
我会说,不需要设想历史上的第一个人类,我可以这样说——设想刚生下来的婴儿,他感知的外部,会是清晰的分化出——猫,桌子,人等等等等的东西吗?
未必!
很有可能——他感知的外部,是一片蒙昧的“混沌”......他所感知的是由各种各样彼此相异或相似,又混杂难辨,无法推论其中哪些是属于一个东西的,哪些又属于另一个东西的信号组成的狂潮。
那么这混沌的外部,是如何在人的识海里变成由一个个——比如猫,比如人,比如桌子——等等等等的【物】所构成的相对清晰的外部?
你说——那第一个人类看到了猫——这句话里,已经预设了——外部有【猫】这个东西——
而我要说的是——
你没有充足的理由下此判定。
我完全可以说——
外部即使有,对于——它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组成,怎样的一个结构——人没有充足的根据认为——人的知识陈述是对那个客观的外部的正确描述。
一幅图画所画的内容,在一个人眼里,他可能看成两张彼此相对的脸,在另一个人眼里,他可能看成一个古代的瓶子轮廓。
可如果是让一台仅有摄像头感应器而没有辨识程序的计算机来“看”,那幅画,“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不同的颜色的块。
这就是我要指出的问题。
在这里,我需要说的是——
1、认为有一个外部世界
2、那个外部世界,是可以认知的。
作为科学体系的理论的预设,并不见得是被现代科学家所接受的。
现代科学家,恐怕接受的是——马赫的观点。
马赫在《感觉的分析》中就直接拒斥——外部世界存在的预设,拒斥如果有那个外部世界,该世界可知的预设。
马赫所认为的是:科学研究的,仅仅是——人的经验的规律,感觉中的那些性状之间的关系的规律。
科学的整体预设,是全部科学共同承认的预设信念。没有这些基本的预设信念,也就没有了科学研究。一切科学都建立在关于客观世界的三个基本的预设信念的基础之上,它们是:1
1、实在性预设
2、规律性预设
3、可知性预设
(1)实在性预设信念(presupposed belief of reality)
一切科学活动的首要的观念基础,就是关于其研究对象的客观实在性的预设信念。它是一种预设,因为科学家必须承认它作为科学研究活动的前提,却并不追究它,也无从追究它,它是一个哲学问题;它是一种信念,因为科学家对此是深信不疑的。
科学的观念基础就是关于实在的预设。这种关于“实在”的预设当然不是科学——不论经验科学还是理论科学──所能提供的;而它倒是一切科学的前提,或者说,是一切科学由以出发的观念基础。任何一门具体的科学,总是、或者应该被处理为一个逻辑的系统(包括演绎逻辑、“归纳逻辑”),也就是说,它总是以某种一般的“原理”来作为它的逻辑前提,这种前提便是所谓“不证自明”的、而且对于该门科学来说也是不可证明的东西,其实也就是它的一种信念。一门具体的科学依赖于这种信念,所有科学的总体同样依赖于这种信念。例如现今物理学所提出的“超弦”概念,虽然可作所谓10维、12维空间的数学处理,但“超弦”观念本身的产生和提出,则是哲学领悟的结果,而且这个结果也同样不可证实,却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物理学家的信念。
(2)规律性预设信念(presupposed belief of regularity)
科学家不仅深信他的研究对象是客观实在的,而且深信它是有规律可寻的;他研究它的目的,正是要找出这种规律性。但是,事物的规律性的客观实在性同样也是一个预设信念,即是科学家所必须接受、深信不疑、但却无法、而且无须证明的一个观念。
例如作为一种典型的规律性的所谓“因果性”,休谟关于作为科学基本信念的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的诘难,是人类思维史的一次革命。他说:“第一,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每一个有开始的存在的东西也都有一个原因这件事是必然的呢?第二,我们为什么断言,那样一些特定的原因必然要有那样一些特定结果呢?我们的因果互推的那种推论的本性如何,我们对这种推论所怀的信念的本性又如何?”[14] 确实,科学以因果律的客观必然性为前提,却从不问、更不可能“证明”这种前提本身的性质如何;其实,这实在是一种预设信念而已。休谟指出:“我们如果不能指出,没有某种产生原则,任何东西决不能开始存在,那么我们同时也永远不能证明,每一个新的存在或存在的每一个新的变异都必然有一个原因;前一个命题如果不能证明,那么我们就没有希望能够证明后一个命题。但是前一个命题是绝对不能用理论来证明的。”[15] 此所谓“绝对不能用理论来证明”,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16] 应该说,这是一个为后来的哲学史和科学史的发展所承认了的结论。
