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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也来谈谈岳飞之死 -- 烤面包的胖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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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嗯。

                    我也还有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原始史料的采信问题。

                    我的观点是:“省札”是真的,但它不是原始的判决书,而是先上车后补的票。在岳飞被害的那个时间点,未有旨、狱未成。据我所知,从宋朝到现在学界一直有人持这个观点。从这个观点来看,面包叔提到的几个问题就不构成矛盾了。

                    第二,关于万俟卨、周三畏入对的史料。

                    这一点我和面包叔解读恰恰相反。因鞠狱毕入对,应当在判决之前,才能起到为皇帝提供参考信息的作用。我记忆中这个流程是有史料印证的?

                    第三,我感觉面包叔和我在“矫诏”这件事上似乎有一点误解,可能是我用词不严谨所致。我这里打个不伦不类的比方来说明一下:

                    内人在淘宝上看中了某件商品,和我说了,就购买达成一致了,放进购物车了;但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迟迟不付钱。而我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看不下去了,打开她的账号直接付了钱。

                    我认为秦桧的先斩后奏,大概类似于此。当然不是说秦桧这么做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只是说,这件事的严重性以及相应需要的胆识和政治能量,我和面包叔的判断似乎有点不一样。

                    第四,杨沂中的问题。

                    面包叔所述至为精当,但我这里根据我的观点做一小小修改,与面包叔商榷:

                    根据判决书,杨沂中还有一个任务,就是安排押送岳飞家属去流放地服刑。这个任务,完全可能是赵构追认了秦桧杀岳飞的合法性后,交给杨沂中办的。所以说我的提法是如果杨沂中参与了岳飞之死(确切说应该是张宪、岳云之死)的过程,那么可以确定赵构在岳飞死前知情。

                    关于张宪、岳云死状,我不知确切的史料,但我感觉似乎有些蛛丝马迹。岳飞这样的人物被害,记载上一般有当时的舆情。但目前我看到的记载,都是市人闻而哀之一类反应,好像没有直接围观群众的记载,那就有些奇怪了。张宪岳云是弃市,弃市没有围观群众?

                    当然,我这个论证很不严谨,不能拿来当严肃的证明,算作论坛上的闲聊吧。

                    第五,我前面有些问题,面包叔没有给出解答,这不是说要和面包叔辩难。提出一种观点,必然有些地方与史料符合得好,而有些地方符合得不那么好,这是个判断何说为胜的问题。当然,那些问题也是我的疑惑所在,不少更是我的知识盲点。如果面包叔能够解答一二,就更为感激了。

                    正好也是五条,就先聊到这里吧。

                    • 嗯。
                      家园 从头捋一下吧

                      第一点,赵构秦桧的目的是什么?

                      赵构和秦桧的目的,是让岳飞死。

                      如果说,岳飞死是和议的一部分,那么岳飞死是首要目的,而让岳飞怎么死就成了次要目的。

                      就是说如果是因为和议而杀岳飞的话,只要岳飞死了就行,至于说是怎么弄死的,反倒成次要的了。

                      但是呢,按照目前的史料看,岳飞怎么死并不是个次要目的,比如说逮捕岳飞时秦桧交待“要活底岳飞来”,其次,岳飞到案之后,因为悲愤难抑,绝食抗议,专案组特地安排了岳飞的儿子岳雷进去陪岳飞。这一点在判决书中有体现,应该是实情。

                      如果只是想岳飞死,甚至需要矫诏,又何必在意岳飞绝食呢?瘐毙不更省事?