(3)可知性预设信念(presupposed belief of knowability)
科学家不仅相信其研究对象是客观实在的、有规律可寻的,而且相信它们也是可以为我们所认识的。这就是可知性信念。我们不能想象一个科学家一边在努力寻找其研究对象的规律,一边却在怀疑它是否可能为我们所认识。即使当代科学中关于量子的“波粒二象性”的莫衷一是,仍然没有动摇科学家们所持有的可知性信念。
关于以上三个预设信念,爱因斯坦说过:“相信有一个离开知觉主体而独立的外在世界,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相信世界在本质上是有秩序的和可认识的这一信念,是一切科学工作的基础”;“毫无疑问,任何科学工作,除完全不需要理性干预的工作以外,都是从世界的合理性和可知性这种坚定的信念出发的。”[17] 这就是一个伟大科学家在科学的预设信念问题上的实事求是的态度。
3.哲学预设
然而科学的上述三大预设,对于哲学来说则未必是不言而喻的,换句话说,它们未必会被哲学家采纳为自己的预设。例如外在客观世界的实在性,对于经验主义的不可知论哲学家来说就是值得怀疑的。休谟(David Hume)和贝克莱(George Berkeley)都怀疑外在事物的客观实在性,这是众所周知的。甚至恩格斯也说过:“在我们的视野的范围之外,存在甚至完全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18] 所谓“在我们的视野的范围之外”,也就是在我们的认识、实践的范围之外,这样的客观存在只是一种悬而未决的东西。但是恩格斯、唯物主义者“相信”它是存在的,正如列宁所说:“任何没有进过疯人院或向唯心主义哲学家领教过的正常人的‘朴素实在论’,都承认物质、环境、世界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意识、我们的自我和任何人而存在着。……正是这个经验使我们深信,物、世界、环境是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的。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意识只是外部世界的映象;不言而喻,没有被反映者,就不能有反映,但是被反映者是不依赖于反映者而存在的。唯物主义自觉地把人类的‘朴素的’信念作为自己的认识论的基础。”[19] 这里尤须注意,这种关于世界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的观念乃是一种“信念”,我们不过是“深信”、“承认”它而已。换句话说,这是唯物主义者的一种预设信念,它是不可知论者所不承认的。规律性预设也是彻底的经验主义者拒绝采纳的,正如上文已经提到的,休谟拒绝采纳作为客观规律的“因果性”预设。归根到底,彻底的经验主义者总是不可知论者,他们拒绝可知性预设,而认为感知之外的客观实在性和规律性都是不可知的。
于是这就出现一个问题:某些伟大的科学家也是彻底的经验主义者,他们拒绝上述三大预设,拒绝实在、规律性及其可知性,但是,这似乎并不妨碍他们所进行的科学研究工作。其实这是一个误解,因为他们所拒绝的预设只是“外在的”事物的客观存在,而不是一切事物的客观存在。作为彻底经验主义者的科学家至少承认一种东西的绝对客观实在性,那就是感知经验。在他们看来,科学的对象并不是外在的对象,而是内在的感知经验。其实,这是一种富有哲学意味的预设信念。在这方面,马赫(Ernst Mach)就是他们的哲学代表,在他看来,“事物是(经验)要素的复合体”,即把经验视为科学的对象;但是他也承认经验本身、亦即科学的对象乃是实际存在的。这就是他的科学的、也是哲学的信念。
因为我们是在讨论一个实例,而不是很多词汇。
而不是把其他编号的五个的信号列为那个信号发射源的信号?
我理解的是,你在说一个信号处理的问题。换句话说,我们怎么能在一大堆信息中筛选出彼此关联的、并且是我们感兴趣的那些,然后进行分类,最终找到并区分不同的信号源。这靠什么呢?我认为,靠两点:经验和大脑的运算能力。实际上,我们一直在试图让计算机能做这项工作,就是语音识别和人脸识别等等。可惜的是,现代计算机的运算能力似乎在应付这样的工作上,还很力不从心。信号处理的精度取决于信息的量(我想不出别的词了),就是说处理的同类型信号越多,筛选出信号源的可能性和准确性就越高。换句话说,当我们不断处理I这个合集在不同时刻的样本,会发现其中有个子集T1,W10,T98,C13,X29带有某种关联,并且是稳定存在的。通过对I进行各种偏微分计算,理论上可以解出T1,W10,T98,C13,X29这个特解来。如果一只猫在眼前一闪而过,确实有可能是“认知”不出来的。而即使一只猫站在面前,如果不做细致解剖的话,又如何确定这不会只是一个做的很精巧的玩偶?当然,我们事先要给出猫和玩偶猫的信号集合特征。
这点我不赞同。第一个见到猫的人,和一个刚生下来的婴儿是不同的。虽然他们的共同点是都没有见过猫。但是一个没见过猫的人,我们默认他有一般人类的分辨能力和处理、学习能力。他的视力能大到一秒的分辨率,色觉能达到32位真彩,听觉能分辨20-20kHz,等等。而婴儿是不行的。婴儿感知中的“混沌”与成人的“未知”不是一个概念。这就是生物学家为什么能不断发现新的物种。而一个婴儿根本就无法分辨不同物种之间的差别。
我说“第一个人类看到了猫”只是一种表述的方便。我定义的“猫”只是T1,W10,T98,C13,X29这个子集的信号源。至于你谈到不同的人对同样的信号集合I会作出不同的描述,这点我当然认可。但是对我来说,这只不过说明不同的人对I的处理兴趣点不同而导致了输出结果不同。
这我相信。但是这里面有意义的问题是,当这两个人互相描述了自己的输出结果后,他们是否也能通过自己的运算得到对方的结果?如果可以,那么无疑说明有个外部的客观存在了。另一个可能就是,不同人的意识幻觉是一样的。
马赫的观点恐怕是一个谨慎的躲闪而已。否则的话,我会问他,什么是“经验”?什么又是“感觉”?“感觉”是否需要对象?
只有几个问题:
1. 因果律与量子力学是矛盾的。现在的趋势怕是要抛弃因果律了。
2. 我不清楚“超弦”理论是哲学感悟的结果。多维空间的处理在物理和力学中不少见,无非是自由度的概念。
3. 实际上,量子力学已经引入了“意识”的概念,这点我不很懂,只觉得很可怕。不过幸好在宏观尺度上,世界还是可知的。
4. 马赫既然承认“经验本身、亦即科学的对象乃是实际存在的”,那么经验的来源是什么?如果经验不是来源于对客观存在的感知,那么为什么不同的人会有一致的经验?巧合?
当然,也不一定是坏事。呵呵。
我其实最早只是就语言逻辑来推敲关于叉叉的话题,发觉其不符合我们大脑运行逻辑问题时候的经验。所谓直觉,就是你看到一个人绕着田径场顺时针跑步锻炼,一瞬间感觉不对。这是一个口语化的表达,没有特别意思。
但接下来的推演中我发现一个问题,即任何事理的逻辑推演,必然有一个因作为基础。也就是你最后问的问题,“根据是什么”的根据。不管你问我的关于“直觉”的问题,还是其它任何问题,都必须从根据而来。比方说,存在即感知的“根据”是什么?
这个必须由经验主义来回答。否则永远有的问。譬如你说,
那么我可以一路问下去。感知存在的根据是什么?是不是感知?感知能否感知本身?其根据是什么?是不是感知感知?感知是否能感知感知本身?其根据是什么?
或者一个人如何判断一个事物或者事理的真伪?这种能力从何而来?这种能力是否又有真假?又如何判断?而这个判断的根据又从何而来?又是否有真假?又如何产生?又又如何判断其真假……
这个推论进入自指的逻辑死循环。没有经验主义的旁证,事情了不了局。一个人判断事物事理真伪,是由他人教授,模拟他人学习,以及总结之前相关的判断经验得来。事实上这是思维本身有能力进行思维的基础。这里有分歧,我不同意这是“一种【认识后的结果】”。恰恰相反,它更像一种无法认识进而终结认识行为的结果。人们没有继续认识下去,因为已经超过了能力范围,大脑已经不支持这样的运转,于是会发出“很没意思”“没意义”之类的信号,最后迫使意识放弃。事实上,这不过是第一个问根据行为的继续而已。