                      加上我上贴所引“尚书省乞以飞狱案令刑部镂板,遍牒诸路。”一句,可见赵构和秦桧的目的不止在于消灭岳飞的肉体,而是想彻底摧毁岳飞的声望。

                      这样一来,矫诏就没什么意义,单纯想让岳飞死的途径太多,不用出此下策。

                      第二,再说狱成不成的问题。

                      补充一句“先上车再补票”就是矫诏,这和认定张宪想让老领导回部队是谋反一样,都不能狭义的去理解。这一点应该不是问题。

                      所谓先上车再补票的说法倒是有,比如邓广铭的倒填日月。但是这并不合理。这不是判决书一纸公文的事,就这张判决书体现出的各项流程,不是填个日期这么简单。

                      王曾瑜就不认同此说。而且他的考证可比邓先生的一句推测,看上靠谱一点。

                      当然,我不是说邓先生的说法是错的。我只是想说,认为先上车再补票完全是推测之词。推测嘛,有可能对,有可能错,只是无法证明。

                      说完前人之争,进一步分析狱成不成的问题。

                      成狱本不是难事,何必矫诏?

                      如何成狱,在前贴我做过分析,就是零口供的情况下,通过“众证成罪”。

                      关于万俟卨、周三畏入对的史料,我认为你的理解可能有误,这是对岳飞案后续处理的请示,这一点大概从无争论,主要是要把岳飞的案情就是判决书,诏告天下。

                      第三个问题嘛,哦,对了,还有你提的时间问题。

                      其实我已经回答过了,王曾瑜先生认为十二月二十九日是公文收到的日期,而不是发出的日期。

                      至于岳飞成狱是在万俟卨掌握专案组开始,弄得很快,岳飞的两条罪,抗旨逗留本来就是三御史弹劾岳飞的事,指斥乘舆,就是找个证人的事,不是孤证,众证就行了。

                      整个时间流程从史料来看,基本上对得上。

                      还有你说的岳飞判斩而赐死,就是留个全尸,这无非是顾个朝廷体面的事,所以有个“特”字。岳云嘛,情重法轻,死活是赵构一念间,赵构处死岳云,这不奇怪吧?

                      岳云和张宪被斩,判决书里有说明的“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一是行军法,二是监斩官是杨沂中。

                      最后再说一点,矫诏不是鸡毛蒜皮的事,王曾瑜在《绍兴文字狱》一书里做了大量的考证,认为赵构一朝,诏狱的成立专案组和最后奏裁的权力,一直牢牢控制在手中。而秦桧当时,完全没有必要冒这样的政治风险。

                      • 家园 请教:搜了下“张宪案”

                        王俊的举报大致是这样的:

                        “张太尉道:“更说与你:我相公处有人来,教我救他。”

                        俊道:“如何救他?”

                        张太尉道:“我遮(这)人马动,则便是救他也。”

                        俊道:“动后,甚意思?”

                        张太尉道:“遮里将人马老小尽底移去襄阳府不动,只在那驻扎,朝廷知后,必使岳相公来弹压抚谕。”

                        俊道:“太尉不得动人马。若太尉动人马,朝廷必疑,岳相公越被罪也。”

                        张太尉道:“你理会不得。若朝廷使岳相公来时,便是我救他也。若朝廷不肯教岳相公来时,我将人马分布,自据襄阳府。”

                        俊道:“诸军人马,如何起发得?”

                        张太尉道:“我虏劫舟船,尽装载步人老小,令马军便陆路前去。” (岳云送来的一封信,要张宪在鄂州和襄阳搞出些动静,好让岳飞回去重新掌兵。 )

                        请教,这段是不是朝廷的”案”?如果是的话,按宋律应该怎么判?

                        有宋一代,杀大臣很谨慎,连张邦昌,都不一定死。

                        • 家园 张宪案正如你所引

                          简单说是想让老领导回部队。

                          至于说怎么判的,解甲前引的判决书里有明确记载。

                          法寺称:“《律》‘谋叛绞。'其张宪,合于绞刑罪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仍合依例追毁 出身以来告敕文字,除名。”本人犯私罪,绞。举官见行取会,候到,别具施行。

                          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

                      • 家园 历史上的皇上圣明派,也真是绞尽了脑汁

                        绍兴十一年10月,赵构在杀岳飞前,自己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艰难以来,将士分隶主帅,岁久未尝迁动,使植根深固,岂是长策?”

                        『凡事必谨于微,若事已成则难改,故《书》言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荆襄守臣辟差者,勿令久任,以渐易之,非特谨微,亦所以保全之也。』

                        削弱军队力量,兵不识将,将不识兵,是大宋基本国策。金兵南侵后,这个基本国策被打乱了。将帅在军人中有了根基,违反了我大宋的基本国策。

                        所有的事情,都要防微杜渐。如果事成之后,就很难再做改变了。所以《书》上说:在还没有乱的时候,就需要及早处理。

                        配合秦桧的莫须有,其实跟赵括的“凡事必谨于微,若事已成则难改,故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完全是同一个意思。甚至就是赵括在当时的白话文解读。

                        翻译成现代话,就是在岳飞有背叛苗头的时候,就要把岳飞干掉。如果不干掉他,万一他真的背叛了,事情就难以挽回了。

                        根据赵构自己的供述,岳飞是不是有贰心,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防微杜渐。赵构自己明确表示,杀掉岳飞就是防微杜渐。

                        岳飞之死,历史上的皇上圣明派,奸臣误国派,也真是绞尽了脑汁,非得把锅栽给秦桧。(当然,秦桧也不是啥好东西)

                        大家自己看看绍兴十一年杀掉岳飞前,赵构自己的金口玉言,明明白白把他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通宝推:猎手,楚庄王,
                        • 家园 这个过度解释了

                          “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荆襄守臣辟差者,勿令久任,以渐易之,非特谨微,亦所以保全之也。”

                          赵构这里说的是调任和罢职,并不是杀掉。如果是杀掉还说什么“所以保全之”?

                          谈论岳飞冤案有一个误区,就是有人认为赵构早就决心要杀岳飞。其实不是的。

                          赵构早就有心解除岳飞兵权,下定决心迟早要解决的那种。但是并不是早就决心要杀了他。

                          罢免功高震主的大将兵权,同时保全功臣之终,是宋太祖的老谱。而且太祖誓约说杀大臣不祥。

                          走到杀岳飞这一步,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秦桧的陷害,另一方面是岳飞的耿介不屈。张宪案是压倒骆驼的最后稻草,赵构知道那是莫须有,但那是他最敏感的一根神经,莫须有已经是他不能承受的了。

                      • 家园 嗯,再妄言一下。

                        因为讨论,我又翻了一下史料,发现自己的一些印象是错误的。比如张宪岳云的被害,是有比较具体的记载的,比如“杨沂中莅其刑,诛宪云于都市”。不知持先斩后奏一说的学者对这个问题怎样认识(或者是岳飞被先斩后奏,赵构补票杀了张宪岳云?),但就我的认识来说,这可以证明赵构是知情的了。我不查史料,信口开河,这得向面包叔和围观河友致歉。

                        但有些问题我还是有些疑惑,就随便闲聊几句吧。

                        岳飞的死因呢,有记载称具体死因是“拉胁而殂”,据我理解大概类似于所谓“喷气式”?这当然很残酷,但名义是赐死,那么还保留了一分体面,比斩刑要轻。

                        然后我翻书的时候又看到这样一条记载:“癸巳,飞死于狱中,枭其首”。这事就怪得很,既然赐死是为了显示朝廷仁慈,留岳飞体面,那又何必枭首?如果想通过枭首示众达到某种政治目的,何不直接弃市效果更好?

                        当然,这事想必少不了无聊文人吹捧,赐死体现朝廷的人文关怀,枭首体现朝廷对犯罪行为毫不容忍,云云。赵构一伙也未必不是存了这个心思,但是网上闲聊嘛,我发挥一点,以助谈资:

                        岳飞死于狱而不斩于都市,并且赵构旨意特地要求处斩张宪岳云时“多差将兵防护”。单从这两点来看,有点像是防备有人劫法场。然而劫法场这种戏剧化的情节,恐怕是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的。所以我怀疑,这是不是防备发生突发群众事件?虽然我觉得古代人民群众也不太可能有这样高的觉悟和组织性,但也许是岳飞的崇高民望化不可能为可能了?