这种寻根的思维的方式很有趣,也许是宇宙的逻辑真理,也许是我们可能不够完善大脑的运转方式,但第二点我们无从得知。只能就此继续逆推,去找寻这个根据。到最后如果不用人择理论的话,就不大说得过去。光速,斯朗克常量,加法,它们必须是那个样子,否则世界不成立。
所以我说,世界必须有一些不证自明的东西作为基本游戏规则,基本的“根据”。这个我猜,随便猜的,应该还是无法自证自指的关系。因为逻辑也好思维也好哲学也好,所有一切都是这个世界以内,所以当它们遇到世界本质的概念的时候,就无法自指自证了。再说一遍,这个推论我只是猜的。根据并不充分,我简单说一下。
我认为关于这个话题,必须要搞清楚两个问题。思维本身是否存在?引申,如何证明或证伪?你的这个定义很重要
1,观察行为;
2,观察的方法;
3,逻辑演绎;
我认为这是思维的三个条件,然而却无法用在思维本身存在的证明证伪上。因为思维观察自己的行为会改变思维本身。这是个缺陷。或者是我们大脑的缺陷,或者这个宇宙逻辑本身的缺陷。但另一方面,测不准原理来说,观察行为确实改变观察结果。由此的逻辑演绎,只能是这世上某些很本质的东西,我们就是无法观察。
如你所说,他无法证明感觉的存在,只能预设。或者进一步说,感知感觉的存在,也必须要有感知存在。
猫的问题我想到两个可能的解答
1,我感觉到猫,你感觉到,lz狐狸感觉到,疯子感觉到的是印度神油。问题是,我同时还必须感觉到你和狐狸,以及疯子,才能得知你们感觉到的是什么。既然我们无法预设猫或者印度神油,那么同样的逻辑推演,我也没法预设你,狐狸,疯子的存在。在洞悉这一点的情况下,我会以我的感觉为标准。猫就是猫,不是印度神油。上帝不存在,因为说上帝存在的人我都不能确定是否存在。这个解答并不好,因为我感觉的任何东西都是我感觉产生的,反驳者可以说,不管说上帝的人存在于否,我总之感觉到这个疑问了,上帝不存在的结论就不那么明确了。
2,我感觉到猫,你感觉到一样,lz狐狸感觉到一样,疯子甲说,这不是猫是他妈妈,疯子乙说,这是疯人院院长,疯子丙说,猫是猫,但疯人院院长不是猫,而是甲的妈妈。
而后,猫抓了院长,于是叙述上我们只能说,一天,疯人院的猫,或者院长本人,或者疯子甲的妈妈,或者别的什么,抓伤了,疯人院的猫,或者疯子甲的妈妈,或者疯人院院长,或者别的什么。
非常绕,但是很符合逻辑,所有情况都考虑到,还留有别的什么余地。但是,现在我们三个不是疯子的人来讨论这件事情,我们有可能把这件事说清,并引申和疯子讨论争辩猫或者院长存在的话题吗?事实上我相信我打完上面的字,绝大多数人都不耐烦了。
我认为这充分说明一点,实用性,是逻辑存在的一个基础。离开实用主义这个基础,即便是符合逻辑关系,我们的大脑也会发出信号,让我们终止这样的逻辑推演,略过有争议的逻辑陷阱,在逻辑完美上退而求其次,寻求一个更相对稳定的状态。拉普拉斯傲然对拿破仑说,皇上,我不需要这个假设。这句话本身我体会到另一个意思,皇上,你说的这个假设,如果加进来,除了搅局捣乱,啥都不成。
是刚出生的小孩也罢,或是第一个人在展开他的感知之前也罢——外部有什么,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未知】或者说,是一片【混沌】的(人能在展开他的认识活动之前知道混沌里有什么吗?显然不能)
此外我说的是这一个意思:
即使不同的人面对同一个指定的信息源,但他们在接受这个信息源的信号后,所认为自己看到的东西,却未必一致。
比如我说的那副画的例子,一个人说那画的是两个面对面的人脸,一个人说那是一个瓶子。
而计算机什么也读不出,只能分辨出颜色的色块不同的区别(计算机分辨颜色,声音,质量,温度,味道,气味的能力——如果给予它相应的传感器的话,它的感知能力要远远超过人的)
我说这个例子是什么意思呢?
是
1、人与计算机的区别,意味着,计算机的感知是真正的镜像,但是,它无法将【感知与料】(即感知的被给予)以人的方式组合成某个【概念】,比如——人的脸,瓶子——除非,我们人在为它设定程序时,设定了如何将不同的颜色之间所形成的边框轮廓定义为什么东西的边框轮廓)
问题是——计算机的辨识程序由人定义,而人辨识的程序,由谁定义,它的原初是如何进入到的人的辨识(认识活动)之中,乃至于将五感直接所得的【感觉与料】组构成一个个【东西】的?