                        而赵构有这样的防备,似乎也可以作为当时舆情压力的一个旁证。那么我又产生一个问题,固然一系列举措证实了赵构一意要杀害岳飞,但是否他内心仍存有一些动摇?这种矛盾的心理状态挺常见,同时解释了一些处刑上的矛盾之处。

                        当然我无从确证赵构是怎么想的,面包叔姑妄听之吧。

                        • 家园 关于这三则史料的大概是这样

                          岳飞死有三种说法:

                          一、拉肋而死,拉肋这个死法,或许就是打断肋骨?邹阳狱中上梁王书所谓“范雎拉肋折齿于魏,卒为应侯。”

                          这个说法出自笔记《朝野遗记》,这一则的题目是《岳王卒葬》。既然称为岳王,成文的时间应该是在嘉泰年间岳飞追封鄂王之后。

                          二、中毒而死,这个说法呢,是《三朝北盟会编》中的《岳侯传》,这里提到赵构用的是“上”,推测作者可能就是当时的文人。

                          三、枭其首,这说法也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和上边的《岳侯传》是同一卷,可能是转引自《中兴遗史》

                          这里呢,三呢,未必和其它说法矛盾,可能是死后枭首示众,但是不见其它记载,而且其它关于找寻岳飞埋葬地的说法时,没提过岳飞身首分离的事。

                          至于一和二,谁的说法更准确,也很难判断。我个人倾向于二吧,没什么特别的原因,或许只是觉得这样可能好一点吧。

              • 家园 老大哥还需要看你的电脑

                re: 本省教育系统有点舆情,刚接到口头通知,要对学院所有电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看这架势得重做系统了。

                --------------------

                骨头龙有一篇文章,老大哥需要看着你。

                https://www.ccthere.com/article/4340487

                而且看着你还不放心,还得看着你的电脑。

                我们这代人生活太多姿多彩了,人生有幸,经历过贫穷,经历过繁荣。并且站在历史的边缘,有幸经历大萧条,老大哥时代,AI全面接管人类社会时代,甚至第三次世界大战时代。人生如此多彩,真是死而无憾啊!

              • 家园 我的后台太硬了:老铁

                亲自为我开发了“不确定性回帖”这个NB功能。

          • 家园 正因为和议已成,才要杀岳飞

            赶在除夕应该是想避免大赦吧。

            岳飞之死不光后人觉得匪夷所思当时的人也都吓傻了。对赵构有救驾和拥立大恩的皇族宗室领袖+秦桧死党+大理寺三个法官+韩世忠一块儿保都保不下来,这在宋代是突破天际的事儿。

            绍兴和议是岳飞被害前一月签的不错,但正式开始履行条款是在岳飞被害后:割让唐、邓我没记错的话是正月才开始办,韦氏也就是赵构的生母归国更是在半年后。

            兀术绍兴十一年冬天亲提大军在淮北,给赵构下的元帅第一书里还提到了岳飞指挥的南宋将领李宝在绍兴十一年夏率舟师由海路袭扰登州的事情,愤恨之情溢于言表;岳飞的下狱和受审的过程也和宋金使节往来的行程表对得上。

            必杀飞,始与和是正史中的孤证没错,可是河里讨论里面提的岳飞别的死因,可是连孤证都没有。

            • 家园 除夕没有大赦

              南宋相对固定的大赦是南郊赦,三岁一郊,郊必大赦。不过,这是在冬至。明堂赦也相对固定,是在九月。

              赵构在位36年,共大赦二十一次,其中南郊赦七次,明堂赦五次,其它还有即位,生小孩,苗刘,农民起义什么的。当然,这里讲的大赦是笼统来说,细抠起来,大赦就一次。

              不过,你说的没错,岳飞之死确实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我的推测同样很牵强,连个人因素都拿出来做理由。反正网上闲谈,就像解甲河友说的,姑妄言之吧。

              • 家园 没办法,史料毁得太多了,只能从碎片里面拼凑

                做个搬运工:这里总结得比较全面,就搬过来

                作者:北溟客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2774748/answer/22581737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7、个人一直觉得秦桧干的最让人拍案叫绝的一件事儿是篡改历史毁档案。杀多少人贬多少人和这个比起来都是毛毛雨。

                被这事儿坑的最惨的还是岳飞。本来秦桧二次为相之后,就开始试着隐瞒岳飞等抗金将领的战功,“辄湮没其实”;第二次绍兴和议杀岳飞之后,更是直接任命自己的党羽沈该、便宜儿子秦熹任史官,大肆篡改起居注,销毁岳飞、岳家军的相关记录(比如档案和战报),同时严禁私人修史。这种行为导致若干年后南宋朝廷为岳飞平反时,明明都知道岳飞功居中兴诸大臣第一,但正式记录全找不着了,只能重新搜集;而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在编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时,也屡屡抱怨秦桧当政期间编纂的实录错误太多根本没法用。还有南宋初著名的史学家王明清,也在《挥麈后录》里说过:“自高宗建炎航海之后,如日历、起居注、时政记之类,初甚圆备。秦会之再相,继登维垣,始任意自专。取其绍兴壬子岁,初罢右相,凡一时施行,如训诰诏旨与夫斥逐其门人臣僚章疏奏对之语,稍及于己者,悉皆更易焚弃。繇是亡失极多,不复可以稽考。逮其擅政以来十五年间,凡所纪录,莫非其党奸谀谄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度比在朝中,尝取观之,太息而已。”

                当然谎言总是有破绽的,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也不可能凭人力就能彻底删除。很多档案和私人著述秦桧还是没删干净,比如皇帝的诏书秦桧就不敢毁只能放在仓库里收着;他的党羽比如张嵲亲自撰写的一些岳家军部将因战功转官的制词也没毁掉,而是存在了这些人自己出的文集里;还有一些零碎的程序手续记录忘记删了,最后一对改过的材料就能对出来,比如绍兴六年岳飞幕僚李若虚的转官记录就是这样对出来的,等等等等。。但也有没法复原的部分。比如现存的岳家军绍兴十年郾城、颖昌两次大捷的战报就明显是不完整的;岳家军很多将领比如牛皋的战功具体是怎么回事儿现在也不知道了,只有宋史中一句笼统的“(牛皋)战汴许间,功最”和牛皋在此战后一跃升为承宣使的升官记录。与此相应的是秦桧也很注意销毁自己早年间的黑历史。例如他二次为相后,就曾试图收缴自己第一次被罢相时的制词,伪造自己曾经上书存赵的光辉事迹。同时还是说,他非常痛恨知道自己早年底细的人,以至好几个从金国九死一生回到故国的南宋使节结局都很悲惨。

                换句话说,历史上真实的岳飞,可以确定比我们根据目前已知史料建立的起的认知还要光辉N倍;同样的,历史上真实的秦桧,也基本可以确定要比我们目前建立的认知还要黑N倍。所以历史研究有时候确实需要一些建立在已知史料和常识逻辑之上的、合理的想象力。但很可惜的是,我目前见的绝大多数有想象力的历史发明家们,一般都把劲儿使反了。这真是让人看得很捉急的一件事情。

                通宝推:迷途笨狼,老惰,楚庄王,大胖子,李根,
      • 家园 开个脑洞: 假设岳飞没有被杀而是被贬

        历史会如何发展?

        如果还是和实际差别不大,那也说明杀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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