2、人与人面对同一信息源,可以有不同的认识结果,或是人的脸,或是瓶子——
这说明——人面对信号,如何组合它们,最终获得一个结论,并不定规。
如果感觉与料最终形成的是意识中的表象,即使面对了相同的信号群,不同的人也可以划分出不同的表象形式,那么——
1)如果认为认识相对于外部那个东西而生,那么谁的认识是对?谁的认识是错?谁是真实?谁是虚幻?
2)这种不同的认识结果,是否是由于人不同的【先验】的【概念构造活动】对信号群的处理,才形成的呢?
1、因果律这个问题,不好说什么,
我只是觉得,这个和决定性向或然性的转变有关,不过是把因果律从绝对的必然关系陈述模式,变化成了相对的概率的关系陈述模式。
2、关于维度,我一向理解为:解释框架,就好比四维空间,我仅认为那是一个四维解析几何形式的坐标系。人创出这个坐标系,用以指示所欲说的那个质点的位置(时间轴上的位置,空间位置)
这是一个语言哲学的说法。
在量子物理以前,确实没有。
哲学原先是康德把时间和空间看成两个被观察的实体。
但量子物理的出现,导致这个观点崩溃,时间和空间仅是人去描述对象的尺度。
3、海森堡说:
试验的结果取决于人进行观察的角度与所选择的方法。
4、【经验】是科学体系最终的预设,但不是哲学的,海德格尔并不同意【经验】这一预设,他问:【在者】的存在根据时,经验的发生根据即【主体】或笛卡尔的【我思】也在被问的【在者】之中。
语言分析仅说——经验是这个样子,现在站在这个基础上,来瞧瞧知识究竟是怎么结构的我们的世界。
而现象学就在问——经验为什么这个样子?结果搞出了个【先验心理学】
5、注意【薛定谔的猫】。
宏观并不安全,【薛定谔的猫】已经将微观的不确定性引入了宏观。而你若把【薛定谔的猫】粒子发生器及毒气瓶的装置,比作【核电站】,就能明白这个问题
进化定义,五十米处分辨出成熟果实的不同颜色并判断是成熟果实的个体活下来并繁衍后代,这个个体的后代就具有了果实成熟判断的【先验】。人能轻易地从一堆绿色的方块里挑出红色方块, 即使没有人刻意训练过。一堆方块里挑出三角形来就没有这么容易。 一堆S里挑出一个镜像S来,就要利用分列。 假如你承认进化本能也算【先验】的话,[红色] [绿色]的抽象其实就你大脑要花多少时间来分离信号加以归类的本能计算。要是某人是红绿色盲, [红色] [绿色]就要因为无法分离而被当成一类。没有人能说服红绿色盲他是疯的。红绿色盲群体里是没有[红色] [绿色]的抽象,正常的看出两种颜色的人才是疯的。 最终的裁决只能是进化。
有些问题
1、你要知道我们感觉到什么——不需要感觉到我和deux。你只要感觉到——
1)有一些语句。
2)某些语句不是你说出来的。
3)你懂得语句的意思。
你的确无须预设我,DEUX,疯子的存在。
你这一段的说法,完全可以说——世界是我意志的表象——叔本华。
而需要问的是——你所认为的【我】是你感知出来的吗?
笛卡尔是说——我思故【我】在
2、3两点说的很诡异,本来我以为你想说的是【奥卡姆剃刀】的例子,但不是。
你举的例子,如猫是甲的妈妈这种话,在正常状况,其实是语言逻辑问题,而非认识问题。
正常人会问:【甲】是什么?【猫】是什么?
如果说——甲是人,猫是【非人】。
那么很简单,猫是甲的妈妈就被否定
如果这是认识问题——
很遗憾,你列出的话都是断言式。
都需要确认。
而【有争议的逻辑】这也是一个判断结论,如何确认什么是【有争议的逻辑】依然是凭借逻辑来判断的。
很显然,进化这个概念本身所具备的意义是以经验推论出来的。
作为一个知识概念,进化,它的得出,其逻辑预设就是【经验】(想想——达尔文如何得出进化这个推论的)
而我现在在问——人的经验为何是这个样子?
你拿一个【经验就是这个样子】的预设为基础的知识来做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正是言不及义吗?
你这是拿着由预设A所得出的一个推论,来证明预设A是肯定的。
而我问的是——A为什么是这个样子?为什么这么肯定?
很显然——你并不知道——
从三角形内角和等于180度,永远无法去证明——欧式几何的公设和公理不正确。
因为——前者是从后者里推论出来的。
它不能反对自己成立的基础。
也不能解释——使自己成立的基础为什么是这样的——这样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